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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实验中学班主任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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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实验中学班主任工作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班主任工作制度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负责做好班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2.全面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协调各学科教师关系,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了解和研究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

  3.通过工作、活动,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形成优良学风,不断提高各科学习成绩。

  4.关心每个学生、特殊学生,采取措施,提高班级成绩。

  5.经常与家长联系,搞好家访,利用社区教育力量,做好学生思想教育,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实践教育活动。

  6.组织班级学生参加课外活动,配合有关任课教师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努力发展学生特长。

  7.关心学生生活和身心健康,组织和指导班级学生参加文体活动,搞好清洁卫生,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生活习惯与心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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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泰州实验中学班会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班会制度

  1.每周星期一下午第二节课为班会时间,时间一节课。

  2.班主任上班会前要认真备课,写教案。

  3.班会课内容要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本班级实际,做到有计划,有针对性进行。

  4.班主任每学期上好两次以上主题班会,每学年开好一次班会或主题班会公开课。

  5.班会要考勤,政教处负责巡查、评分。

篇3:泰州实验中学国旗升降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国旗升降制度

  1.坚持每天(寒、暑假和星期日外)升挂国旗,并做到早晨升起,傍晚降下,遇有恶劣天气,可以不升挂或雨前降下。

  2.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重大节日或纪念日也应举行升旗仪式。

  3.举行升旗仪式时,全体同学和班主任,除经批准者外都应参加,按班级整齐列队,面向国旗,学生统一着装肃立致敬。

  4.升国旗仪式程序

  (1)出旗

  (2)升旗(同时奏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

  (3)国旗下讲话(由校领导或教师、劳动模范、先进人物、学生代表等作简短而有教育意义的讲话)。

  5.每日升降国旗。不举行仪式时,凡经过现场的师生应驻足面向国旗肃立。

  6.旗手经过严格训练方可担任,担任旗手是一项极大的的荣誉,须品学兼优者方可当选。学校政教处要把每学年担任旗手名单留底存档并发纪念册。

篇4:泰州实验中学绩效考核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绩效考核制度

  一、工作量考核

  1.所有教职工都应承担一定的工作量。教师的工作量以标准课时为单位计算,标准课时数=实授课时×学科系数(实际课时数不包括早读、辅导课和晚自习等)。

  2.根据各年级、各学科的特点,制定我校各年级、各学科的课时系数。

  (1)学生选科前,高一、高二年级语、数、外系数为1.3,理、史系数为1.2,化、生、政、地系数为1.1,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研究性学习等折算系数为1.0。

  (2)学生选科后高一、高二年级语、数、外系数为1.3,选考科目(理、化、生、政、史、地)系数为1.2,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理、化、生、政、史、地)系数为1.1,体育、艺术、信息技术、研究性学习等折算系数为1.0。

  (3)高三年级语、数、外:系数为1.5,选考科目(理、化、生、政、史、地)系数为1.4,美术(整班):系数为1.2,其它课目:系数为1.0。

  3.关于工作量认定,教师每周担任12个标准课时为满工作量,超过12个标准课时的部分为超工作量,低于12个标准课时的视为工作量不足,必须服从学校安排。

  4.设立课时津贴,课时津贴分为二类,一类为基本课时津贴,即12个标准课时以内的课时津贴,每节课5元;另一类为超课时津贴,即超过12个标准课时数的津贴,每节课10元。

  5.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教师工作,补助一定量的标准课时,具体情况如下:

  (1)在一线教学岗位的男教师年满55周岁、女教师年满50周岁,每周补助4个标准课时;

  (2)跨年级任教的,因不同教材、不同进度的每周超过5个教案的,每超过1个教案折算0.5个标准课时;

  (3)体育教师组织广播操和体育活动,每周补助2个标准课时;

  (4)其它情况由学校研究决定。

  6.工作量及工作量津贴的计算办法。

  (1)标准课时数=实授课时×学科系数(实际课时数不包括早读、辅导课和晚自习等)+补助课时数。

  (2)满工作量或不满工作量的工作量津贴=实际标准课时数×5元。

  (3)超工作量的工作量津贴=12×5元+超课时数×10元。

  以上为每周的工作量津贴。

  7.非教学人员在完成各自工作的前提下,由相关部门考核,报校长室同意后,按教师基本课时津贴的平均值发放。

  8.关于代课,如不超过规定的工作量标准,则计入正常工作量发放,如超过规定的工作量标准,代课金另行发放。

  9.根据应承担的工作责任,所在岗位设立岗位职务津贴,具体标准为:

  备课组长每月40元,教研组长每月60元,中层副职、年级组长每月200元,中层正职每月240元,副校级干部300元,正校级干部400元。

  10.岗位职务津贴需经考核后发放,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由教务处、教科室考核,中层干部由校长室考核。

  二、工作业绩考核

  学校对工作勤奋,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好,纪律观念强,维护学校荣誉,工作成绩突出,对学校发展做出较大贡献和带来较大荣誉的教职工,除了在考核、评优、晋升等方面优先外,给予一定的奖励。

  1.毕业年级目标管理奖

  本着强化目标的意识,由学校根据生源状况,高校招生形势,财力情况,每年制定毕业年级目标管理奖。

  2.教学进步奖

  对高一、二年级教学业绩进步显著班级的学科任课教师进行奖励,每学期根据期中、期末考试成绩认定,每学期奖励一次。本奖项由教务处制定具体奖励办法,报校长室批准后实施。

  3.班级优质管理奖

  对在班级管理体制中能服从学校管理,勤奋踏实工作,并在创优秀班风和学风上取得成绩,班级无事故,学生成绩在年级领先或有较大进步班级的班主任,学校除在年度考核评优、奖励、晋升中优先考虑外,并设立班主任优质管理奖,由政教处牵头,每学期考核一次。每个年级班级一半数奖励,设一、二等奖。

  4.干部优质管理奖

  对能讲究工作规范和程序,坚持工作原则,注意团结协调,积级主动地参与和建议学校改进工作,富有开拓性地高效完成分管工作,特别是分管工作成绩突出,上缴矛盾少,无工作责任事故,群众满意率高的中层以上干部,学校设干部优质管理奖,给予奖励,每学期一等奖二名,二等奖四名。此奖项由校长室组织评比。

  5.教科研成绩奖

  对教科研方面取得成绩的教职工进行奖励。奖励认定核实工作由教科室具体负责。奖励内容办法如下:

  (1)凡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按所得稿酬等额奖励。在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奖励3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三等奖奖励100元;获省一等奖奖励200元,二等奖奖励100元,三等奖奖励50元;获市一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50元。论文必须是教育教学研究内容的文章,通信报道、习题、练习等不含在内。

  (2)在省级教学评比中获一等奖奖励500元,二等奖奖励300元,三等奖奖励200元;在市级教学评比中获一等奖奖励3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如省、市比赛均获奖,则按最高奖项奖励。

  (3)凡经学校同意,有关部门批准的课题研究,并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确认为研究成果的课题组,学校根据课题级别、成果影响大小一次性奖励课题组。

  6.其它奖励由校长室研究另行决定。

  三、具体说明

  1.所有教职员工都应以学校大局为重,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含辅导、兴趣小组等项工作),认真履行分配工作,必须自觉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如*、教研活动等),必须自觉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对不履行职责者,视情节,给予必要的处罚。

  2.学校从师德表现,完成教学常规工作和师生测评情况等方面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学生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低于70%的不得评为A、B等级),作为下一年度岗位聘任时的重要依据。

  3.教职工旷职一天扣200元,教师旷课1节扣50元,上课迟到或早退三次累计为一节旷课,扣50元。全校集中开会学习时间,缺席的一次扣50元(公假除外)。

  4.监考不认真如迟到、中途离岗、试卷漏收等现象,发现一次扣50元;旷监的每次扣100元。办公时间下棋、打牌、玩电脑游戏的,每发现一次扣50元。

  5.教职工每学期可有调节2天,需用时要事先报告。请事假一天扣60元,请病假一天扣40元,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法定假,课时津贴按实计算。

  6.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同时兼任的教师,按最高系数计算,不重复计算课时。

  7.擅自收费或乱订试卷等教辅资料的,视情节轻重,研究处理。

  8.方案在具体实施时,为适应国家政策的变化,如课程改革、高考模式等情况,可进行相应的合理调整。

篇5:泰州实验中学教师考勤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教师考勤制度

  1.教职员工有病有事时,在不影响上课前提下,不超半天假需向年级组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事后销假,否则考勤按整天缺勤处理。

  2.半天以上需要串课的,要即时与教务处领导请假,并委托他人告知所任课年级主任安排好课时,不得空课影响教学。违者按漏岗处罚。

  3.一天以上假的要向分管校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事后销假,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4.不超半天假的,可通过电话或委托他人代替请假,事后销假,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5.中层以上干部需向校长请假,并作考勤登记,否则视为旷岗处理。

  6.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按规定执行。有关特殊假可由领导批准,准假后执行休假。公假需校长签字出单方可准假,否则视为事假。

  7.请假者可通电话,委托他人代替转告,特殊情况补假向领导说清,否则视为漏岗处理,重者取消各类奖金等待遇。

  8.学校职评、评优工作要与出勤好坏相对应,与劳动态度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