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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一中学生团校管理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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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一中学生团校管理章程

  皋如一中学生团校管理章程

  总则

  学生团校的指导思想:高举***理论的伟大旗帜,深入贯彻“****”重要思想,通过对全体学员进行团的基本知识的 教育,启发、引导优秀青年学生积极、主动地向团组织靠拢,建立一支以优秀学生为主体的团员队伍,增大团的影响,为党培养生力军、后备军,向党组织推荐优秀 的团员,发展入党。充分发挥团委的基层骨干作用,并协助党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为高一级学校输送一批政治觉悟高,整体素质好的人才。

  学生团校是我校在实践中形成的对本校优秀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有效形式,对推动我校共青团的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使我校学生团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条例。

  学生团校是对本校优秀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共青团基本知识教育的组织形式,是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重要基地。

  学生团校的基本任务:进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指导团的教育;为日常团的思想教育工作和组织生活训练提供示范,促进团支部建设,推进学校德育工作的发展。

  第一章 参加对象

  1、入团积极分子。

  2、自愿参加的优秀学生团员。

  3、所有团干部。

  第二章 学员权利和义务

  一、学员权利:

  1、参加团校的各项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

  2、对团校工作提出建议,监督及批评团校工作的权利。

  3、对团校工作有不同意见者,在完全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可向上级组织反映。

  4、学员做出优秀成绩者,有受表彰奖励的权利。

  5、对团校的奖励或处分有异议者,有申辩的权利,其他学员有为其作证的权利。

  二、学员义务: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团的知识,学习时事新闻等相关知识。

  2、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完成团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克服缺点和改正错误。

  4、严格遵守团的纪律及团校纪律,执行团校决议。

  5、向团校汇报学习心得及思想认识变化情况。

  6、按要求完成团校布置的作业。

  第三章 教学内容和方式

  一、教学内容:

  以团章为基础,结合爱国主义教育及校团委的特色,重点进行以下几方面的专题教育:

  1、学习中国共青团的历史,是学员们了解共青团对于党的重要作用,了解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2、学习团的基本知识,了解团的性质,基本任务,组织原则和作用。让学员们明白团员的义务和权利,团的组织制度,加强对团组织的宣传工作,启发他们积极向团组织靠拢。

  3、结合我校团委的自身情况及青年志愿者活动等,使每位学员不但学习理论知识,而且做到理论融入实际,从实际行动中加深对团的认识,并提高自身的整体素质。

  二、教育方式:

  1、上团课。2、交流座谈。3、社会实践活动。

  第四章 组 织 机 构

  一、团校在校党总支指导下,直接为校团委领导。

  二、团校设校长、主任、班长、组长。

  1、 主任、班长负责领导常务工作,制定团校每期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团校工作,期末总结团校工作。

  2、主任具体负责本期团校的整个运转过程。并实事求是对团校工作进展及取得成绩进行宣传,提高团校知名度。

  第五章 考核办法及组织纪律

  一、考核办法:

  1、团校每期对学员进行综合考评,平时分为20分,结业考试总计60分,附加分为20分。

  2、附加分考评办法:

  附加分总分为20分,凡是在团校活动中有重大贡献者,每次加5分,获得"优秀学员称号"的学员加10分;有旷课及早退情况者将无权获得附加分。

  二、组织纪律:

  1、上课及活动不得缺席,特殊情况可请假,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或团校校长同意书;事假需团校校长同意。旷课一次即取消学员资格。

  2、上课不得迟到、早退,迟到一次扣平时分5分,迟到两次者取消学员资格;早退一次扣10分,早退达两次者,取消学员资格。

  3、团校及团校其他活动的作业,迟交一次扣平时分5分,两次迟交或不交则取消学员资格。

  4、有损团校形象者取消学员资格。

  5、每名学员的表现情况将与学年总评直接挂钩,被取消学员资格的班级及学员旷课次数累计达5次者,取消该班级本学年评选优秀团支部资格。

  皋如一中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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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RG一中学生会章程

  皋如一中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学生会的性质和任务

  第一条 学生会的性质

  皋如市第一中学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联系学生和学校的纽带和桥梁,是学生实现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组织者,学生会接受校行政和党总支的领导,并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积极主动、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的任务

  1、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和理念,贯彻学校的教育管理要求,完成学校及校团委布置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反映大多数学生的心声,提出改进学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2、教育全校学生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皋如市第一中学学生违纪处分守则》以及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建立并维护良好的校风。

  3、带领全校学生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永争第一、舍我其谁的坚强信念,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勤奋、严谨的好学风。

  4、领导全校学生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积极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体育、艺术、社团、义工、科技和社会实践等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多种活动,积极、主动、有效地丰富全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

  5、培养全校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树立健康的生活作风,促进同学之间团结,维护学生利益,及时向学校反映学生信息。

  6、组织建立学生自我管理体系,保证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馈各种管理信息,负责各项学生管理工作的评比及学生违纪情况的处理。

  第二章 会员、会员的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 会员

  凡在本校学习的学生,承认本章程,愿意服从学生会领导,提出入会申请,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学生会章程。

  3、执行学生会的决议,服从学生会的领导。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

  1、对学生会工作有监督、批评的权利。

  2、有参加学生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的权利。

  第三章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 组织机构与成员产生

  第六条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最高权利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 学生会的组织机构:

  校学生会设常委3人,其中主席1人、副主席1人、秘书长1人;下设学习部、纪律部、卫生和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女生部,各部部长各1人。(也可以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增设其它部门。)

  第八条 成员产生

  1、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由各班学生投票选举出本班代表2人,并将名单报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临时),上届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为自然代表。

  2、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产生:由上届学生会委员组成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并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出主席团常务主席一人。主席团主持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各部部长。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全体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

  3、学生会组织机构的产生:

  ⑴每个会员学生均可以申请参加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的竞选。

  ⑵各班在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规定的时间内,对本班申请竞选的学生进行评议公选,提出候选人1~2名(毕业班级可以不参加竞选),经班主任、审批后,报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

  ⑶学生代表大会秘书组在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全校参加竞选的人员进行评议后,推选出候选人员报校党支部、校政教、校团委审核后,确定正式候选人选13名。

  ⑷参加竞选的学生会委员候选人,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进行竞选演讲,由全体代表进行投票,实行差额4名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九名。

  ⑸新一届的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由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从新委员中提名,由新一届学生会委员进行等额选举,产生新一届的常委,再对其余人选进行考评,产生各部部长。

  ⑹如果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在工作过程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将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学生会委员委员会议,提出罢免或处理意见,并推选整补新的人选。

  第四章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及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职责

  第九条

  1、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职责:

  参加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推选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学生会委员,代表会员学生通过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向学生会组织机构提出工作建议和批评,在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安排下检查并督促学生会的工作。

  2、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职责:

  主持召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审议学生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组织学生会换届选举,参与确定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参加 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并对有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行为的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提出处理意见;定期组织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对学生会的工 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有关信息;负责将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向学生会组织机构提出的工作建议和批评及时转达学生会有关部门,并督促其作出答复并改进工作。

  第五章 学生会干部和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第十条 学生会干部职责

  学生会干部是学生的公仆、学生会应按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选拔干部,学生干部须自觉接受监督、考查、考核,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要求上进。

  2、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从严自律,以身作则,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树立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勤奋踏实,能出色完成组织交给的各种任务。

  4、具有民主作风,能密切联系同学,团结同学,能及时全面地反映同学的正确意见和合理要求。

  5、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正确处理好学习和工作之间的关系。

  6、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学生会干部在必要情况下可以按一定程序进行变动或予以免职。

  第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整体要求,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计划,布置工作,检察并督促各部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召开学生纪律检查委员会会议,对学生违纪情况进行处理;每学期向学生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向学校和政教处汇报工作,听取指导和建议。

  第十二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成员职责:

  1、学习和宣传部部长职责:

  宣传、落实学校对学生学习的要求;制定本期学习工作计划,组织学生检查评比作业,并举办优秀作业展览,组织学习类竞赛(如英语单词、古诗文等);搜集、反映学生学习信息,为学校教务处适时调整教学工作提供依据;与团委宣传委员做好各项宣传工作,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2、纪律检查部部长职责:

  宣传、落实学校对学生纪律和行为习惯的要求,制定本期纪律工作计划;组织对学生组织纪律、宿舍纪律和行为习惯的督 促、检查、评比(包括教室和宿舍);根据政教处处分规定,组织对违纪学生违纪情况的定位,提出处理意见;在学校(或年级)大型活动时,组织对学生纪律情况 进行检查评比;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3、卫生和生活部部长职责:

  宣传、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公共卫生习惯;制定本期卫生工作计划;对各年级卫生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评 比;组织学校大型活动的卫生清理工作;负责对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制定本期安全工作计划;负责对各班公物(包括水、电、木)定期检查;收集并反 馈对学生餐厅、公寓的意见和建议;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4、体育部部长职责:

  负责全校学生的体育锻炼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本期体育工作计划;负责各班眼保健操的落实和检查;组织丰富多彩的学生体育竞赛活动;协助体育组搞好学生体育达标的训练;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5、文艺部长职责:

  负责校内大型文艺演出和参加校外文艺演出的组织工作;制定本期活动工作计划;组织、举办校级各类文艺比赛,宣传校内文艺动态,发掘校内的文艺人才,组建校园文艺团体和一些有关文艺的兴趣小组;积极开展各项文娱活动,提高广大同学的文艺修养;,帮助同学活跃身心,陶冶情操,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6、女生部部长职责:

  负责全校女生各项工作,及时反馈全校女生在学习、生活、心理的方面的出现的各种问题;组织举办各类丰富女生学校校园生活的活动;制定本期活动工作计划;完成学生会交办的临时工作。

  第六章 学生会组织机构的各项制度

  第十三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的各项制度

  1、例会制度

  (1)学生会常委会议定于每月召开一次。由学生会主席召集常委委员对上一阶段校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并讨论下一阶段的工作,以做好各部门之间的调配。

  (2) 学生会部长会议每周一次或间周一次(每周星期一中午时间)。

  (3) 学生会团委干部联席会议间周召开一次(每周星期一中午时间)。

  2、值日制度

  值日工作由学生会、校团委干部轮换进行(具体由主席每学期初安排)。值日干部当天下第四节课后到团委办公室坐班,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填写值日笔记,第七节课后打扫办公室卫生。每周由学生会主席考勤,纳入期末评优考核内容。

  3、干部考评制度

  ( 1)每学期期末由班主任对本班的学生会干部在班内的表现进行评定打分;满分10分,0.5分为一档。( 9-10分~优; 7-8.5分~良; 5~6.5分一般; 1-4.5分~较差)

  (2)每学期期末由主席负责对各部门干部工作进行考评,满分10分,0.5分为一档。( 9-10分~优; 7-8.5分~良; 5~6.5分一般; 1-4.5分~较差),具体内容如下:

  (3)每学期值日工作:缺勤0.1分/次;

  (4)各部门组织的活动:各部门每学期举办活动不少于一次,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影响较好的酌情加0.1-0.5分;

  (5)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的扣0.1-0.5分;

  (6)例会出勤:缺勤0.2/次,迟到0.1/次。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干部不具备评优资格:

  (1) 在任期间违犯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2) 在任期间由于工作不负责被停职,撤职务者。

  (3) 学生干部工作评定成绩中出现"较差"成绩者。

  (4)学生干部工作评定成绩中出现两次或两次以上"一般"成绩者。

  5、每学期期末综合以上情况,对每位干部进行考核评分,按得分高低评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皋如一中学生委员会

篇3:RG一中学校章程

  皋如一中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皋如市第一中学是一所公立全日制高级中学,实施以升学预备教育为主的非义务教育,学制三年,隶属皋如市教育局。

  第三条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 来”的教育思想及总书记关于新常态发展等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教育质量,使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 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学校近期目标: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目标,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 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完善内部管理,加快基础建设的步伐。学校制定五年发展规划和三年发展计划,引领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在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课程教育理念 下,致力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努力创建具有鲜明特色、现代化、高质量的高级中学。

  第五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党总支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办学目标:建和谐优美校园,塑博学睿智教师,育德能俱佳学生。

  办学方略:自胜立校、特色兴校、质量强校、人文润校。

  校训(座右铭):德博者立,自胜者强。

  校风:勤敏力行,和融共进。

  教风:精教善诱 求新求活。

  学风:勤学善思 自主自砺。

  第七条 学校建校年份为1955年。学校校歌为《放飞希望》。学校校徽为“同舟共济”图案,取“渡人不倦”之意。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校长

  第八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九条 校长的职责

  (一)团结全体职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下发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领导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检查和总结,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报告学校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教学计划,领导和组织学校教学工作。

  (四)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领导和组织学校总务工作,逐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条 校长的职权

  (一)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重大问题有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权。负责对教师的招聘和安排学校的人事工作。

  (三)奖惩权。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四)财经权。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的内部布局、基础立项与实施。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第十一条 副校长

  副校长由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相关程序提名,并由市委、市政府任免。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

  第二节 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二条 学校设办公室、教导处、教科室、德育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

  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行政协调和学校内务管理工作。

  教导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工作。

  教科室具体负责学校科研工作。

  德育处具体负责学校德育工作。

  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

  各职能部门设主任1人,副主任1-3人。各职能部门正副职采取竞聘上岗制度,由市教育局考察、任免。

  第三节 行政办公会议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校务委员会侧重决策,兼具执行和咨询功能。

  校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正副校长、党总支负责人、各处室正副主任、工会正副主席、团委负责人。校务委员会由校长召集,必要时可由校长授权副校长或党总支负责人召集。校长对校务委员会研究的事项具有最后决定权。

  校务委员会所作决定由校长交各职能部门执行。

  校务委员会实行例会制,称为行政办公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经校长提议或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节 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算、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其他重大问题,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应决议。

  (二)讨论教职工的奖惩办法、绩效工资方案、奖金分配方案以及集体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四)民主监督学校干部,进行评议、推荐、表扬、批评、质询。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以处、室、学科组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教学人员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

  第十八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委员会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节 民主管理和保证监督

  第十九条 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参与决策。

  第二十条 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每年通过召开座谈会和无记名测评等方式评议学校干部。

  第二十一条 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在反“四风”方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定期召开教育教学管理研讨会和各种专项研讨会,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

  第二十三条 召开包括学生及家长代表、社区代表参加的各种类型的协商会、通报会和座谈会,听取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四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向上级反映情况。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二十五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 学校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三章 教育教学科研管理

  第二十七条 贯彻中学德育大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通过学科教学、社团活动、劳动和社会实践等形式向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际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理想教育、文明习惯教育、劳动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材要求实施教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加强课程建设,积极开发、实施地方课程、校本课程。

  第二十九条 学校坚持教学为中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推行电化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与互联网时代相适应的学生。

  第三十条 学校教育教学必须面向全体,因材施教,使学生全面发展,学有专长,在思想觉悟、道德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是面向全市办学的高级中学,根据自身的特点和要求,制订并执行各项有关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 按学科设立教研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应充分发挥学术职能。教研组组长组织本教研组的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贯彻落实学校教学计划,完成学校各项教学任务。教研组设组长一名。按年级设备课组,各设组长1-2名,备课组长视同教研组副组长。

  第三十三条 学校设立年级部,作为加强本年级教师和班级管理的组织。年级部主任负责本年级教师 的教学常规管理和班主任工作管理,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督促班主任完成学校各项德育工作任务。年级部由一名教导处、政教处主任或副主任负责,分管本年级 的教学和政教工作,并负责实施本年级的各项考评工作。

  第三十四条 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 的责任,并有协调本班级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班主任的产生一般实行选聘制,由个人申请,分管德育的副校长与政教处提 出建议名单,校长办公会讨论确定;也可以采用竞聘上岗的方式产生。

  第三十五条 学校执行科学的、人文化的教学常规,抓好教师的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十六条 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和考试,并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好各学科的会考、毕业考试和考查。学校运用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和学生评价等方式,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

  第三十七条 教科研是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支柱,是学校队伍建设的主要平台。学校由教科室负责教科研工作的总体规划、过程管理和相关考核评估,组织实施与教科研相关的各类活动。

  第四章 总务管理

  第三十八条 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坚持教育性原则和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 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学校依法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学校的捐赠。

  第四十条 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坚持统筹计划、保证重点、兼顾一般、严格把关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第四十一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并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查监督。

  第四十二条 制订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科学、合理地进行基本建设,使之达到现代化的办学标准。

  第四十三条 建立建全校产校物管理制度,加强校产校物的管理。

  第五章 教师、职员和工人

  第四十四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必须遵守《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和 《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尤其是要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学校依法保护教师、职工和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五条 教师是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必须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学校教师以“博学睿智”为努力方向。

  第四十七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四十八条 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教师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十九条 学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教育科学研究,学习交流和参加进修或其它方式的培训。学校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支持,根据有关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第五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政策,实行绩效工资制。学校保障教师、职员、工人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师、职员和工人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五十一条 学校每年对教师、职员和工人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

  第五十二条 学校教师、职员和工人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职员和工人,可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三条 学校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产生失误的教职工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对产生后果的追究其责任。教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和对所受处罚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第五十四条 学校依法维护退离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由学校办公室、工会、退管会具体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

  退离休教职协会是退离休教职工自愿结合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组织。

  第六章 学生

  第五十五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上级教育行政机关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第五十六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权利,必须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必须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第五十七条 学生以“德能俱佳”为努力方向。

  第五十八条 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

  第五十九条 学校共青团组织受学校组织领导,是团结、教育青少年学生,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种活动的重要力量。团组织要配合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六十条 学校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六十一条 学校对违反《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学生依法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皋如市教育局批准。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制订各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需作修订。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自皋如市教育局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皋如市第一中学校务委员会。

篇4:LS实验学校学生处工作职责

  山麓实验学校学生处工作职责

  一、工作职责

  学生处是学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管理部门,在校长室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学生活动,其职责范围如下:

  1、制订德育目标和德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全面管理。

  3、制订学生个人及集体评优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5、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负责对年级和班级的学生工作进行指导和考评。

  6、负责处理学生重大事件。

  7、负责学生安全教育。

  8、负责指导学生会工作,培养和选拔学生干部。

  9、负责管理生活组和卫生保健所。

  10、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1、负责学生学籍管理。

  12、负责组织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13、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生活动及比赛,负责校内课外活动的开展。

  14、参加各级各类德育工作会议,并汇报和传达会议精神,加强对外交流。

  15、每周将部门工作情况以报表的形式向校长室汇报,每周开展的活动及检查结果及时在校园网上通报。

  16、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

  二、现任学生处主任

  高中学生处主任:z

  初中学生处主任:z

  小学学生处主任:

篇5:LY实验中学优秀学生表彰大会校长讲话稿

  阳浏实验中学优秀学生表彰大会校长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你们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举行2xxxx年下期优秀学生表彰大会,对黄可等295位优异成绩的同学进行奖励,并以此倡导全体同学刻苦学习,发奋学习,立志成才。

  学校的成长和同学们的勤奋好学是分不开的,一所学校没有一大批勤奋好学的学生,就不可能有大批同学成才,这所学校也就没有生存的必要,同学们忘我学习、发奋图强是学校发展的强大动力。勤奋好学是学生应有的品德,正如农民要勤劳,战士要勇敢,党政干部要廉洁一样。学习是一件乐事,也是一件苦事。同学们必须把握住有限的时光刻苦拼搏、持之以恒地学习知识,积累知识。学习是无止境的,正所谓学海无涯,唯勤是岸。一个人能否最终有所成就甚至为社会进步作出较大贡献,往往并不纯由天赋,而恰恰与一个人的勤奋努力密切相关。大凡学业有成的名家学者,在谈到自己读书治学的成功之道时,无一不提及勤奋二字。佛家的禅宗悟道,也特别强调“十年面壁成空相”。

  由此可见,不但古人所言“勤能补拙”非虚,而且勤奋还能产生灵性,创造奇迹,今天295名受表彰的优秀学生无一不说明了此道理,因此,希望今天的年轻学子在治学之路上要勇于坐冷凳,练硬功。其次,在强调重视勤奋苦学的同时,还要注重思考,学与思相结合,通过慎思来提高自己的学识水平。孔子曾说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光学习,不思考,不会有心得;光思考,不学习,便会徒劳无益。要获得真知识,解决新问题,学与思是缺一不可的。第三,我们要正确面对学习中的困难,优秀成绩的取得,往往要克服许许多多困难,我们要以开放的心态、百折不回的信念去面对困难,遇到挫折不悲观失望,不怨天尤人,要勇敢挑战困难。要正确评价自己,增强信心,要不怕失败。失败是成功之母,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从失败中吸取教训,或在失败中消沉,失败了爬起来前行,就是开始走向成功之路。

  希望全体同学立即行动起来,以今天表彰的295位同学为榜样,开展个人与个人、寝室与寝室、组与组、班与班的学习竞赛,在我校又一次掀起一个学习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