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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档案馆借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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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档案馆借阅制度

  学院档案馆借阅制度

  一.属开放范围的档案或本人经办的档案,本校师生员工持本人证件,说明利用档案的范围和目的,即可查阅。

  二.凡需利用本馆尚未开放的档案,按下列规定办理:

  1.本校人员利用党群类、行政类档案,须经有关管理利用部负责人批准。查阅党政重要会议记录等重要档案或密级档案,必须经档案馆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借阅。

  2.本校人员查阅非本人经办的或限制他人利用的一般科研档案、教学档案,须经课题组负责人同意。查阅秘密、机密级科研档案,本课题组人员须持有负责人签字的系介绍信,其他人员须经科研处批准,查阅绝密档案均须经校保密委员会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查阅。

  3.本校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须经财务部门同意。

  4.校外人员利用档案,除持有正式介绍信外,还须按以上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三.利用档案原则上只限在本馆阅览室查阅,不得借出。情况特殊,确须借出时,只限开放档案或本人经办的非密级的一般档案,时间不超过一周。其他档案一律不借出。

  四.利用档案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表,归还时须经档案馆工作人员当面验收、注销。必要时还需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表。

  五.复制、摘抄档案,须经档案馆负责人同意。复制由档案馆统一办理,摘抄由档案馆工作人员负责核对、盖章。

采编:www.wenbenK.cOm

篇2:学院基建处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学院基建处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一、负责《基建处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每月初向学院领导上报基建处月工作计划及上月工作小结。

  三、检查各岗位职责执行情况。

  四、协助建设办进行工程招投标工作,并为签定建设工程合同提供决策意见。

  五、代表学院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单位协调与沟通。

  六、组织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对施工图纸会审、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工作。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并参与“四控二管一协调”工作。参与工程实施过程中审核工程进度款及竣工结算款的支付工作。

  七、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技术能力及工作业绩的考核。

  八、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院长报告工程实施情况。

篇3:学院基建处工作职责

  学院基建处工作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框架内容

  基建处

  1、大型基建项目

  (1)协助做好基建项目的前期工作;

  (2)负责建设项目的报建工作;

  (3)负责基建项目的施工管理,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工期、安全和造价控制工作;

  (4)负责基建项目的决算;

  (5)负责基建项目工程款的结算;

  (6)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2、基建维修

  负责协调组织施工方对保修范围内的项目或因施工问题导致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

  3、零星工程

  (1)负责学院零星工程的立项、预算、施工合同拟定;

  (2)负责学院零星工程的预算;

  (3)负责学院零星工程的验收;

  (4)负责学院零星工程的决算;

  (5)负责学院零星工程款的结算。

篇4:学院教务处职能

  学院教务处职能

  一、教学计划管理

  1、制定学院教学计划。

  2、监督检查各系、基础部的教学计划的实施。

  二、教学日程管理

  负责制定学院教学日程和教学时间计划。

  三、教学场所管理

  负责教学场所的安排和调度。

  四、教学过程管理

  1、监督教学活动规范、有序、高质量的进行。

  2、负责教师的满意度调查。

  3、负责教学监督电话和投诉的受理、调查和提出处理意见。

  4、协调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组织教学质量评价。

  6、负责教育教学质量工程相关项目的申报工作。

  7、负责精品课程建设管理。

  五、考试管理

  1、负责组织全校性的考试。

  2、承办国家相关的考试。

  六、学籍管理

  1、负责学生的注册和毕业前电子注册。

  2、负责学生学生证和校徽的发放。

  3、负责学生毕业证、结业证、肄业证的制作、保管和发放。

  4、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管理。

篇5:学院学工部(处)处长工作职责

  学院学工部(处)处长工作职责

  主持学工部(处)的全面工作

  一、负责统筹、协调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各项学生教育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负责学工部(处)网页的管理;

  二、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优评先工作;

  三、负责学生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贷款、励志奖等资助管理审核工作;

  四、负责学生学业(休学、退学、违纪、开除)等审核;

  五、负责学生档案的保密和安全工作;

  六、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七、负责学生国防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

  八、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检查、督促和学生助理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和辅导员工作的宏观管理,指导辅导员协会工作;

  十、负责全校性学生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会同财务处做好学生保险相关事宜;

  十二、负责学工部(处)文件审核审批工作和上级、学院文件的处理;

  十三、负责检查督促二级学院新生入学教育工作;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