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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二中党员先锋岗评比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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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二中党员先锋岗评比细则

  堰姜二中“党员先锋岗”评比细则

  “党员先锋岗”评比细则(管理岗位)

  序号考核评比标准分值

  1学习和实践“****”,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勤奋工作,倾听和反映教职员工意见,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10

  2每月按照党支部部署,准时参加党员大会,保证质量落实、完成党支部提出的要求和任务。 5

  3认真学习相关的理论学习材料,并撰写学习心得。

  4注重学习和反思,提高党性,积极响应并完成党支部部署的任务。5

  5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正确对待群众意见,改正自身存在的问题。5

  6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中,坦陈己见,正确对待不同意见,虚心接受正确意见并注意在工作中加以改正。5

  7在本部门和本年级组、教研组,注意团结同事,取长补短,共创文明校风,不做有损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同事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学校发展的话。5

  8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不得在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在网上玩游戏、炒股等。5

  9模范遵守组织原则,顾全大局,自觉接受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5

  10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回避或上交矛盾,不明哲保身,敢于负责,善于管理。10

  11深入工作和教学实际,密切联系教师和学生实际情况,踏实工作,化解矛盾。5

  12模范遵守师德,遵守教师“十不准”。 5

  积极承担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连带责任,承担学校所布置的各项工作。5

  13热爱教育和学校,教书育人,关心和爱护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完成学校目标和教育教学任务。5

  14坚持学习业务理论,积极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和教学研究活动, 有计划,有总结,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不断研究和改进工作方法。5

  15认真听取并采纳有益建议,廉洁行政,为人师表。10

  16积极参加学校所组织的公益活动。5

  *堰姜市第二中学总支委员会

  “党员先锋岗”评比细则(教学岗位)

  序号考核评比标准分值

  1学习和实践“****”,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勤奋工作,倾听和反映教职员工意见,在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5

  2每月按照党支部部署,准时参加党员大会,保证质量落实、完成党支部提出的要求和任务。5

  3认真学习相关的理论学习材料,并撰写学习心得。5

  4注重学习和反思,提高党性,积极响应并完成党支部部署的任务。5

  5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正确对待群众意见,改正自身存在的问题。5

  6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中,坦陈己见,正确对待不同意见,虚心接受正确意见并注意在工作中加以改正。5

  7在本部门和本年级组、教研组,注意团结同事,取长补短,共创文明校风,不做有损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同事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学校发展的话。5

  8模范遵守劳动纪律和考勤制度,不得在学校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在网上玩游戏、炒股等。5

  9模范遵守组织原则,顾全大局,自觉接受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5

  10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回避或上交矛盾,不明哲保身,敢于负责,善于管理。5

  11深入工作和教学实际,密切联系教师和学生实际情况,踏实工作,化解矛盾。5

  12模范遵守师德,遵守教师“十不准”。5

  13积极承担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连带责任,承担学校所布置的各项工作。5

  14热爱教育和学校,教书育人,关心和爱护学生,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完成学校目标和教育教学任务。5

  15认真备课,教案充实完整,注重教法改革和创新,坚持运用新的课程标准,正确评价学生。5

  16在教案抽查、检查评比中结果优良。5

  17在课堂教学中,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提高课堂教学效率,面向每一个学生,面向学生的每一个方面,在学生评教中,无不良反映。5

  18作业布置科学合理,督促学生认真规范完成作业,作业批改认真,在作业抽查、检查评比中结果优良。5

  19坚持学习业务理论,积极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和教学研究活动,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或者心得,有计划,有总结,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不断研究和改进教学方法。5

  20主动、密切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并采纳有益建议,廉洁从教,为人师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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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JY二中争创优秀党员先锋岗活动方案

  堰姜二中争创“优秀党员先锋岗”活动方案

  为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强化效能建设,切实增强全体党员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在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过程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市委、市教工委统一部署,决定在我校全体党员中开展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坚持围绕中心、促进发展。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主题实践活动,要围绕全校中心工作来展开,立足本职工作岗位来实践,紧扣发展这个主题来深化,通过开展争创活动,促进全校各项工作协调发展和不断进步。

  2.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各支部要切实加强对争创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动员广大党员群众,积极投身到争创活动中来。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协调,合力推进,调动全校各方面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争创活动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3.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要最大限度地组织师生员工广泛参与,真心诚意倾听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真正把师生员工满意、业绩突出的优秀岗位评选出来。

  4.坚持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紧密联系实际开展争创活动。活动内容要量力而行,立足本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着力解决师生员工普遍关注的实际问题,切忌摆花架子、做表面文章,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5.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结合实际探索创新,不断拓展活动领域,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健全评价推荐考核机制,使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主题实践活动始终充满活力。

  二、活动对象

  堰姜市第二中学全体党员。

  三、活动内容

  在党员中开展以“三争三创三满意”为主要内容的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即一是争当爱生标兵,创建“模范联系点”,让学生满意。二是争当教学能手,创建“精品示范课”,让家长满意。三是争当敬业先锋,创建“师德示范岗”,让社会满意。

  四、“优秀党员先锋岗”的基本标准

  1.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理论和“****”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和落实****,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党性观念强,牢记党的宗旨,热爱本职岗位,教职工党员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方面,先进性体现明显。

  2.业务技能精。通过不断学习钻研,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业务能力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突出。

  3.模范遵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觉维护党的形象,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信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团结,堪称楷模。

  4.爱岗敬业,勇做先锋。能够结合本职工作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责任意识强,任务完成好,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危急时刻能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5.诚心诚意为师生员工办实事。工作作风扎实,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威信高,在我校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五、评比表彰

  年终学校通过召开座谈会、社会问卷调查、群众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评出“优秀党员先锋岗”初选名单,予以公布并由群众投票选出候选名单,最后由校党委评审确定。同时,将他们的先进事迹在橱窗、报纸网站上予以报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争当先锋的舆论氛围。

  全体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争创“优秀党员先锋岗”活动的重大意义,各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职责,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真正把这项活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篇3:JY二中党员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工作制度

  堰姜二中党员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工作制度

  确定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对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计划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培养考察,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为加强对党员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确定及条件

  第一条 党员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是协助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党务工作者。担任入党培养联系、介绍人是每名正式的共产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担任或拒不履行职责。

  第二条 党员入党培养联系人在培养教育申请入党人员阶段确定。申请人员正式成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或脱离申请入党行列后,培养教育关系自动解除。

  第三条党员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为固定的两名正式党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第四条 各党支部要积极采取措施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具有较高素质的党员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队伍。确定党员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程序为: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按照与党员数1:3的比例,研究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人选(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6名的确定2名),报党总支;党总支对各党支部推荐人选进行审查,以党总支文件形式确认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资格。申请人员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党支部召开支委会给其研究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并报党总支备案;在支委会确定入党培养联系人后5天之内,党支部书记与入党培养联系人进行谈话,介绍申请入党人员基本情况,布置培养联系任务;在与党支部书记谈话后5天之内,培养联系人要与申请入党人员见面,确立培养教育关系,了解入党动机,提出努力方向。党组织拟吸收申请人员入党时担任入党介绍人,原则上不准另行确定人选。党支部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出现空缺时,要及时补充。

  第五条 党员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有2年以上党龄;思想政治过硬,理想信念坚定,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事业心、责任心、党性原则较强,善于做思想教育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掌握一定的党的历史知识,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党支部内没有合适人选的,可按照就近、就地、就便的原则,报请党总支协调约请党员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

  下列人员不准担任党员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末恢复党员权利的人;民主评议党员中确定的不合格党员和限期改正错误的党员;受纪检及司法部门调查,问题尚末查清的党员。

  下列人员不宜担任党员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与申请入党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党员;在勤劳致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方面缺乏先进性的贫困党员;工作和生活不稳定的流动党员;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精力不足的老党员。

  二、党员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职责

  第六条 党员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具体承担着为党组织发展党员的任务,除做好培养教育申请入党人员工作,还要注意发现未向党组织靠拢的党外优秀分子,积极主动地做好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工作,吸引他们向党组织靠拢。

  第七条 培养联系人对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计划发展对象负有直接培养教育的责任。主要职责为:

  (一)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培养教育

  1、全面了解掌握申请入党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制定书面培养教育计划。

  2、充分利用与申请入党人员共同工作、学习和参加社会活动的机会,重点对其进行党的光荣历史、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等方面的教育,帮助他们深刻了解党,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

  3、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完为期半年的培养后,根据其成熟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书面建议,并协助组织做好有关考察工作。不成熟的继续培养联系。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

  1、所联系的申请入党人员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制定书面培养教育计划。

  2、经党组织同意,有选择地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学习、党日活动,优秀党员事迹报告会、发展新党员支部大会、新党员入党宣誓大会等党内活动,并给予指导。

  3、积极带领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内开展的争先创优活动以及扶贫帮困等社会活动,完成党组织交付的急难险重任务,在实践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

  4、每月与入党积极分子作一次谈话,听取思想汇报,进行思想交流。提倡约请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模范人物、离退休老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谈话,给其补课。

  5、每月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入党积极分子成长情况。每季度填写一次考察记实表。进行为期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向党组织提出能否列为计划发展对象的书面建议,并协助党组织做好有关考察工作。对不成熟的继续培养教育。

  (三)对计划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

  1、所联系的入党积极分子被党组织确定为计划发展对象后,制定书面培养教育计划。

  2、指导发展对象写好自传。

  3、协助党组织做好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

  4、监督指导发展对象认真参加集中培训,并辅导其进行自学。

  5、配合上级党组织做好对发展对象入党的公示工作。

  第八条 入党介绍人负有介绍计划发展对象入党和对预备党员进行跟踪培养考察的责任。主要职责为:

  (一)介绍发展对象入党,指导其填写《入党志愿书》

  (二)对预备党员进行跟踪培养考察

  1、发展对象被党组织接收为预备党员后,制定书面跟踪培养考察计划。

  2、每季度与预备党员作一次谈话;就预备党员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向群众征求一次意见;向党组织汇报一次预备党员的成长情况和工作表现。

  3、每季度协助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评议;每半年协助党组织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鉴定。

  4、与预备党员结成传、帮、带对子,言传身教,带领其开展党员争先创优活动。

  5、党员预备期满,指导其撰写《转正申请书》,并向党组织提出能否按时转正的书面建议。协助党组织做好有关考察工作。不成熟的继续培养教育。

  第九条 党员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对新发展党员的质量负有直接责任。对未能认真履行对培养联系对象培养教育职责,未能如实填写相关入党记录,未能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培养联系对象情况,造成发展失误的,要追究党员党员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责任,取消党员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资格;情节严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

  三、党员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的管理

  第十条 各党组织要把履行培养联系职责情况纳入到党员民主评议的范围内,作为给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定等的一项依据。

  第十一条 各党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委员、发展党员工作督查员的作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多种办法,切实加强对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每年定期抽查不少于两次。

  第十二条 在隶属范围内,各党组织要定期组织党员入党培养联系人、介绍人交叉与申请入党的人和预备党员谈话,互相查找不足、交流经验,促进工作。

  第十三条 实行培养教育季度汇报制度,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每季度要在党支部学习会上向组织汇报履行职责情况。

  第十四条 培养联系人、介绍人制定的培养教育计划,阶段工作总结要存入党员档案,以便于备查。

  第十五条 对工作突出的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在进行党内表彰时,要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的称号。

篇4:KL中心小学六(5)班班级常规评比细则

  中心小学六(5)班班级常规评比细则

  加分项目:

  1、早读及时认真读书被表扬+1~3分

  2、课前准备及时认真被表扬+1分

  3、积极举手发言得到老师表扬+1~3分

  4、中午认真自习被表扬+1~3分

  5、路队“快、静、齐”被表扬+1~3分

  6、广播操或眼保健操认真被表扬+1~3分

  7、主动帮晚到的人打扫+1分

  8、捡到财物及时上交+1~5分

  9、主动捡垃圾+1分

  10、为班级加分+10分

  11、其它好人好事视情况+1~5分

  扣分项目:

  1、不配戴红领巾或周一不穿校服-1分

  2、早读补作业或不认真读书-1~3分

  3、不做课前准备就干其它事情-1分

  4、上课不认真听讲被老师批评-1~3分

  5、中午违反纪律被批评-1~3分

  6、路队违反纪律被批评-1~3分

  7、广播操或眼保健操不认真被批评-1~3分

  8、不及时打扫卫生-1分

  9、桌凳不齐或座位及四周有纸屑-1分

  10、下课追逐打闹或大声喧哗-1~3分

  11、午餐不遵守纪律或不清理座位-1~3分

  12、为班级扣分-10分

  13、其它违反校纪校规情况-1~5分

  注意:

  1、每周五放完学后结清本周分数,前五名每人奖一张“常规之星”喜报并奖一本本子,后五名每人写一张反思,如果连续三周后五名,请家长来学校交流。

  2、学期末,本学期总分不入班级前十名不得评“学生”,不入前二十名不得评“优秀学生”。

  3、班委干部违反纪律适当比普通学生扣分严厉。

篇5:HD二中教师职评综合评价细则

  海东二中教师职评综合评价细则

  根据《省苏职称办[2xxxx]4号》文、市《连云港市2xxxx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关于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校(园)级考核与评价的意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实绩考核与评价要点参考表》精神,参照2xxxx年连云港市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参考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价细则:(总考核分120分)

  一、年终考核\学历3分:2xxxx-2xxxx年度考核优秀1分/次。中高:硕士学位加2分,博士学位加3分,不累加积分。中级:学士学位加1分,硕士学位加2分,不累加积分

  二、校龄3分:任现职以来在我校工作每年0.5分,封顶3分。

  三、资历3分:高级在教学一线工作满11年,从第12年起,每年加0.5分。

  中级在教学一线工作满7年,从第8年起,每年加0.5分。

  四、职龄3分:任现职以来满5年后,每年加0.5分。封顶3分。

  五、培训3分:

  参加省、市、县区级骨干培训分别加3、2、1分;普通培训分别加2、1、0.5分。

  六、教育工作25分:

  1.管理年限达标条件:任教以来晋升高级职称的,班主任需满6年(晋升中级职称的,班主任满3年),其中任现职以来必须有2年以上相关管理工作经历,否则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

  2xxxx--2xxxx年度,近五年内从事管理工作的,班主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年加3分,在外校担任班主任等管理工作的每年加1分,担任学科主任、语数外备课组长的每年加1分,小学科备课组长每年加0.5分,网络管理员每年加1.5分。担任社团辅导工作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每年加1分,其他社团辅导每年加0.5分。(封顶15分)

  2.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各类竞赛(活动)中,本人获省、市、县区级优秀辅导(教练)员表彰的,分别加3、2、1分。(限报2项)

  3.教育实绩达标条件:达到《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最低标准。

  (1)各级班主任基本功比赛计分同教学基本功计分。

  (2)区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分别加6、4、2分,封顶6分。

  (3)获省、市、县级别的教育(管理)类(含校长、班主任及教育各职能部门,党群团及非教育系统)单项表彰对应减半加分,累加至6分。(限报4项)

  七、完成规定的工作量10分

  工作量以2xxxx-2xxxx学年度为标准,上下半年各占一半。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量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八、教学、科研工作80分

  1.岗位得分:15分

  近五年内担任高三教学的每年加3分,担任高二、高一教学的每年加1分,担任教辅后勤工作人员每年加0.5分。

  2.教学得分:10分

  文化课教师由教务处、年级部参照教师五年内教学成绩进行附分,其他学科教师按照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参评教师平时教学情况进行打分,从高到低,参照文化科人数等地相对应给分。教辅后勤人员参照工作目标达成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相应打分。

  (二)公开课、基本功、专业技能比赛、教学类表彰等:30分

  1.获省、市、县区级基本功(专业技能、专业研究能力、七个一竞赛等学科专业评比)获得一、二、三等奖,省级分别加8、6、4分,市级分别加6、4、3分,县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2、1分;

  2.获省、市、县区级优质(秀)课、说课、演课,省级分别加6、4、2分,市级分别加4、2、1分,县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0.5分;

  3.优秀案例(教学设计、课件、录像课、试题等)比赛,省级分别加3、2、1分,市级分别加2、1、0.5分,县区级一、二等奖分别加1、0.5分,优秀案例累加至5分;

  4.获省、市、县区级骨干教师称号(教学能手(名师、新秀),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教研员)等)分别加5、3、2分。(限报1项)

  5.获市“333工程”教师,县晶都名师系列各层次分别加3、2分。(限报1项)

  (4、5两项,取高计分,累加至5分。)(4、5两项,取高计分,累加至5分。)

  6.获得省、市、县区级教学(教学管理)工作表彰分别加4、3、2分。

  7.执教省、市、县级公开课(讲座),分别加3、2、1分,此项累计至3分。(限报三项)(三)教研成绩:25分

  1.获得省、市、县区级科研成果奖(核心成员)、教科研表彰分别加5、3、1分,不同年份可累积加分,满分5分。

  2.论文15分:(限最高级别2篇计分)

  论文要求详见省职评文件,达到要求方可申报。(核心期刊、主流期刊以连云港教科所公布书录为准,各类获奖以教育主管部门获奖为主,其他不予承认。)

  高级:核心刊物发表论文7.5分/篇,主流期刊6分/篇,其他省级以上发表4分/篇;省级以上一等奖7.5分/篇,省级二等奖6分/篇,省三等奖、市一等奖,得4分/篇。市二等奖、县一等奖,得3分/篇。各级报纸类发表文章不计入统计范围。

  中级:主流刊物以上发表论文7.5分,省级以上发表4分/篇;省级以上一等奖7.5分/篇,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6分/篇,省三等奖、市二等奖得4分/篇,市三等奖、县一等奖3分/篇。各级报纸类发表文章不计入统计范围。

  3.课题5分:(限2项)

  主持课题立项并结题/项,省级、市级、县级分别得5、3、1分/项。

  参与:核心成员(前3名):算作课题达标但不加分。

  九、青蓝工程3分

  被指导青年教师业绩成果情况(主要指教学基本功、优质课、专业研究能力比赛等教学、科研类业绩,根据师徒所取得成绩分别加(省级成果3分、市级成果2分、县级成果1分)

  十、排序的分

  当总积分相同时,班主任等管理人员→“333”第一层次→“333”第二层次→晶都名师第一层次→“晶都名师”第二层次→“333”第三层次→“晶都名师”第三层次→教学成绩名次在前的教师→教学基本功(专业技能)奖项高的教师。如仍相同由考评领导小组票决。

  十一、特别说明

  所有参与职评教师说递交的参评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本细则解释权在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海东县第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