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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小学集体活动审批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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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小学集体活动审批备案制度

  为加强学校集体活动管理,确保师生参加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及其他集体外出活动的人身安全,预防群体安全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凡是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均需严格按照集体活动审批程序做好审批备案工作。

  2.主办活动部门要有活动方案、安全措施、突发事故处置预案等,按程序上报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

  3.集体活动要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

  (1)班级的校内集体活动,由班主任负责填报活动审批表,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等,上报至所在年级的年级主任处进行审批备案,批准后方可进行。

  (2)年级的校内集体活动,由所在年级的年级主任负责填报活动审批表,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等,上报至分管校长处进行审批备案,批准后方可进行。

  (3)全校性的校内集体活动,由分管校长将活动方案及安全预案等提前一周提交党委会审批备案,经党委会讨论研究,通过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做好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4)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主管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审批,审批请示包括安全预案、活动方案、用车申请、安全责任书及主要责任人等,批准后报主管教育主管部门安管科备案,审批通过并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5)集体活动不申报或申报未批准的,一律不能组织。对不申报或申报未批准而擅自举办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举办人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学校组织集体活动时要根据活动内容制定详细具体的活动方案,做到组织细致、严密周到,安全措施要有具体分工,落实到人,安全预案要反复推敲,科学分析,注意细节,切实可行。

  5.凡有安全隐患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能保证活动安全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如出现问题,根据“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严禁学校强行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社会活动。

篇2:实验小学集体活动审批备案制度

  实验小学集体活动审批备案制度

  为加强学校集体活动管理,确保师生参加社会综合实践活动及其他集体外出活动的人身安全,预防群体安全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凡是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均需严格按照集体活动审批程序做好审批备案工作。

  2.主办活动部门要有活动方案、安全措施、突发事故处置预案等,按程序上报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

  3.集体活动要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

  (1)班级的校内集体活动,由班主任负责填报活动审批表,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等,上报至所在年级的年级主任处进行审批备案,批准后方可进行。

  (2)年级的校内集体活动,由所在年级的年级主任负责填报活动审批表,制定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等,上报至分管校长处进行审批备案,批准后方可进行。

  (3)全校性的校内集体活动,由分管校长将活动方案及安全预案等提前一周提交党委会审批备案,经党委会讨论研究,通过审批后方可进行,并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做好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4)组织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报主管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审批,审批请示包括安全预案、活动方案、用车申请、安全责任书及主要责任人等,批准后报主管教育主管部门安管科备案,审批通过并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

  (5)集体活动不申报或申报未批准的,一律不能组织。对不申报或申报未批准而擅自举办并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举办人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学校组织集体活动时要根据活动内容制定详细具体的活动方案,做到组织细致、严密周到,安全措施要有具体分工,落实到人,安全预案要反复推敲,科学分析,注意细节,切实可行。

  5.凡有安全隐患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能保证活动安全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如出现问题,根据“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严禁学校强行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社会活动。

篇3:中心小学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中心小学学校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大型*与专题参观类活动的安全管理:

  1.拟定计划并报请审批;

  2.制订安全工作预案;

  3.做好活动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4.活动中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实。

  二、旅游与营地类活动的安全管理:

  1.应勘察活动地点、路线,熟悉环境。避开有危险的地段或不去情况不明的场所。

  2.应统一着装、统一识别标志,并要求穿着适合野外活动的服装,防止蚊虫叮咬、植物刺伤。

  3.应携带卫生、不易腐烂的食品,注意饮水安全。

  4.选择天气气候较好的季节,春、夏季出游应注意防雨、防雷电。

  5.适当携带必须的急救药品。

  三、集体活动中突发事故的处置原则:

  1.保持镇静、沉着应付。

  2.学生优先。

  3.就地抢救。

  4.立即报警、紧急求援。

  5.维持秩序、迅速疏散。

  四、遇自然灾害时的应急措施。

  (一)遇到地震时的应及措施

  1.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禁止乱跑拥向出口。在室内时应选择坚固的建筑物或就地蹲、趴在桌椅下或有管道支撑的小房间里,同时要避开窗户、吊灯、电扇等物。

  2.如在室外、野外,应迅速离开各种大树、桥梁和建筑物或危险物。

  (二)遇到龙卷风时的应急措施

  1.如在室内,应迅速离开门、窗和外围墙壁,蹲伏在坚固的家具和室内隔断墙边,注意保护头部。

  2.在室外遇到龙卷风时,如距离较远,应迅速向龙卷风前进的相反方向或侧向移动躲避;发现龙卷风已到达眼前。应就地找低洼地伏于地面,闭上双眼,用双手双臂保持头部,防止被飞来物砸伤,并要远离大树和危旧房屋。

  3.龙卷风来临时,最好的办法是就地卧倒,站立或奔跑是最危险的。

  4.乘坐汽车时遇到龙卷风,应下车躲避,不要留在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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