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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田中学重大决策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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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田中学重大决策制度

  田稻中学重大决策制度

  为提高校长负责制下行政领导班子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规范行政行为,提升办学水平,创建民主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制订学校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及运作制度如下:

  一、学校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调整范围

  1、学校发展方向、办学目标及办学格局变化等重大事项。

  2、学校管理制度、规则、条例的制订、修订等。

  3、学校重大财产、资产处理、处置。

  4、涉及全体教职工利益的教师聘任、评职、评优、评先、奖惩及福利分配等。

  5、学校招师、招生中非常规事项处理。

  6、其他需列入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

  二、决策责任及决策形成

  1、决策问责:校长为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总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直接责任人。

  2、决策提出:重大事项决策由校长提出,也可由分管副校长提出,经校长同意进入民主决策制订程序。

  3、决策制订程序:

  调研论证提出--班子初议、责任人制订--民主征集意见--班子议决校长批准--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或教代会审议通过--决策执行或试行。

  (简式程序为:班子议决--民主征集意见或公示--校长批准)

  4、决策变更及修改:决策执行中因需要作变更修改,应循原制订程序审议。

  三、决策监督

  1、学校重大决策的形成,须充分听取党支部意见,并接受过程监督。

  2、学校重大决策责任人应尊重班子集体意见,实施过程应在行政班子有

  效的内部监督下行政。

  3、学校重大决策应对上负责,及时向教育局及有关职能部门请示、汇报,在上级许可及监督下行政。

  4、学校重大决策应征求工会、团委组织意见,工会、团委有组织提名、提议权。涉及全体教师利益的决策须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学校重大决策执行情况定期向教代会述职,并接受评议、质询等监督。

  5、学校重大决策应采用校务公开等形式对全体教师公示,接受群众全过程民主监督。做到"三公开":决策前征集民意公开、决策结果公开、决策后实施评价公开。

  6、学校重大决策应建立经常性民意采集渠道,设立对内、对外沟通信箱及举报箱,定期走访社区单位,强化与社区和家长的沟通形式及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决策制约

  1、重大决策未被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或在全校性民意采集中被大多数教职工反对,视为决策无效,应重新修订或停止决策的实施。

  2、教职工大会以相对多数形成决议,或有组织动议、集体动议,有权提请决策修改。

  3、重大决策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相关政策相抵触的,决策视为无效。

  4、学校重大决策实施中应保护相关涉及人的合法权利,保障教职工的个人申辩、要求听证、要求复议的权利。

采编:www.wenbenK.cOm

篇2:L海尔三中民主决策制度

  拉海尔三中民主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学校民主决策制度。

  一、成立学校校务委员会

  组长:z(学校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z(学校校长)

  成员:z

  二、学校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界定的范围与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2、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包括所属下级中层领导干部配置和调整;

  3、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使用、推荐和奖惩;

  4、学校学期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5、办公设施购置计划和校舍改建、职工福利安排、财务收支等问题;

  6、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7、工作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8、其它重大问题。

  三、学校民主决策的原则

  1、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2、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四、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

  1、提出方案。校长或主管领导提出重大问题的实施方案。

  2、校务会议讨论。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3、行政会议。对校务会议已经通过的议题,提交行政会议讨论,需要有会议材料的,应准备书面的上会材料。

  4、广泛听取意见。首先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对讨论的议题向教代会代表做实事求是的说明,让教代会成员对议题和议题的原因背景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并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表决。然后听取其他老师的意见。通过党支部了解全体教职工对议题的意见和态度。最后把议题进行校务公开。抓住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面有序地公开。对每学年初的人事安排、教师职务评审量化考核办法、考核组和评审组成员的选举产生、中层领导的竞聘方案等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全面有序地公开。

  5、意见汇总。将听取的各个方面的意见进行汇总梳理,为议题表决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6、议题表决,做出决策。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表决的形式,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方能举行。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决策形式,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7、形成纪要。会议须形成“重大事项会议纪要”,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重大问题会议纪要除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外,还须报区分管领导。行政首长否定多数人的意见做出最后决定的,须在纪要中说明理由。

  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视具体情况独立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

  五、保密制度

  对校务委员会的决议过程及决议的事项,要严格保密。

  六、学校民主决策重大事项的监督

  1、党支部:民主决策要自觉地接受党员的监督。

  2、教代会:民主决策要自觉地接受工会和教代会的监督,积极实行校务公开,让广大教职工行使在学校当家作主的权利,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3、上级党政机关与领导监督:学校对重大问题的民主决策要自觉置于上级主管领导的监督之下。

篇3:ZS路小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山中路小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外监督,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规定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事项

  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的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1、学校发展规划;

  2、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校党政工团工作计划;

  4、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5、有关人事调动、调整,干部的推荐、培养、使用和管理监督,干部培训、考核、任命、免职;

  6、干部职工的津贴、晋级晋职、评优选先;

  7、学校重大的经费开支、财务预决算、基建项目;

  8、政务公开工作;

  9、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0、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

  二、征求意见的形式

  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员工干事业的思想,让教职工参与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参与决策,实现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化。

  1、沟通信息渠道,采取设立校长信箱、建立校长接待日、个别谈心、召开征求意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教师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学校重大决定形成之前,要几上几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2、定期召开离退休教师代表座谈会,走访为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的老领导,使他们的建议和经验得到借鉴和发扬。

  3、坚持每年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校长工作报告,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等重要文件。

  4、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政务、财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三、对群众意见的处理

  1、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群众意见;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篇4:XT一中民主科学决策制度

  潭湘一中民主科学决策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度,规范领导行为,提高决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决策的内容

  1、出台重大改革措施;

  2、人事安排、教师聘用、奖惩;

  3、干部推荐、任免;

  4、经费安排、财物分配;

  5、招生、基建、大宗物品购置等工作;

  6、其他带全局性的工作。

  二、民主决策的程序

  1、决策前:广泛调查,充分论证,为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领导成员要带着问题调研,掌握决策的第一手材料。

  2、决策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集思广益,集体讨论决策,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作用,在意见统一的基础上认真做出决定。

  3、决策后:认真实施科学决策,注重实践检验,不断修定完善。

  三、民主决策的要求

  1、要正确处理好民主决策和发挥主要领导作用的关系。主要领导在决策过程中要始终做到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引导和集中,发挥主要决策作用。

  2、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注重科学分工,各取所长,以保证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

  3、坚持集体决策,防止“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决策时领导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允许相互争论,做到以理服人。

  4、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决策时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篇5:AT学校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审核制度

  安泰学校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审核制度

  为增强学校重大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的质量,学校规定重大决策事项要先过法律咨询关。

  第一条 为促进我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增强重大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重大决策事项的质量,促进领导干部知法懂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我校重大决策的需要,组织法律工作者围绕全局性、长期性、综合性问题进行战略研究、对策研讨,提供法律科学的咨询、论证意见。

  第三条 法律审核实行动态管理,重大决策 实行法律咨询审核。

  第四条 法律工作者主要职责:

  (一)对拟实施的关系学校发展涉法问题的咨询;

  (二)对解决我校发展中重点、难点和热点的法律问题的咨询;

  (三)对其他重要工作决策前的咨询;

  (四)对其他需要咨询事项的咨询。

  第五条 咨询论证方式:

  (一)通过召开法律咨询论证会议形式进行;

  (二)通过网络、电话、书面等形式进行。

  第六条 重大决策事项咨询程序:

  (一)按职责规定提出咨询事项;

  (二)所涉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三)学校组织召开法律咨询会议或通过网络、电话、书面等形式,听取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

  (四)学校根据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形成决策建议报教育局。

  第七条 法律工作者应就下列内容对咨询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咨询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二)咨询事项是否符合安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三)咨询事项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行性;

  (四)其他需要咨询的内容。

  第八条 重大决策法律工作者应做到: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二)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团结同志,合作共事;

  (三)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法律工作者相关工作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