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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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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日渐贫泛,计算机,使用资讯越来越陈旧,如果您编写计算机,使用参考素材不多,以下这篇科室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管理办法文章希望为您提供帮助,让您写出理想的、让您满意的文章。

科室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管理办法

  科室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的管理办法

  为加强工作纪律和办公电脑使用管理,促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科室使用计算机应以办公、学习、科研为主,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视碟片及其它与工作、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禁止qq聊天、视频聊天。

  2、各科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原已设定的ip地址。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安全、泄露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一经发现查实,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黄色游戏和看黄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反动、黄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禁止浏览不良网站,破坏ie浏览器。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刑事责任。

  4、各科室要求网上办公的业务,需上网的内容必须上网。

  5、严禁私自进行计算机联网。

  6、计算机拥有者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提供便利,计算机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

  7、各科室加强办公电脑的电源检查,下班时要关闭电源,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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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J西实中教师计算机教室使用制度

  西鸡实中教师计算机教室使用制度

  为确保我校计算机的正常动作,保证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特制定如下制度,请各位教师遵照执行。

  一、使用计算机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计算机、互联网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我校的有关规定。

  二、操作人员必须熟知所使用设备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陵听要求使用。凡因个人使用不当所造成的计算机维护费用和损失,酌情由使用者赔偿。

  三、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不准擅自动手拆修,情况紧急要立即关机,切断电源。

  四、操作人员要注意爱护各种设备,使用完毕或下班后必须切断计算机电源。

  五、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动计算机位置,更换计算机硬件和软件。

  六、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谨防计算机病毒侵入,拒绝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和光盘。已正常运转的软件不得随意修改程序或相关参数。

  七、严禁将计算机用于私人事物或聊天、玩游戏、浏览不雅网站等。

  八、保持计算机及周围环境清洁,不要在计算机附近吸烟、用餐、会客。

  九、上课教师应经常提醒学生:

  1、自觉维护室内的清洁卫生,不乱丢杂物,不许将饮料、矿泉水、小食品带入教室

  2、爱护机器设备,不许用力敲击键盘、鼠标,不许将鼠标球使出;不许随意拔插计算机上和各种连线;

  3、不许打游戏,不许在网上聊天。

  十、上课教师应于下课以后仔细检查以下事项:

  1、学生机是束已经全部安全关闭(关主机电源,不关显示器电源);

  2、椅子是否摆放整齐;

  3、地面、桌面是否有杂物;

  4、填写使用记录。

  十一、上课前后都要对计算机及其他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记录。

篇3:YS实小网络、计算机使用暂行规定

  容句实小网络、计算机使用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精心打造数字化实小,努力提升学校的综合办学水平,提高办公与教学效率,规范学校网络与计算机的正常使用,更好地为学校管理、教学服务,特规定如下:

  1、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人、配备计算机的教师为相应计算机设备保管责任人。使用计算机时,必须严格按照计算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经常清洁计算机;使用后,如无他人继续使用应及时关闭;如发现设备丢失、人为损坏、不正当操作损坏计算机部件等情况,应及时汇报,并由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2、除信息中心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对办公室无线路由、无线AP进行重新设置,如有违反并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全责。

  3不得擅自打开计算机主机箱或调换计算机的任何部件,不得擅自修改系统设置(计算机名,IP地址)。不允许擅自更改或重装计算机操作系统,不得私自安装与办公及教学无关软件。

  4、使用计算机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切断电源,及时报送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人员进行维修、维护;个人或部门如果私自维修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相应责任人承担责任。

  5、除办公、教学工作需要外,严禁使用计算机光驱播放影碟。禁止在工作时间利用办公计算机进行娱乐和商业理财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学生原则上不得使用办公室计算机,特殊原因需使用的,相应教师必须在场。

  6、为保证学校计算机的使用安全,外来磁盘、光盘、优盘在使用前应先杀毒,确信没有病毒,方可使用,杀毒软件失效的计算机应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学校无线网络密码不得外泄,无线网络设备在第一次进入学校无线网络覆盖区域时,应先在信息中心登记相应MAC地址后方能使用。

  7、在使用计算机过程中要做到遵纪守法,禁止一切有违社会公德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网络行为尤其要自律,如有违反,由此而引起的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8、学校有权对办公计算机的网络行为进行一定程度的监控、记录,定期对教师的网络行为进行分析,对上网行为有严重违反上述规定的计算机,学校将对相应计算机进行网络行为的管制,并对相应当事人做出处理。

篇4:WG小学教师计算机使用制度

  岗韦小学教师计算机使用制度

  办公室配置计算机是为了方便老师学习计算机知识,浏览网络信息资源,更好地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现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文明的使用环境,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1、计算机周围应保持干燥、清洁,不宜把装水的容器放在电脑主机附近。

  2、操作电脑要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不能用力敲打键盘和随意开关电源。

  3、未经学校主管部门许可,不得私自拆卸、连接和转移各种硬件设备。为不影响其他教师办公,音频输出只能使用耳麦,不得使用音响等设备。

  4、使用软盘、U盘、光盘及移动硬盘时请注意病毒检查,避免病毒对计算机、校园网的侵害。

  5、计算机只能用于查阅、下载教育教学资源,了解教育动态,电子备课以及电子办公等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不得用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操作,严禁玩游戏、购物等。

  6、不要随意下载安装各类软件,修改系统的各项设置,确保计算机的正常运行。

  7、计算机软件、硬件出现问题,应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

  8、要随手关门,防止计算机的重要部件遗失。

  9、发现各项不良使用情况,办公室计算机管理负责人有权制止直至收回电脑使用权。

  10、本制度即日起生效。

篇5:晶华学校计算机与电化教学设施使用与管理规定

  华晶学校计算机与电化教学设施使用与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校计算机与电化教学设施的管理,保护国家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根据有关规定和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实施的对象为学校所有教学及办公用各类计算机、电化教学设备设施。

  第三条 凡使用、租用、借用计算机与电化教学设施的部门、单位、个人,都必须爱护设施,严格按照本规定进行使用。

  第四条 计算机与电化教学的资产管理由信息中心负责分口管理,总务处会计室负责总帐管理并监督。

  第二章 设备购买、使用出入账管理

  第五条 为了规范全校计算机与电教设备的购买、使用、出入帐管理,信息中心要按学校规定设以上设备、器材明细分台账。

  第六条 根据教学和科研等需要,拟购入的设备及物品,首先要进行可行性调查,包括市场考察、设备性能、性能价格比、售后服务情况等,然后向学校领导提交购买设备计划申请,待学校领导批准后进行购买。

  第七条 设备及物品购入后按规定验货入库,及时到总务处进行入账登记,对设备及物品安排专人负责保管,设立设施和物品领、借用单,发放物品必须做好严格的登记和出帐记录,并填写领、借用单。

  第八条 设备及物品使用管理分固定和易耗两类。

  第九条

  (一)固定设备及物品的使用,必须进行使用登记,做好使用记录。

  (二)易耗物品设专人保管、专人发放。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内要建立易耗物品进出明细台账,领物人必须填写领物单据,由中心负责人按学校规定的标准批准后方可发放。

  第十条 设备及物品使用寿命期满,使用或操作人员要写明情况,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同时要办理报废登记。

  第三章 设施的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 进入微机室上机实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微机实验室的有关规定,服从教师和机房工作人员的管理。机房内应保持安静,严禁喧哗。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吃零食、喝饮料。

  第十二条 上机实习人员应爱护计算机设备,不得违规操作,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或机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携带各类软盘、优盘进入机房。未经允许,不得乱动机器及软件系统设备。

  第十三条 微机机房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工作之前先开电源,确认正常,再开微机。

  对每天的工作做好记录,离开机房时,必须关闭所有机器、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第十四条 已分配给各教师坐班室和处室的计算机及电化教育设施,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则使用。计算机及打印机设备的使用必须厉行节约,非电教工作人员使用设备,需经电教部门领导批准。

  第十五条 对学校电视台、广播电台的管理做到制度化。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对音响系统和闭路电视系统实行分别供电。音响系统的供电执行早开、晚停,闭路电视系统实行不间断供电。

  第十六条 学校电视台作为学校机房重地,严禁无关人员入内,设备使用操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设备的开关和定期检查均由专人负责。

  第十七条 微机教室、网络教室、语音教室、阶梯教室设立专人管理钥匙,专门管理内部机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动用室内各类设备。学校各部门使用各类专用教室必须提前一周向学校提出使用申请,学校同意后,由信息中心负责安排。

  第十八条 学校的录放像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使用,严禁非专业人员使用编辑机及非线性编辑设备,以免造成设备故障。

  第十九条 录放像设备、配音设备属贵重设备,工作人员使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珍惜爱护设备,用完机器及时关闭电源。禁止在温度过高的情况下使用机器,必须开动空调保证合适的工作环境温度。

  第二十条 摄像机的使用必须由部门指定的摄像人员专门负责。使用前要进行使用检查,用后要及时取出电池,将摄像机放入机箱妥善保管。要及时将电池充好,以备下次使用。

  第二十一条 专业录像带设立专人负责管理。录像带要合理使用,避免损坏和浪费。拍摄完毕要做好记录和分类整理汇编,重要资料要注意保存,并要按类别登记造册。

  第二十二条 校园网络设专人管理,对各部门的上网人员采取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非本室专业工作人员严禁进入网络中心机房。网络中心管理员要严格执行网络中心的管理细则,随时掌握系统的运转情况,并做好登记。

  第四章 设备维护与保养

  第二十二条 计算机与电化教学设施的维护与保养,都要确定专人负责,维护与保养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重要设施都要明确规定维修及保养的时间,维修及保养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限。

  第二十三条 发现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提出维修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各设备房间要定期打扫卫生,保证房间清洁和设备防尘。定期对设备外表进行清洁。定期对机器进行上电运行测试,严防机器因长时间不用,造成受潮。

  第五章 设备及物品租借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严格租借手续,执行租借登记制度。任何部门、单位、个人使用设备及物品,必须履行先申请、后审批、再登记的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

  第二十六条 要建立严格的防火防盗责任制,严格控制各种事故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在具体执行中出现的问题,由信息中心、总务处按职能分工负责的内容进行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