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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高中校产、校具日常维修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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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高中校产、校具日常维修验收规程

  淳高高中校产、校具日常维修验收规程

  1.校产、校具日常维修,采取总务处主动巡查制和使用人或使用部门报告制相结合的办法。

  2.校产、校具使用人或使用部门所使用的桌、椅、凳、柜、门、窗等教学、办公物品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向总务处报告。

  3.总务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记载,调查核实报修情况。如发现由于管理不善,人为原因破坏,须查明责任,确定赔偿价格后,再予以维修。涉及安全问题等特殊情况除外。

  4.查明情况后,总务处及时派专人维修。维修每项物品时应做到坚固、外表美观,严禁粗制滥造。维修应迅速、高效地完成,力求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5.当维修工作完成后,应恢复维修地点的原状,清理现场,并报告总务处维修情况。总务处也应及时将维修情况告知使用人或使用部门,让其验收。

  6.使用人或使用部门在知道物品修复后,应及时检查验收维修状况。如遇问题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总务处说明,过期发现问题需重新报修。

  7.维修验收须明确维修项目、数量、质量、工时、核价,然后各方签字,署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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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YH中学学生一日常规

  河运中学学生一日常规

  一、晨起

  第一条 按时起床,漱洗,整理好内务。

  第二条 穿戴要整洁,朴素大方。

  第三条 进出家门,要和父母及长辈打招呼。

  二、进校

  第四条 准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当面向班主任请假。

  第五条 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电动车,并按指定位置停放好各类车辆。

  第六条 遇见老师和职工要主动问好,同学之间要文明招呼。

  第七条 值日生应提前到校,在晨读前打扫好卫生区。

  三、晨读

  第八条 充分利用早晨时间,养成读书习惯,按指定要求预、复习功课。

  四、升旗仪式

  第九条 参加升旗仪式要庄重。每周举行升旗仪式时,全体同学均应统一着装,准时参加,面向国旗,列队、肃立、行注目礼,唱国歌要整齐嘹亮。认真聆听国旗下讲话,不得说话、谈笑。

  五、上课

  第十条 认真上好每一堂课,课前充分准备,认真听讲,积极思考,主动表达,及时完成作业。体育课、信息课、实验课等均应提前去所在地点,除遵守一般课堂必须遵守的纪律外,还应执行以上课程的有关规定。

  六、课间

  第十一条 课间活动要文明安全。值日生要及时将黑板擦干净,同学们要走出教室休息、远眺,让眼睛放松。课间活动时,不得在教学区和走廊内玩球;

  上下楼梯不得拥挤、推拉,以免发生事故;同学之间要团结友爱,不讲粗言秽语,不得喧哗起哄,不许骂人打架。

  第十二条 做“两操”,整齐到位。做眼保健操时,要闭目静心,按音乐节拍、穴位及动作要领认真做好。做课间操时,出操\退操做到静、快、齐,做操时要认真、到位。课间操结束后,应迅速集队,在指定位置跑操,跑操时队形整齐,口号响亮。

  第十三条 进办公室,要有礼貌。进办公室前,应先轻轻敲门或喊报告,得到老师允许后才可进入。

  七、午间

  第十四条 午饭后实行静校,静校期间,保持安静,不得跑动、喧闹、做杂事,影响他人休息。

  八、自习课

  第十五条 自习课,及时到班,保持安静,认真自学,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完成各类作业时禁止使用修正液和胶带,作业要独立思考,不抄袭,不拖拉,书写要工整。

  九、放学后

  第十六条 放学后,走读生及时回家,注意交通安全,遵守公德,遵纪守法,不进营业性网吧;住宿生及时返回宿舍,按时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保证按时休息、入睡。

篇3:JD高中校务委员会工作规程

  邺建高中校务委员会工作规程

  一、总则

  (一)定位

  南京市邺建高级中学实行“校长负责制”。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在协调学校、家庭、社区(社会)之间关系、维护学生权益、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校务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

  (二)主要职能

  1、咨询和建议。提供社区(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信息,提出完善学校管理和学生教育的建设性意见,反映学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2、宣传和协调。宣传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学校、家庭、社区(社会)之间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各种资源为学校发展和学生培养服务。

  3、审议和决定。在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对有关学生管理、学生发展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

  4、评议和监督。对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情况进行评议,对审议决定的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工作原则

  1、依法治校原则。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已经明确的事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学生为本原则。以校务委员会为平台,密切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的联系,整合各方教育资源和力量,服务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民主集中原则。校务委员会审议决定有关学生管理、学生发展事项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在广泛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通过委员会决议形式作出相应决定。

  4、沟通协调原则。校务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委员的优势和作用,加强与各方面的沟通和协调,积极争取社会对教育的支持,共同研究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二、组织

  (一)校务委员会委员构成

  1、校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和社区(社会)代表、学生代表等多方人员组成。

  2、校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总人数为13人。学校代表4人,为校长、书记、工会主席、由教职工选举产生的一名教师代表;社会代表4人,聘请既懂教育又有名望的领导专家以及社区主任担任;家长代表4人,在各班级推荐的家长代表候选人中民主选举,高一、高二年级各一人,高三年级二人;学生代表1人,由学生会主席担任。

  3、校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主任可以由学校校长担任,副主任由校外委员担任。校务委员任期为两到三年,其中学校委员随任职变动,家长委员随学生毕业升学而调整。

  (二)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知情权。听取学校学期和学年工作报告,了解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和重大发展规划、决策。

  (2)参与权。应邀参加学校相关会议和重大活动,提出所代表方的意见和建议。

  (3)提案权。在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提出有关学生管理、学生发展相关事项的议案。

  (4)表决权。参加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审议有关事项并进行表决。

  (5)监督权。听取校务委员会工作汇报,对学校办学和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

  2、义务

  (1)按时参加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时,履行请假手续。

  (2)主动加强与所代表方的联系,收集和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学校反馈。

  (3)主动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宣传学校办学成果、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等,协调学校、家庭、社区(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多种方式支持学校办学。

  (4)根据校务委员会的安排进行有关调研,提出有代表性的议题,切实维护学生权益。

  (5)完成校务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委员的管理与考核

  1、学校加强与校外委员所在单位的联系,为他们参与校务委员会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2、学校每年度对校务委员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对工作表现突出、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

  3、校务委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经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学校应当对其作出免除委员资格或解聘决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选或者补聘:

  (1)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校务委员会工作例会;

  (2)冒用校务委员会名义进行不法行为;

  (3)以校务委员名义进行有损校务委员会声誉和利益行为;

  (4)其他严重违反校务委员会工作规程、工作制度要求的行为。

  三、工作方法

  (一)校务委员会依据《学校章程》、工作规程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工作。

  (二)校务委员会实行工作例会制。校务委员会每学期至少集中开会两次,会议除通报学校办学、管理和发展情况、听取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外,重点是在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审议有关学生管理、学生发展的相关事项。

  (三)校务委员会非会议期间,校外委员应当加强同学校的联系,了解教育教学实际,根据校务委员会安排开展专题调研,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等。遇有特殊情况,经校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者多数委员提议,可以召集临时会议。

  (四)校务委员会建立工作总结和工作汇报制度。校务委员会对审议决定的事项,要本着“一事一议”的原则及时予以总结。校务委员会主任定期向校务委员会汇报工作,并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家长会等会议上进行工作通报。

  四、议事规则

  (一)校务委员会审议事项的议题可以由学校提交,也可以由委员提交,议题内容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审议时应当将议题情况提前告知全体委员,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方可举行,必要时可以邀请列席人员与会。

  (二)会议由主任或者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一般先由议题提出方作简要说明,然后展开讨论,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主持人综合各方面意见后进行集体表决。

  (三)表决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可以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校务委员有表决权,列席人员无表决权。出席会议的校务委员半数以上赞成表决事项方为通过。

  (四)对于校务委员会审议表决结果,校长应当尊重,在表决未依程序改变前,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五)如果在讨论时发生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暂缓表决,本着充分协商的原则,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后,再安排讨论,必要时可以提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予以协调。

  (六)每次会议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整理,存档备查。决议执行情况应当通过校务公开专栏等形式予以公开,并向全体教职工、家长及时通报。

  五、附则

  本规程经校务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邺建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南京市邺建高级中学

篇4:TZ实验中学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进出教室,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树木、球架,不准上房。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凶器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住宿生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家长同意。

  10、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1、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2、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3、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4、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5、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16、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

篇5:HS高中学生用餐餐费收取和退款操作规程

  士华高中学生用餐餐费收取和退款操作规程

  一、总务处根据江阴市教育局、物价局规定的学生用餐标准和学生一学期中在校吃饭的具体天数,确定收费标准,报校长室审核后,于期初到教育局财务科审批。

  二、根据教育局批复,各年级按三种类别(只吃一顿午餐的通学生、吃中、晚二顿的通学生、吃早、中、晚三顿的寄宿生)分别一次性收取一学期的餐费。

  三、食堂会计处每天记录好各年级学生的用餐情况台账。

  四、若有中途转学、退学或因故不来吃饭的学生,由班主任报给年级部,年级部报总务处,总务处登记后报校食堂会计处,会计处告知食堂具体操作人员。学生的退款从接到通知的第二天算起。

  五、到期末,食堂会计处根据各年级三种类别学生实吃的顿数多退少补。

  六、由各班主任按通学生、寄宿生两种类别提供学生名单,在备注栏内详细、正确标明开学到期末一学期中学生进出和变动情况,以电子表格形式交食堂会计处。

  七、食堂会计处对各班上报的名单、信息仔细核实后,打印出学生退款清单。

  八、班主任到会计处领取退款和清单,学生领到退款并签字确认后,退款清单交食堂会计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