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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小学收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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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小学收费管理制度

  堰草口小学收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收费执行收费情况报告制度。学校的一切收费都必需执行县物价局、财政局梳 理的收费单位收费情况清单。

  二、学校的收费项目必须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上报物价部门批准(备案)后核发的标 准执行。不得擅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

  三、收费票据管理应符合财政、物价、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学校收费必须使用由财政 部门、税务部门领取的合法票据,不得在外自购、自制收据收费。

  四、收费收入管理应符合财政、物价、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所收资金应及时足额解缴 财政专户,必须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

  五、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网上公示窗等形式,向学生、家长、教职工和社会 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 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

  六、学校严格按照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同时必须 坚持学生或家长紫云的原则。学校在收取费用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经家长同意方可实 施。

  七、学校为学生代购教辅材料费统一作为往来资金缴纳财政账户,并做到一人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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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DY附中收费管理制度

  大扬附中收费管理制度

  1、教育收费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学校的各项收费,均须按程序到市物价主管部门领取收费许可证。按规定接受物价部门对收费许可证的年审。

  2、学校收取非税收入时必须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网上开具《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扬州市)作为收款票据。所收资金应及时足额解缴市财政专户,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

  3、收费卡登记必须严格执行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的收费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学生每次交费必须如实、及时填写收费卡,列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时间、收费人员姓名。

  4、收费卡每个学生一份。学生家长按收费卡所列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为学生交纳应交的费用,学校在收费时,需向家长另附本校本学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通知单。学生交纳费用时,学校要给学生开具正式收据。学校收取的各项费用,纳入学校财务管理。收费卡由班主任登记,家长签字确认。

  5、如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变化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必须由学校向物价局和教育局提出正式申请报告,经审请核批准后再组织织实施收费,未经报批,不准收费,并实行谁收费谁负责的规定,追究其应负的责任。

  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立项目、擅自提高标准、扩大范围收费。杜绝乱收费现象,确保收费的规范、透明,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篇3:FJ高中收费管理制度

  浦江高中收费管理制度

  为规范教育收费的行为,提高教育收费的透明度,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标准和法规,坚决杜绝擅自立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一切行为。

  二、切实做好代办费核实结算,学期结束前结算代办费,结算清单学生人手一份,坚持多退少补的原则。

  三、教研组、年级组不得擅自收费,不得向学生推销任何教辅资料。

  四、学校因教育教学活动等需要,一定要向学生收费,必须经学校党、政、工办公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五、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的监督。

  六、教育收费公示场所至少设立两处,一处设在室外橱窗公示栏内,一处设在收费场所,并张贴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教育收费公示表。

  七、收费公示栏应固定设立在学校醒目位置,以便广大学生和家长阅览。

  八、收费公示内容应随着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变动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及时更换或制定新的有关内容。

  九、及时总结,不断完善我校的收费管理工作。

篇4:TZ实验中学收费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收费管理制度

  1、学费收费工作统一归口,由校长室授权财务科负责,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无权直接向学生和 其他单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建立收费报告制度,严格收费程序。学校新增收费项目及标准,由隶属处室提交申请报告,经 分管校长、主管校长审核后报物价、主管部门审批,经物价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3、学校新学期向学生收取的一切费用均要做好“四统一”。

  ⑴统一根据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

  ⑵统一持收费许可证收费。

  ⑶统一使用财政收费收据。

  ⑷统一由学校财务部门收取,入学校行政大账。

  4、学期初收费时,财务科要将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及时变更、公示,以便学生及群众监督。

  5、代办费管理。

  ⑴代办费坚持必要性原则,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需求由学校统一代办支付。

  ⑵代办费在每学期初和学费等一起一次性收取,不得提前预收和中途补收。财务科统一管理,设 明细账,分班分项核算,学期结束时按实结算,多退少补,结算情况对全校公布。

  ⑶各项代办费支出要在预收的范围内,超过范围内的部分,财务科不予办理,学校收取的代办费 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各代办物品均以成本价计算。代办项目取得的折扣、回扣、折让等一律冲销代办 费支出。

  ⑷代办费属于代管款项,不属于学校的资产,学校不得挪用。

  6、学生购买保险、校服、接种疫苗、打防疫针必须采取自愿原则,学校不得统一规定,不准代收 保险费。任何部门和教师个人不得向学生强制推销、购买规定之外的教辅材料、图书、报刊和学习用 品。

  7、收费减免规定。本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其学费、住宿费可分期交纳,分期交纳仍有困难的 ,可酌情减免。具体程序和办法为:学生先凭民政部门、当地村民或居民委员会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向校长室提出应交纳费用的分期交纳或减免的申请报告,然后由政教处会同班主任调查证实,校长 室根据调查材料研究决定分期交纳或减免学费等费用的学生名单。政教处将名单打印交财务分管校长 签批后送财务科,统一办理减免工作。

  8、收费培训。新学期开学前,组织由校领导、分管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及收费管理员参加的教育 收费政策培训。学校收费管理员每年必须另外参加物价局组织的收费管理员培训。

  9、每年在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对收费和支出情况进行检查。

篇5:WX高级中学收费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财务开支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湖州市物价局、教育局有关收费政策规定,特制定以下收费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市物价局、教育局关于重点普通高中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调整收费权限的规定,不自立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

  二、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做到亮证收费,在学校变更时相应变更许可证。

  三、规范收费票据,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收据,做到购买票据数与收费人次数相一致,做好票据保管工作。

  四、严格执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规定,做到收费合法,支出规范,不坐收坐支,不挪作他用。

  五、及时向家长公布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提高收费行为透明度;热情、耐心回法答收费对象的政策咨询。

  六、不提前收取任何费用,合理收取代管费,并且做到严格控制代管费支出项目,按学期及时结算,向家长公布,多退少补。

  七、不准年级、班级和个人擅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违者必究。

  八、未经学校同意,不准向学生推销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学习资料等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