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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建设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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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建设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工程均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的档案,内容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文件、合同、图纸和资料等,严格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并移交有关部门存档。管好、用好技术档案不仅是基建项目的当前要求,也是日后维保、物业管理等工作的长远需要。为切实做好基建档案管理工作,特订立以下规定。

  一、配备专(兼)职档案员岗位,具体负责技术档案的收集、编制、管理、保管工作。档案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并具有相应的资质。自觉接受市(区)档案馆和校档案馆的指导和检查。

  二、技术档案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各类批文、设计图纸、竣工图、技术核定单和工程例会纪要等相关资料。档案的收集、编制、管理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与要求。

  三、在建工程的技术档案由计划科负责,施工科协助。竣工后档案管理由管理科负责,计划科协助。

  四、加强对档案工作安全机密性管理,档案在交接管理过程中,必须办理有关手续。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私自借阅或复印档案资料;凡校内各相关部门因故借阅档案的必须办理借阅手续与注销手续。非因公或非本室人员不得在档案重地闲聊和久留。

  五、经常对档案资料进行清理,定期实施防蛀、防霉工作,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

  六、大力推行运用微机技术进行技术档案管理,按类有序方便查阅,提高工作效益。

  七、按照备案制竣工验收的最新要求,积极完善技术档案的影像资料及其管理与使用。

  八、认真及时地做好档案工作的自查、被查工作。档案管理列入各科及相关人员的考核内容,检查结果作为相关科室与人员的考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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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校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高校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学校的发展,根据基建处现有的条件及现场基本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凡属基建处范围内的各类工程,一般均需配备业主(甲方)项目部,监理项目部,施工总包项目部等,各司其职。

  2、业主代表属施工科派出人员,受科长直接领导。一般可根据工程大小配备甲方项目部人员。项目部一般设项目经理、土建施工员、安装施工员、现场安全员等岗位,并设置相应的岗位职责。

  3、业主项目部经理是工程现场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现场的全面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报处务会讨论决策。

  4、组织有关人员参与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对工期质量、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投资控制、安全措施等提出修改意见,按施工进度计划来审核实际工程进度,督促施工单位编制进度计划和完成工程进度目标,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进度计划的调查和工程量月报工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提供依据。

  5、项目部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提出要求,同时协调解决现场有关各方提出的涉及技术、质量、资金、配合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施工过程中设计与施工方面的矛盾,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6、督促施工方提出各种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会同计划科对材料的品牌、质量、价格数量进行审定,协调专业分包的进出场时间及配合工作。

  7、会同监理、施工方的有关人员,对进场的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保书、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外观质量、平整度、几何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8、审定施工中的图纸修改,同时联系设计师变更图纸或变更通知,对由此产生的工作量变更注明变更原因,对设计变更以外或现场施工中超出设计图纸范围的工作量,应由甲方、监理、施工方现场核实后三方签字,便于日后费用结算。

  9、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参与并督促监理做好施工过程中管理,督促施工方抓好质量管理,严格工程施工中的工序检查、验收制度。

  10、协助计划科控制投资,参与工程设计的优化、招投标及决算审核的配合等。

  11、认真抓好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督促施工方做好治安、消防、卫生与施工人员教育等现场管理工作,争创文明工地、标化工地。

  12、按照工程项目竣工备案制验收的要求,做好工程项目的验收和备案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竣工图及技术资料编制和上报,组织有关人员对竣工图的复核工作。

  13、负责竣工工程质保期内的维保协调工作,及时解决使用过程中有关质量问题。

篇3:高校后勤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高校后勤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车辆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由后勤集团总经理、汽运中心主任、车队队长负责管理。

  3、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过规定时速。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道路限速。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学校车辆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部门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部门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班车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师生规定

  (1)若有师生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师生在教代会提出提案,经教代会通过后方可更改。

  (2)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

  (3)司机应按先教师后学生顺序上车。严禁超载。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清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师生外,司机必须持有队长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学校车辆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3)驾驶员应注意上车人员,遇到陌生人员要请他们出示工作证和学生证。闲杂人员一律禁止上车。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车队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异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师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证件齐全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师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休息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队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队长,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8)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9)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21)后勤集团每学期负责对司机定期考核、评级奖励。

  9、驾驶员守则

  (1)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悉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精通本职业务,遵守交通法规。

  (2)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文明素质,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敬岗爱业。

  (3)遵纪守法,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爱护车辆,爱护公共财物。

  (4)负责随车物资、工具等的保管和使用。换车时应做好移交手续和车况检查,交接不清的由双方共同赔偿。凡丢失损坏的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5)车辆的牌照、手续等一切证件,必须认真保管,由于丢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6)做到安全行车,优质服务。遇到事故,应及时向领导报告。特殊情况可灵活处理。

  (7)出车一律凭申请派车单,并认真如实填写。车辆归队后,派车回收单及时交回车队。

  (8)驾驶员应做到诚实守信,表里如一,凡事应实事求是,如有伪造、报假单据者,一经查出,按原单据数额给予相应的罚款,并接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动车;严禁私自将车交与他人或他人换车驾驶;严禁公车私用;严禁私自改变行车路线。违者按学校制定的目标责任指标考核办法处理。

  (10)严格执行学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贯彻上述规定外,还要做到: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不准把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驾驶证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未按规定审检不合格的,不准继续驾驶车辆;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车门、车厢没有关好,不准行车;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不准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者有其他妨碍行车的行为等。

  10、司机遇投诉事项处理

  (1) 对待教师态度有礼貌,对学生要有爱心,若遇无理师生,亦需耐心聆听,并尽量克制自己,避免与师生发生争执,事后可将事件告知队长。

  (2) 司机若遭到师生投诉,必须及时报告队长。

篇4:SH高校饮服中心验收管理制度

  SH高校饮服中心验收管理制度

  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条

  储运部门和相关使用部门对所购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证明(送货单签字)。

  第二条

  验收人员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向采购部或有关部门报告,采购部或有关部门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三条

  货物的验收由储运部门主导,会同仓储部门、使用部门和采购部门共同验收,对收到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及价格进行检验。

  第四条 收货准备

  1、货物验收人员按“申购单”上的物品验收时,按供应商、货物交货日期分别依序排列,并于交货前安排存放的库位以方便收货作业。

  2、对于需要按重量计量的物资,应借助称重仪器进行试测验收,不得虚估。

  第五条 实施验收

  1、货物到货后,货物验收人员应根据“申购单”及送货单开具货品的内容逐一验收,送货单信息不完整的不予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品名、数量、价格、规格、生产厂家、经营单位、保质期、动物检验证明、农药残留证明等等。

  2、储运部门应当对所有的入库商品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台账记录,对那些没有对应采购申请的商品,一律不得签收。

  3、储运部门验收完毕后,对验收合格的商品(验收员签字)应当编制一式多联验收证明,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收货日期、货物名称、数量等,作为验收商品的依据,并及时报告财务部门。

  4、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所载的货物与“装箱单”“订购单”或合同所载内容不符,应通知办理采购的人员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验收过程发现货物有倾覆、破损、变质、受潮等异常情况而且达到一定程度时,验收人员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员及生产采购科负责人并通知供应商前来处理,并尽可能维持其状态以利于公证作业,并按制度进行处罚。

  第六条 超交处理

  1、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的部分应退回供货商。

  2、属于自然溢余的,由储运部门在收货时在备注栏注明自然溢余数量或重量,经请购部门同意后进行收货,并通知采购人员。

  第七条 短交处理

  交货数量未达到订购数量,以要求补足为原则,由验收人员通知采购部门联络供应商进行处理。

  第八条 急用品验收

  紧急货物到货后,若尚未收到“请购单”,验收人员应先与采购部核对,确认无误后,按收货作业办理。

  第九条 货物检验结果处理

  各级不同检验结果可做以下两个方面处理

  1、检验合格的货物,验收人员应签名,并及时入库。

  2、验收不合标准的货物,核实后通知采购部门送回货物,办理退货。

  第十条 退换货作业

  1、检验不合格的货物退货时,采购员应开立“货物交运单”并附相关凭证经采购经理及供货方签字确认后办理退货。

  2、货物需要更换的要与供方协商解决,需要增加货款的要在付款前或有效承付期内通知财务部门。

  3、对于已付款但货物在保质期出现质量问题的要负责联系索赔,索赔收入连同赔偿物品清单及赔偿原因说明等全部上交财务部门。

  2021年9月修订

篇5:SH大学后勤保障部饮服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SH大学后勤保障部饮服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 饮服中心设安全卫生监督部由中心副主任兼管,设兼职员1名,成立安全卫生检查小组,各餐厅设安全责任人。

  2、 安全应成为饮服中心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工作计划,与生产工作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

  3、 饮服中心对全体职工坚持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食品卫生法、安全生产法教育,使全体职工遵守社会公德,知法、懂法、守法,抵制违法行为。

  4、 制定、健全各类安全制度,要使全体职工熟悉制度和遵守。

  5、 以餐厅经理为责任人,经常教育职工,发动和依靠全体职工,落实防盗、防火、防毒、防破坏等防范措施,把做好安全当作食堂全体职工的生命线,坚决做好此项工作。

  6、 各级领导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及时调解处理各种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7、 下班前由餐厅经理或安全卫生值班员对水、电、煤、气、门彻底检查是否关闭,确实全部关闭方能下班。

  8、 食堂工作日人员开油锅时绝对不能离岗,饭菜做完后立即关闭煤气、电、蒸汽开关,铁锅内要放清水。

  9、 食堂内禁止使用灭鼠药,有毒、易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食堂厨房。

  10、 财务保险箱一律不准放现金,夜间要专人值班,加强对食堂巡视,发现案情及时报后勤集团和保卫处。

  11、 加强对临时工的管理教育,一定要有身份证、健康证和暂住证,定期对住宿人员进行检查。

  12、 各餐厅经理、班组长每天要检查本餐厅的安全,并有记录。中心监督负责每月两次检查,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和处罚,难以解决的问题上报后勤集团。

  13、 中心监督部每月把检查情况上报后勤集团,和对全体餐厅进行教育。

  14、 对安全卫生工作取得突击成绩单位和个人(半年小结,一年总结)给予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安全工作做得差的单位和个人,甚至给学校安全或人民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其奖惩办法按饮服中心规章制度办理)。

  SH大学后勤保障部饮服中心

  2020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