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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中专学生校外实习遵守纪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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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中专学生校外实习遵守纪诚信承诺书

  通南中专学生校外实习遵守纪诚信承诺书

  本人是________班级_________专业的学生,经本人自愿报名,学校推荐,用人单位面试通过,从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参加校外实习,为顺利完成实习任务现作出承诺如下:

  1、 在校外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和实习单位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注意生活、工作安全。

  2、在校外实习期间,定期(每两周)主动与班主任联系,汇报实习状况,服从管理。

  3、在校外实习期间,不无故终止实习,如自己无故终止实习或因自己在实习中违反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或在社会上有违法乱纪现象而被实习单位辞退,无条件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如造成经济责任的,全部由自己承担责任。

  4、在校外实习期间,如确因自己不能适应实习单位工作的,将提前一个月向实习单位提出申请,并通知学校班主任及招生就业处,得到实习单位和学校同意后与实习单位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同时通知学校返回的确切时间,并通知家长将自己接回,回通后自己与家长一起及时到校说明情况,履行相关手续。

  5、在校外实习期间,未履行相关手续自行离开实习单位又不与学校、家长联系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承诺人: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家长意见:同意子女______的以上承诺,主动协助学校加强对子女在校外实习中的教育和管理。

  (签字)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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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NT中专自找实习单位家校协议书

  通南中专自找实习单位家校协议书

  ______班______同学,经本人申请,家长同意,______专业部和学校招生就业处同意,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自找单位______进行校外实习。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就该生自找单位实习订立此协议:

  一、在实习期间学生必须做到:

  1、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定,服从实习单位的教育和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服从师傅的指导,勤奋学习。

  2、严格执行操作工艺规程,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操作技能,完成实习目标;做到安全文明生产,杜绝安全隐患。实习期间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遵纪守法、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对严重违章违纪行为,经学校与单位核准后,由校方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实习期间必须正常缴纳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应收取的学杂费、代办费等。拖欠或不缴纳有关费用者,学校按照规定扣除实习学分或取消其学籍。

  5、学生不得私自中止实习,无故旷工达一周及以上者,视为实习不合格。学校招生就业处将扣除该生同期学分,并推迟该生毕业证书的发放。因本人原因被单位中止实习或私自中止实习者,视其情节,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扣除相应学分。

  6、实习期间每周至少向班主任汇报实习情况一次,每月向专业部呈交书面实习小节一份。每学期末交专业部由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实习鉴定一份,无实习鉴定者招生就业处将不予认定实习学分。

  7、学生在实习期间,如学校组织集体活动,经班主任通知并向实习单位履行请假手续后,按时到校参加活动。

  二、学生实习期间家长的责任:

  1、学生经学校审批同意在校外自找单位实习期间,家长应对子女在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加强管理督促,并对子女的一切活动承担全部责任。

  2、家长必须教育督促子女认真执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校纪校规,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子女爱岗敬业,努力工作、忠于职守、奉公守法。

  3、家长要主动了解子女的思想动态、生活工作状况,教育子女增强法制意识和安全文明生产意识,监护子女的健康成长。

  4、经常与学校、班主任保持联系,及时通报子女有关信息,加强家校联系。

  本协议一式三份,专业部、班主任、家长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学生签字:_________家长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班主任签字:_________专业部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3:NT中专学生校外实习校企协议书

  通南中专学生校外实习校企协议书

  甲 方:通南市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提高学生专业教学质量,培养毕业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同时帮助乙方缓解急需生产、管理人员的矛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在乙方建立学生实习基地,现就相关专业学生在乙方的实习签订如下协议:

  本次在乙方进行专业实习学生的专业是________________等

  实习岗位主要为_____________,实习学生是__________班__________等________名同学(具体名册另附),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月。

  二、甲方承诺向乙方推荐本校在籍学生,并提供经甲方招生就业处审核盖章的实习学生在校学习的相关材料。

  三、乙方承诺向甲方实习学生提供实习场地、设备及必要的生活设施,并明确选派理论和实践带教人员,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四、甲方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甲方落实人员负责经常到乙方了解学生实习情况,与乙方共同做好学生的实习管理工作,督促学生遵守甲乙双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有违纪行为的实习学生甲乙双方及时教育、处理并及时相互通报。

  五、甲方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乙方负责对实习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厂纪厂规法纪法规教育和生活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凡学生实习时间在三个月以上者,乙方负责对学生实习情况作出鉴定。实习学生严重违反乙方工作纪律,乙方在作出相应处理的同时应及时通报甲方。对勒令停止实习的处分须在24小时内通报甲方招生就业处联系。

  六、甲方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因涉及学校重大活动、技能等级考核及毕业鉴定等事项需实习学生返校,甲方就业主管部门将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准予学生回校参加活动。

  七、甲方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乙方为学生提供的待遇约定如下:

  1、甲方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乙方发给甲方学生每人每月________生活费补贴(误餐补贴及生产奖励另行计发),延时工作津贴按____________________另行计发。

  2、甲方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乙方________提供实习学生的住宿,________提供工作餐________,乙方医务室________向实习学生提供基本诊疗。

  3、甲方学生在乙方实习期满________月后,经乙方认定能独立顶岗操作者,乙方应按该岗位正式职工工资标准向学生计发报酬。学生实习结束准予毕业后,乙方应优先录用并及时到劳动人事部门为其办理劳动用工手续。

  4、甲方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乙方应向甲方实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预防事故发生。甲方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如发生工伤事故,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予以积极配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经双方单位及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解决。

  甲方:通南市中等专业学校(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二00___年___月___日二00___年___月___日

篇4:NT中专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办法

  通南中专学生校外实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校外实习是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提升学生技能水平,拓展知识面,提高专业素质与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校外实习,可以使学生进一步了解社会、了解专业和生产实际,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生产技能,培养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校外实习工作管理,提升学生校外实习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生校外实习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激励学生的敬业、创业精神;提升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三条 学生校外实习实行招生就业处、专业部两级管理。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生校外实习的推荐、实习工作规划和规定的制订、检查评估及重大问题的处理;各专业部具体负责学生校外实习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通南中专学生校外实习(就业)推荐工作规范

  校外实习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基本完成文化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及专业基本技能训练、考级后,到相关单位进行的专业岗位实习或具有就业推荐性质的岗位实习。学校招生就业处在校长室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学生的就业推荐工作,并制定具体的就业规章。为进一步明确我校校外实习安排、就业推荐的工作程序,特制订本规范。

  第四条 各专业学生的校外实习时间,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实行,原则上不超过一学年,不少于一个学期。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安排实习的班级,需经学校校长室批准后,招生就业处方予以安排实习,并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学生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或擅自终止实习。

  第五条 学生校外实习单位的确定,由学校推荐落实或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学校招生就业处将在各专业基本完成校内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后,及时组织进行校外实习意向调查和统计,填写《通南中专学生校外实习意向调查表》。凡决定由学校安排校外实习单位的,经学校推荐落实实习单位后,由学校与实习单位签定《通南中专学生实习协议书》,学生实习期间无正当理由,未经学校招生就业处和实习单位同意,学生或家长(监护人)不得擅自调换实习单位。

  第六条 凡要求学校推荐安排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如实填写《通南中专学生实习(就业)推荐表》,学校招生就业处将根据学生的道德品质、学习质量、技能水平、所获学分、课程分等综合因素,择优推荐实习单位,充分体现学习效果好与差不一样,学习质量高与低不一样。

  第七条 学生在实习期间,因各种原因确需调换实习单位,须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前两周到校申明理由,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经班主任、专业部、学校招生就业处同意后,填写《通南中专学生终止实习、调换实习单位申请表》方可调换。学生调换实习单位原则上由学生(或家长)自找实习单位,经接收实习单位签署意见后,学校与学生及家长签订《通南中专自找实习单位家校协议书》后,方可调换实习单位。

  第八条 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暂缓为其推荐实习单位:

  1、受学校纪律处分未撤消者或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处分者;

  2、实习前一个学期累计旷课超过三十课时,或经常违纪且屡教不改者;

  3、因自身身体原因,不能适应实习工作或不宜参加实习工作,实习单位拒绝接收者;

  4、按学校教学计划安排,在校学习期间所获学分未达到应获学分60%及以上或未参加学校安排的相关专业技能鉴定考核者(含未通过)。

  第九条 凡由学校推荐安排实习单位的学生,在实习期间无故终止实习或因违反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被实习单位辞退者,学校不再推荐安排实习单位,被辞退学生必须及时到校办理自找实习单位的手续。对因违反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被实习单位辞退者,学校将依据《通南中专学生校外实习学分管理条例》扣除相应实习学分;情节严重的将依据《通南中专学生处罚、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处罚或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凡未办理相关手续者,学校招生就业处不予核定实习学期学分,其学籍参照《通南中专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执行。

  第十条 凡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学生,原则上要求专业对口,同时须由学生本人及家长填写《通南中专学生自找实习单位申请表》并提交自找实习单位接收证明,经学校专业部批准备案,签订《通南中专自找实习单位家校协议书》后,才能离校实习,学生在自找单位实习期间,对学生的管理均由家长(监护人)负责。

  第十一条 对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学生(含调换单位自找的),学校将不定期进行实习情况的抽查,在抽查中,凡发现不在实习接收单位实习者,学校招生就业将处不予核定实习学期学分,其学籍将依照《通南中专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二条 凡因故未能及时落实实习单位的学生,应服从学校招生就业处的安排,参加技能训练及其他活动,或到学校指定的单位、部门实习,不得擅自滞留在家。凡不服从学校招生就业处安排又无实习单位落实的学生,其滞留期按旷课处理,学校招生就业处不予核定实习学期学分,其学籍参照《通南中专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执行。

  第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实习期间,因各种原因申请终止参加实习者,必须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携有效证明材料到校申请,经学生处、教务处同意后才能离校,有关学分、学籍参照《通南中专“学分制”实施方案》、《通南中专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执行。

  第十四条 凡思想品德好,在学校规定的实习时间前已修满相应学分,并获得规定的专业技能证书的学生,可申请提前实习。申请提前实习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实习。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室同意。对申请提前实习获得批准的学生,其有关学分、学籍参照《通南中专“学分制”实施方案》、《通南中专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执行。

  第十五条 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安全规程、劳动纪律、考勤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尊重他人,服从安排,虚心求教,勤于训练,团结互助,安全生产,努力适应现代企业制度下的企业生产经营。

  第十六条 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定期向班主任、专业部汇报实习情况,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班主任、专业部及招生就业处汇报。学期实习结束后,及时认真完成实习鉴定,同时应根据学校要求认真完成毕业的相关手续,准时回校参加有关集体活动。

  第十七条 实习班班主任及实习指导老师应定期走访实习单位,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协助学校专业部、招生就业处和实习单位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处置学生偶发事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共同教育。

  第十八条 学生校外实习期满后,需及时提交《通南市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实习鉴定表》和《通南中专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表》,且实习单位考核等级在合格以上方可取得毕业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的就业推荐工作将以结合安排落实学生的校外实习作为主要渠道,学生完成校外实习获得相应学分并领取毕业证书后,原实习单位同意接收其为正式职工的,毕业生可直接与原实习单位订立劳动用工合同。

  第三章 通南中专学生校外实习(就业)推荐工作流程

  为规范我校学生校外实习(就业)推荐程序,进一步完善校外实习生的管理,特制定本流程。

  第二十条 学校推荐实习单位工作流程

  1、专业部组织学生填写《通南中专学生校外实习意向调查表》;组织班主任填制、审核《就业推荐表》

  2、根据用人单位需要,专业部协同招生就业处组织学生报名

  3、招生就业处会同学生处、教务处组织初审

  4、专业部协同用人单位组织学生笔试、面试

  5、专业部或招生就业处协同用人单位组织学生体检

  6、招生就业处组织学生、家长会议,学生及家长签订《通南中专校外实习遵章守纪诚信承诺书》

  7、专业部协同招生就业处组织学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通南中专学生实习(就业)协议书》

  第二十一条 学生自找实习单位工作流程

  1、专业部组织学生填写《通南中专学生校外实习意向调查表》

  2、专业部组织班主任填制、审核《就业推荐表》

  3、招生就业处出具学生学籍证明

  4、学生自找实习(就业)单位,用人单位出具接受证明

  5、学生、家长凭接受证明到专业部办理《通南中专自找实习(就业)单位家校协议书》,并送招生就业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 学生变更实习单位工作流程:

  1、学生先与班主任、专业部、招生就业处沟通并征得变更实习单位同意后,填写办理《通南中专学生终止实习、调换实习单位申请表》

  2、根据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在规定时间段提前向原单位递交辞职申请,办理辞职手续

  3、获准变更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自行落实新的实习(就业)单位,用人单位出具接受证明

  4、学生、家长凭新单位接受证明到专业部办理《通南中专自找实(就业)单位家校协议书》,并将相关材料送招生就业处备案

  第四章 通南中专学生校外实习学分管理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通南中专学生校外实习管理,严肃学校学分管理制度,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校外实习学期期间,无论是经学校安排还是自找实习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情形才能拿满学期实习学分:

  1、对于学校推荐或自找的对口实习岗位,学生原则上必须坚持将实习延续到毕业,并按时交纳阶段及毕业实习鉴定,考核等第在及格以上。

  2、若学生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换实习单位,必须履行下列手续:

  (1)学生先与班主任、专业部、招生就业处沟通并征得变更实习单位同意后,填写办理《通南中专学生终止实习、调换实习单位申请表》。

  (2)根据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在规定时间段提前向原实习单位递交辞职申请。

  (3)申请辞职到期后,办理离职手续。

  (4)原实习单位出具阶段实习鉴定。

  (5)家长及学生到校将原实习单位阶段实习小结交专业部,办理自找实习单位相关手续。

  3、学生因病在家休养,病假时间不超过两个月,且向专业部提交县级医院以上出具的病假证明。

  4、学生在实习期间因各种原因调换实习单位,但实习总时间累计不低于总实习时间的90%。

  第二十四条 学生在校外实习学期期间,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视情节扣除学生相应实习学分。

  1、学生在调换实习单位期间,在家休息时间一周以上者,以每休息一周扣除一个学分累计。

  2、对于自找实习单位的学生,在学校安排的实习节点未能按时找到实习单位,以每拖延一周扣除一个学分累计。

  3、对于在学校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在原实习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离开原实习单位的,学校将扣除2个学分。

  4、对于在通南大市内实习的学生,在学校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原实习单位而又未正常办理离职手续者,学校将扣除4个学分。

  5、对于在通南大市外实习的学生,在学校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原实习单位而又未正常办理离职手续者,学校将扣除6个学分。

  6、对于因违反厂纪厂规,而被企业辞退开除者,学校将扣除6个学分。

  7、学生因在实习期间不能胜任企业岗位工作而被企业辞退者,若在两周内自己未能找到实习单位、又不接受学校推荐,两周后学校将以每周扣除一个学分累计。

  8、对于未能按时交纳学费的实习学生,每拖延一个学期扣除2个学分。

  9、对于未能按时交纳实习鉴定者,每拖延一个月扣除2个学分(不满一月以一个月计算)。

  10、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学校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扣除学期实习学分一半以上,直至完全扣除学期实习学分。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校外实习学期期间,凡有下列情况者,学校将给予学分奖励。

  1、被用人单位提拔为小组长以上的职务,学校将给予4个学分以上的奖励。

  2、年终受到用人单位表彰或被评为优秀员工,学校奖励4个学分。

  3、在企业实习期间,出现好人好事、见义勇为等行为,且受到良好社会效应的,奖励8个学分以上。

  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需拿满实习总学分的90%,方能如期正常毕业。

篇5:NT中专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通南中专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政风行风建设,树师德形象,扬教育新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特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依法治教。以****为指导,按照《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以江苏省职业学校《教学、学生、后勤三项管理规范》为依据,建立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管理制度体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

  二、规范办学行为。对课程设置、招生就业、校企合作、学生用书、考试管理、收费与服务、教学组织及学籍管理等八个方面实行规范管理,做到依法治校、依规办学;推进“阳光招生”工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坚决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和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坚持办学理念。全面贯彻职业教育方针,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秉承“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育人理念和“致力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理念,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着眼学生长远发展,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通过有效的教育教学活动,引导学生笃学上进,健康成长。

  四、规范经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无截留挪用国家助学金、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强制收费、价格欺诈等问题;实行收费公示、报批、收费许可证、票据管理等制度;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从严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基建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有关规定。

  五、加强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维护师生利益。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评制和责任追究制,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深化党务、校务公开,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做到公开及时、全面、规范。

  六、强化师德建设。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五严”规定,廉洁从政从教,无以职以权以业谋私、徇私舞弊、吃拿卡要等问题。严禁教师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制定完善师德教育和教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七、加强监督检查。设立并公开投诉电话和邮箱,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积极处理各类投诉举报,主动践行公开承诺。加强与师生对话沟通,虚心接受师生监督。认真受理群众关于教育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及时解决热点问题,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构建和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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