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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小学总务处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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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小学总务处工作条例

  为规范总务处工作行为,建立总务工作秩序,加强对学校的管理,为教师和学生创设安全、有序的工作和学习环境,特制定以下条例:

  常规管理

  1、 根据学校的要求,拟订后勤工作总体规划,制订每学期总务工作计划,搞好学校的基本建设,保证教学、办公及师生生活、工作、学习所具备的良好条件。

  2、 依时购买各种教学设备、仪器、教具、图书,购置体育、文艺、卫生医疗、办公、生活等方面的器材和用品、保证办公、教学、学习和生活的需要。

  3、 管理好学校财产。经常向师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将公物损坏减少到最低限度。建立必要的总务规章制度,使公物从购入到使用都清楚明白。组织好登记、检查、保管、维修等工作。

  4、 协助校长管理好学校财务工作。要根据学校的工作计划,组织做经费的的预算与决算、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贯彻勤俭办学方针,反对和防止贪污浪费,使学校经费使用恰当,能发挥最佳作用。

  5、 做好门面房房租的及时催收工作,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福利待遇。

  6、 搞好校容、校貌建设,抓好学校卫生保健和环境卫生工作,努力保证师生有良好的教与学的环境。做好疾病防治工作,组织安排好师生职工体检,努力保证师生身体健康。

  7、 经常督促、检查门卫工作,要求门卫做来访登记工作、门前清洁工作和报刊发放工作,经常巡视教室及功能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财物安全。

  8、每周随时抽查各活动室及校园环境一次,并作相应记录,作为总务管理考核依据。

  财产管理

  1、学校公共财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2、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教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好爱护公物的榜样。

  3、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指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门窗。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负责赔偿。

  4、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优秀学生,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5、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教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6、教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空调,关锁门窗。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教师负责赔偿。

  7、办公室负责人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教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8、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立写借据,方可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教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教师负责赔偿。

  9、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要及时归还,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11、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填写《请示维修通知单》交总务处。总务处按缓急>}员限时维修,小问题当日解决,大维修不得超过一周。

  财务管理

  1、学校财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人员要认真负责,秉公办事。

  2、财务人员要熟悉有关政策和规定,严格财经纪律,严格遵照财务制度办事,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合,凭证不齐的支出有权拒付。

  3、帐目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每月要按时向校长送交一份会计报表,以利校长掌握学校经费情况。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每学期应向教师大会公布一次。

  4、对各部门需采购的物品,先填写《请购单》,校长审批同意后,由后勤组织人力采购,凭发票核对实物报销,所有发票要报销时,需由后勤人员核实验收,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报销。

  5、需向学生收取的任何费用,需报学校领导批准,方能收取,任何教师不准擅自向学生收取费用。收取费用,学校后勤应印制收费通知单。

  6、公干公差,私人探亲等的报销,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7、财务人员不能贪污挪用公款,如有违反,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

  请购制度

  1、购置财物由所需部门填写请购单,经校长批准方可采购,

  2、未经批准或超出审批标准采购的财物,可不予报销。

  验收报销制度

  1、经请购购买的一般物品均须经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

  2、报销的发票,单价金额必须实物相符。

  3、符合以上要求和学校财务有关规定经校长签字,给予报销。

  固定资产增加添置验收、报批制度。

  1、凡新添置(购、调拨、自制、装配或受赠等)固定资产,应通过总务处验收。

  2、验收确认后财产保管员方可在发票背面签字,并填制固定资产编号,由会计记账入册。

  3、图书室、教导处或教研组等部门所购书籍用具,应将目录的明细清单一并送财产保管员验收,核对后验收者方可签名。

  4、验收时如发现残缺、毁损、或数量规格不符,或性能不合格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属于售货或运输单位的责任,应立即办理退换或赔补手续,属于采购时的差错,验收人应提出意见,报请总务主任或校领导处理。

  财产、物资的领用、借用制度

  1、领用制度

  ① 财物领用必须办理领用手续。

  ② 电器、五金材料供专职人员维修,领用时应办理登记手续,私人不得领取。

  2、借用制度

  ① 借用学校财产必须经校长或相关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

  ② 学校一切物品设备,原则上不借给私人。

  ③凡财产、物品拿出校外,必须向总务处开出门证,传达室凭出门证放行。

  固定资产及低值耐用品报失制度

  1、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因年久等自然损耗,确实失去使用价值,可由部门保管员填写报废单,报总务主任及分管校长批准后,由会计在账册中作销账处理。

  2、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因失窃或其他原因失少的,应由管理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填报损单,报总务主任及分管校长批准后,由会计凭报损单记账减少财产。

  固定资产的清查与盘点制度

  1、每学期总务处组织财产保管员、财会人员对各部门核对,清查一次,发现损坏或遗失应与总务主任联系,并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2、通过清查核对,保持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同时了解各部门的公物保管和使用情况,总结经验,研究和改进不足之处。

  安全制度

  1、办公室不得使用电炉,违反将严肃处理。

  2、加强对财产的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消防设备每学期检查一次,灭火器按期换药,加强杂物、锅炉、仓库的防火工作,经常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奖惩及赔偿制度

  1、全校师生对爱护公物的态度,均列入评先进组室、优秀学生内容。同时,每学期评选“爱护公物先进班级”,给予精神及适当的物质奖励。

  2、凡因不慎或无意损坏的公物,照价赔偿,凡因斗殴吵闹或故意损坏公物,根据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进行原价1--2倍的罚款。

  3、学生损坏公物后向班主任报告,并向总务处赔偿后才予修理或调换。

  4、物品由于工作失职,使用不当,保管不善造成失少,损坏视情节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门南小学门卫管理制度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做好报刊、杂志、来信的登记发放工作。

  三、自行车出入校门,必须下车推行,校内严禁骑自行车、摩托车;机动车需要入内,必须经相关领导同意。

  四、学校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填写登记表,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在门卫处登记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老师的批准手续。

  六、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及可疑人员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七、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八、传达室内的物品要摆放整齐,做到室内整洁美观。

  九、要做到政令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十、一般情况下,早晨7:30开门,中午1:30(夏令2:00)开门,|晚上6:00准时关校门。

  十一、严禁外来人员进校使用学校厕所。

  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门南小学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1、总务处应制定校园绿化规划,确保绿化面积达到和超过总面积的35%。

  2、凡能绿化的地方都尽量栽上花木,做到见缝插针。

  3、对花台、花圃绿地做到规划合理,植配适当。

  4、定期翻土、施肥、补栽、补种、剪枝、打叉、除杂草、喷杀虫害,植物正常生长,绿地整洁、美观。

  5、做到经常巡视绿地区域,及时制止破坏绿化的行为。

  6、经常更换时令花卉,保持四季有花香。

  文印管理制度

  为降低办学成本,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特制订以下条例:

  一、学校文印室只对学校的有关材料进行打印、复印,属教师个人或学生的材料一律不得在学校打印、复印。

  二、坚持打印、复印审批制度。各部门打印、复印材料,需先将材料内容及份数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凭审批报告领取打印纸进行打印、复印。

  三、教师不得自带纸张利用学校文印室设备进行打印、复印。

  四、坚持打印、复印登记制度,各部门打印、复印后,需在文印室打印记录本上如实记录。

  五、如遇机器故障,不能随意拆装,需立即报总务处,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后,方可继续使用。

  门南小学校园卫生管理条例

  一、操场卫生:每天早晨学生到校前,校清洁人员需将校园彻底清扫,全天随时保洁,确保校园整洁卫生。教学楼后车库在每天教师下班后清扫。

  二、教学楼卫生:校清洁人员应负责保证教学楼地面无杂物,保持地面清洁,台面无灰尘,确保不留卫生死角。每月必须对墙面进行一次除尘。

  三、教室卫生:各班垃圾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实行垃圾袋装化,严禁随意乱扔垃圾,确保班级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四、活动室卫生:管理老师每周必须对本室卫生彻底清扫一次,平时注意保洁。使用后,及时督促整理,保证活动室的卫生。

  五、每周五下午为全校集中卫生打扫时间,教师应对所负责的卫生区域进行彻底打扫,学校安排检查。如遇接待、参观等,对卫生打扫的要求另行通知。

  六、学校对卫生实行集中检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如发现卫生责任区没有打扫或卫生保洁不到位,扣除相关责任人当次卫生值日费,教学楼、操场卫生经检查、抽查发现保洁不到位或卫生状况较差,每发现一次扣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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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SJ中学第一学期总务处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为指导,以创“省教育强县”为载体,以“办人民满意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为宗旨,树立“责任比能力更重要、敬业比水平更胜任”的工作信念,进一步解放思想,着眼未来,实现学校各项事业新的发展。总务处将继续深化内部改革,提升管理者的责任意识和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推进精细管理,牢固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明确管理责任到人,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激励总务人员用心、用力、用情做事,为我校实现新的跨越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

  1、统一认识,加强规范管理,继续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比能力更重要、敬业比水平更胜任”,继续推行首问责任制,热情对待学生,互相协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全面实施教学手段现代化,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完成学校二期工程土地征用相关事项。

  3、继续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实行水电等维修承包制,加强食堂食品、小店价格、卫生、安全等管理,办成让师生满意的食堂。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管理,提供一流服务。

  1、主动为师生提供热情服务。维修人员不定期主动巡查校园,发现问题无特殊情况当天维修。水、电维修及排污等沈晓文负责。桌、凳、门、窗等维修齐文琴负责。教学所需从快解决,杜绝拖拉现象。教室日光灯、门、锁、桌、凳等问题尽可能做到当天解决。

  2、严格财物管理制度。继续实行班级校产承包责任制度,每月一次定期到班级检查,人为损坏及时赔偿并做好记录。严格仓库管理及领用制度。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做好各项费用收缴与结算。

  3、实施“政府采购”制度。采购前先办好报批手续,按采购程序进行。大宗、大件物品采购实行“公开招标”或“询标议标”制度,少量物品采购需多人一起采购,各处室专业物品还需专业人员一起,“货比三家”,并公开价格,接受监督。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1、努力做好学校二期扩建工程土地征用,力争期末完成二期土地征用及围墙工程。

  1、认真做好教学设备、教师办公设备等添置工作。

  2、绿化校园,护理花草树木,使校园环境进一步美化。

  (三)推进后勤社会化进程。

  1、大力推进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继续实行水电承包、油印、复印承包制度,完善小店、食堂的承包方式,更好服务于师生。

  2、加强食堂管理和监督,提高食品质量,使价格更加合理,不定期抽查当天菜价,每月一次学生满意度调查,增加就餐率。

篇3:NM小学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 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时。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提供充足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十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十二条、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须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 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配备可以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三章 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内容。

  第十九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可以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二十条、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生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提供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接受转诊治疗。

  第二十六条、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

  (一)实施学校卫生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动态;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四章 学校卫生工作监督

  第二十八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 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十九条、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十条、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 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监督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况,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况负有保密责任。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进。情节严重的,可以同时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进。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有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贫困县不能全部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可以由所在省、自治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变通的规定。变通的规定,应当保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备案。

  第四十条、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卫生部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六日颁布的《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和一九八零年八月二十六日颁布的《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同时废止。

篇4:JD实小上半年总务处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加快建设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的冲刺之年,学校后勤部门将以此为契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以“改革、创新、责任”为已任,不断追求后勤服务的高质量、高效率、精致化,增强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总务工作管理体系。

  二、工作重点

  ⒈进一步加强后勤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后勤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

  ⒉结合学校工作重点,努力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⒊协助做好新校区各专用场馆的建设完善工作和建乐校区二期工程的建设工作。

  ⒋搞好校园绿化及相关设施的更新、保养、维修,特别是老校区的校园文化建设。

  ⒌加强财务后勤管理,严格遵守财务纪律,强化对基建维修、物品采购、学生饮用奶、副餐的征订等工作的规范管理。

  ⒍巩固各项创建成果,并积极做好相关迎创工作。

  ⒎加强学校安全常规管理,树立“学生第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安全防范,确保避免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具体工作安排

  二月份:

  ⒈制定学校总务工作计划,组织学习,明确新学期的工作重点和要求。

  ⒉做好各项开学准备工作,分发书本及各种教学用具,采办卫生洁具等学校日常用品,并分发到位。

  ⒊做好学生副餐、饮用奶的征订工作。

  ⒋调整完善各种安全值班表格,并召开一次学校保安工作专门会议,明确责任,规范要求。

  三月份:

  ⒈排查各种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

  ⒉进行一次学生副餐、饮用奶等食品安全卫生检查。

  ⒊继续做好H7N9及其它春季流行病的防治宣传工作。

  ⒋协助搞好学校“三·八”妇女节庆祝活动。

  四月份:

  ⒈协助做好学校“教学之春”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⒉协助少先队队部做好清明扫墓工作。

  ⒊完善新校区各专用馆室的建设工作。

  五月份:

  ⒈进行一次全校安全工作普查。

  ⒉做好学校春季运动会的后勤保障工作。

  ⒊结合“世界环境日”开展宣传工作,并组织相关活动。

  ⒋协助做好建乐校区二期工程的建设工作。

  六月份:

  ⒈继续进行校园环境绿化整治。

  ⒉做好庆祝“六一”儿童节的后勤保障工作。

  ⒊请相关专家作一次安全教育专题讲座。

  ⒋协助做好期末考试工作。

  七月份:

  ⒈清理校产教具。

  ⒉总结本学期后勤工作,提出下学期工作设想。

  ⒊布置暑假基建维修及安全值班工作。

篇5:JD实小下半年总务处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学校后勤工作以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牢记后勤为教育教学服务,全心全意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强化后勤内部管理机制,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强化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理念,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把优质高效的后勤服务工作作风落到实处,使我校总务后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重点。

  1、强化后勤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后勤人员工作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做好开学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特别是确保新增班级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3、改善老校区及建乐校区的办学条件。

  4、完善新校区的办公设施及相关馆、室的配套设施,并做好建乐二期工程的各项准备工作。

  5、加强学校经费的管理使用,持续倡导“勤俭节约”之风,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努力打造节约型校园。

  6、加强学校财物管理,认真做好校产教具的核销、登记、维修、保管等工作。

  7、进一步各校区校园的绿化、美化工作,新校区绿化聘请专人管理。

  8、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进一步树立安全责任意识,认真加强校园值班管理、保安门卫管理,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加强技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做到学校安全防范工作不留空白点。

  三、具体工作安排。

  九月份

  1、制定总务工作计划,完善各项制度,调整值班安排表。

  2、新增班级桌椅及教师办公桌椅调整到位。

  3、老校区、建校区各教室一体机安装调试到位。

  4、分发书本及各项教学用具、卫生洁具。

  5、做好学生饮用奶等招标工作。

  6、协助做好第30个教师节的庆祝工作。

  十月份

  1、做好各项迎创工作。

  2、检查副餐、学生饮用奶等食品卫生情况。

  3、排查学校各种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4、做好学校部分固定资产的核销工作。

  十一月份

  1、召开全体后勤人员会议,小结半学期工作,提出整改要求。

  2、继续做好建乐二期工程的各项准备工作。

  3、规划设计老教育局办公楼的管理使用。

  4、开展常规安全检查工作。

  十二月份

  1、各校区开展一次卫生检查评比。

  2、完善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3、组织开展学生紧急逃生演练活动。

  4、举行法制校长安全讲座。

  2xxxx年一、二月份

  1、继续清理校产教具。

  2、协助做好期末考试工作。

  3、后勤人员例会,总结学校总务工作。

  4、布置学校寒假安全保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