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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大附中附中奖励评选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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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大附中附中奖励评选条例

  京师大附中“附中奖励”评选条例

  为嘉奖2xxxx学年努力工作、精诚合作、开拓创新、绩效优秀的校内团队和个人,打造先进的校园文化,倡导主流价值观,特制定本条例。

  客观考核,尝试积分排序,多元综合评价,优质优奖,宁缺勿滥。

  评选时段:2xxxx年9月1日--2xxxx年8月31日。

  一、突出贡献奖

  1. 参评对象:班主任、学科教师、管理服务人员

  2. 评选条件:

  (1)在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提高学校美誉度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2)为学校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学校组织建设的关键部门、学校核心工作的关键事项做出突出贡献。

  (3)先进事迹受到国家级媒体报道或国家级部门表彰。

  3. 评选特别说明:

  (1)申报材料中需要有量化的数据,有可比性。如推进度、贡献度等。

  (2)专项奖励不再列入评选范围。如高三专项奖励、竞赛专项奖励等。

  4. 操作办法:个人申报与年级组、教研组、各部门推荐,并提交具体材料。各类积分排序,多元综合评价。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由学工处负责上报;学科教师推荐候选人由教务处负责,教研处协助上报,管理服务人员推荐由各部门主任负责上报。IB单独提交。可以缺额。

  二、工作创新奖

  1. 参评对象:全体教职工(团队)

  2. 评选条件:

  (1)具有扎实的科学素养、经济素养、管理素养。

  (2)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先进的教育理念与管理理念和创新观念,善于创新工作思路,成效显著。

  (3)不同岗位条件:

  教师(团队)-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具备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具备掌握应用现代化教育技术的能力。在教育和教学的实际工作中,能够突破传统,能够创造性地组织教育教学,并取得良好的成绩,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管理人员和职工(团队)-具有较高的知识和理论水平,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能够打破常规组织开展工作,效益显著。

  3. 操作办法:个人申报与年级组、教研组、各部门推荐并提交具体材料,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由学工处负责上报,学科教师推荐候选人由教务处负责、教研处协助上报,管理服务人员推荐由各部门主任负责上报。可以缺额。IB单独提交。

  三、优质教学教研奖

  1. 参评对象:任课教师

  2. 评选条件:

  (1)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在学科带头人的带领下,做优学科教学业务管理,能够高质量地完成教学任务,积极参加各项学科建设活动并取得成效。

  (3)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通过各种方式鼓励学生自主自觉地对自己感兴趣的学科领域进行探索和研究。

  (4)在国际、国家、省市各级交流中获得很高的评价,在各类教学与课题研究竞赛(评选)中获奖;

  (5)因材施教取得显著成效,教师对学有所长的同学采取积极的引导,在各类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相关荣誉和奖励;特别是针对学科学业相对存在困难的同学,能实施个别辅导。

  (6)关于优秀教育科研项目,符合学校教科研积分工作条例,完成研究工作并结题、获奖、发表、出版的优秀教育科研项目成果。

  3. 评选子项目说明:

  此项奖励包含3个子项:(1)市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及以上政府表彰;(2)各级课堂教学赛课获奖、获得好评的大型公开课(含班会课)--教务处负责;(3)各级课题研究成果:校级课题研究成果,市级、省级、部级课题研究成果。

  4. 操作办法:个人申报与年级组、教研组、教研处推荐并提交具体材料,3(1)、(3)子项候选人由教研处负责提交,3(2)子项候选人由教务处负责提交。已有积分的,依照积分顺序由教研处直接提交评选工作组。IB单独提交。

  四、优质德育奖

  1. 参评对象:班主任,任课教师,管理人员(含员工)

  2. 评选条件:

  对教育教学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讲究教育艺术,敬业爱生,用个人精湛的教学技艺和高尚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对学生有满腔的热情,关注学生生活、学业发展和身心健康,帮助学生实现卓越发展,取得明显成绩。

  3. 评选子项目:

  此项奖励设2个子项奖励,优秀班主任奖,春风化雨奖(全体教职工,含班主任)。

  4. 评选特别说明:

  (1)该奖项原则上从优秀个体中产生,春风化雨奖获得者将自然成为下一届市级师德标兵的候选人。

  (2)班主任可兼得此奖项的两个子项,但奖金不兼得。

  5. 操作办法:个人申报与学生会、学生个体、年级组、教研组、各部门推荐,并提交具体材料。多元评价。班主任积分排序。班主任候选人由学工处负责提交,任课教师候选人由教务处负责提交,管理服务人员候选人由各部门提交。IB单独提交。可以缺额。

  五、课程建设奖

  1. 参评对象:德育课程--学工、校本化课程(即国家课程校本化)、选修课程、社团课程和大学先修课程--教务。

  2. 评选条件:--教研处明确。

  校本化课程一定是精约化和高效化的,一定是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进行整合所形成的核心课程;

  校本选修课程建设成果:形成讲义尤其是正式出版教材,学生成果获奖或获得好评,在校外获得声誉;

  社团活动优秀成果:指导教师的有效指导计划,指导内容,形成指导手册,学生成果获奖或获得好评,在校外获得声誉;

  大学先修课程成果:有开课计划、大纲、教案、学生成绩。

  3. 操作办法:个人申报与教研组、学工处、教务处、教研处推荐并提交具体相关材料。德育课程由学工处负责提交,其他课程由教务处负责,教研处协助提交。IB单独提交。可以缺额。

  六、英才培养奖

  1. 参评对象:教师个人,教师团队。

  2. 评选范围:

  (1)在各级人文素质展示成果优异的指导教师;

  (2)指导学生在各级体艺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或团队;

  (3)指导学生在国际、国内重大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或团队;

  (4)科技创新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或团队。

  3. 评选说明:

  学科竞赛的参照竞赛奖励方案另行执行。

  4. 操作办法:按竞赛成果展示排序,并向教务处提交具体相关材料,由教务处负责提交。IB单独提交。

  七、优秀教学团队奖

  1. 参评对象:教研组、备课组(高一、高二)、班级导师团队(高一、高二)。

  2. 评选条件:

  (1)优秀教研组:学科选修课的开设丰富;学生评教总体优秀;学科教研活动、备课组活动正常、有效,且过程纪录资料认真、完备;教学常规执行情况好;课堂教学高效,学生平均学习负担较轻但学业成绩优异;教科研成果显著;承担较大型教研活动,取得很好的声誉;组内教师承担学科教学以外的学校其他工作比例较高。教研组教师因教育教学违规获得举报,取消当年度评选资格。

  (2)优秀备课组:高三不参与,进入高三奖励体系。

  (3)优秀班级导师团队:班主任符合优秀班主任条件,且有调动任课教师和其他力量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任课教师团队意识强,关爱学生,自觉配合班主任工作,参与班级管理,参加学生活动,积极参与学生思想工作、学习策略指导、班级常规等工作。班风正,学风浓,进步明显,学生及家长认可度高。

  3.评选说明:

  优秀教研组奖:学科教学达成奖、卓越教研组奖。

  班级导师团队。

  4. 说明:优秀教研组评比分为:卓越教研组和学科教学达成奖,在校级评比中获得校卓越教研组学科,将优先考虑推荐为市优秀教研组。

  班级导师团队奖项由班主任代表班级任课教师申报。高一年级班主任申报需征得至少八位教师的同意,高二班主任需征得其他四位教师的同意。

  5. 操作办法:备课组、教研组、学工处、教务处、教研处推荐与自荐,并提交具体相关材料。积分排序,多元综合评价。教研组、备课组由教务处推荐候选,班级导师团队由学工处推荐候选。IB单独提交。

  八、优质管理奖

  (一)优质管理服务奖

  1. 参评对象:管理人员(含员工),中层管理人员(含派出人员)。

  2. 评选条件:

  (1)有强烈的责任性和高度的工作热情;在胜任并认真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团队的集体力量,或在工会工作中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工作,得到全校师生的好评。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担当,能吃苦耐劳,有大局观,具备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廉洁、有效地开展工作,绩效考核优秀。

  3. 操作办法:个人与各部门推荐结合,并提交具体相关材料。部分考核积分排序,多元综合评价。管理人员(含员工)由各部门(含工会)推出候选人,中层管理人员依据教代会、中层互评,校级领导评价进行综合推出候选人。IB单独提交。

  (二)优质教学管理奖

  1.参评对象:备课组长、教研组长

  2.评选条件:

  (1)备课组长优秀管理奖:根据备课组工作业绩及岗位工作业绩综合评定。

  (2)备课组长卓越奖:根据备课组工作业绩及岗位工作业绩综合评定。

  (3)教研组长优秀管理奖:根据教研组工作业绩及岗位工作业绩综合评定。

  (4)教研组长卓越奖:根据教研组工作业绩及岗位工作业绩综合评定。

  3.操作办法:个人与相关部门推荐结合,并提交具体相关材料。部分考核积分排序

  九、青年教师成长奖

  1. 参评对象:学校所有在岗青年教师(见习期满后,工作1~5年的教师且35周岁(含)以下)。

  2. 评选条件:

  (1)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的要求,工作量饱满,成绩显著。

  (2)除胜任必修课和选修Ⅰ的教学任务外,还至少担任过1年班主任或一门校本选修课教学,或至少担任1年的社团、研究性学习指导老师,成绩优秀。

  (3)团队合作意识强,积极参加学科研究活动,能够主动承担教研组备课组分配的各项任务,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4)虚心好学,积极提升专业发展水平,并取得一定成效。

  (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的研究工作,面向全校、面向京南市主动承担公开教学研究课的开设,获得好评。在经验积累的基础上,能够进行反思总结,年度内有教学总结或论文发表或参与市级以上学术交流活动。

  3. 操作办法:个人、教研组、备课组、各部门推荐,个人积分依序;并提交具体相关材料。积分加权排序,多元评价,由教务处负责,教研处协助提交候选人。IB单独提交。

  十、金阳光奖

  1. 参评对象:退休教师。

  2. 评选条件

  爱岗敬业,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并有具体行动,帮助学校实现卓越发展,取得明显成绩。

  3. 操作办法:采取自主申报和校友会、离退协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并提交具体相关材料。由校友会、离退休协会推荐候选人,可以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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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DL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流东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为了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加各项教科研活动,树立“以教研促教学,以教研促教师专业发展”的教学科研理念,建立一支适应新课程改革要求、素质优良、业务扎实、具有开拓精神的教师队伍,通过教师自身专业发展带动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逐步发展,从而促进和推动我校教学工作的整体发展,实现教学是中心,质量是生命,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办学目标,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科研课题奖励办法(课题必须是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其下属教科研机构以文件形式批复立项的课题,凡报社、杂志社或非法学术机构等所属课题及其借助上述机构名义立项的课题均不在此奖励所列范围)

  集体成果奖:省级:一等奖、 2000元,二等奖、 1000元;

  市级:一等奖、 1000元,二等奖、 400元:

  县级:一等奖、 400元。

  个人成果奖:省级:一等奖、 1000元,二等奖、 800元;

  市级:一等奖、 600元,二等奖、 400元:

  县级:一等奖、 200元。

  备注:申报并获立项的全国、省、市级课题,学校提供科研经费。科研课题必须要有完整批复文件和课题实验方案、课题研究报告、课题工作报告、课题实验报告等资料;课题奖只有优秀成果奖,无一、二、三等奖区分,科研成果鉴定优秀成果奖认定为一等奖,科研课题结题鉴定证书按二等奖奖励。本条所指集体为科研课题组参加科研课题研究的全部老师,个人奖是指个人单独申报的课题,如成果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者完成,仍按单列奖金金额发放,不按教师人数累积发放。

  二、论文奖:

  国家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省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 200元。

  市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县级:一等奖、100元。

  备注:在各类教育教学报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按同级二等奖认定。论文评选只认定各级教育学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单独组织的论文评选,发表论文刊物必须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注册批准,公开发行的正式的学术刊物;同一作品如果被不同学术刊物转载,如果转载刊物的级别高于首次发表作品的级别,则按制度补发两个级别之间的奖金差额,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完成,奖金金额仍按单列奖金数额发放,不按作者人数累积发放。各种论文专刊、习题集及非教学研究类文章不予认定。各种教学基本功比赛(如教学设计评比、教育叙事、课件评比等)均按论文奖发放。

  三、优质课(含说课)奖:

  国家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

  省级:一等奖、8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市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县级:一等奖、150元,二等奖、100元。

  备注:学校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参照县级奖励办法执行。同一人参加同一项但不同层次的比赛,只发最高级别奖金。几名教师联合参加同一内容竞赛获得同一奖项,按单列奖项发放奖金,不按教师人数累积发放奖金。

  四、各类竞赛指导奖

  国家级:一等奖、3000元/生,二等奖、2000元/生,三等奖、1000元/生;

  省级:一等奖、1000元/生,二等奖、800元/生,三等奖、500元/生;

  市级:一等奖、200元/生,二等奖、150元/生,三等奖、100元/生

  县级:一等奖、100元/生,二等奖、80元/生。

  备注:竞赛必须是经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由各级教研部门单独组织、统一阅卷的各类学科竞赛,此奖只发给获奖学生指导教师,同一名教师指导若干名学生同时获得几个等次的奖项,奖金累积发放。若干名教师指导一名或若干名学生在同一次竞赛中获奖,奖金仍然按上述奖励单列办法奖励,不按教师人数累积发奖金,一名学生在同一次竞赛中同时获得几个等次的奖项,奖金按获奖等次最高的奖项发放,不累计发放。县级竞赛若只设定一、二等奖,则只颁发一等奖。

  五、音、体、美及技术学科指导奖

  集体奖:

  省级: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市级:一等奖、800元, 二等奖、500元, 三等奖、300元;

  县级:一等奖、200元, 二等奖、100元。

  备注:若比赛集体奖不设等次,只取名次,则第一名认定为一等奖,依次类推。此奖发给指导组,不按指导教师人数发放。

  单项奖:

  省级:一等奖、1000元/生,二等奖、800元/生,三等奖、500元/生;

  市级:一等奖、200元/生,二等奖、100元/生;

  县级:一等奖、100元/生。

  备注:若比赛奖不设等次,只取名次,则第一名认定为一等奖,依次类推。此奖发给获奖学生指导教师,若干名教师指导同一名学生获奖,奖金仍然按上述奖励单列办法奖励,不按指导教师人数累积发放。

  六、优秀教研组、优秀年级组及优秀处室奖

  省级: 100元/人; 市级: 80元/人; 县级:60元/人。

  备注:教研组教师人数核定办法-----本学科实际参与教学教师(含实验员),

  年级组人数核定办法-----本年级年级组长和班主任,校级按县级认定。

  七、教师承担各级各类学术讲座、学术发言报告、青年教师培训指导讲座或其它学术讲座活动奖

  省级:1000元;市级:500元; 县级:200元。

  备注:本条所指各类学术讲座、学术发言报告、青年教师培训指导讲座或其它学术讲座活动,不包括行政性活动。如同一讲座的内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合作者完成,仍按单列奖金金额发放,不按教师人数累积发放。相关学术活动必须由相应机构发放的学术讲座、学术发言报告、青年教师培训指导讲座的证明和讲稿或电子文稿等到教研室审核登记后,方可发放相应奖金。

  八、 教师所获各类行政奖不在本办法奖励之列;本办法不溯及以往;如出现本办法没有涉及到的奖励类型,由教研室提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议并比照本办法相关条款做临时决定。奖金每年发放一次,发放时间为第二年元月。凡调离我校的教师在学校任教期间所获教学科研成果及业绩奖励,在其调离时还未兑现奖金的情况不包括在本办法所列奖励范围之内;新调入我校的教职工,在其调入我校之前所获的各种教学科研成果不在本办法奖励之列;对于获奖日期的认定,以论文发表的时间或获奖证书上书写的时间为准。本办法第一、二、三、七这四项奖每项每人每年只发放一次,一人同一项一年内多次获奖,取最高等次发放。以上所有奖项若上级有关部门已颁发奖金,学校不再重复发放,若上级所发奖金未达到本办法规定数额,学校将补足差额部分。凡在教学科研中取得重大教研成果并对我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特色建设有重大贡献的,学校将视具体财力情况给予特别的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及金额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九、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篇3:LT实小教学常规管理月考核条例

  亭隆实小教学常规管理月考核条例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新形势下教育教学管理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根据本校实际,结合《无锡市亭隆实验小学绩效考核方案(试行稿)》(亭隆小学行政[2xxxx]3号),特制定教学常规月考核实施条例。

  二、考核内容、具体要求、操作方法

  教学常规分“教育教学、教科研、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1、教育教学

  ⑴ 认真备课(20分)

  主教学科:5年内青年教师手写备课,备详案;教学后记篇数为总课时的1/3。5年以上的教师实行电子备课,教学主体环节要详实,其他环节可适当精简;二次备课为备课总课时的1/3(二次备课可附新教案,也可留下修改或强调的痕迹);教学后记篇数为备课总课时的1/5。

  兼教学科:实行电子教案共享。

  考核方法:每月进行考核,由教研组长普查和教导处抽查相结合。符合要求为优秀;教学后记和二次备课达要求50%为良好;教学后记和二次备课未达50%为一般;无教学后记和二次备课为不合格。

  ⑵ 认真上课(30分)

  提前候课;严格按照课表上课;课堂秩序好。

  考核办法:每月进行考核,由教导处和校长室抽查相结合。符合要求为满分;未达到要求,每次扣1分,当月扣完为止。(“提前候课”:预备铃声响时,教师应在当课教室候课;“照表上课”:严格执行、调代课有规范记录;课堂秩序好:有组织、有纪律、学风正。)

  ⑶ 认真听课(10分)

  认真参与听课,有听课意见或建议;听课平均每月不少于4节,每学期5年内青年教师、教导处、教研组长不少于20节,校长室不少于30节。

  考核办法:中途抽查和学期末考核相结合,符合要求得满分;听课节数未达要求,每节扣2分,无听课意见或建议,每节扣1分,扣完为止。(由教研组长普查和教导处抽查相结合。)

  ⑷ 作业与批改(20分)

  布置作业适量;学生书写规范、端正;批改及时、规范。

  考核办法:每学期检查2次,教研组长组织组内互检。作业适量、学生书写规范端正达80%、批改及时规范为优秀;作业适量、学生书写规范端正达60%、批改及时规范为良好;学生书写规范端正未达50%为一般。不批改、批改错误较多为不合格。(适量:教研组长确定选做的不多做;根据“五严”规定布置作业)

  ⑸ 质量评估(30分)

  按学校规定进行学科测试,教学质量好。

  考核办法:每学年末进行考核,由教导处负责。与上学年同期相比有明显退步,参考实例进行扣分;其余得满分。有明显进步,参照实例,按绩效考核进行奖励。

  ⑹ 公开教学(10分)

  人人每学期上好组本或校本研究课,课堂教学效果好。

  考核办法:每学期末进行考核,由教研组长和教导处负责。评价分别为优秀、良好、一般;无研究课为不合格。(如有上级调研,等第参考调研评定,在当月考核中体现。)

  ⑺ 学生管理(30分)

  落实全员德育和首遇责任制,关注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关注学生上课、活动等安全,及时妥善处理好偶发事故。

  考核办法:每月进行考核,由年级组长负责。符合要求得满分;出现德育事故、安全事故,当月考核不得分。

  2、教科研

  ⑴ 课题研究(20分)

  人人积极参与研究。落实教导处布置的工作;及时完成教学随笔(教学论坛),上交相关研究材料。

  考核办法:结合实际进行考核,由教导处负责。评价分别为优秀、良好、一般;没有完成的为不合格。

  ⑵ 校本研究(20分)

  准时认真参加各级各类教学培训、教研活动、专题研讨活动等。

  考核办法:每月进行考核,由教导处负责。教学随笔完成得满分,未完成不得分;教学培训和专题研讨不缺席得满分,缺席一次扣1分,当月扣完为止。

  ⑶论文评选(10分)

  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年内有一篇区级以上(含区级)论文发表或获奖。

  考核办法:每年12月进行考核,由教导处负责。完成得满分;上交但未获奖得2分;没有上交不得分。

  3、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设备养护(30分)

  A:正确合理使用电教设备,如有设备损坏,正常履行报修手续;(6分)

  B:不在学校电脑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6分)

  C:保持电教设备清洁;(6分)

  D:完成校园网上各栏目及子系统相关内容;(6分)

  E:使用“班班通”设备后,及时进行登记;(6分)

  考核办法:

  A:视发生情况,当月考核酌情扣分。

  B:发现法,当月第一次扣3分,满2次扣6分。

  C:每月检查1次,由教导处负责。保持清洁得满分,没有保持清洁每次扣3分,当月扣完为止。

  D:每学年末进行考核,依据学校宣传工作意见,未完成一次扣1分,当月扣完为止。

  E:每月进行考核,由教导处负责。依据课时数,完成得满分;未登记1次扣1分,当月扣完为止。

  (1.电教设备:(1)教室电教设备:电脑、主机、显示器、键盘、展台、背投(2)教师电教设备:电脑、主机、键盘、鼠标、显示器。2。清洁标准:(1)无明显灰尘、无污垢。(2)展示台讲台、主机旁不乱堆杂物。3.工作时间:《作息时间》规定的教师上班时间。)

篇4:AT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条例

  安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校心理咨询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第三条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的实施教育;

  (二)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其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

  (三)关注个别差异,根据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四)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和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矫治和发展相结合;教师的科学辅导和学生的主动参与相结合;助人与自助相结合。

  第四条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通过心理科学的各种手段和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引导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生活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引导学生处理好环境适应、自我管理、学习成才、人际交往、求职择业、人格发展和情绪调节等方面的矛盾和困惑,提高健康水平,促进德智体美能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第五条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以课堂教学、课外教育指导为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实行课内与课外、教育与指导、咨询与辅导紧密结合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和体系。

  第六条 心理健康教育必须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心理学、教育学为理论基础,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确方向。

  第七条 心理辅导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引导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学会自我心理调适,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以及社会生活适应能力;

  (二)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帮助学生排解、消除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

  (三)开展心理健康调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为学生了解个人能力、兴趣、人格、气质以及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咨询服务,为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团体辅导以及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提供资料和依据;

  (四)为广大教师的生活、工作提供心理指导和支持。

  第八条 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与形式有:

  (一)个别心理辅导与团体心理辅导;

  (二)电话咨询、信函咨询、心理健康普查以及心理健康档案等;

  (三)帮助学生在能力、性格、,气质以及心理健康状况方面了解自己、发展自己。

  第九条 心理辅导室开展活动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努力增强工作的针对性、适应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第十条 心理辅导工作人员包括有专职人员与兼职人员两部分。

  第十一条 心理辅导室专职人员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以及健全的人格;

  (二)热爱并乐意从事学生心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有奉献精神和协作精神,有开拓进取和创新意识;

  (三)具有一定教学、科研能力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无条件尊重求询者;有较强的自我分析、调节能力;

  (五)具有一定的接谈、测量、指导和矫治能力。

  第十二条 工作纪律和规范

  (一)在必要实施有关人格、情绪和心理健康等心理状况测试时,均应向受试者说明测试的目的、程序和注意事项,在测试后应结合测量工具的信度、效度及适用性将测试结果向受试者作出反馈和客观适当的解释,但解释时不得使用极端的词汇,不得夸大心理测量工具的效用,不得随意给来访者作出有关精神疾患的诊断;

  (二)在咨询辅导过程中,如发现来访者情绪不稳、行为反常、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的倾向以及其他危机个案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和有相关部门,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三)在咨询辅导过程中,如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或来访者的问题已超出心理辅导工作的范围时,应及时终止咨询辅导关系,推荐给有关专家或其他心理咨询机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或通报;

  (四)在咨询工作中坚持客观性原则,注意保持角色的一致性,不将个人的情感、好恶掺杂在工作之中,不代当事人作决定;

  (五)咨询辅导工作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自我调节能力,在自己情绪状况不良时,应回避接待求询学生。

篇5:JY实中三好青少年和十佳三好青少年评选工作方案

  堰姜实中校“三好青少年”和“十佳三好青少年”评选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根据市关工委和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学楷模、强素质、争三好”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的意见》(泰关工委〔2xxxx〕1号),决定开展校“三好青少年”和“十佳三好青少年”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所有在校学生。各班推荐一名“三好青少年”报年管会,由年管会从年级中推荐数名学生入围“学校十佳三好青少年”。具体名额为:七年级4名,八年级3名,九年级3名。最后,学校从中推荐1名参加堰姜市、泰州市的评选。

  二、评选标准

  1.基本标准

  推荐的泰州市三好青少年和十佳三好青少年必须是在“学楷模、强素质、争三好”主题实践教育活动中带头践行***总书记贺信精神,带头学雷锋,学习英雄模范人物事迹和优秀青少年的事迹,在家庭、学校和社会上表现优秀,事迹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值得广大中小学生学习的优秀青少年。

  2.具体标准

  (1)在家庭做好孩子:尊敬长辈,孝敬父母,诚实有礼,言行一致,崇尚节俭,主动与家长交流、沟通,自觉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按时作息,习惯良好。

  (2)在学校做好学生:尊敬老师,团结同学,遵守纪律,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勤思好问,自尊自爱,自信自强,学习目的正确,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良好或进步显著,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体育成绩合格。

  (3)在社会做好公民:热爱祖国,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进营业性网吧,乐于奉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自觉维护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卫生,保护环境,语言文明,以礼待人,诚实守信,自信自强自律,谦虚宽容。

  三、评选办法

  1.各班推荐申报(11月12日--11月13日)

  各班根据三好青少年标准,推荐一名学生填写《堰姜市二附中2xxxx年度“三好青少年”登记表》,附自我评价材料不少于400字,内容包括学校、家庭、社会三个方面。

  2.年管会推荐(11月14日)

  年管会根据各班所报名单,按照分配名额,推荐数名学生入围学校“十佳三好青少年”。七年级4名,八年级3名,九年级3名。

  3.学校评选(11月15日)

  学校成立“三好青少年”评选领导小组,对各年管会所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再从中推荐1名,报堰姜市教育局、堰姜市关工委,参加全市的选拔。

  四、评选要求

  1.各班主任、各年级要切实加强评选工作的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加强过程指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力求把本班、本年级最优秀的青少年学生评选出来,在青少年中树立一批学习典范。

  2.各班级、各年级要把推荐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抓手,充分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三好青少年和十佳三好青少年候选人的优秀事迹,引导中小学生发现身边的典型、推荐身边的典型、学习身边的典型,人人争做好学生、好孩子、好公民,营造学楷模、强素质、争三好的浓郁氛围。

  五、学校“三好青少年”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z

  成员:zz

  市二附中政教处 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