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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才中学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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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才中学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才育中学“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

  为进一步弘扬本校广大教师的高尚师德、激励为教育事业献身的崇高思想,不断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促进我校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根据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和德育发展目标要求,评选我校师德标兵,以表率、示范形象促进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素养,更好的构建学习型、创新型的和谐校园。

  二、评选名额、范围及条件 :

  (一)评选名额、范围 :

  1、评选名额:各年级组及行政组推荐“师德标兵”各10人,校级师德标兵10人。

  2、评选范围: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师德规范的一线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履行才育中学教师职业道德的“四爱”“十不准”要求。

  附:四 爱:

  爱(教育)事业

  爱(工作)岗位

  爱(才育)学生

  爱 才育(学校)

  十不准:

  不准接受家长馈赠;

  不准向学生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不准接受学生家长宴请;

  不准同学生家长进行功利性交往;

  不准搞第二职业或在校内外搞有偿性辅导;

  不准向学生家长要车私用;

  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不准向学生乱收费或摊卖资料与东西;

  不准参加有损师德的娱乐活动;

  不准乱交道德品位不高的朋友。

  2、践行才育精神。

  附:才育精神:

  自觉尽职,敬业爱生,和谐创新,共同发展。

  3、重视学生安全教育,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4、在师德评议活动中,学生及教师的测评卷满意率达到90%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搞有偿家教、办校外辅导班的。

  2、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布置惩罚性作业,剥夺学生的考试权力,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

  3、乱收费、乱罚款,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向学生推销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的。

  4、赌博,工作日期间饮酒,上课吸烟、接打手机。

  5、无理指责、训斥、刁难学生家长。

  6、擅自缺课、调课、擅离职守,做有损集体荣誉和不利团结的事。

  7、穿奇装异服,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浓妆艳抹,留怪异发型。

  8、利用工作时间在校外经商的。

  9、散布不利于团结,不利于学校工作稳定的不良言论的。

  10、因擅自离岗离职或工作失职造成较大学生安全事故的。

  11、其他方面违法乱纪受到处分的。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

  1、每学年的第一学期(时间:1月10号左右),三个年级组、行政组分别成立评审小组(领导干部5人,教师代表5人),严格按照本规定所列条件,对申报教师采取无记名打分(领导打分占50%,教师打分占50%),按成绩高低,最后确定10名作为组里的十佳师德标兵 ,并在全校榜示。

  2、每学年的第二学期(时间:4月10号左右),三个年级组,行政组根据组里已评出的原10名十佳师德标兵的表现情况,各推荐5名参评校级“十佳”。

  3、 校评选小组审议候选人名单:

  (1)、校评选小组的组成,领导15名,教师代表15名,学生代表15名。

  (2)、全校共20名校级候选人在校多媒体会议上进行竟讲演说,校评选小组成员当场打分(领导占35%,教师占35%,学生占30%),安分数由高到低取前10名,为校级十佳师德标兵。

  4、师德标兵获得者名单及先进事迹,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5、暑假教师培训期间举行十佳师德标兵事迹交流 报告会。

  四、评选年限 :

  师德标兵的评选工作将每年评选一次。

  五、奖励方式 :

  师德标兵的奖励方式以物质奖励与荣誉奖励相结合。(校十佳师德标兵的第一、二、三名作为市级十佳师德标兵的 直接推荐人。)

  市才育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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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市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方案

  市“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树立新时期优秀教师典型,激励广大教师加强师德修养,提高教书育人能力,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再立新功,经研究,决定开展中澳市第四届“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活动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澳市教育局、中澳市教育工会。

  网络支持:中澳教育网。

  评选办公室设在中澳市教育工会。

  二、评选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且教龄满5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三、评选条件

  1.对教育事业有执着的追求,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强烈的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长期的教育教学实践中成绩优异。近五年中,获得过市级以上个人先进荣誉称号。

  2.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善于积累教学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教育教学能力较强,教科研成绩显著,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得过较高奖项。

  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善于用正确的思想培育人,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育学生耐心细致、诲人不倦,恪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严格遵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班主任工作等成绩突出,爱生事迹感人生动。

  4.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既友好相处,又坚持原则,向先进学习,勤于切磋,认真做好传、帮、带工作。团队意识强,维护集体荣誉,在创文明校风中率先示范。

  5.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对自己严格要求,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在学校、家庭和社区有良好的师表形象,受到广泛好评。

  已获得全国、省、市“十佳师德标兵”称号者,本次不再申报。

  四、评选方法

  1.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的办法。“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共2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一),各辖市、区按分配名额直接向评选办公室推荐;各在常高校、行业学校、技工院校、局属各学校可先向评选办公室推荐,然后由组委会按照条块名额从中择优选出候选人。

  2.“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确定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评议、监督。候选人事迹、投票办法在中澳教育网上发布。发动全市师生和社会各界通过网络平台,对20位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

  3.根据群众投票,综合各方意见,评委会从20位候选人中选出10位“十佳师德标兵”,其余10名为“师德先进个人”。

  五、日程安排

  1.5月份宣传、发动、组织评选推荐。

  2.5月底推荐工作结束,推荐表(见附件二)一式三份、400字事迹简介和2000字事迹材料各1份交评选办公室,同时将推荐表、事迹简介和事迹材料电子稿发送到评选办公室(z;联系人:z;电话:z)。

  3.6月10日前确定“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在中澳教育网上发布候选人事迹及投票办法。

  4.6月30日投票结束,7月初统计投票情况,7月底由组委会公布评选结果。

  5.“十佳师德标兵”将在全市第七个师德建设月和第30个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并将组建师德报告团到各辖市、区及有关学校作巡回报告。

  六、评选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十佳师德标兵”的评选工作是推动我市“师表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对师德教风建设的一次检阅,是全体教师学习师德规范的过程,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育工会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推荐和评选工作。

  2.发扬民主,确保质量。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及分配名额做好推荐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遵循“民主推荐、公开评选”的原则,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真正把先进个人选拔出来。推荐、评选过程中,要积极吸收学生参加,形成师生相互促进的机制,扩大师德建设活动的成果。

  3.坚持原则,客观公正。评选要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逐级考察、逐级公示的办法进行。要把评选过程作为学习先进、弘扬正气的过程,以评选活动促师德建设,以师德建设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