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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雷锋学校保管室物资验收发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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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雷锋学校保管室物资验收发放制度

  沙长雷锋学校保管室物资验收发放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保证教育教学的需要,特对物资验收、发放作如下规定:

  1.物资入库需凭订货单、请购单或其它正规手续方能验收入库。验收时要核对物资品名、数量、规格、单位、金额、质量等;如有不符,保管室可拒收、拒签,并及时通知采购员和有关部门人员纠正、更换。

  2.领用人必须写清物资数量、用途并签名,保管员不得代写。

  3.书籍、课本、教学用品等物资,非教学人员不得领取。各科教师只能领取本学科的教材、教辅用品,不得跨学科领取。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能领取,各类电脑耗材须经总务科批条,方可领用。

  4.电器、水暖器材,原则上只由水、电工凭维修单领用。如有特殊情况,由总务科批条,方可领用。电池限语文、外语、音体、语音室、录相室、劳技室、物理实验室、保卫值班用。保卫值班每期限领两次。

  5.卫生工具原则上每学期发放一次(专业卫生人员根据情况另定),发放范围仅限班级、办公室、学生宿舍、各食堂。

  6.各类锁具配备须向总务科申请审批。木工专用维修物资,经总务科批准后由木工领取。

  7.保管员要认真负责,做到账、物相符,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准确、高效向各有关部门提供数据,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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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CS雷锋学校物资采购审批核报办法

  沙长雷锋学校物资采购审批核报办法

  为了规范物资采购、请购审批及核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采购与付款》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学校物资采购归口总务科。

  第一条 建立物资采购的内部牵制制度

  1、采购与付款要分开。不得同一部门科室或个人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全过程;

  2、采购与审批要分开;

  3、询价与确定供应商要分开;

  4、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要分开;

  5、采购与验收要分开;

  6、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要分开;

  7、付款审批与付款结账执行要分开。

  第二条 物资采购方式

  l、一般物品的采购由总务科牵头与相关部门处室、年级(教研)组协商采用订单采购或合同订货等方式;

  2、小额零星物品采购可以采用直接购买等方式;

  3、大、中物质采购,采用招标投标方式;

  4、政府采购,必须由主管财务校长牵头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府采购。

  第三条 物资采购付款归口财会室

  1、财会室在办理付款业务时,要对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核。

  2、付款和定金必须按授权批准程序办理。对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应由专人按照约定的日期、折扣条件等管理。

  3、到期的应付款项必须经财会室长和主管财务校长审批后方可办理结算与支付。

  4、财会室负责定期与供应商(或厂家)核对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四条 建立采购物资质量保证金制度凡采购的物质应留5%一10%的质量保证金,半年或一年后支付。

  第五条 物资请购

  各部门科室、年级(教研)组,依法享有物质请购权。部门主要负责人,享有对采购方式、供应商选择、验收程序等方面的建议权,并对预算内采购项目以及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负审核请购的责任。大型设备或批量购物应提前一年或半年专项报告与请购。

  第六条 物资请购审批程序及核报

  1、购置小宗物品由部门经办人填单,并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请购意见。

  2、《请购单》送学校财会室,由财会室根据预算经费审签。

  3、《请购单》送总务处,由总务科派人员采购(或由物品使用部门派人一同采购)。采购回物品后,交总务科保管员验收,填写入库三联单,办好入库手续,请购部门在领物单(本)上签字后,方可领物使用。购物单据的报销,除按报销程序审批外,还需经保管员或验收人签字。

  4、一次性购物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必须由请购部门写出《专项购物报告》(遵循物优、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并送分管校长和主管财务校长审批。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大、中物质采购必须报校务会审定(按本办法第二条第3、第4相关规定办理)。

  5、购物结账时,经办人、科室主要负责人、总务科保管员三者都必须在购物发票上签字。

  6、因采购工作需借用备用金的,由主管财务校长批准。备用金借款期限不得超过半个月,过期财会室从借款人工资扣回,原则上前帐未清,后帐不借。特殊情况,主管财务校长特批。

篇3:JD中学校内奖金、津贴考核发放实施办法

  邺建中学校内奖金、津贴考核发放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校内奖金是指国家规定的工资之外,根据“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学校制定规章制度,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发放的奖励资金。

  第二条 校内津贴是指国家规定的津贴之外,根据学校工作岗位的性质、责任、贡献确定的补贴资金。

  第三条 校内资金、津贴资金的来源,主要是学校收取、创收并按政策可用于奖励发放的计划外资金。校内奖金与津贴发放的标准与资金总额是不永久确定的。

  第四条 校内奖金的种类有:(1)课时奖金;(2)出勤活动奖;(3)学期考核奖金;(4)毕业班教学奖金;(5)年度考核奖金等。

  第五条 校内津贴的种类有:(1)校级领导干部岗位津贴、(2)学校中层干部岗位津贴;(3)班主任、年级组长岗位津贴、(4)教研组组长岗位津贴、(5)备课组长、岗位津贴。其余需要发放津贴的工作岗位,参照五种岗位津贴标准发放。

  第六条 享受校内资金和津贴的人员是:凡于学校签定了岗位聘用合同的教职工。

  第七条 校内奖金和津贴发放的原则是:

  1、体现正确的政策导向。奖金津贴的发放要有利于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2、体现奖金、津贴发放的激励作用。奖金、津贴的发放要依据按劳分配、多烙多得、不劳不得和奖优罚劣的原则,考核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3、体现奖金、津贴发放对专业人员等级和职员、工人岗位的差别。奖金、津贴的发放向教育教学第一线倾斜,向工作多、效率高、成绩突出、责任重大者倾斜。

  4、奖金、津贴的发放必须考核。制定、完善、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和方法。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二章 课时奖金

  第八条 课时奖金是学校教学人员的主要奖金。凡签定上岗合同,担任各项教学任务的教职工均可按照此规定享受课时奖金。

  第九条 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人员满工作量75%的,发放本人国家规定的全额工资;超出的课时计发课时奖金;未达到的按照国家规定扣除本人国家规定工资的30%部分。

  第十条 月课时津贴发放办法(修订稿)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理顺分配关系,按照定岗定责,按劳分配的原则制定邺建高级中学校内教职工月课时津贴发放办法。

  二、岗位设置及工作量的认定:

  (一)教师的课时津贴:

  1、凡完成规定满工作量75%以上的教学人员,发放本人国家规定的全部工资。未达到规定满工作量75%的教学人员,按比例扣除本人30%的考核工资。

  2、教师月课时量: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为了便于计算,统一确定为:

  (1)各学科课时系数:

  学科 语、数、外理、化、政、史、地、生技、音、体、美

  规定 周课时数 两个教学班 1214

  系数10.850.75

  (2)按教师职称确定不同的职称课时津贴,每课时津贴为:高级职称教师为9元/节,中级职称教师8元/节,初级职称教师7元/节,见习教师不享受课时津贴。

  (3)因工作需要安排临时代课的代课费标准为:15元/节。

  (4)高三会考学科课时补贴系数为0.2;高三高考学科课时补贴系数为0.3。

  (5)分科后,高考科目的课时系数调整为1。

  (6)语文、英语早读津贴标准为:4元/节。

  (7)体育教师的体育课外活动指导(每1节计1课时)和广播操(2次计1课时)纳入工作量,不另增加系数。带体育运动队及高考体育生训练津贴标准为:7元/节。

  (8)课外兴趣小组课时补贴:1节课计1课时。

  (9)退休前三年的教职工,分别给予其每周补贴1、2、3课时作为老龄补贴。

  (10)跨头教学补贴所跨头(小头)教案数的1/2作为跨头课时补贴。

  (11)教师上课(含监考、阅卷、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等教学工作)迟到扣20元/次;教师无教案上课等扣30元/次;教师旷课(含监考、阅卷、教研组、备课组活动等教学工作无故缺勤)扣50元/次。

  (12)教师病、事假扣发相应的课时津贴。

  (13)兼课的教辅人员统一每周补贴5课时,作为教辅工作津贴;中层干部、校级领导的补贴课时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兼课的领导享受教师月课时津贴的平均数。

  3、课时津贴的计算:

  总额=周实际课时4.4课时系数职称课时津贴+补贴课时4.4平均课时津贴

  (二)职员、工人的工作津贴:

  (1)职员、工人:每月工作津贴为教师月课时津贴全校平均数的60%,由所隶属的部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按月发放。

  (2)不兼课的教辅人员:津贴发放办法参照职员、工人工作津贴。

  三、说明:1、待高考方案确定后,若有条款与之不符,再作调整。

  2、本方案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第十一条 各学科周课时数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教委有关课程设置计划执行,不得擅自增减课时。如遇需要增减课时的,必须经主管校长和教务处主任批准。

  第十二条 计发课时奖金的课时数一律按实际教课时计算,病事假、寒暑假期间不计算课时奖金。课时奖金由教务处、办公室考核统计,按月计发。

  第三章 考勤活动奖

  第十三条 考勤活动奖是对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每月出满的教职工的奖金。

  第十四条 考勤活动奖金主要考核内容为:政治业务学习及学校重大的集体活动;每周晨会;遵守上下班作息制度;监考、阅卷工作等。

  具体规定是:

  1、政治学习或学校重大活动不参加者,每次扣除10元。

  2、晨会不参加者,每次扣除5元。

  3、年级组、教研组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除10元。

  4、监考、阅卷不参加者,每次扣除10元;迟到者,每次扣除5元。

  5、教职员工均应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实行坐班制,按时上下班。无故迟到或缺勤者,酌情扣除出勤奖。

  第十五条 考勤活动奖金由校长办公室按月考核发放

  第四章 学期综合奖

  第十六条 学期综合奖是对全校教职员工每学期德、能、勤、绩各个方面工作综合量化考评而发放的考核奖金,每学期结束前考评发放一次。奖金数额根据学校财政状况确定。

  第十七条 教学人员学期综合奖金评定的主要依据是学校制定的量化考评确定。考评结果报校长室,经研究批准后确定奖金数额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 非教学人员学期综合奖金数额按照教师综合奖金数额的80%考核确定后发放。

  第五章 毕业班教学奖

  第十九条 毕业班教学奖是对担任高三年级毕业班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参加高考或培养特长生取得成绩的教职工的奖励。

  第二十条 毕业班教学奖每年十月份考评发放。考评的主要依据为:学校制定的毕业班教学工作奋斗目标完成的情况:教师任教数量、质量情况、学校学生参加高考各科均分、及格率、巩固率、优分率的情况;高考升学率情况以及在全市、全省的排位情况。

  第二十一条 毕业班教学奖的考核细则由校长室制定并执行。

  第六章 年度工作考核奖

  第二十二条 年度工作考核奖是国家对学校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价后发放的奖励金。原则上按照国家、省市区各级领导布置的考核要求、发放奖金数额、发放范围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保证年度考核奖金中应由学校承担部分的资金按时到位。

  第七章 津贴

  第二十四条 各类津贴发放的标准:

  1、校级领导:正职:300元/月;副职:240元/月。

  2、中层干部:正职:160元/月;副职:130元/月。

  3、其他人员:详见各处室考核。

  第二十五条 各类津贴(除班主任、年级组长津贴)均由校长办公室、教务处按月统计发放

  第二十六条 班主任和年级组长津贴由德育处制定考核标准和细则并组织考核,每月将考核结果经主管领导审阅后报办公室执行。

  第二十七条 享受上述各项津贴的人员,因事假、病假每月超过一周的(含一周),按比例扣除津贴。

  第二十八条 班主任工作考核条例

  为了适应当前教育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贯彻《班主任工作条例》,切实完善对全校班主任的科学管理,调动年级组长、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德育工作实效性,保证《中学德育大纲》的全面落实,制定高级中学班主任工作考评办法。

  学校根据考评办法发放班主任的津贴,津贴由基数、班龄和浮动三部分组成。

  一、基数部分计算:

  班主任:班级人数50人以上:100元,45-49人:95元,40-44人:90元,

  40人以下:8 0元。

  年级组长:8个班:100元,6个班:90元。

  毕业班班主任、年级组长增加20元/月,老龄班主任及年级组长增加20元/月(女40岁以上,男45岁以上)。住校生管理:小于20人,20元/月;小于30人,30元/月。

  二:班龄计算

  在邺建高级中学从事班主任和年级组长工作的老师按每年1元计算(实行累计制),每到新的一年元月开始(不按学期或学年)即为第二年。

  三、浮动部分计算:

  采用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评,按质论奖。如遇工作不负责出现责任事故,或未达到规定的分值的,则扣除一定班主任(年级组长)浮动部分的津贴,直至追究责任。

  浮动部分采取二百分考核细则、五大项(13项)进行考核,每分值一元,满分二百元。

  二百分考核细则:

  (一)班级五项常规考核(80分):

  1、纪律(10分): 纪律评分表5分,有关人员检查5分。

  2、两操(20分): 学生会组织检查10分(做操质量,出操人数等);德育处和年级组检查10分。

  3、卫生(20分):校医室、德育处、年级组共同检查,10分为每日的打扫和保洁,10分为大扫除。

  4、学生出勤(20分):迟到1人次扣1分,旷课1人扣2分

  5、仪表(10分):*、主要活动不穿校服每1人扣1分;学生衣着、发型不符合要求的每人扣2分。由年级组和德育处共同检查。

  (二)班主任出勤考核(30分):

  1、早晨到岗情况(15分):一次不到扣1分。由年级组长和德育处共同检查。

  2、早操到岗情况(10分):不到一次扣0、5分。由年级组长和德育处共同检查。

  3、班主任例会到会情况(5分):一次不到会扣2分,迟到两次算一次。

  (三)班级财产管理考核(10分):

  根据德育处检查班级门窗、多媒体设备按时关好情况和总务处的财产验收情况进行考核,一次未及时关好的扣1分,损坏一件公物酌情扣2--4分。

  (四)常规工作考核(40分):

  1、黑板报(4分):按要求完成2分,有特色可加分。

  2、班会(20分):要求按计划、有主题的召开。不认真组织的一次扣5分,依此类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规模的主题班会)

  3、家访(16分): 班主任每月按要求填写家长联系记录表,要求每月至少联系4位家长。

  (五)住校生管理的考核(40分):

  德育处和生活老师每周对住校生进行两个方面的考核来计算

  1、每周到学生宿舍检查情况:20分。

  2、住校生的考核情况:20分

  说明:

  一、出现以下情况将酌情减分:

  1.学校布置的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的

  2.*、重要活动组织不力的,出现重大事故的

  3.处理学生问题不得力的,班级出现偶发事件的。

  4、年级组里班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

  二、年级组长的浮动部分是本年级班主任考评的平均数。

  三、暑假期间(七月、八月)班主任、年级组长工作津贴为原津贴的一半。若班主任工作变动要做好交接工作,班主任津贴从接受工作之日算起。

  第八章 补充规定

  第二十九条 每年暑假(七月、八月)期间,不发放课时奖金、考勤活动奖金和各类津贴;寒假放假时间较长的一个月按照各类津贴标准的50%发放。因工作需要,假期照常工作的领导、中层干部和班主任、年级组长除外。

  第三十条 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不享受课时奖金、出勤活动奖金和津贴,但不影响学期工作奖金和年度工作考核奖金。

  第三十一条 国家规定的婚假、丧假,时间超过一周的,要扣除相应的出勤活动奖和津贴,影响教学的,扣除相应的课时奖金,但不影响学期工作奖金和年度工作考核奖金。

  第三十二条 经学校同意、批准的进修学习、脱产干学习、函授学习每次超过一周时间的,要扣除相应的课时奖金和津贴,但不影响学期工作奖金和年度工作考核奖金。

  第三十三条 教职工病假一天,扣除考勤活动奖金5元,每月病假超过5个工作日不得发放考勤活动奖;事假一天扣除考勤活动奖10元,每月事假超过3个工作日,不得发放考勤活动奖。病事假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因病、因事影响教学工作的同时扣除相应的课时奖金。

  第三十五条 因教学计划需要,提前结束课程的学科教师,停课期间不享受课时奖金(组织自习课的除外)。

  第三十六条 职员因需要担任教学工作的,原则上按照代课费的50%发放。

  第三十七条 教职员工在工作中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严重违反师德规范和教育行风,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酌情扣除各项奖金、津贴直至工资。

  第三十八条 以上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

篇4:NY实小迎接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验收实施方案

  远宁实小迎接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验收实施方案

  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能提高一个学校的办学品味,迎接验收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时间紧迫,涉及面广,学校领导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全校师生必须群策群力,全员参与。为确保本次验收合格,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z(抓全盘)

  副组长:z(撰写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分管处室的落实情况及资料汇总)

  成员:全体校务委员

  二、具体分工:

  本次验收工作全校共分为五个大组(第一人为组长):

  第一组(评估表一)负责人:z

  第二组(评估表二)负责人:z

  第三组(评估表三)负责人:z

  第四组(评估表四)负责人:z

  第五组(现场布置)负责人:z

  1.音响调试:z

  2.横幅、标语及汇报材料撰写:z

  3.课件制作:z

  4.会场布置:z

  5.汇报演出:z

  6.后勤服务:z

  三、具体要求:

  1.学校定于10月10日左右自查。

  2.各工作组必须按评估细则在学校自查前,组织整理并按要求装订好各项资料。

  3.各项活动必须有文字和图片资料,以提高可信度

  4.充分调动全体师生,比较难操作的内容要有方案,确保有序、有效。

  5.各组分工合作,有效协调,密切配合,以大局为重,快速高效完成任务。

篇5:NY实小一年级拼音验收方案

  远宁实小一年级拼音验收方案

  汉语拼音是小学语文教学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学生识字、学习普通话的有效工具,是低幼认知衔接的桥梁和纽带。根据《小学语文课程标准》对汉语拼音教学的总要求,特制订本拼音验收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全体校务委员、年级组长、一年级语文老师

  二、验收时间:11月30日午休课时间(如天雨另改时间)

  三、验收地点:学校操场

  四、参加人员: 各班随机抽10人

  五、验收人员:五年级三班、四班、七班各派四个拼音基础好的同学作为验收人员。

  六、活动准备:

  1.制作“声母热身操、韵母啦啦操、音节大冲浪、拼读蹦蹦床”

  卡 片:

  一组:z二组:z三组:z

  2.各班语文老师准备星星40颗、红旗10面

  3.计时员:一组:z 二组:z三组:z

  4.场地布置与摄影:zz

  七、验收方式

  1.本着寓教于乐的目的,利用午休课的时间采用低年级学生喜爱的夺红旗游戏形式。参加验收的同学分成三个小组通过“声母热身操、韵母啦啦操、音节大冲浪、拼读蹦蹦床”四个闯关运动游戏,让孩子们在运动和游戏中挑战自我,“拼”出精彩,“拼”出激情,“拼”出自信;在运动中成长,在游戏中学习。运动闯关的设置由易到难,通过一关学生就可以获得一颗”小星星,四关全过后获得红旗一面并被评为“拼音能手”;获得红旗总数最多的班级评为“优秀班级”

  2.参加验收的90名学生分为三个小组,1、2、3班为一组,4、5、6班为一组,7、8、9班为一组,验收员分别为五年级3、4、7班的同学,语文老师负责组织和维持纪律。

  八、验收要求:

  1.验收老师态度亲切,学生遇到障碍,耐心等待。

  2.声母、韵母、整体认读音节学生第一次读错,给予提示,允许读第二次。

  3.音节可以直呼,也可以拼读,学生第一次读错,给予提示,允许读第二次。

  九、奖励设置

  1.获得红旗的学生评为“拼音小能手”,红旗总数多、速度快的前三个班级评为优秀班级。

  2.对优秀组织者奖励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