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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中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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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中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方南中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为全面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推动学校民主政治和廉政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遵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工作委员会、湖南省教育工会联合下发的湘教通[2xxxx]209号文件精神以及《*z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行校务公开的意见》和〈〈株洲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校务公开要以***理论和“zz”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准则,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减轻群众负担和学生负担,密切党群关系、校群关系,增强学校领导班子凝聚力为目的,紧紧围绕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广大师生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通过深化校务公开,达到“三加强”、“三满意”的目标。“三加强”即切实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不断拓宽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使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切实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切实加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校管理制度的建设,使依法治校得到普遍推行,学校内部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三满意”即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因学校管理得到加强而满意;广大教职工因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而满意;广大学生和学生家长因其反映的问题得到重视而满意。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组织协调与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领导小组:

  由党委、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组成工作领导组:

  组长:z(党委书记兼工会主席)

  副组长:z(校长兼党委副书记)

  成员:z(副校长) z(副校长)z(副校长)z(副校长)z(工会副主席)

  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有关校务公开的政策和规定。

  (2)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策划、协调、沟通。组织各部门按照本细则要求落实校务公开工作。

  (3)负责对公开工作计划、公开方案、公开形式、公开内容、考核评比等有关校务公开工作重大事项的审定。

  (4)负责听取职工群众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校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党委书记担负校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校务公开负有领导责任;校长担负校务公开“第一实施人”的职责,对校务公开工作负有实施责任;纪委书记担负校务公开“第一监督人”的职责,对校务公开工作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工会主席担负校务公开“第一协调人”的职责,对校务公开负有组织、协调责任;党政副职根据岗位分工,具体组织实施分管项目的校务公开工作。

  2.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工会,由工会副主席肖建兵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的职责是:

  (1)督促落实学校行政制定并经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的校务公开工作计划。

  (2)负责校务公开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监督、指导、反馈、解释、统计、报告等工作。

  (3)负责校务公开具体工作制度的修订和校务公开职责分工表的修订(分工表包含公开项目、内容、形式、范围、时间、考核方式、责任部门、分管领导等八个方面)。

  (4)负责建立校务公开工作档案。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由纪委、工会和有关职能人员以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在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监督校务公开工作。其职责是:

  (1)及时对校务公开各责任部门和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2)运用多种形式通报监督检查情况。

  四、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校务公开制度在遵守党和国家保密纪律的前提下实施,整个实施以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为依据。

  2、真实性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客观真实,注重实效。

  3、实效性原则。校务公开有的在执行之前公开,有的在执行之中公开,有的在执行之后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则及时公开。

  4、规范性原则。校务公开做到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制度确保规范。

  5、稳定性原则。校务公开有助于造成一种团结向上、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有助于学校工作的开展和事业的发展。

  五、校务公开的程序:

  责任部门依据本细则要求公开项目及内容,填写<<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报送校务公开办公室备案。责任部门根据《校务公开职责分工表》中规定的公开形式进行公示。校务公开办公室收到相关部门报送的《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后,及时进行核实,并收集公开后的反馈意见,整理后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

  六、公开的内容:

  1、对外(学生、家长、社会)公开的内容:

  (1)学校有关政策法规、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时限;

  (2)服务规范、廉政规定、违规处理、工作责任人、监督电话;

  (3)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和代收代办的项目;

  (4)招生计划、政策、程序和录取分数线及结果;

  (5)有关办学的规定、章程、发展规划、重大事项及办学成果;

  (6)学生评优、评先、升学加分、保送生选定、特长生认定等工作的实施办法及结果;

  (7)特困学生费用减免标准、补助办法及名单;

  (8)凡与学生、家长、社会有关的其他事项。

  2、对内(学校干部、教职工)公开的内容:

  (1)学校发展规划、办学目标、重大改革举措、学期(年)工作计划;

  (2)学校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干部及教职工岗位职责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制度及纪律规定;

  (3)学校各项经费收支情况(包括上级拨款、勤工俭学、基建维修、招待费、大宗设施购置等情况);

  (4)教职工各类考核、奖惩、职评、聘用、晋级、评优的条件、指标、程序、结果及岗位设置、工作量计算;

  (5)教职工津补贴的发放条件、办法和结果以及福利费的使用、发放情况;

  (6)中层以上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评议要求、程序、奖惩结果及提拔、任用干部的名单、拟任职务等(即干部任前公示制);

  (7)凡关系到学校重大决策和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七、公开的形式:

  1、召开会议

  根据校务公开内容的不同,可分别采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校务办公会或党政工联席会或党委会等形式。由工会承担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2、文件及各种宣传工具

  通过文件、校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局域网、广播、校报、电视台、通知书、致家长信、公开信箱等形式,把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等公开;

  3、其他形式

  通过听证会、座谈会、报告会、领导干部接待日、业务部门咨询日、校长信箱、学校开放日、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对属于涉及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或改革方案等重大事项及时公开。

  八、校务公开制度

  1、校务公开工作制度

  (1)、实施主体是学校行政,主要工作是:

  1)制定全年校务公开工作计划,报领导小组审定。

  2)制定职责分解表,将公开内容逐项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并把校务公开作为考核部门年度工作内容。

  3)负责在学校醒目处设立固定的校务公开栏。

  4)每年向教代会报告一次校务公开工作情况。

  5)为校务公开工作机构提供一定的工作经费。

  (2)、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每学期专题研究校务公开工作不少于2次。

  2)每年对部门校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纳入部门和干部个人的考核标准中。

  3)每年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适时进行评比表彰。

  4)每年向上一级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校务公开情况。

  (3)、办公室工作制度

  1)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处理日常事务,分析工作动态,上报工作信息。

  2)每半年对各部门校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抽查和调研,发现典型、总结经验、纠正偏差。

  3)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校务公开知识培训,对各部门从事民主管理的专兼职人员和信息员进行培训。

  4)对责任部门提出的公开项目及内容,及时进行核实,并将资料保存备查。

  2、信息反馈制度

  (1)建立校务公开信息员队伍。

  (2)信息员应及时发现公开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并以《校务公开信息反馈表》的形式,及时向校务公开办公室反馈。

  (3)办公室收到反馈的信息后,对存在的一般问题,应及时处理。对存在严重问题的,要组织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发出《校务公开检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校务公开监督制度

  (1)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开工作行使监督。有权力按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开工作实施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设立校务公开意见箱,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3)监督小组每年要会同校务公开办公室对各部门公开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对未按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校务公开的部门,要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公开工作不落实,职工意见比较大的,应对责任人进行戒勉谈话,对拒不改正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4)教代会每年听取一次行政关于校务公开情况的报告,并进行审议、通过。

  (5)学校工会负责组织教职工代表对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每年不少于2次。

  4、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株洲市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学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领导人不得被推荐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不得提拔任用,单位不得参加先进集体、文明单位及模范职工之家等的评选。学校全面工作的达标和评估视为不合格:

  (1)拒不建立、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的;

  (2)进行虚假校务公开的;

  (3)应当提交教代会公开的事项而不提交的;

  (4)违反教代会决议和校务公开有关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出现集体*事件,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的;

  (5)打击报复检举人、控告人以及在校务公开中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的;

  (6)经教代会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不到70%以上的;

  (7)其他严重违反校务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

  九、公开的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2、加强领导,规范运作。

  3、突出重点,完善机制。

  方南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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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TY中学校务公开制度实施细则

  为推进学校的行风建设,,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促进校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实行校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规范办学行为,根据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台天中学校务公开制度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党的**大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树立“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意识,把学校工作全面推向规范、廉洁、科学、高效。

  二、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三、监督小组

  组长:z

  组员:z

  四、公开内容

  (一)办事内容

  1、工作计划和干部分工、任期责任目标。

  2、社会捐资助学的情况。开学初公布上级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学期结束时公布管费支出的明细帐,每年一次通过适当途径公布社会捐资助学总额及使用情况。

  3、财务收支及“廉政簿”登记开支情况。每半年清账向教代会公布。

  4、招生情况。包括招生计划、招生原则、录取分数线、新生录取名单等。

  5、转学、休学、借读等情况,包括转学、休学、借读等的条件、审批手续及程序。

  6、基建项目招投标情况。包括投标内容、程序、投标结果及学校基建管理有关办法。

  7、职称评审情况。包括各类指标、评审条件、程序、结果。

  8、教师人事调配及聘任情况。包括需求信息、调动原则、工作程序、调配结果、聘任方案及结果。

  9、食堂、小店承包的投标情况。

  10、教职工福利分配情况。包括课时补贴,干部职务补贴、福利补贴、福利分配依据、分配方案。

  11、评优情况。包括各种先进的评选指标、范围、条件、程序、结果。

  12、大宗物品采购招标情况,包括招标项目、结果。

  以上项目及主要办事程序,由有关职能人员在校务公开栏上公布。

  (二)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等。

  (三)办事纪律

  1、端正办事态度,提高办事效率。

  2、公开办事结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3、规范办事程序,严格按职能程序办事,不难以权代法,以情代法。

  4、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乃至法纪处分。

  5、对来信、来访,虚心接纳,及时处理。

  五、监督、投诉处理程序

  如发现有违反学校校务公开制度行为的处室部门或个人,可向校长投诉(电话:3920001),校长在一周内把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如有对校长的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向上级部门投诉。

篇3:沂新第一中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沂新第一中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的水平,更全面地实现我校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学校决策与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开展多年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要以***理论、“****”重要思想和****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文件精神,以校务公开工作为抓手,努力使公开学校事务成为学校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的一项基本制度;进一步显现教育的社会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教育教学工作的民主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学生、教工、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共同促进政治文明与和谐校园的建设。

  二、校务公开的组织机构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具体研究、部署和实施校务公开工作。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监督和促进校务公开工作的进行,确保校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实效性和及时性。

  组长:z

  组员:z

  三、校务公开的原则

  1.坚持党领导的原则。校务公开工作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形成学校党总支为第一责任人,行政为第一执行人,工会为重要的促进者,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工作的格局。

  2.坚持依法公开原则。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公开,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都应让教职工参与和知道;该向社会公开的要向社会公开。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坚持真实可信原则。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切忌弄虚作假,取信于民。

  4.坚持注重实效原则。校务公开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简便易行,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防止随意性。

  5.坚持有利监督原则。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和一定的程序将学校工作的重点、难点、教职工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予以公开,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保证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有利于教职工的监督。

  6.坚持循序渐进原则。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校务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校务公开的程序,循序渐进、持之以恒,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确保校务公开健康有序地进行。

  四、校务公开的内容

  凡是与学校的改革、发展密切相关以及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原则上都要在一定的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公开的重点是办事依据、办事权限、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主要内容有:

  1.重大事项公开

  学校发展规划、重大决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其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包括学校改革、发展中取得的成就、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采取的对策、措施等。

  2.人事管理公开

  (1)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改革方案,干部、老师岗位聘任办法;

  (2)学校结构工资调整资金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3)学校年度、学期考核要求、办法和结果;

  (4)评选校内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事项、条件、程序和结果;

  (5)职务、职称评聘的条件、操作程序及评聘结果,实行任前公示制度;

  (6)引进人才的条件和办法,招聘录用人员情况等;

  (7)教职工工资晋升和奖惩办法及实施情况;

  (8)校内各类人员调动情况等。

  3.总务管理公开

  (1)财务管理: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全年收入情况,全年支出情况;公务往来执行费的使用情况等;重大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四金”缴纳等),接收社会及公民个人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财产管理:工程建设项目、办公用品、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招标、采供渠道按区教育局规定执行);财产的报废情况(必须经过区教育局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4.涉及学生利益的公开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等的评选;

  (2)特困学生学杂费减免和困难补助的申请及发放办法、发放情况;

  (3)对学生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和代收代办的项目、通知、清单;

  (4)学校的招生计划、程序、政策以及录取的结果;

  (5)升、留级制度;

  (6)学籍管理、转学、借读、休学等事项;

  5.廉洁自律情况公开;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及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情况公开;

  (2)中层领导述职及民主评议情况公开;

  6.其他事项的公开;

  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五、校务公开的形式

  1.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校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教代会由校长报告学校工作和发展计划,有关部门报告教职工关心的有关情况。

  2.各种会议形式。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校务公开汇报会、通报会、座谈会,向校内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及街道社区公开校务,听取意见和建议。

  3.各种公文形式。学校以各种文件、公告、通知等形式公开校务。

  4.利用校园网、校闭路电视台、宣传橱窗、宣传资料等公开校务。

  5.其他形式。通过设立校务公开公告栏、校长热线电话、学校电子信箱。

  六、校务公开的时间

  1.改革发展规划、计划、方案等在实施前公开;

  2.结果等总结性内容在事后公开;

  3.部分临时性、突发性事项,及时公开;

  4.利用校务公开汇报会、教代会和行政会议公开。

  七、建立校务公开责任制

  1.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涉及在教代会上公开的,可由工会负责组织;涉及各职能部门的由行政领导责成各职能部门公开;涉及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内容由党支部负责组织公开;其他方面需公开的内容由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公开。

  2.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校务公开工作的第一执行人;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该部门校务公开工作的主要执行人,承担校务公开的直接责任。

  3.对本细则规定的公开内容和教职工、学生、家长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必须按事项的轻重缓急进行公开。如部分事项暂时不能公开,或公开的时机不成熟,有关部门要说明情况。

  八、处理好几个关系

  1.校务公开工作事关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必须在党总支和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内各部门、各组室都要给予有力的支持和配合。

  2.校务公开既要维护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又要维护校长负责制,依法治校的权利。

  3.教代会制度是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也是校务公开的基本裁体。校务公开是加强学校民主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弥补了教代会闭会期间民主管理的不足。

  4.校务公开是对学校已实行的行政、财务和党组织监督在制度上的完善、形式上的拓展,群众监督是各项监督的基础。

  5.沂新市第一中学校务公开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员工和各民主党派、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沂新市第一中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篇4:九年制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九年制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为了认真贯彻平罗县教体局关于实行校务公开的安排意见《平教体发文件》。根据《宁夏区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和《宁夏区校务公开实施办法》的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z九年制学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校务公开的内容及原则:

  (一)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是关系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二是关系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三是关系到校级领导廉洁自律的主要问题;四、收费问题。

  具体公开的内容为:

  1、重大决策公开;

  2、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开;

  3、民主评议领导班子情况公开;

  4、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公开;

  5、教职工奖惩情况公开

  6、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

  7、“两免一补” 等情况;

  8、学校经费使用情况公开;

  9、其它需要向职工公开的事项;

  (二)、校务公开的原则

  1、党政共同负责的原则;

  2、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原则;

  3、实事求事的原则;

  4、立足实际、逐步推进的原则;

  二、校务公开的程序:

  1、有关部门整理出公开内容;

  2、提请学校公开领导小组同意;

  3、按照校务领导小组确定的时间和形式予以公开。

  三、校务公开的形式和方法:

  1、全校教职工大会,定期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通报有关事项,通过有关决定;

  2、学校例会、校委会会议公开有关内容;

  3、设立公开栏定期公开的事项;

  4、利用通告、通知等形式,向家长及社会公开有关事项。

  四、校务公开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实行校务公开,要坚持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各方齐抓共管,群众全员参与。为此,学校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校务公开监督评议小组。

  z九年制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篇5:红苗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红苗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在我校实行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确保教职工和广大群众对校务工作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广大群众参与、支持学校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我校特制定《威海市红苗小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第二条 校务公开包括决策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两个方面,凡是需要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事情以及凡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都予以公开。校务公开遵守以下五项原则:

  1、主动性原则。学校领导班子主动向师生员工或社会公开有关校务,主动接受师生与社会的监督。

  2、及时性原则。凡需公开的校务,根据校务性质分别采取事前讨论、当时通报、事后公告等形式,及时向师生或社会公开。

  3、全面性原则。学校的一切重大事项均予以公开,增加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力戒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等不良现象。

  4、实效性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工作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做到决策、过程、结果“三公开”,真正形成学校工作大家关心、大家参与的良好氛围。

  5、科学性原则。科学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在充分发挥教职工“三个民主”(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础上,支持校长行使管理决策权,维护校长依照有关规定实施管理的权威。

  第二章 校务公开的内容与操作方法

  第三条 校务公开包括以下内容与操作方法:

  (一)行政管理方面

  1、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措施、规章制度:先由校长组织人员草拟,经过学校行政会上讨论、补充,再拿到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上认真讨论,听取意见和建议,最后表决通过并执行。所有这些文本均印发全体教职工人手一册,同时将上级有关政策法规的文件、通知予以张贴公开。

  2、学校工作总结、整改工作汇报先由各部门作出情况汇报,再由校长组织人员进行汇总。工作总结或整改汇报于第二学期开学之初印发各部门。

  3、学校定期召开学生家长会和家长委员会会议,针对社会关心的问题作出回答和承诺,并将承诺的内容、办理过程、期限和结果印发学生家长或有关人员,同时在校内张贴公开。

  (二)人事管理方面

  4、教职工评先选优和职级工资的确定:先由学校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然后由学科组或年级组根据名额提出推荐名单。学校行政会确定初选名单后,交教职工大会评选产生有关人员,将评定程序、教职工工作实绩、评审小组意见和最终结果予以公布,同时将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予以公布。

  5、教师职称评聘:先由学校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然后由教师个人申报、述职,再由学科小组初评,评聘小组复评,复评结果予以公布,征求全体教师意见,最后由校行政会评定、上报。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本校职务岗位职数、评聘程序、教职工任职资格与实绩、评聘结果予以公布。

  6、学校年度考核:学校下发教师年度业绩考核表,由教师本人填写年度工作业绩情况及撰写述职报告,学科小组初审,学校考核小组复审、核定。将全体参加考核人员的考核分数、按上级规定应进行民意测评的票数、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7、学校对教师奖惩:先由年级组或各科室将拟受奖惩人员及情况上报,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再通过教代会讨论和无记名投票,决定奖惩范围和程度。将奖惩情况通报本人或在许可的情况下予以公布。

  8、学校人事调整:内部人事调整由校长提出方案,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任免按规定程序进行,并报区教育局政工科备案。

  (三)财务管理及教师福利方面

  11、学校财务收支(包括学期总收入及主要收入项目、学校创收项目、学期总支出及主要支出项目)情况、学校财务管理审批制度以及上级有关文件予以公布。

  12、不私设小金库,不搞帐外帐。所有学校收支情况,都进入学校财务总帐。

  13、教师校内福利、津贴的发放标准、发放对象、发放金额、金额计算方法以及有关政策依据予以公布。

  14、学校门店出租、基建维修、重大设备购置及重要经济合同签订等事项,有需要时应提交教代会讨论决定。不能由教代会讨论的由学校行政会议通过决定。事后一周内,将租赁合同文本、租金数额及用途、五千元以上基建维修项目(包括立项过程、招标情况、经费来源及使用情况、工程质量监督及预结算审核情况)、五千元以上物品和设备购置(包括购置原因、招标情况、经费使用情况、质量保证情况)等上报区教育局。并在“校务公开栏”里张贴公布。

  15、学校代收费由区教育局制定相关项目、标准,学校据此印发代收费明细单给每个学生,学生凭此单交款。将有关政策依据、代收费标准。

  16、社会捐赠款和捐物,由捐赠人(或单位)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捐赠,学校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接收。将捐赠人(或单位)、捐赠金额(或物品名称、价值)、用途、支出情况、使用结果予以公开。

  17、学校领导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每学期末由学校领导个人向教职工大会报告自己廉洁自律情况,并把学校的各种开支情况予以公开。

  (四)学生管理方面(招生)

  19、按照上级规定及学校实际制定招生计划、招生班额、新生名额、招生范围。将招生计划(包括班额、范围、所需资料)、编班情况等在公布栏里公布。社会如有疑问,可致电学校查询。

  20、学生奖惩情况,由班主任或学科教师提出拟受奖惩学生名单及学生表现情况,学校审查,依据有关制度作出决定。将受奖惩学生情况,学校意见及有关制度依据予以公开。

  (五)办学质量承诺方面

  第三章 校务公开的形式

  第四条 根据校务性质的不同,分别通过以下形式实施校务公开:

  1、教代会或教工大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渠道,教代会依照有关规定行使下列职权:(1)对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行使听取建议权;(2)对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问题行使审议决定权;(3)对学校领导干部行使评议监督权。

  2、对于需要向社会公开的校务,采用家长会或书面通知等形式进行。

  3、学校设立校长热线电话、校长信箱、校务公开网站,及时答复教职工与群众对各类校务问题的质询。

  4、学校在校内开辟校务公开专栏,定期或不定期地摘要公布学校事务的有关情况。

  5、根据需要,学校就一个或几个校务重大事项,采用校情发布会形式,向教职工或社会公开。

  6、成立“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将学校本期内一些重大事情予以通报公开,并就下学期将要采取的改革措施征询意见或建议。

  第四章 校务公开的管理

  第五条 校务公开的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1、凡已有规定应予公开的校务,由学校行政班子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

  2、成立“校务公开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为:

  主 任: z负责人事管理方面

  委 员: z 负责教学工作方面

  z负责行风管理方面

  z负责政工其它方面

  其中教职工代表由全体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在学校中层干部选2名,在教职工中选举4名产生,任期与教代会相同。

  3、“校务公开协调委员会”的职责是:(1)制定本校校务公开的实施细则,提交教代会通过;(2)监督和管理本校的校务公开工作;(3)讨论决定无明文规定要公开的校务是否需要公开及,公开形式;(4)在教代会闭会期间作为教职工民主议事机构参与学校工作;(5)设立意见箱征集教职工意见,对教职工意见较大的事项作出处理和反馈;(6)向上级和教代会报告本校校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情况。

  4、建立校务公开登记制度。学校在各类会议上公开校务时,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并由记录人签名;学校通过其它形式公开校务,也及时进行记录;有关资料予以妥善保存,及时存档,以备查验。校务公开情况的登记和档案保管,由校务公开管理委员会指定一名成员负责。

  5、学校工会及广大教师等依照各自权责对学校工作履行监督和保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