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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中学职务岗位聘约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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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D中学职务岗位聘约聘用合同

  邺建中学职务岗位聘约聘用合同

  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规定(宁人职字〔1999〕87号),经聘任双方同意,签定聘约如下:

  一、签约双方

  聘方: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

  二、聘任专业技术岗位及职务

  聘任岗位:____________

  聘任职务:____________

  三、聘任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聘约自行终止。

  四、聘期内对受聘人的要求

  1、工作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任务、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聘约解释权在校长室。

  六、本聘约一式三份,聘任双方各执一份,人事部门存个人技术档案一份。

  聘方签字(盖章):________

  受聘方签字(盖章):________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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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NF中学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方南中学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和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学校教育改革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集体合同规定》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本合同由学校工会与学校行政平等协商后签订。

  第三条 学校应当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严格执行

  国家和省市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第四条 学校工会及其女职工委员会应当引导女职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岗位综合素质,积极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促进学校发展。

  第五条 本合同适用于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本合同有关照顾孕妇、产妇的条款,不适用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女职工。

  第二章 女职工劳动权益

  第六条 学校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不适合女职工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提高对女职工的录用标准或拒绝录用女职工。学校在改革改制时,对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女职工,不得拒绝使用或聘用。

  第七条 学校在录(聘)用女职工时,必须依法与女职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有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第八条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九条 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女职工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具有与男职工平等的权利。

  第十条 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和评先评模等方面坚持男女平等,不得歧视女职工。

  第十一条 保障女职工享有与男职工平等的接受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的权利,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享有与男职工同等政策,对女职工业余文化技术培训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第十二条 加强对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学校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应与女职工所占比例相适应。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确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女职工提供符合劳动安全和职业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和生活设施。

  第十四条 学校每两年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疾病和乳腺疾病普查并支付检查费用。

  第十五条 学校组织女职工参加女性特种疾病医疗补充保险,保险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十六条 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三八”节休假待遇。

  第三章 女职工“四期保护”

  第十七条 学校对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按规定减轻劳动定额、降低劳动时间和强度。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辞退女职工,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等。

  第十八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劳动(聘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学校应将劳动合同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为止。

  第十九条 女职工经期保护

  (一)对从事高空、低温、冷水、野外流动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暂时调整工作或给予1-2天的休假。

  (二)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惊医疗单位证明,给予1-2天的休假。

  (三)按规定每月发放女职工卫生费或卫生用品,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5元。

  第二十条 女职工孕期保护

  (一)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调离有毒有害作业岗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二)对怀孕的女职工,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经医院证明从事原工作有困难的,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工作。

  (三)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给予一小时的工间休息,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四)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算作工作时间,有额定工作量的,应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第二十一条 女职工产期保护

  (一)正常生育者,给予产假90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增加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二)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三)学校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女职工在职期间生育津贴和生育、节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之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单位补足。

  (四)学校未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怀孕、分娩所发生的医疗、检查费用按有关规定由学校报销,产假期间全额发放基本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奖金

  (五)女职工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学校原则上安排原岗位工作。

  第二十二条 女职工哺乳期保护

  (一)哺乳期女职工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有毒有害作业,不得安排上夜班及加班加点。

  (二)有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个工作日内给予2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日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三)女职工产假期满后,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哺乳假半年至1年。请假期间,单位发给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75%的工资,工龄连续计算。

  第四章 合作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 学校支持工会同步建立女职工委员会,按规定配备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和女职工干部,保证女职工委员会必要的工作经费,支持女职工委员会开展活动。

  第二十四条 学校支持工会及其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女职工委员会代表女职工参与制定与修改涉及女职工权益的改革方案和规章制度;参与单位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签订和履约检查的全过程;参加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与工会实行有效的密切合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就女职工权益保护情况相互通报和协商,及时研究女职工权益保护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第二十六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双方成立人数对等的监督小组,每年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条件整改的应及时整改,其他应在30日内做出整改决定。

  第五章 争议及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有关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条件与集体合同相同。

  第二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合同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应承担违约责任,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处罚规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理,对女职工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校与女职工所签劳动合同中有关女职工特殊权益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甲方代表(学校主要负责人)与乙方代表(工会主席或委托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签订,并将本合同一式四份,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地方工会各保送一份备案,

  第三十二条 自生效之日起由协商代表及时以适当形式向本方全体人员公布。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单位首席代表____________工会首席代表________

  (签字公章)(签字公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LS高中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社洛高中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第一条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要求在学校得以实现,预防学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有效减少事故损失。

  第二条 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准确掌握职责范围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督促;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三条 学校的安全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保障体系。

  第四条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其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相应措施,落实各项工作。

  3、主持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重要会议,主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文件。

  4、协调解决影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创造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基础条件。

  5、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指导督促学校安全工作。

  6、组织协调重大学校安全事故的抢救、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条 领导班子其它成员分别负责其分管业务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本单位具体安排,结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实意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把学校安全纳入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安排。

  2、掌握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指导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协助基层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指导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基层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学校安全工作任务。

  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协助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好具体统筹协调工作。

  第六条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本级学校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措施,布置相应工作,指导督促战线的安全工作。

  2、编制学校安全工作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起草综合性文件;拟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协助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处理安全事故;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4、汇总分析学校安全工作信息,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基本情况和决策依据;负责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及数据发布工作。

  5、组织综合性的学校安全检查和调研工作;协助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进行工作检查;督促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组织综合性的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考察等活动;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七条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它成员部门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其正职领导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和本单位的工作部署,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本部门业务工作通盘考虑,做到同时研究、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

  2、建立健全业务工作中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把做好安全工作情况作为对学校考核评估、评比验收的重要内容。

  3、掌握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动态;指导督促下级部门或学校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做好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通告有关部门和同级学校安全工作机构。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八条 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失察;对已发现的重大隐患督促整改不力;该报告的情况没有及时报告,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篇4:LD高中安全工作管理岗位职责

  社洛高中安全工作管理岗位职责

  一、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当地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结合实际,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要求在学校得以实现,预防学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有效减少事故损失。

  二、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准确掌握职责范围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督促;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学校的安全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保障体系。

  四、学校主要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其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

  1、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相应措施,落实各项工作。

  3、主持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重要会议,主持制定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文件。

  4、协调解决影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创造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基础条件。

  5、与各职能部门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指导督促学校安全工作。

  6、组织协调重大学校安全事故的抢救、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五、领导班子其它成员分别负责其分管业务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本单位具体安排,结合分管工作提出落实意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把学校安全纳入业务工作统筹考虑安排。

  2、掌握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指导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基层安全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协助基层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4、指导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总结推广基层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学校安全工作任务。

  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协助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好具体统筹协调工作。

  六、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本级学校安全工作综合协调机构,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研究贯彻措施,布置相应工作,指导督促战线的安全工作。

  2、编制学校安全工作长远规划及年度计划;起草综合性文件;拟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协助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处理安全事故;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4、汇总分析学校安全工作信息,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基本情况和决策依据;负责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及数据发布工作。

  5、组织综合性的学校安全检查和调研工作;协助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进行工作检查;督促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组织综合性的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考察等活动;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它成员部门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其正职领导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和本单位的工作部署,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本部门业务工作通盘考虑,做到同时研究、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

  2、建立健全业务工作中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把做好安全工作情况作为对学校考核评估、评比验收的重要内容。

  3、掌握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动态;指导督促下级部门或学校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做好事故的处置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通告有关部门和同级学校安全工作机构。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八、不认真履行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安全隐患失察;对已发现的重大隐患督促整改不力;该报告的情况没有及时报告,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未认真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篇5:HL高中教研组长岗位职责

  林横高中教研组长岗位职责

  一、教研组长是学校最基层的骨干力量,担负着学校各职能部门工作在本学科落实、贯彻的重要任务,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前沿组织的负责人。

  二、有较强的科研意识,承担科研课题研究,组织本组教师积极探索,解决教育教学中遇到的问题。主动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积极撰写学科论文,在教育上有一定的影响,在全组教师中起带头作用。

  三、主持教研活动,组织集体备课、观摩教学、互助互听等活动,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努力形成本学科的教学特点,不断提高本学科的教学水平和质量。

  四、协助教务处安排好本学科教师的教学任务,检查、评价本组教师的教学质量。

  五、紧密结合本学科特点,组织本组教师积极探索,努力做到寓德育于教学之中,形成教学特色。

  六、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提出指导性意见。

  七、组织好本组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和业务进修,全面提高教师的素质。

  八、关心本组教师思想、工作和生活及健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