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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二小考勤督查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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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二小考勤督查处理条例

  牌界二小考勤督查处理条例

  根据z县教育局二00三年《关于加强教职工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我镇有关考勤制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考勤督查处理条例。

  1、病假、事假:教职工病假月累计超过4天,从第5天起每天扣款10元;学期累计超过10天,从第11天起每天扣款15元;年累计超过20天,不足1个月,从第21天起每天扣款20元;病假连续1个月(含1个月)以上的,每月扣款300元并加扣当月地方补贴。教职工事假月累计超过3天,从第4天起每天扣款10元;学期累计超过7天,从第8天起第天扣款15元;年累计超过15天,不足1个月,从第16天起每天扣款25元,事假连续1个月(含1个月)以上的每月扣款400元并加扣当月地方补贴。学年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的,另取消当年度的绩效工资。

  2、旷职:凡未请假或请假未批离开学校的有1天扣款50元。

  3、旷课:凡有课未上(包括请假批准但课未调好的)的有1节扣款30元。

  4、迟到、早退:上课迟到或早退达10分钟以上的按旷课处理,10分钟以内的有1次扣款5元。

  5、考勤期间不在办公室的(离开办公室不得超过30分钟)有1次扣款5元。

  6、开会不参加者有1次扣款20元,病事假有1次扣款10元,迟到、早退有1次扣款5元。

  7、有关假期待遇按县教育局二00三年《关于加强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第71条执行。

  8、对出满勤干满点的同志可根据学校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奖励。

  说明:

  1、考勤、考课负责人必须秉公办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出现袒护、隐瞒、疏漏现象,视其情况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另加倍扣款其本人所检查的扣款人的数额。

  2、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考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采编:www.wenbenK.cOm

篇2:JN二小教职工考勤制度

  牌界二小教职工考勤制度

  根据《滨海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职工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拟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除规定的节假日外,按作息时间在校工作的为满勤。

  二、经请假并得到领导批准的迟到、早退时间累计计算为事假时间。未经请假或虽经请假而未得到领导批准的迟到、早退时间,累积计算为旷职旷课时间。

  三、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者,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但事后应及时补办手续。

  四、教职工请假不超过三天的由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的由助理批准,超过一个月的须个人提出申请,校长证明,小教办公室同意,经教育局批准,并按教育局要求与津贴挂钩。

  五、无论请假时间长短,无论哪级批准的,都要记入考勤簿,并按时销假,超过天数按旷职旷课处理。

  六、旷职一节课扣1分并扣20元,事假一天扣0.5分,迟到1次0.1分,早退一次0.1分,病假一天扣0.2分,开会、听课、学习等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七、未经事先请假,点名后5分钟后到校的,视为迟到,到校后要及时销假,不履行销假手续的视为旷职;点名40分钟后到校的,其未到时间视为事假并履行销假手续,否则仍视为旷职。早读课在10分钟内到校的算迟到,20分钟后到校的早读课时间算旷职。

  八、继续实行早集中、下午课前集中点名制度,课间采取集中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每周周前会公布结果,记录在案,每月小结,期末积分纳入综合考评。

  九、因故请假的,要自行安排好课务,并同教导处做好衔接,否则出现空堂现象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路队值勤人员,无特殊情况未到岗的,按旷职半节课处理。

  十一、轮值教师、领导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的,按旷职半节课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篇3:JZ二中学生宿舍纪律条例

  江镇二中学生宿舍纪律条例

  1、住宿生应服从生活指导教师和值班员的管理。

  2、每个学生都应按指定房间、床位住宿,不得随便调换,不得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严禁留宿外人。

  3、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关门、就寝,除星期六外其余时间一律不得擅自离校居住,外地学生离校应请假允许后,方能离校。

  4、保持宿舍安静严禁大声喧哗、吵闹、打牌、下棋,不得进行妨碍他人学习、生活的娱乐活动。

  5、节约用水、用电,严禁私拉电源。严禁明火、自炊或烧纸张。

  6、见到老师、家长和来访客人,主动起立,打招呼,让座。

  7、保持宿舍清洁,严禁把饭菜带入宿舍内,走廊内不得倾倒污水和乱扔杂物。

  8、提高警惕,协助管理人员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对于自身的贵重物品及生活费妥善保管,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9、凡违反上述条例,经教育无效,不得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所在宿舍不得参加文明宿舍的评比,所在班级不得参加文明班级的评比。

  宿舍内物品放置规定

  1、被子、枕头等床上用品叠放整齐,放在同一方向。

  2、水瓶、牙刷、杯子、毛巾、鞋、衣服等生活用品罢放整齐、有序、统一。

  3、扫帚、簸箕等卫生用品罢放整齐。

  4、学习用品整齐有序。

  5、宿舍内外墙上不得乱涂乱画,床上除被子、枕头、衣服外不得放它物。

  6、每年统一时间收挂坟帐,夏季衣被洗干净,晒干捆扎好。

  宿舍卫生管理要求

  为了培养学生爱清洁、讲卫生的习惯,学生每天要主动整理自己的内务,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卫生。政教处和生活指导教师、管理员将随时检查公布。

  1、室长责任:负责本宿舍的日常卫生、生活秩序的管理、值日生的排定,室长由学生推荐产生。

  2、寝室内务卫生每天打扫至少二次,每次安排二人(规定上午早读课前15分钟,下午第一节课前15分钟以前完成),每周五中午各宿舍进行彻底大扫除。

  3、生活指导教师,值班员每日按评定标准检查、评比、公布各宿舍卫生状况,评定成绩,作为文明班级、三好学生、文明学生、文明宿舍评定的依据。

  4、被评为不卫生宿舍者,不能参加文明宿舍、文明班级的评比,其成员不得参加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的评比。

篇4:JZ二中学生纪律条例

  江镇二中学生纪律条例

  一、思想品德

  第一条 不看内容***或黄色庸俗的书刊、录像、光盘,不听不唱不健康的歌曲。违反者一经查出,操行等第作为不及格论处,并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条 学生不准谈恋爱。对已谈恋爱经教育不改者,劝其退学或勒令退学。

  第三条 凡行动鲁莽好斗蛮不讲理,口出脏言并经教育不改者,操行等第不及格论处。对动手打人或双方殴斗者,依据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 对说有碍于团结的话,做有碍于团结的事,搞小团体的学生,必须严加批评教育,并令其在班级做检查,若屡教不改,操行等第降格。

  第五条 凡学生在校内或校外做了有损于学校、班级荣誉的事,一经查出,依据情节和其认错态度,给予操行等第降格的处理或纪律处分。对污辱教职工的学生,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第六条 凡偷窃或勒索他人钱物者,除令其归还钱物外,还应做公开检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操行等第降格或纪律处分。

  第七条 学生抽烟者,在班级公开检查,若多次抽烟经教育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八条 凡污辱女生,耍流氓者,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课堂学习

  第九条 学生无故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课一节论处,旷课累计到十节,操行等第降格,旷课累计到二十节作纪律处分。

  第十条 学生上课有坐姿不端正,听课不专心,随便讲话,扰乱课堂秩序,看与本课无关的书,做与本课无关的作业等行为,并多次教育不改者,操行等第降格;不服从教育,屡次违犯给予操行等第不及格或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学生自习课有经常下位走动,大声讲话,打闹或干扰他人的行为者,处理同第十条。

  第十二条 学生课间在教室大声喧哗,吹口哨,尖声怪叫,成群起哄乱嚷,用板凳作武器打闹和打球者,视情节,操行等第降格或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 考试舞弊者,单科成绩以零分计,操行等第降格,并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 学生上体育课、实验课、音乐课不服从老师管理,广播操、眼保健操、体育活动不认真,并屡教不改者,操行等第降格。

  三、卫生和其它方面

  第十五条 学生进入学校以后,未到放学时间不得随意出校门,确有情况者,需得到班主任同意。传达室职工和值日人员有权对学校门口进行管理,如有不服从管理、态度蛮横者,操行等第降格或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学生不许在教学区、林荫大道踢球、打球、课间不得追逐打闹。如有违犯并经教育不改者,操行等第降格,并作公开检查。

  第十七条 学生做卫生值日不负责乱倒垃圾或乱抛纸屑,瓜皮果壳,随便在墙壁黑板上乱涂者,除公开批评外,给予相应处罚。屡教不改者操行等第降格或作不及格论处。

  第十八条 无意损坏公物者应按有关规定赔偿,凡因追逐打闹、半殴造成的公物损坏,除按有关规定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四、说明

  ⒈学校纪律处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五种。凡受纪律处分者,本学期操作等第均应降格。

  ⒉违纪学生处分程序:

  本班级发生的问题由班主任负责处理,并记录在案。

  本年级发生的问题由年级组长负责处理,并记录在案。

  跨年级发生的问题由政教处负责处理,并记录在案。

  牵涉校外的问题由校卫队负责处理,并记录在案。

  对于要处分的学生,由班级讨论,由班主任填写违纪学生处分登记表,年级组长签字,上报政教处,严重警告及其以下处分由政教处研究决定并备案。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要报校行政会议研究批准并备案。

  ⒊违纪学生撤销处分程序:

  受到警告及其以上处分的学生,经过教师、同学和家长的帮助对所犯错误有了正确认识,经过一年时间的考察(毕业班可适当缩短),确已改正错误,表现较好,可由受处分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讨论,班主任同意签字,送交政教处审核,严重警告及其以下处分由政教处审查同意后予以撤销,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要报校行政会议审查同意后方撤销。

篇5:SZ初中廉政文化建设督查、考评和奖惩办法

  灶沈初中廉政文化建设督查、考评和奖惩办法

  根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江苏省廉政文化进学校示范点建设标准》的有关精神,结合市、县有关文件的总体要求,为落实我校《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的实施方案》,提高我校师生的廉政文化意识,对全校师生的廉政文化情况进行客观评价,现制定廉政文化建设督查考评办法。

  一、廉政文化建设督查考评内容及标准

  (一)遵纪守法,依法执教(12分)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宣传普及科学知识,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能做到以上1项得4分。

  (二)尊重学生,热爱学生(9分)

  1、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积极转变学困生;

  2、教书育人,管教管学,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和能力培养;

  3、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注重学生人身安全,无任何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能做到以上1项得3分。

  (三)爱岗敬业,忠于职守(9分)

  1、忠于教育事业,热爱学校;

  2、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认真落实教学各个环节;

  3、按时作息,守时守岗,自觉遵守学校劳动纪律。

  能做到以上1项得3分。

  (四)严谨治学,求真务实(9分)

  1、转变教育观念,更新教育知识,争做学者型、创新型教师;

  2、治学严谨,精益求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3、善于总结教学经验,积极参加教改实验并有教研成果。

  能做到以上1项得3分。

  (五)关心集体,团结协作(12分)

  1、团结同志,乐于助人,谦虚谨慎,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师生关系融治,同事关系良好;

  2、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不做损公利己之事;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勇挑重担。

  能做到以上1项得4分。

  (六)廉洁从教,乐于奉献(24分)

  1、坚持高尚情操,发挥奉献精神,不向家长索要钱物;

  2、不代学生订购学习资料,不向学生乱发复习资料;

  3、不从事有偿家教;

  4、不从事第二职业或校外兼课活动;

  5、不恶语伤人,不打架闹事;

  6、不制造不和谐人际关系,不搞小团体,不诽谤诬蔑他人;

  能做到以上1项得4分。

  (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16分)

  1、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举止文明,穿着大方,严于律己,作风正派;

  2、遵守教学纪律,课前不饮酒,上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3、上课期间不使用通讯工具,上班时间不窜办公室,不上网玩游戏、聊天。

  4、自觉遵守各种考试纪律,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不徇私舞弊。

  能做到以上1项得4分。

  (八)诚实守信,尊重家长(9分)

  1、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教给家长科学的教育方法;

  2、尊重学生家长,虚心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指责、不刁难学生家长,不推卸应承担的教育责任;

  3、充分利用社会、家庭、学校等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共同教育学生。

  能做到以上1项得3分。

  二、廉政文化建设考核奖惩

  1、考评的时间

  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教师年度考核程序进行。年终结合师德考核,进行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2、考评的方式

  邀请有关部门和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对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督查考评。采取座谈、发放评议卡打分等方法进行考评。

  3、奖惩措施

  对督查考评的结果及时进行汇总,并把它列入个人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并且不能参加教师的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者,不能参加教师职务晋升和工资档次晋升。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者,未构成犯罪的,视情节轻重,按管理权限给予口头警告、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待岗等处分。对考评中成绩优异的,及时进行表扬,并作为职务晋升和评定年度先进的依据之一。

  4、考评的相关责任

  按照廉政文化进校园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的要求,制定具体详细的要求,落实到每个责任人,确保整个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有序健康进行。

  三、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督查、考评和奖惩领导小组

  组长:z;副组长:zz;成员:zz

  四、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