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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中学工会申报省教育科技工会系统先进集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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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中学工会申报省教育科技工会系统先进集体材料

  陵金中学工会申报省教育科技工会系统先进集体材料

  近年来,我校工会在市教卫工会及学校党委的领导下,高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z总书记“z”讲话的精神,深入学习《*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坚持贯彻全国总工会工作总目标和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方针,紧紧围绕学校创建一流国家级示范高中这个中心工作,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突出维护职能,坚持以法治会,加强自身管理体系的建设,全面提高教代会质量,配合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全校教职工团结进取、奋力开拓,加强学校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工会工作。在落实工会组织的四项职能、参与学校的改革、建设以及教学科研和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为教职工办实事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我校工会连续多年被评为“市教育工会先进集体”。

  一.努力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

  学校的首要工作是教育教学,培养跨世纪的人才是学校教育的主要职责。要提高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就必须有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素质强的教师队伍,陵金中学工会配合学校教学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切实提高了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1)不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教工师德水平。

  不断学习是提高教师师德水平,促进教师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的保证。学校党委、校长室一直注重教职工的理论学习,规定每周三下午为教职工或党员干部学习时间。通过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理论水平和道德修养。

  首先,我们加强了政治理论的学习,让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职业观。良好的品德、正确的价值观不是靠空泛的说教形成的,它缘于人对人生、对理想、对社会的正确认识,只有在提高教师政治理论水平的基础上,才能将师德工作落在实处。我们工会积极配合党支部坚持组织教工学习党的基础知识、***文选,学习马克思的辩证唯物论,将党的政策、路线教育与教育教学实践结合起来,在提高教师政治觉悟的基础上,开展行之有效的师德教育,营造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整体育人氛围。

  其次,加强了法制学习。在师德教育中,我们坚持以法治教,以法治校。今年工会组织教师学习了《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知识竞赛、考试等各种形式检测、巩固这些知识,提醒教师时刻记住要遵纪守法。在学法的基础上,工会协助校办公室制订《陵金中学教学常规》,对师德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成为教师约束自己行为,提高师德水平的保障。

  同时,工会将“爱生敬业”活动与学陶活动结合起来,学习陶行知的“奉献”、“求真”、“创造”等教育思想,以陶为师,塑造和完善教师自身的人格,进一步加强了陶行知教育思想的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取得了良好效果。在这一系列活动中,覃近文、陈建华、邓苏、刘凯、邵艳等一大批优秀的新老班主任脱颖而出,他们敬业爱生的佳话在学生中广为流传,教师的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

  (2)坚持实施“青蓝工程”,促进青年教师迅速成长。

  学校工会不仅加强了教师师德师表教育,提高了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同时更注重培养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工会创造一切条件,通过组织各种活动来提高教职工业务水平和现代教育技能。鼓励中青年教师开展业务进修,支持青年教师报考和参加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为中老年教师举办计算机技术培训。

  工会配合学校行政继续实施“青蓝工程”。采用“老帮青”的方法,让经验丰富的老教师与羽翼未丰的新教师结成师徒对子,签订师徒合同,要求辅导老师和青年教师相互听课,每学期至少同时参加全市性教研活动,每年确定一个目标,要求师徒共同进步。使学校青年教师能迅速成长,并在教育教学岗位上永挑重担。近二十多位青年教师被评为“z市优秀青年教师”。搞好青年教师的业务考核评比,做好选派教师出国进修工作。

  工会配合教科研室和教学工作处,开展科研活动,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学校青年教师多,经验不足,工会主动为教师解忧,开设了教工阅览室为教师科研提供了方便,组织教师去兄弟学校参观取经,拓宽教师视野。坚持班主任研习制,新班主任参加A级研习,五年以上的班主任参加B级研习,用班主任沙龙、专家讲学、研讨,结合班主任自学,提高理论素养。实行论文的及时奖励制度、青年教师年度教学论文评比制度,激励教师在教学之余能独立思考、积极探索。鼓励教师在课堂教学改革实践中有所作为。2xxxx年学校顺利完成“九·五”期间的所有课题结题工作,包括江苏省社会科学“九·五”规划立项课题《以学分制为制约和激励机制的高中全面素质教育改革实验研究》,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立项课题《中学教师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及保健措施的研究》,全国教育科学“九·五”规划课题《中小学学习问题研究》的课题《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自主性学习品质的研究》,江苏省教学研究室“九·五”立项课题《教学手段现代化研究》,z市“九·五”教育科研立项课题《中学生学法指导研究》,其中《以学分制为制约和激励机制的高中全面素质教育改革实验研究》课题获z市教科所课题成果评比一等奖,《中学生学习方法指导》课题获二等奖。

  (3)大力宣传身边的先进人物,弘扬主人翁意识。

  配合学校评选和表彰先进,大力宣传教职工身边的先进人物的事迹,树立学习榜样,加强师德教育,提高了教职工思想道德素质,促进了良好教风和校风的形成。近年来学校全面实施“高中素质教育整体改革方案”和与z大学等五所高校联合举办高三实验班的教学改革,在改革中涌现出一批先进教师,工会配合学校搞好优秀及先进教师的推荐和评选活动。如学科带头人的评选,特级教师的推荐,江苏省名校长、名教师的评选等,工会都积极参与,组织民意投票,力求公正,以调动教职工积极向上的工作热情。工会还积极参与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工作,大张旗鼓地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在教职工中大力弘扬“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的工作精神,树立主人翁意识,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

  二.坚持校务公开,加强行风建设,发挥工会的监督功能。

  教职工是学校的主人,是学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和建设者。学校工会长期以来,一直关心职工生活,坚持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增强教师的主人翁精神,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教代会制度不断得到发展和完善,教代会的四项职权得到了落实,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在学校的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调动和激发了广大教职工投身学校建设和发展的热情。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的民主政治建设。

  1.实施民主管理。

  健全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和投身学校的建设和改革。先后召开过六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积极参与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在1995年6月,召开的三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讨论了《陵金中学教职工二次分配方案(草案)》,通报了《陵金中学教职工子女入学的若干规定》,通过了《创国内一流水平,建国家示范中学--z市陵金中学1995-2000年工作规划》。1995年12月,召开的三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基本通过了《陵金中学教职工二次分配方案》。1996年12月召开的三届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了《关于以学分制为制约与激励机制的高中全面素质教育改革方案的说明》,拉开了我校新一轮教学改革的序幕。1998年3月召开的三届四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学校整体规划以及发展规划》、《学生全面素质教育改革方案》及《国有民营办初中的方案》。1999年1月召开的三届五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听取了《陵金中学建设发展的形势和任务》的报告,讨论并通过了《陵金中学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和《陵金中学教工住宅楼装修的有关规定》。通过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切实保障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通过代表们民主参政议政,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献计献策,促进了学校民主管理制度的形成和完善。2000年以来的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先后讨论了学校五年发展规划;新教学楼、办公楼体育馆、艺术楼的建设方案;教职工二次分配方案修改;新校区规划等问题。有效地发挥了教职工主人翁作用。

  2.参与学校的决策。

  工会在协助校行政进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同时,始终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参与学校的决策。对学校试行的改革方案和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保证实施效果。教代会发挥监督职能,2xxxx年学校通过民主推荐和投票选举,选拔了新一届中层干部,一批年轻,能干的同志走上了领导岗位。从而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竞争机制。

  三、急教工所急,想教工所想,把工会建成温暖的职工之家。

  要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不仅要在工作上压担子,更要在生活上关心教师,切实帮助教师解决实际困难,把工会办成真正的教职工之家。

  首先,关注青年教师的成长。我校每年都要招进一批年轻的教师,这些教师活动能力强,知识结构先进,为学校增添了新的活力。为了帮助青年教师迅速成长起来,工会每学期开一次“新教师座谈会”,认真了解新教师的思想状况和生活困难,给他们以温暖的关怀。工会委员会的委员还与新教师结成队子,时常找他们谈话,关心他们的每一步成长,使新教师克服了刚进校好高鹜远、燥动不安、耐挫能力差等不良情绪,逐步成长为合格的教师。

  其次,坚持实施“暖人心工程”。为增强广大教职工的凝聚力,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配合学校党委和行政,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暖人心工程”:如坚持举办元旦迎新联欢会、新春团拜会等活动,全校教师及离退休同志全部参加,会上校领导祝辞,老师发言,穿插师生自娱自乐的文艺表演,气氛热烈,增强了干群联系和凝聚力;又如组织离退休老教师祝寿和旅游等活动,使老同志们倍感温暖,他们觉得学校没有他们,党组织和学校时刻关心着他们;另外,为逢五逢十生日的在职教职工赠送生日蛋糕;为新婚教师赠送祝福贺礼;对生病教师及时上门慰问和探视;对有亲人亡故的教师及时前往吊唁和帮助解决困难。及时将组织的关怀送上门,极大地调动了教职工的积极性。认真做好教职工的福利和服务工作。

  真挚的关怀为广大教职工解除了后顾之忧,使他们得以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教学活动中,把学校事当作自己事,积极地以主人翁的精神投入到学校管理和建设中,为学校发展作贡献。

  四.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1)开展各种艺术活动。

  工会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活跃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组织教师合唱团定期活动,排练的小合唱节目,在市教育系统庆祝建国五十周年的文艺演出活动中取得了一等奖的好成绩;组织老教师举行钓鱼和郊游活动;组织青年教师举行卡拉OK歌唱比赛,其中我校丁强、沈阳、刘开华、李琳等老师还参加了市教卫系统“歌唱祖国卡拉OK比赛”活动,取得了理想的成绩;组织教职工学习太极拳和太极剑;组织书画爱好者参加教职工书画作品展。工会组织了教工趣味运动会,组织了教工合唱队、时装表演队参加了校艺术节演出,活跃了教师生活,增添了校园文化氛围。不定期举行周末舞会。既能陶冶情操,丰富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又推动了学校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2)开展各类体育活动。

  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工会非常关心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身体检查。还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各项健身活动。1996年,在校领导的关心下,工会开办了“教工俱乐部”,使教职工有了固定的活动场所,我们还购置了健身器、乒乓球桌、台球桌等运动器材,还辟出了棋牌室,为老师们提供了工作之余健身娱乐的环境。工会还动员和鼓励教职工做广播体操,并在校运会开幕式上作汇报表演;组织青年教职工参加校秋季运动会和冬季环湖长跑活动。我们还组织各项健身竞赛活动,为教职工的体锻和健身,创造良好条件。还组织教工参加市教卫工会组织的乒乓球友谊赛和市职工篮球赛。让教师既煅炼了身体,又培养了顽强拼搏的精神,还增强了主人翁意识,培养了爱校精神。

  总之,近年来我校工会在市教育工会的领导下,发扬优良传统,为教工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很好地发挥了桥梁作用。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把工会办成教职工最温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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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金陵中学工会工作计划

  陵金中学2xxxx年工会工作计划

  在新世纪的第一年,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我们工会组织将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创建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关心教职工生活等工作。特制订工会工作计划如下:

  一、宣传敬业精神,鼓励教职工积极投身到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中去。、、、动员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学校正在全面实施的“高中素质教育整体改革方案”和与南京大学等五所高校联合举办高三实验班的教学改革。工会配合学校搞好优秀及先进教师的推荐和评选活动。搞好教师节学校先进集体和“耐程康”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工作,大张旗鼓地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在教职工中大力弘扬“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的工作精神,树立主人翁意识,做好各自的本职工作。

  二、积极配合学校搞好各项大型教育活动。、、如配合学校做好五月科技艺术节;一二·九歌咏活动;举办一年一次的师生书画展。

  三、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继续保持原有各项健身活动,动员和鼓励教职工做广播体操,组织教职工参加校秋季运动会和冬季环湖长跑活动。继续加强了“教工俱乐部”和“体操健身房”设备建设,组织各项健身竞赛活动,为教职工的体锻和健身,创造良好条件。组织教职工乒乓球训练和校际乒乓球比赛。

  四、继续实施“暖人心工程”。、、为增强广大教职工的凝聚力,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推行和完善“暖人心工程”:举办元旦迎新联欢会、新春团拜会等活动;组织离退休老教师祝寿和旅游等活动;为逢五逢十生日的在职教职工赠送生日蛋糕;为新婚教师赠送祝福贺礼;对生病教师及时上门慰问和探视;对有亲人亡故的教师及时前往吊唁和帮助解决困难。认真做好教职工的福利服务工作。

  五、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活跃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组织教师合唱团定期活动,排练合唱节目。组织教职工学习太极拳和太极剑;组织书画爱好者参加教职工书画作品展。不定期举办周末舞会。推进学校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六、组织教职工积极参加爱国卫生活动,定期举办“文明处室评比活动”。

  七、组织《工会法》学习活动,建立和完善工会工作档案,使工会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八、参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会议;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完成工会的换届改选工作。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献计献策,积极发挥主人翁民主参政议政,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发展。

  陵金中学工会

篇3:金陵中学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若干规定

  陵金中学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若干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国工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工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关于工会基层组织的“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至5年”的规定,充分发挥会员代表联系会员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团结、依靠会员群众把工会组织建设好,特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会员代表

  第一条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本人为中国工会会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生产、工作中起骨干作用,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热心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在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第二条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会员在200至5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5%至20%;会员在501至1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20%至10%;会员在1001至5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10%至6%;会员在5001至10000人者,代表为会员的5%。

  会员超过万人的大型企事业单位,会员代表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00人。个别特大型企业单位,会员代表需超过500人的,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批准;以产业工会领导为主的单位,报相应的全国产业工会批准。

  会员在200人以下的基层工会,一般应召开会员大会。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时,须经上级工会批准,代表人数比例不得少于会员的30%。

  第三条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组成,应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企业单位中的工人会员代表,学校、科研单位中教职员工和科研人员会员代表,一般应占会员代表总数的60%以上。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会员代表应占一定比例。

  第四条 会员代表应由会员民主选举产业。会员代表的候选人,由其所在单位(分厂、车间、科室、下同)工会组织,按照基层工会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和代表条件,组织会员讨论提出名单,报基层工会平衡后,由代表所在单位的工会负责人主持,经会员直接选举为正式代表。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可由以所属单位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第六条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结果为有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废票,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为有效票。

  第七条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获得选举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为正式代表;大型企事业单位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所属单位工会代表大会选举时,其代表候选人获得应到会人数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为正式代表。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可以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确定,获得过半的选票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少于应选代表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另行选举。

  第八条 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代表时,其代表候选人不限于各该级工会代表或会员。

  第九条 基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选出后,应将代表名单提交基层工会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基层工会代表大会不设资格审查委员会。

  对补选的基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

  第十条 会员代表的任期与基层工会代表大会届期一致,从每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本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完成后为止。会员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一条 会员代表以基层工会所属工会组织为单位分别组成代表团(组),推选正副团(组)长各1人。代表团(组)长根据代表大会的议程和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安排,负责组织代表的日常活动。

  第十二条 会员代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对基层工会委员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对基层工会领导人提出批评、建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十三条 会员代表的职责是:

  (一)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二)积极参加会员代表大会,认真听取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和审议代表大会的各项议题,认真负责地提出审议意见和建议;

  (三)严肃负责地履行民主选举的权利,认真做好各项民主选举工作;

  (四)积极参加对基层工会领导人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幂事求是地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五)经常保持与本单位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注意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工会委员会反映,热心为会员说话办事,积极为做好各项工作献计献策;

  (六)积极宣传贯彻基层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精神,团结和带动会员群众完成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对原选举单位会员负责,接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会员和原选举单位对违法乱纪和严重失职的会员代表,有权提出罢免的要求。

  代表的罢免必须经过原选举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通过,并经基层工会委员会审批。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因故调离原选举单位,不能继续履行代表职责时,代表资格自然免除。原选举单位出现的会员代表的缺额,由全体会员另行选举,并报经基层工会委员会审批。

  二、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六条 每届基层工会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应在本届基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一个月内,由上届基层工会委员会召集,并应将会议日期和建议会议讨论的事项提前10天通知代表。

  第十七条 每届代表大会的第一次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以后各次会议均由本届基层工会委员会召集。

  第十八条 每届基层工会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前,应先举行预备会议,选举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本次大会的议程和有关事项。预备会议由基层工会委员会主持。

  第十九条 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议和批准工会基层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基层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对基层工会领导人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四)选举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或补选、增选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

  (五)选举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二十条 届期内工会代表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代表大会都应对工会工作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按“职工之家”标准检查是否合格,并将评议结果报上级工会。同时,对工会领导人进行民主评议,每两年结合民主评议对工会领导人民主测评一次。经民主测评,凡获得信任票不足半数者,应报请上级工会和干部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考察。如确认其不能再担任现任职务时,应由代表大会作出决定,予以撤换或罢免。

  基层工会领导人缺额时,应按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时予以补选。

  第二十一条 每次代表大会举行前,基层工会委员会应事先将有关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和大会的各项议案交由各代表团进行讨论,并召开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在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各代表团(组)长或代表团(组)可推选代表,按照大会主席团的安排,在大会全体会议上发表意见。

  第二十二条 在规定的时限内,一个代表团或者1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基层工会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需要讨论的议案,经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后,由大会主席团或基层工会委员会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提案审查委员会可以成为常设机构,其届期至下届代表大会提案审查委员会产生时为止。

  第二十三条 向基层工会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在交付代表大会表决前,如提案人要求撤回时,对该议案的审议即可终止。

  第二十四条 基层工会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应按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

  第二十五条 基层工会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本届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应列席会议。

  三、基层工会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基层工会委员会负责主持本级工会的日常工作。基层工会委员会对本级工会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七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主席、副主席的设立,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在基层工会会员大会和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一)负责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基层组织的日常工作,承担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代表本单位职工同行政签订集体合同或单项协议:

  (二)主持本级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三)负责筹备本级工会代表大会;

  (四)讨论决定本级工会的重要工作安排和有关重大问题;

  (五)在基层工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基层工会领导人选的变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审查和批准下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的召开和选举结果;

  (七)讨论任免基层工会的工作人员;

  (八)讨论决定本级工会的财务预决算;

  (九)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基层工会的工作机构设置方案。

  第二十九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召集(设常务委员会的基层工会,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的决议,由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有效。

  基层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可事先召开代表团(组)长会议,征求意见。委员会召开会议时,也可根据需要,吸收代表团(组)长列席。

  四、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

  第三十条 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分别举行,也可以结合举行,按会议议程分段召开。

  第三十一条 实行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结合举行的单位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试行:

  (一)会员代表和职工代表可以同时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可以兼任职工代表,但非会员职工代表不能兼任会员代表;

  (二)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团(组)可以共同组成;

  (三)职能相近的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或专门小组,可以合设并承担两个委员会的工作;

  (四)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主席团可以“一身二任”,也可以根据两段会议议程的需要,分别组成;

  (五)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届期可一致,也可以分设届期。

  第三十二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既是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又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按照《中国工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两个大会的有关工作。

  第三十三条 实行两会结合的单位的工传授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以及工会领导人的民主选举结果,仍按工会章程的规定,报上级工会审批。

  五、附则

  第三十四条 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届期按《中国工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确定,届期内的会议按次计算。

  第三十五条 会员大会可以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原则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工会。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属全国总工会组织部。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4:金陵中学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陵金中学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基层工会民主选举制度,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工会基层组织,是指工厂、商店、农场、机关、学校和其它基层单位工会委员会。

  第三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中国工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 选举应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第六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

  第二章 委员和常务委员名额

  第七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25人以下者,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200人以下者,设委员3至7人;201人至1000人者,设委员7至15人;

  1001人至5000人者,设委员15至21人;

  5001人至10000人者,设委员21至29人;

  10000人以上者,委员最多不超过37人。

  第八条 大型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委员会,经上级工会批准,可以设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由9至11人组成。

  第三章 候选人的提出

  第九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均应按照干部“四化”的标准,在能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热心工会工作,受到群众信赖的人员中选定。

  第十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可以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辖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出;也可以由同级党委与上级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或车间(科室)工会的意见提出。

  第十一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在任职届期内应按规定完成岗位任职资格培训任务。凡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完成岗位任职资格培训任务的,一般不再提名为下届主席、副主席候选人。

  第四章 选举的实施

  第十二条 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时,方可进行选举。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委员会委员和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差额率分别为5%和10%。

  第十三条 召开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委员会主持;不设委员会的基层工会进行选举时,由上届工会主席或组织员主持。

  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工会委员会集中各代表团(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提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召开基层工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时,由上届委员会或大会主席团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工会委员会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 选举前,选举单位工会组织或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名单、简历及有关情况向选举人介绍。

  第十五条 选举设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的监票人由全体会员或各代表团(组)从不是候选人的会员或会员代表中推选,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委员会选举的监票人,从非常务委员、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经全体委员会议表决通过。

  第十六条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的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第十七条 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第十八条 会员或会员代表在选举期间,如不能离开生产、工作岗位,可以在选举单位设立的流动票箱投票。

  第十九条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第二十条 候选人获得应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由大会征得多数会员或会员代表的同意减少名额。

  第二十一条 大会执行主席根据本条例规定,宣布选举结果及选举是否有效。

  第二十二条 选出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批。

  第五章 调动、罢免和补选

  第二十三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在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如因工作确需调动时,应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第二十四条 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测评和上级工会与干部主管部门考察,需撤换或罢免工会领导人时,须按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的若干暂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基层工会主席因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空缺时,应及时按照民主程序进行补选。补选前征得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同意,可暂由一名副主席或委员代理主席职务,代理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第六章 经费审查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7人。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必要时也可设副主任委员1人。

  第二十七条 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经费审查委员会推选产生。

  第二十八条 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选举结果,与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

  第三十条 本条例原则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工会。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由全国总工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篇5:金陵中学工会教职工社团章程

  陵金中学工会教职工社团章程

  总则

  为了丰富广大教职工的校园业余文化生活,推动我校教职工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开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校工会大力倡导各类教职工文体社团在校工会指导下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了规范教职工社团管理,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组织机构

  校工会副主席分管教职工社团(以下简称“社团”)工作。校工会具有指导、协调和资助各社团正常开展活动的义务,同时也具有监督、管理各社团的权力。

  第一条 校工会文体委、青年工作委员和女工委员共同负责教职工各类社团的协调、监督工作。届期5年。

  第二条 社团采用团长负责制,设团长、副团长,由社团会员选举并经校工会审批产生或由校工会任命产生。

  第三条 各社团团长在教职工范围内招募团员,各社团组团人数不得少于10人,组团后填写《陵金中学教职工社团申请表》,交工会审批并备案。

  第四条 各社团应根据自身特点成立组织,选举负责人,制定章程,并在校工会指导下开展活动。必要时,可组队代表校工会进行对外交流或参加比赛活动。

  第二章 社团负责人

  第五条 社团负责人的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责任心,拥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群众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由年龄在60岁以下且身体健康的社团会员担任,社团可根据自身需要设立名誉团长或顾问;

  (三)有符合本社团的特长或爱好;

  (四)热心社团工作,热情为社团会员服务。

  第六条 社团负责人的职责:

  (一)统筹规划本社团工作,全面负责社团日常管理事务,做好社团后备力量的培养工作;

  (二)组织实施诸如训练、比赛、演出等社团活动;

  (三)对申请加入社团的会员进行审批;

  (四)组织会员进行日常训练和活动;

  (五)负责对校工会添置给本社团的活动器材和设备的管理;

  (六)做好年度计划与总结工作,对校工会负责。

  第三章 社团会员

  第七条 凡我校工会会员,身体健康,具有某一方面特长或爱好,承认本章程和所欲加入社团章程者,均可参加社团。

  第八条 工会会员加入社团,须本人自愿申请,经其所欲加入社团的审核批准,即可成为社团会员。社团会员名单报校工会备案。

  第九条 社团会员年龄原则上限制在60岁以下,且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社团活动。

  第十条 每位社团会员只能申请参加一至两个社团。

  第十一条 社团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所在社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与表决权;

  (二)对所在社团的工作及其负责人有监督、批评和建议权;有向校工会反映所在社团情况的权利;

  (三)有权参加所在社团的各项活动,享受所在社团的各种待遇和奖励;

  (四)享有退团自由。

  第十二条 社团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校工会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决议,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积极参加社团活动;

  (三)社团会员应视自身健康状况参加活动,患有心脑血管等疾病或不适宜参加剧烈活动的会员,应谨慎行事,以免发生意外;凡因自身身体原因发生意外的,责任自负。

  第四章 社团经费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

  (一)社团会员交纳的团费;

  (二)校工会根据社团活动需求下拨的活动经费;

  (三)社会团体赞助的活动经费。

  第十四条 经费支出:

  (一)所有经费只限于社团开展活动;

  (二)坚持励行节约、量入而出的原则。

  第十五条 经费管理:

  (一)社团负责人每年必须做好经费使用的预决算报告;

  (二)社团负责人主管本社团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三)对长期不能组织正常活动的社团,工会有权放弃经费资助,并注销解散。

  (四)社团活动经费的使用须报校工会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否则无效;

  (五)经费的使用须按会计制度和财务要求建立明细帐目,适时向社团会员公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2xxxx年5月1日起试行,解释权归陵金中学工会。

  z市教育卫生工会陵金中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