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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职中德育学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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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Q职中德育学分实施方案

  清德职中德育学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清德职业中专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规范学生日常行为习惯,教育引导学生讲道德、讲文明、讲纪律、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关心、学会负责,使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工作系统化、规范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德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清德职业中专德育学分实施方案(试行)》。

  一、实施原则

  公平、公正和有利于加强过程管理,有利于调动学生加强平时道德、思想、品德修养的原则,有利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学分的确定

  1、根据德育课程方案中的版块确定德育学分项目。

  (1)行为规范,满分100分。

  (2)参加活动,上不封顶。

  (3)德育奖励分,上不封顶。

  (4)德育减分,上不封顶。

  2、凡在校就读学生,德育学分满100学分,方可获取毕业证书。德育学分等于4学期学分的平均分。

  三、方案实施细则:

  (一)行为规范

  1、出勤:满分20分

  全勤每周20分;病事假每天扣2分;上课(早自修、出操、上课、晚自修)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有旷课现象不得分。

  2、仪容仪表:满分20分

  符合《清德职业中专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如不留长发、不染发、不带首饰、正确穿校服戴学生证等)中仪容仪表要求的,每周20分;不符合要求,但经教育后有所改善的,每周10分;屡教不改的不得分。

  3、举止文明:满分20分

  根据《清德职业中专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各项规定,符合要求的每周20分。有打架、辱骂老师同学、吸烟、翻墙、爬窗、乱扔垃圾、欺负弱小等不文明行为的,一经查实,此项不得分。住校生在就寝时违反纪律的每次扣2分。

  4、公益劳动: 满分20分

  能积极参加班级或学校的各项公益劳动(含做值日生),且能够坚持做好的每周20分;有消极怠工或无故缺席现象的、住校生寝室卫生做的不好的班主任酌情扣分;经常不参加各类劳动的不得分。

  5、上课纪律:满分20分

  上课睡觉、迟到、早退等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的,由任课教师每周统计交给班主任,也可以委托课代表统计,具体扣分额度由班主任根据实施方案来执行。

  以上5项每周评定一次,由班主任考核,任课教师负责考勤和上课纪律,量化上墙。每周德育学分不满60分的交由政教处在课余时间安排做“义工”。

  每学期得分算平均分。

  (二)参加活动

  参与态度 获得名次

  1分 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如按名次计则第一名6分,依次级差为0.5分。

  对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能够积极参与的,且在活动过程中态度积极、认真,能体现主观能动性的,每次活动得1分。参与活动获得名次的,依据名次加分,不参与不得分。活动得分上不封顶。

  (三)德育奖励分

  (1)参加学校义工活动可获奖励学分

  一周义工服务活动可酌情给予5-20学分,工作效果不好的不得分。

  (2)好人好事

  在校期间,具代表性的好人好事,每次得2分。好人好事的次数与内容由班委会记录,班主任评定,部政教处审核通过。有突出贡献的,由班主任报政教处进行全校表彰。

  (3)志愿者服务

  具社会责任感、主动发起或参与志愿者活动且长期坚持的每学期5分。

  (4)担任班、团、校干部

  担任班、团、校干部且工作长期坚持认真负责,得到班主任和其他教师好评的每学期5分,工作表现一般的得2分。工作效果不好的不得分。同时担任班团干部、校学生会、校护校队、校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学生干部可累计重复加分。

  (5)第二课堂、学生社团、兴趣小组活动

  积极参与第二课堂、学生社团、兴趣小组活动,认真完成各项任务,经辅导教师认定后,每学期得5分。表现一般的不得分。

  (6)操行评定

  每学期操行评定为优的得5分,良好得2分。

  德育奖励学分上不封顶。

  (四)德育减分(在每周德育量化中扣分)

  A、处分:

  警告处分-5分、严重警告-10分、记过处分-15分、留校察看-20分

  B、违纪:

  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每次扣0.5-1分(根据各部门反映的具体情况评定扣分,并记录在案。)

  撤消处分时,加回原来所扣分值;降低处分级别,每降一级加回对应分值分。

  四、补充说明:

  1、德育学分由班主任填写《学生德育学分记录卡》,每学期结束前报部政教处审核通过并备案,部政教处有权减去不符合《清德职业中专德育学分管理方案》规定的学分。学生德育学分经部政教处审核后交政教处记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毕业与否的依据。

  2、一学期有五次学分不合格或学期平均学分不合格的学生,下学期试读一个月,如果在试读期间学分有不合格的情况出现,劝退处理。

  3、德育学分是学生毕业、推荐就业和评选文明生、三好学生及各类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4、德育学分上不封顶。

  5、以上学分除特别注明外,其他项均在学期末结分,由各班主任负责考核。

  6、具体实施标准由班主任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清德职业中专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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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DQ职中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清德职中校企合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紧紧围绕“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思想,深化校企合作,促进技能人才的培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学生就业服务,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和省政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精神为指针,以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为紧密结合点,积极探索开展学校与企业间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合作模式,为企业和社会培养更多的适用性复合型专业技能人才。

  二、合作内容

  1、学生校外实习:与企业签定学生校外实习协议,企业接受学校一定数量、专业对口的学生实习,学生实习结束毕业时,企业可优先选择录用学生,补充企业的生产一线人员。

  2、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合作企业需培训在职职工时,学校克服困难,创造条件,为企业培训在职职工,帮助企业提高职工素质。培训专业、培训目标由企业确定,培训计划和内容由企业与学校共同商定,培训师资由学校安排或企业委派,教材由学校提供。具体可签培训协议。

  3、教师实践:学校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业课教师到合作企业实践。实践时间一般为两个月,利用假期进行。实践教师填写企业实践登记表,登记内容应包含实践内容、实践期限、实践企业评价、学校意见等,并纳入对教师的考核、培养、提高。

  4、学校积极与企业联系,由企业每年适当安排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技术专家到学校任课,指导充实专业课教学,弥补师资的不足。

  5、学校与企业共同成立教学咨询委员会,企业委派技术专家或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参加,学校有关校领导、部门负责人或专业课教师参加,每年召开两次会议,为学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改革、实训基地建设、就业安置等工作提供咨询服务。

  6、加强校企交流,通过联谊活动、校企互访、联办文体比赛、工学技术比武等,增进双方感情,密切校企关系,促进教学教研和学用结合,提高实用人才培养质量。

  三、校企合作的实施

  校企合作涉及面广,以校长室、招生就业处为主,教务处、政教处配合实施。

篇3:DQ小学治理在职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桥东小学治理在职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防范和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处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区教育局《关于治理在职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治理在职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党工委、纪工委“双派单”工作任务,围绕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和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标准,全面推进教师职业道德素养提升,增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自觉性,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发生,展现教师队伍崭新风貌。

  二、组织领导

  组长:z

  副组长:zz(牵头负责)

  成员:zz

  集团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主任:zz(兼)

  具体工作责任分工:

  责任区责任人

  三、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从2xxxx年5月25日至6月26日。

  1.集中学习动员(2xxxx年5月25日至29日)

  2.教师排查与整改(2xxxx年6月1日至12日)

  3.学校彻查与整改(2xxxx年6月15日至19日)

  4.完善长效机制(2xxxx年6月22日至26日)

  四、工作措施

  1.集中学习。集团总部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泰姜教〔2xxxx〕47号文件,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分别在年级组和学校两个层面组织教师开展专题讨论,交流心得体会。

  2.公开承诺。组织教师向学校和家长开展一次拒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公开承诺活动,积极营造治理在职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良好氛围。同时,在姜堰教育网和校园网上进行宣传报道。

  3.自查互查。分校区由年级组牵头组织所有教师对近三年来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自查、反思,书面说明何时何地何故以何种方法对何学生实施了体罚和变相体罚,写出产生的后果以及自己对该事件新的认识,并保证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在此基础上组织同班级教师、同学科教师和同年级教师之间相互排查。

  4.问卷调查。由集团总部统一制作针对学生及其家长的无记名调查问卷。分校区按年级组组织全部学生(低年级组织学生家长)开展问卷调查。调查结果统计汇总后将相关情况分别反馈至相关教师本人。

  5.学校排查。分校区通过班子成员座谈、无记名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等方式,对教师是否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问题开展一次彻底地、拉网式地排查。问卷调查为全校所有年级和班级,个别访谈随机抽取全校三分之一班级和五分之一学生或家长进行。

  6.分类处置。在校区彻查中发现的问题,如系教师个人没有自查出来的,学校对当事教师要有一定的惩罚措施,并与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挂钩。如系教师个人和年级组都没有排查出来的问题,学校对年级组和当事教师均要有一定的惩处措施。

  7.整改提高。对彻查出来的问题,实行重点帮扶教育,并明确专人指导帮助。学校认真进行反思,分析过去为何没有发现和处置的原因,并制定整改方案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要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五、长效机制

  1.问题发现。学校定期不定期地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访谈、教师座谈和走访学生及其家长等方式,随机抽取部分班级,针对重点人和重点事,经常深入了解是否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在校门口向社会公布治理在职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投诉举报方式,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核查处理。收到学生或家长反映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投诉举报、调查发现存在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事件和通过其它渠道了解到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情况,学校必须主动履职,开展调查核实。对投诉举报查实的,要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理。同时,将事件经过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局长室和教育纪工委。

  3.跟踪督查。各校区负责人、年级分管人员定期和不定期通过个别访谈、学生和家长座谈、问卷调查和巡视检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活动中排查出来的惯用体罚和变相体罚手段对学生进行教育教学管理的教师,实行重点跟踪督查。

  4.责任共担。同班级任课教师之间、同年级组共事教师之间,签订责任共担协议书,实行责任共担制度。同班级科任教师对本班级负有共同管理责任。同年级组教师间应相互监督、提醒。如果平时与学生接触谈心或现场发现身边存在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必须对当事人劝说、制止,并立即向学校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报告,由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责任共担教师及时报告的,免于追责。

  5.正面引导。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学校将在每个校区选择一名不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且班级管理和教育教学效果良好、成绩显著的班主任或其他教师,总结其班级管理和教育教学的成功经验在全体教师会或班主任工作会上做介绍,且在其他条件同等时,优先获得评先评优资格。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在职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专项整治活动,是办好让人民满意教育的政治需要,是教育教学的本质需要。学校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积极帮助教师改变教育教学的认识误区,要把学生当作有思想、有感情、有独立人格、有自觉能动性的人,要热爱、尊重、关心和帮助学生,通过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行,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主动思考,积极履职。学校是教育行风建设的责任主体,面对一个个性格爱好、脾气秉性、兴趣特长、家庭情况、学习状况不一的学生,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持之以恒。既要管教管导,严格要求,又要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同时也不能因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而放弃对班级的正常管理,放弃对学生应尽的责任。要始终以积极的心态、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正确履行好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神圣职责。

  3.强化督查,坚决遏制。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过程性资料一律由校区建档备查。集团总部将通过问卷调查、对学生及家长进行个别访谈和查阅前期校区相关工作基础台账等方式进行督查。督查中,对前期通过教师自查、年级组排查和校区彻查已经整改了的问题,如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和产生不良影响的,不予追究责任。各校区发生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问题,必须及时向集团总部和学校党总支报告。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集团总部和学校党总支,对开展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措施扎实、整改有力、效果明显、实绩显著的年级组和个人将予以表彰。

  附一:区教育局文件中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的界定

  体罚分为直接体罚和变相体罚。

  直接体罚一般以直接伤害学生身体和心理为特征,通常表现为:用手脚踢打、推搡、掌掴,用膝盖顶撞身体,用教鞭等器物抽打和用物体锥刺学生的头、脸、屁股、四肢等身体部位,手掐、嘴咬、拧耳朵、令学生自掴以及用黑板檫等物体故意砸学生和其他容易直接对学生身心造成伤害的行为。

  变相体罚一般以侮辱学生人格和伤害学生心灵为特征,通常表现为:罚站、罚跪、罚跑、罚蹲、罚面壁,罚款,过度罚抄课文或作业,以不准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孤立学生,因学生迟到或不遵守课堂纪律随意将学生逐出教室,随意停课或赶学生回家,私自与学生签定不合理非法协议,指使学生打学生,放学不准回家,不准吃饭以及其他容易对学生人格和心灵造成伤害的行为。

  附二:区教育局文件中责任承担的阐述

  教师体罚学生,其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甚至解聘(开除)。公安机关可处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要承担受伤害学生全部直接经济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还应赔礼道歉。即使学生或其监护人同意教师可以采取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教育方法,教师也不能使用。因为学生或其监护人的同意,并不能免除教师由此带来的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

  附三:区教育局文件中相关处理办法

  对前期教师自查、年级组排查和学校彻查仍未发现和整改的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问题以及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之后仍存在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问题的,将从重处理,绝不姑息,同时追究学校相关人员的责任:

  (1)对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后果的,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视情节轻重,分别或合并给予纪律处分,取消评先评优和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资格,调离原学校,撤销教师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解聘(开除);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同班级任课责任共担教师,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和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同时,减发班主任1500元绩效工资,减发其他任课教师1000元绩效工资。责任共担年级组及教师,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年级组负责人减发500元绩效工资。责任共担任课教师和年级组,及时报告和处置本班或本年级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问题的,免予追责。

  (3)学校发生1起存在明显管理责任及发生2起以上(含2起)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事件的,学校当年年度工作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扣减勤廉评价分值。校长和分管负责人不得评先评优,扣减勤廉评价分值和2000元绩效工资,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校长和分管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学校及时报告,处置得当,可从轻或减轻处分。

篇4:DQ中心小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桥东中心小学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造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的干部队伍,全面提高集团和校区管理水平以及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对学校中层干部职位进行公开竞聘。

  二、竞聘原则

  1.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2.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3.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

  4.个人自愿、教师认同、组织考察原则。

  三、竞聘组织与领导

  集团总部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四、竞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高。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意识,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教育业务能力强。具有较强的教学业务能力和改革创新精神。教育教学实绩优良。

  3.教育管理水平好。具有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勤奋,作风踏实,在教师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4.个人综合素养佳。为人真诚,团结协作,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中层职位设置:

  集团总部:

  办公室主任1人,教导处主任1人,教科室主任1人,电教室主任1人,总务主任1人,少先队总辅导员1人,妇工委主任1人。

  南校区:

  教导处主任1人(集团主任兼),副主任2-3人。

  教科室主任1人(集团主任兼),副主任2-3人。

  电教室主任1人(集团主任兼)。

  总务主任1人(集团主任兼),副主任1人。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1人。

  妇工委主任1人(集团主任兼),副主任1人。

  北校区:

  教导处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教科室主任1人,副主任1-2人。

  电教室主任1人。

  总务主任1人。

  少先队大队辅导员1人。

  妇工委主任1人。

  所有年级组长原则上由中层干部兼任。撤销原各年级学科教研组,分校区成立学科中心组,组员兼任低中高年级段教研组长,具体负责日常教研工作,人员由校区负责人提名,集团总部聘任。非中层干部兼任的学科教研组长,在绩效考核时按照《桥东中心小学绩效工资考核方案》给予补助。

  六、职位管理

  1.竞聘上岗人员实行任期制。任期一般为两学年。任期内享受中层干部待遇。

  2.现任中层干部聘期至本次竞聘上岗活动结束。在此次中层干部竞聘中,现任中层干部因各种原因落聘的,原职务自然免去。

  3.中层干部实行免职制度,聘用的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去其职务:(1)学校对任期内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为不称职的。(2)在年度考核中,教职工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3)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现职的。

  4.学校中层干部必须按规定完成额定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任期内年度考核获得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岗位津贴予以奖励。

  七、竞聘程序

  1.公布方案。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2.公开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的方式报名,每人可填报两个职位。

  3.资格审查。按照任职条件和资格,由竞聘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的人选。

  4.竞聘演讲。集团总部召开竞聘大会,竞聘者就如何履行岗位职责发表演讲(时间3-5分钟)。

  5.民主测评。竞聘演讲后进行教师民主测评,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综合以上情况,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测评满意度高于50%者原则上纳入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由集团总部组织考察,确定拟聘对象。

  7.聘前公示。对拟聘对象公示一周。

  8.聘任备案。竞争上岗人员,由集团颁发聘任书,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篇5:WZ城区幼儿园度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中吴城区幼儿园2xxxx年度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为了认真做好我校岗位设置聘用工作,根据吴委办[2xxxx]21号和吴人社[2xxxx]34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吴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转发的中吴区人事局《关于核准中吴城区幼儿园岗位设置的通知》所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德才兼备、群众信服、业绩突出的人聘用到相应的岗位上。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聘用领导机构,学校成立岗位设置聘用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z

  成员:z

  二、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专业技术人员83人。其中副高级3人,中级职称39人,初级职称39人。审核批复我校副高级8人。中职56人,初职21人,共计设岗85人。

  三、聘用原则:

  1、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应享尽享的原则。

  2、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同等条件下优先原则。

  3、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4、倾斜任职时间长、年龄大的原则。

  5、倾斜教学一线,促进学校发展的原则。

  四、岗位任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

  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师德师风高尚。

  ③具有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业务知识和能力。

  ④身体健康,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胜任岗位工作。

  (二)制约条件

  ①请病、事假(法定假列外),一年累计超过二个月以上的按本职最低档次聘任

  ②没有教师资格证和任职资格证的,不得进入本岗位级别的最高档次。

  四、竞岗聘用工作程序:

  1、教师根据自己情况向园递交岗位竞聘申请表。

  2、竞岗聘用领导小组根据申请表审查竞聘教师的资格,确定候选人。

  3、竞岗领导小组对竞岗教师及职工考核。(听取竞岗教师一节教学活动 ,保育员听取半日活动)

  4、对拟聘教师名单进行公示。

  5、申报区教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