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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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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程管理办法

  一、目的与意义

  校选课(又称公共选修课)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学生的个性与特长,增强学生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为了提高校选课的质量,使我院校选课逐步形成学科交叉、功能互补的系列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二、开课对象

  本校二、三年级的在校学生。

  三、管理单位

  校选课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管理。

  四、课程设置及开课条件

  1. 校选课必须符合我院教育教学培养目标,所开课程必属人文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系、自然科学与技术类、艺术体育类等文化素质修养课程,有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院鼓励教师开设新的校选课课程,丰富校选课课程体系。

  2. 校选课暂定每门课程1-2学分,按每学分15学时计算;学院提倡开设短学时校选课。

  3.开课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特殊课程可适当放宽),鼓励高级职称教师开设校选课。拟开课教师按照开课条件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经系(部)或处室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将该课程纳入校选课课程体系进行管理。

  4.所开课程必须有教学大纲(由开课者编写)、相应的教材、讲义或讲稿(由开课者编写)。

  5.各系(部)或处室应为教师开设校选课提供必要的条件。

  五、校选课的有关规定

  1.校选课学分要求: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我院各专业学生必须修满4学分的校选课。

  2.选修时间从第三学期开始选修,原则上第五学期结束前应完成修读任务。

  3.学生选课时要合理安排选修课程门数(每学期报选一门为宜,至多不超过两门)。

  4.学院鼓励学生均衡选课,尤其注意选修学科交叉的课程,以完善知识结构。

  5、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如列入“校选课”,则仅面向其它专业学生开设。

  6.学生在同一上课时间只允许选听一门课程;原则上选修课时间安排在星期五下午,特殊情况可安排在晚上开课。

  7.校选课选修人数不足30人,一般不开课。

  六、选课程序

  1.每学期结束前3周由教务处根据教师申报情况和学院教学实际需要确定下学期开设的校选课课程及任课教师,向学生公布校选课简介和教师简介情况(附件2)。

  2. 每学期结束前2周由系组织学生选课,各系汇总后上报教务处。

  3. 每学期结束前1周由教务处公布选课结果,制作校选课学生花名册;向教师所在教学单位下发授课通知,有关教学单位接到授课通知后,应及时通知任课教师认真备课。

  七、教学管理

  1.校选课课程的开课时间按学院排课规则执行。

  2.校选课的任课教师应与课表安排的保持一致,未经教务处批准,一般不允许中途更换教师。

  3. 校选课任课教师如因病、参加会议或社会活动而需调、停课的,应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调课审批表》报教务处批准,并由任课教师通知学生。

  4. 校选课纳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之中。

  5. 校选课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将教学大纲、教案或讲义、课表、点名表、试卷、成绩单等相关教学资料送交教务处存档。

  6. 校选课的日常教学检查由教务处和相关系部负责。

  八、考核与成绩评定

  1.校选课提倡对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与锻炼,任课教师可根据所开课程的学科特点,确定考核方式。具体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在《z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开课申请表》中注明,经教务处同意后在选课时正式向学生公布。

  2.课程考核由任课教师组织进行,一般于该课程结束后进行;考核要严格执行我院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

  3.学生应珍惜教育资源,认真学习,对未办理退选手续而不参加考核者,成绩以零分记。

  4.凡选课学生缺勤达1/3以上(含1/3)学时者,或不完成作业者,或同一上课时间报听一门以上课程者,一经认定,本门课成绩以零分记。

  九、教材的选用与管理

  校选课所用教材均由学生自愿购买,凡愿购买教材的学生以班为单位统计人数报教务处统一订购;如使用自编讲义,须经教务处审核并报分管院长批准。

  十、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发放

  校选课工作量由教务处进行计算,课时酬金按学院有关文件执行。

  十一、其他

  1.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z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z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开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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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业技术学院在毕业生中试行双专业教育的实施方案

  职业技术学院在毕业生中试行“双专业”教育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2xxxx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 [2xxxx]3号)精神,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及产业结构升级的需要,进一步推动高校整合优质教学资源,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具有较宽知识面、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产业发展急需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学生就业竞争能力。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人事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 “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xxxx〕9号)的文件要求,我院决定在毕业生中试行“双专业”教育,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试行 “双专业”,是推进学分制改革,实施因材施教,改进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所采取的重要举措。目的在于更有效地鼓励部分品学兼优、基础扎实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取得本专业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另一专业,从而优化这些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二、专业设置

  (一)试行“双专业”的第二专业,主要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施计划》(闽政办[2xxxx]50号)中确定的商贸业等产业发展的十大技能型紧缺人才领域的相关专业;

  (二)今年我院试行“双专业”的第二专业是工商企业管理专业(30个名额)

  三、培养计划与修读年限

  (一)修读“双专业”的第二专业,其培养计划按照独立设置的培养计划执行,全校性公共基础课可以免修,重点开设专业学科基础课与专业课。

  (二)修读第二专业年限一般为两年,其中一年半在校修读,半年顶岗实习。

  四、修读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学习能力较强、潜力较大;

  (二)2xxxx年我院的毕业生且主修专业课程已全部合格,无重修课程;

  (三)学生修读第二专业应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门类的学科专业或不同系别的专业;

  五、申请手续及审批程序

  要求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初审后,报院领导审定,最后由教务处公布获准修读的学生名单。

  六、教学管理

  (一)第二专业教学的管理职责分工为:专业所在系部负责就读学生的学籍管理、课程和实践环节的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日常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学院负责招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指导及证书发放等。

  (二)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根据所修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和每学期的开课计划等插班修读,或到该系部单独组织的教学班修读。

  (三)第二专业所在系部须建立修读学生的学籍档案(档案形式与我院其它专业相同)。

  (四)学生取得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除毕业设计(论文)以外的全部课程(含实践环节)学分后,即可向该专业所在系部提出毕业设计(论文)的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并选派指导教师后,可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五)学生因某种原因要求终止第二专业的学习,应向该专业所在系部提交退读申请,经系部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并由教务处书面通知学生和系部。

  (六)学生修读的第一专业与辅修专业或第二专业培养计划中出现的相同(相近)课程必须严格按照下列课程顶替原则执行:

  1.第一专业与第二专业培养计划中出现的相通课程(实践环节)之间的相互顶替,其课程名称(课程内容)必须相同(相通),而且课程学分、课程性质、考核方式必须相同,课程成绩考核合格,否则不能相互顶替;

  2.若课程名称、性质、考核方式相同,课程成绩考核合格,课程内容部分相通,课程学分不一致,课程学分多的课程可以顶替课程学分少的课程;若课程学分少的课程顶替课程学分多的课程,则只能申请顶替内容相同(相通)的部分(学分),内容(学分)不同部分必须补修,且要通过课程考核,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3.若课程名称、学分、考核方式相同,课程内容相同(相通),课程成绩考核合格,而课程性质不同,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可以相互顶替,且可以顶替任选课,但任选课不能顶替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

  4.若课程名称、学分、性质相同,课程内容相同(相通),课程成绩考核合格,考核方式不同,考试课程可以顶替考查课程,而考查课程不能顶替考试课程;

  符合上述要求者,若申请课程免修,可向专业所在系部提出申请,经课程所在系部审核,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七)第二专业教学管理的其它方面,按照学校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学管理的有关文件执行。

  七、政策措施

  (一)修读“双专业”的毕业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由我院颁发《z职业技术学院第二专业证书》,并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并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我院对取得“双专业”证书的学生,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二)修读“双专业”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助学政策等方面享受全日制在校生同等待遇。

  (三)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学分缴纳学费,具体办法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xxxx]435号)有关学分制收费的规定执行。我院对于在规定修读年限内取得“双专业”的学生给予每年2000元的奖励。

  (四)毕业生取得“双专业”学历后,由我院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进行毕业生生源申报和就业登记。

  (五)获得“双专业”学历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可享受本科毕业生工资待遇。

  附:1.z职业技术学院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第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z职业技术学院 “双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教学计划

  3.z职业技术学院“双专业”报名表

  z职业技术学院

篇3: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暂行规定

  为了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目的

  毕业设计(论文)是教学计划中一个重要综合性实践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其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为社会主义事业而刻苦钻研、勇于攻坚的精神和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二、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件

  必须在规定的年限内,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除毕业设计(论文)之外的其他全部实践环节;按教学计划规定修读完各类选修课,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任务

  按照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地进行毕业设计中的各项工作。在毕业设计进行中,及时地向指导教师汇报自己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并听取教师的指导意见。认真完成毕业设计任务书规定的全部工作,撰写毕业论文,经审阅后,参加答辩。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不发给毕业证书只发给结业证书。在毕业后一年内,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通过者,换发毕业证书。

  四、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对所学知识有综合运用的性质,具体题目应多样化,并尽可能反映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与当前的生产实际、工程实践、经济实践、管理实践和科学研究相结合,也可选择与所学专业有关的模拟题目,但都应使学生受到理论联系实际、设计、科研等较为全面综合的训练。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尽量做到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一体化。

  2.题目的难度要适当,分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要符合学生的实际水平和现有条件,尽可能做到既有连续性又有阶段性,使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时间内完成。题目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改题。

  3.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对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在选题和内容上提出较高要求,以充分发挥其才能。

  4.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一般由有关指导教师提出,教研室批准,由学生选定。学生可自愿报名选题,但要由教研室调整、平衡最后确定。优秀生可自行确定题目,但需经教研室批准,并指定指导教师。

  五、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与管理

  1.系主任和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系、本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把好质量关;原则上艺术类专业选择毕业设计,文史和理工专业选择毕业论文。

  2.各系应安排政治思想好,教学和科研水平较高,有较丰富经验,原则上具有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或校外有关企事业及生产、管理部门的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8。

  3.各系应在学生进行毕业设计前,按学校要求尽早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并做好学生的选题工作。毕业设计(论文)开始一周内将参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的学生名单、题目、指导教师情况整理归档备查。

  4.指导教师要根据题目要求,制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任务书是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应写明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明确毕业设计(论文)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分阶段完成时间和最后的工作成果(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作品等)和主要参考资料等。任务书经各系或教研室审批后,于学生毕业设计开始前下发给每个学生。

  5.在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之前,各专业应进行思想动员,阐明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同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尤其要加强组织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6.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原则上做到每人一个题目,如确有个别题目较大,一个学生难以完成的,可允许有2人或多人做同一个题目,但在内容上要有明确的分工,所做的大部分工作不能相同。

  7.毕业设计(论文)应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指导教师应在拟定论文提纲、收集、选择和运用资料、理论、方法等方面经常对学生进行全面指导,定期检查和答疑,全面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进度。

  8.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在校内进行,也可结合产学研项目、毕业实习、学生毕业分配等在校外进行。

  9.各系应组织有关教研室切实做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管理工作,对学生毕业设计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尤其要把好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撰写、审阅和答辨关。

  六、答辩及答辩小组

  1.答辩小组在系主任领导下,按专业组成。答辩小组成员三至五名。

  2.答辩小组的成员以我校教师为主,尽可能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答辩小组成员至少要聘请一名校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工程技术人员、生产一线人员。

  3.答辩前5-7天,学生应将设计成果整理装订成册(其中毕业设计册由学校统一印刷成册、毕业论文排版由学校作统一要求),送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研究论文或成果进行认真审查,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量、质量、独立工作能力和态度等写出评语交答辩小组。

  4.在答辩前2-3天,各有关教研室负责组织各指导教师对学生的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辩。

  (1)工作量明显不足或未完成规定任务最低限度要求;

  (2)成果存在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

  (3)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照抄他人论文;

  (4)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在文字上或其他方面未满足任务书规定的最低要求。

  5.答辩前一天,由教研室公布参加答辩学生名单、出场次序和时间。

  6.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为30-40分钟,其中15分钟由学生本人简要汇报设计(论文)内容,另外时间答辩。

  7.答辩小组在答辩时,除了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提出质询外,还应考核有关的基本理论、计算方法、实验方法等。

  七、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

  1.认真选题并拟定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2.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的准备工作、设计方法、方案论证、以及课题方向等设计程序做必要的启发式的指导,但不得包办代替。

  3.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等要进行认真审查。

  4.参加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答辩,并结合学生毕业设计的全过程,对学生的基本概念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情况,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对待毕业设计的态度等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写出评语。

  八、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必须通过答辩小组的答辩,方可获得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或学分。

  2.答辩小组在答辩完毕后,应根据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情况、答辩情况和指导教师给出的评语综合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优秀、良好、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分制记分。

  4.答辩小组要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进行宏观控制使其符合正态分布规律,指导性比例为:优:15-20%,良:30-35%,中:30-35%,及格及以下:15-20%。各档次成绩须按下列基本要求评定:

  (1)获“优秀”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表现积极主动、认真、遵守纪律。能按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全面、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反映的基本概念(或论据)全部正确,综合运用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强,论证充分,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和一定的创新性,文字书写正确、工整。工程绘图图面清洁美观,符合国标,设计的结构或工艺先进。答辩时叙述和回答问题正确流畅,表达能力强。

  (2)获“良好”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表现比较主动、认真、遵守纪律。能按时、较好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反映的基本概念(或论据)正确,论证合理,有一定的见解。文字书写正确、工整。工程绘图图面清洁,符合国标,设计的结构或工艺先进。答辩时叙述和回答问题较流畅正确。

  (3)获“中等”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表现较好,能遵守纪律,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反映的概念(或论据)基本正确,论证一般,没有较大原则性错误。书写文体清楚通顺。工程绘图图面清洁,符合国标,设计结构或工艺一般。答辩时叙述和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4)获“及格”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全过程表现一般,能遵守纪律。基本能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果中反映的基本概念(或论据)没有原则错误,论证欠充分。文字书写清楚,工程绘图图面一般,基本符合国标,设计结构或工艺欠佳,答辩时能叙述和回答问题。

  (5)被评为“不及格”的规定: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表现差,不遵守纪律。不能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成果中基本概念(或论据)有原则性错误,论证模糊。文字书写零乱。工程绘图图面欠清洁,与国标不完全符合,设计结构工艺有明显缺陷、答辩时基本概念模糊,不能正确叙述和回答问题。

  九、资料管理

  1.答辩结束后,各系部应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整套)收集存档;

  2.毕业论文(设计)加盖系部公章后存入学生档案一份;

  3.未经系部同意,学生不得将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公开发表或用于商业用途。

  z职业技术学院

篇4: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规定

  教材的质量直接体现着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水平的发展方向,也直接影响着教学的质量。为抓好教材建设,规范教材选用的管理程序,现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提出教材选用办法,各教学单位和任课教师要按照本办法的原则和要求选用教材。严格杜绝低水平重复编写的教材或质量低劣的、陈旧落后的教材进入课堂。

  一、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1.学院要求都要使用先进的、高质量的、高职高专的教材;

  2.优先选用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

  3.优先选用“面向2 l世纪高职高专课程教材”、“十一五”国家重点教材和教学委员会推荐的教材;

  4.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力争使其比例达到或超过70%;

  5.必要时也可选用本院教师编写的、具有本院特色和学科特色的高水平教材;

  6.鼓励教师结合所选教材,制作多媒体课件和网络课件。

  二、教材选用的有关规定

  1.各门课程在选用教材时要根据基本原则的优先级别顺序选用;

  2.一些教材更新较快的专业(尤其是财经类专业),应按教育部的要求,使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的比例达到或超过80%;

  3.各门课程(含院公共选修课)选用的教材,应由任课主讲教师提出,经系主任同意后,经审核批准后方可选用。选定教材后由教务处汇总后报相关部门统一采购,统一发放。

  4.思政、外语、计算机基础等面向全院的公共基础课教材,要在广泛征求全体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由担任该类课程的教学单位(系、部)领导审核,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选用,其中思政教材的选用要符合省教育工委的有关规定,军事理论教材要优先选用省厅推荐教材。

  5.凡选用校内自编教材(包括正式出版和未正式出版的教材,其中未正式出版的教材须由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特别是任课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由任课教师说明选用的理由,经系主任审核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选用。

  6.任课教师可向学生推荐教学参考书或辅助教材,但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向学生推销教材、教学参考书和辅助教材或擅自印刷讲义,以减轻学生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7.学校鼓励教师结合教学改革与实践,根据课堂教学的需要,编写代表本学科前沿的补充讲义或资料,需要增加的补充讲义、资料等,要经系主任同意和签署意见后再报送教务处审批;对全校范围使用的讲义,必须报送教务处审批。

  8.需要印发给学生的讲义、教学参考资料、辅助教材等,必须统一由教务处教材科组织印刷,教师本人不得自行印发卖给学生。

  9.严格选用“两课”及其他思想性和政治性较强课程的教材,严防不健康的教材进入课堂。

  10.各教学单位严格把好教材质量关,教务处要组织教学顾问组和有关专家定期对教材选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11.任课教师对所选用的教材,在使用过后,要做出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由系汇总后分别报送教务处。

  三、教材领发的有关规定:

  1.开课前三天开始办理教材发放工作。学生以班为单位凭教材领用单领取教材;教师教学用书以系、部为单位集体领取,特殊情况可单独领取。原则上教师不得领用非教学用书。

  2.教师(包括实验员)只发给担任该门课的教材,包括教科书、教学参考书、实验指导书、习题集、习题解答等。

  3.教师任课用教材,须经教务处签署意见后方可领用。

  4.每个系(部)发给一套本系(部)所用教材,由系(部)负责人签领。若有人事变动,所保管的公用教材应移交接任者。

  5.所有教材不得外借。院内非任课人员不得领用教材。确有需要只能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价购买。

  6.过期、过剩教材,经教务处报院领导批准可降价处理。

  四、教材保管的有关规定

  1.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教材采购和书库管理工作,搞好教材的计划管理,做到预订教材留有余地但不积压浪费,保证课前到书。

  2.建立教材账册,严格教材入出库的验收、记账、凭证制度。如发现有缺少,应及时向发行单位追补。

  3.教材要建立专用库房,帐、物管理要分开,定期进行库存教材的清点、检查(至少每学期一次),做到帐、物相符,账、账相符,对过期或不适用的教材,破损缺页的教材要及时处理,并办理报损手续。库存教材不能出借,多余教材经批准方可以出售,但必须到财务处交款后凭发票到书库领书。

  4.教材库要保持清洁、整齐,并有防火、防盗、防霉等措施。教材应分类上架堆放,排列要科学、合理以便于查找。要认真搞好“教材样本库”建设,为教师选用教材、参阅提供方便。

  5.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教师编写教材、自编讲义。教材管理人员为教师参加有关学术活动,开展教材研究和经验、信息交流提供支持。

  z职业技术学院

篇5: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规划

  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规划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使学院教材建设能跟上高职教育发展的需要,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和结合实际情况,特定出我院“十一五”期间教材建设规划。

  一、制定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教材建设规划要体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科教兴国的战略方针,坚持以新世纪高等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学观为先导,以培养高质量人才为目标;以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为核心;以教育技术现代化建设为突破口的指导思想。

  (二)教材建设基本原则

  1.具备科学的思想性。教材中知识与技能交叉和专业内容复合要做到有机结合,相互渗透,符合内在逻辑规律,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培养。

  2.专业针对性强。教材必须针对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业务规格(包括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和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要体现创新思想,专业针对性要强,突出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培养。

  3.符合专业改革和发展的要求。教材要能够满足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培养要能够适应行业、企业的实际需求,使学生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切合实际,适用性强。

  4.以培养能力为主。教材应根据高职培养目标要求来建立新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以及学生所应具备的相关能力培养体系,构建职业能力训练模块,加强学生的基本实践能力与操作技能、专业技术应用能力与专业技能、综合实践能力与综合技能的培养.要符合学生的认识和学习规律,注意循序渐进,便于自学。

  5.基础理论适度。在满足本学科知识的连贯性与专业课需要的前提下,坚持“实用为主,够用为度”,合理整合基础理论教学内容,删除过时的内容,增添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基础理论知识  6.强化技能培养。高职教育以培养学生应用能力为目标,教材选用和编写应反映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的培养的中心要求。

  二、教材建设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在学院教材建设管理机构的领导和支持下,系教材编审工作由系主任负责。各系成立教材建设小组,组员至少由两名具有相当编审教材经验的专家或教师担任。对各系教材建设规划、教材编写、教材出版、教材调研和评估、教材选用工作进行审核和指导,经系部审核后,报送学院教材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二)教研室主任要在系教材建设小组的领导下,协同各专业及专业方向负责人,重点抓本教研室教材的选用、拟编写教学的内容、编写质量和编写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以提高编写教材的质量和水平为重点,合理规划教材选用和编写工作,进一步提高高职高专优秀教材、国家规划教材的选用率,高职高专优秀教材的选用率达60%。主要课程选用获省部级以上奖或公认水平较高的高职高专教材,保证高质量教材进入课堂。

  根据教材规划的基本原则,着重编写和完善各专业全部课程的教学大纲、实训指导书、试题库、讲义等教学基础材料,在此基础上,编写相应的案例、实训教材。“十一五”期间拟主编或参编教材5-10 部。

  重视实践教学环节的教材建设。实践教学环节的教材建设要体现规范化,具有创新性与综合性,同时有利于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必须做到与理论教学相配合、与新的教学实验设备相适应、符合教学大纲的对实践教学环节的要求。已经独立设课的实训,编写与课程配套的实训教材;没有独立设课的实训,编写与主教材配套的实训指导书以及相应的实践教学环节的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资料。对课程实习与生产实习教材的编写,既要考虑实习基地的具体情况,更应该强调编写稳定性、通用性较强的实习教材。

  四、教材建设实施规划

  (一)加强组织保证。学院把教材建设放在教学改革的重要地位,成立教材建设领导小组,由教学副院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各教学系部等相关人员组成。各系部相应成立教材建设小组,负责本系部的教材建设。

  学院教材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能:1、审议学校的教材建设规划; 2、对教材编写大纲、按编写大纲编写出的(出版前)教材进行评审; 3、评定校级优秀教材和向国家和省(部)推荐参评的教材。 4、推荐本校选用优秀教材目录,对各院系各课程(特别是专业基础课和主干课程)选用的教材进行审定;

  (二)设立教材建设专项基金,教材建设基金主要用于具有优势和特色学科的教材建设以及教学急需的讲义、案例教材的编写等,教材建设专项基金实行审批制度,据实列支。

  (三)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材编写的积极性。高水平教材是教学研究的重要成果之一,教师编写和出版的教材要计入教学工作量,可作为教师评聘、晋职的重要依据;对列为国家规划教材、教育部“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教育部推广教材和获省(部)级及以上的教材的主编和副主编,学校将制定办法予以奖励。

  (四)规范教材编写的管理。 组织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教授,成立编审领导小组,负责对教材编写大纲、进度、质量进行监督,保证教材的科学性、新颖性和实用性,使之能以较高的质量赢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具休建设方案

  (一)优选教材

  “十一五”期间教材建设的重点放在抓好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的教材建设上。针对专业实际,课程设计的变化和高职学生的特点,优先选用优秀的、通用的、成熟的、适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国家级、省部级高职高专系列教材及校级优秀、重点教材。在教材的选用上,要做到有组织,有计划,针对性强,使用面广。避免教材的难度高低起伏和重复购置, 确保高质量的教材进入课堂。

  (二)自编高质量特色讲义、案例

  集体备课、集体研讨,编写高质量特色讲义、案例。鉴于语言类、商务知识类教材比较成熟,而实践类教材相对匮乏,不能很好地体现教学大纲要求,因此,“十一五”期间,教材编写的重点是实践类教材和实训指导书,以及具有我院特色案例教材。讲义是教材编写的基础,因此,要抓好讲义编写关,在对自编讲义进行整理的基础上,依据授课效果,通过多方论证研讨,不断完善,为编写教材做好准备。

  (三)电子教案及课件制作

  重视现代化教育技术对教材建设的影响,积极研究探索与之相配套的各类新型教材的建设和应用。“十一五”教材建设应重视和加强与新教育技术相适应的新型教材的建设,进一步充实与丰富教材的内涵,建设一个类型多样化的教材体系。因此,在抓好重点教材建设的同时,做到文字教材与电子教材同步规划,优先选用配有声像、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多媒体软件的教材,实现教材系列配套。“十一五”期间编制完成全部专业主干课程教学的电子教案,多媒体课件,网络学习材料。

  (四)电子教材、多媒体教材的教材建设

  继续鼓励教师开发与文字教材相配套的多媒体教材。“十一五”期间计划开发多媒体教材5-10种。

  (五)主编或参编教材

  由主要从事专业教学并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教材编写经历与经验的骨干教师,在学科带头人的指导下,组织有精力、干劲足、事业心强、专业知识丰富、语言功底强并具有创新精神的年青教师参与编写专业系列教材及新教材的开发。要求每个专业在“十一五”期间编写并正式出版一门以上具有本专业特色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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