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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瑜学校教工活动中心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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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中很多场合都离不开规章制度,学校,正常的规章制度,学校内容与格式怎样呢?以下是文本库精心整理的杭瑜学校教工活动中心规章制度文章,感谢您的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杭瑜学校教工活动中心规章制度

  杭瑜学校教工活动中心规章制度

  一、杭瑜学校教工活动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学习、运动和休闲娱乐的场所,非本校教职员工及学生谢绝入内;如实属需要,需经工会组织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中心开放时间:工作日8:00-16:30,节假日不对外开放。

  三、教职工进入中心均须穿运动鞋,穿其它鞋者均谢绝入内活动;请参阅说明书合理使用器械。请自觉爱护中心内的一切器材和设备,未经工会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或借出。如遇器械设备自然损坏,教职工有义务及时向工会反映,工会将及时组织维修。

  四、为创设一个良好的活动场所,中心内禁止吸烟;禁止在活动时大声喧哗;请广大教职工讲究卫生,共同维护洁净的环境。

  五、中心设置的鞋柜是专为方便教职工换鞋之用,不作其他用途,鞋柜内不得放置贵重物品,贵重物品遗失后果自负。

  六、教职工活动结束后,请把器材整理归位,并检查活动器械和场所的电器电源是否关闭。16:00以后离开的教职工,还应注意检查出入口门窗是否关好。

  另:学校体育馆内的篮球场地和羽毛球场地在学生不上课期间对教职工开放,具体开放时间根据每学期体育课安排另定。教职工如有需要使用体育馆的需提前向体育组申请。禁止教职工在学生上课期间使用体育场馆。

  杭瑜工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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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华大中学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华大中学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工作制度

  第一款:学校实行上下班坐班制度。

  第二款:教职工必须加强组织纪律性,按时上下班。

  1.全体教职工: 8:00-4:00

  2.怀孕满6个月及哺乳期内(产后一年)女教工上下班每天照顾1小时。

  第三款:全体教工都要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上班时间内不得酗酒、赌博、不得离岗、窜岗,如违反者,师德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第二条请假制度

  第一款:请假程序:

  1.请假操作流程:

  (1) 半天 教导处请假

  (2) 1天及1天以上 本人向-校长室请假-准假-教导处安排课务

  (3) 行政、后勤人员需向校长室请假

  2.凡教工请假(包括公假、病假、事假)一般应提前一天(急病除外)。

  第二款:关于病假

  1. 教职工请病假,需按请假流程操作,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如未请假造成空堂者,作为教学事故处理,每天扣50元。

  2. 教工请病假,2天或2天以上的必须有病假单;1天以内的,确有病需请假休息,报经领导同意后按病假处理,否则改按事假处理。

  3.病假扣法

  (1)每病假一天,扣发20元。

  (2)连续病假天数大于或等于一个月时,原则上不再计发上下班交通补贴和课时工资。

  第三款:关于事假。

  1.教职工请事假(半天及半天以上),需按请假流程操作,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未办手续,擅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

  2. 教工因私外出需主动在传达室做好登记,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做事假处理。

  3.事假的扣法:每天扣30元。

  4.旷工者,每天扣除200元。期末、年终年度考核、师德评定、评优等实行一票否决制。年终考核奖金降级或扣发。

  第四款:关于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凡有寒暑假的单位,探亲假原则上安排在假期。

  2.婚假、产假一般应提前一周向学校提出。

  (1)婚假:三天

  属晚婚(女二十三周岁,男二十五周岁)的,增加七天婚假。

  (2)产假:产假的天数根据上海市政策法规办的规定执行。(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期间,工资由区社保中心根据本人上一年缴费基数按实发放。学校不再支付其工资。同时不再享受每月课时工资。

  (3)哺乳假:因本人确有实际困难提出书面申请需请哺乳假期的,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和教职工实际困难进行审核,以确定是否准假。哺乳假期6个半月,在请假期间,发本人工资的80%,每月结构工资停发,年终考核奖金酌情处理。

  3.本款假期时间若有调整,以上级有关文件为依据。

  第五款:关于公出。

  因公外出开会、进修、教研活动等,应凭有关书面通知到书记处请假登记,有课的教师还应及时告知教导处 。

  第六款:迟到、早退(指15分钟以内)全月共照顾二次,从第三次起每次扣发五元。

  第七款:以上请假如与学校工作有冲突的,应服从学校安排。上班期间传达室对进出的教工均予以登记。

  第三条关于课务管理若干规定

  为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和稳定,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款:教职工因公、病、事假等原因请假,予以准假后而造成暂时的空缺,每位教职工都有义务承担代课、代职任务。

  第二款:无故停课、误课、缺课,每次扣发100元,上课迟到(包括监考)或早退一次,每次扣发50元。

  第三款:凡代课老师,必须认真备课,完成教育、教学及管理任务,方可享受代课津贴,每节10元(一个月为界,等于或超过一个月记入工作量);安排代为自修课管理(看课)的每节5元。

  第四款:凡由教导处安排代课、代职的,本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不执行,以及私自调课、代课的,当年各项评优等均不予考虑。

  第五款:如出现乱课、乱班,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

  第六款:在教学期间,由于教师未尽责,造成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理。

  第四条学习制度及其他

  第一款:政治学习一般每周安排在星期五下午进行,教工须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学习。无特殊情况不接待家长和来客,凡因公、私事缺席,应向党支部请假批准。

  第二款:凡政治学习无故缺席的,每次扣发当月课时工资20元。

  第五条安全及赔偿制度

  第一款:教职工损坏学校公物应赔偿,有意损坏视其情节,加倍赔偿。

  第二款:办公室不得使用电热炉、电水壶等家用电器。

  附则:

  本方案于2xxxx年10月拟定,2xxxx年11月10日教代会讨论修正,2xxxx年11月25日教代会表决通过。将于2xxxx年12月1日起执行。

  校长室对此拥有解释说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