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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管理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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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车管理考核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特对校车鲁CF0999制定如下管理考核制度:

  一、 校车需在签订责任状前上报车辆核载学生数,不得虚报,如经发现虚报,立即解除合同。

  二、 严禁超载,严格根据校车核载人数装载学生,超载一次罚款200元。

  三、 只允许搭载乘车人员(随车人员、学生),如经举报搭载非乘车人员,一次罚款50元。

  四、 上车前清点人数,不得误载,如经发现,则责令亲自送误载学生回家,且向家长道歉,并处以罚款50元,

  五、严禁校车超速,上午两批次送学生,下午两批次接学生,校车时速不得超过50km/h,超速计0分,超速一次罚款200元。(以每天监控的校车安全动态监控平台为准),校车驾驶人每天必学打开行车记录仪,监控平台监控不到校车的(因行车记录仪不开监控不到的,每次罚款50元)。

  六、校车驾驶员不听规劝,违章驾驶,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要予以批评、扣发工资、解聘等处理。

  七、 学生到只能指定地点下车,不得中途下车,特殊原因需家长或老师证明,下车后要仔细检查车内是否还有学生。

  八、 开学工作结束后,每辆车按核载人数接送学生,校车固定趟数,不得出现超次运行,特殊原因需请示安保主任,经安保主任同意后方可施行。不得出现超次运行,特殊原因需请示安保主任,经安保主任同意后方可施行。

  九、校车路线固定,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特殊原因更改行车路线的需向学校提起申请。

  十、随车照管人员要忠于职守,每次照管员随车同行,照管员教会学生使用车上灭火器、安全锤及安全带的使用方法,学生上车后照管员逐一检查学生是否全都系好安全带(必须都要系好安全带),检查学生是否对号入座(必须对号入座),每天每趟均点好名,要维持好学生车内的纪律,禁止学生打闹,喧哗。

  十一、对于照管员因责任心不强造成安全事故的,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根据程度轻重给予批评、扣发工资、解聘等处理。

  十二、学校与校车服务提供者、家长要分别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学生乘车安全责任书》,明确相关责任。

附件1

校车安全运营考核违规行为

  1、载人超过荷载人数;

  2、未系安全带;

  3、驾驶员无驾驶校车资格;

  4、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

  5、超过规定时速;

  6、不按照申请规定的线路行驶;

  7、副驾驶及发动机平台上坐学生;

  8、“四定”“三稳”落实不到位;

  9、校车未按时按规定年审;

  10、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

  11、运行过程中驾驶员抽烟、打手机;

  12、GPS定位系统工作不正常;

  13、无随车照管人员;

  14、校车存在超速超员、非法运营等违规行为,被举报查实的、被媒体曝光的;

  15、其它违规行为 。

  附件2

  校车安全运营考核一票否决项目

  1、出现安全事故,导致学生伤亡或者其它严重后果的;

  2、出现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利用校车参与非法活动的;

  4、驾驶员酒后驾驶校车的;

  5、不服从管理的。

篇2:中心小学校车管理条例

  中心小学校车管理条例

  一、各校车发车时间:

  老校区上午:第一班次7:00第二班次7:20

  下午:第一班次16:00第二班次16:20

  云湖车上午:7:00

  下午:16:00

  [周五下午:14:00]

  二、管车老师职责:

  1、提前10分钟到岗管理,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点名,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2、做好车辆行驶途中的学生纪律和交通安全工作。

  3、车辆到达后应率先下车,维护学生下车秩序。

  4、及时向校办反馈班级候车的情况,并对违反条例的学生进行教育和指导。

  5、举止文明,以身作则,严格按学生乘车条例进行管理。

  6、未尽到管车职责的老师,造成不良后果,按相关规定扣发其安全考核奖。

  三、学生文明乘车条例:

  1、必须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等车。

  2、自觉遵守校车运行时间表,保证准时乘车,排队上、下车,不得争先恐后。

  3、管车组长要提前排队、点名,并汇报给老师,同时管理好组员的纪律。

  4、自觉遵守乘车规则:听从组长和老师的管理和教导,按指定位置坐站;车内不准吃点心、零食,不喧哗,不打架,不说脏话;头和手不得伸出窗外;不乱扔垃圾,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车未停稳时不得上下车;如有事及时与老师联系。

  5、开展文明小乘客和优秀组长的评选活动。对于违反乘车纪律的学生,及时与其家长联系,三次教育不改者,取消其乘坐校车的资格。

  z中心小学

篇3:中小学校校车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中小学校校车管理员安全工作职责

  1.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乘车学生档案。

  2.定期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督促校车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制止超载行为,确保行车安全。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处理校车违法行为。

  4.认真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建立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台账,定期与校车驾驶员一同对校车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