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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公司办公室物资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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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公司办公室物资管理条例

  W公司办公室物资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为使办公室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特制订本规定,此规定的执行部门为办公室。

  第二章物资分类

  1、公司办公室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2、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

  3、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4、个人保管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

  5、实物资产:物资价格达300元以上,如:空调、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

  第三章办公用品物资采购

  1、公司办公用品物资的采购,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办公室同意,可由申购部门自行购买。

  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300元以内物品申购交部门经理同意,办公室批准;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门主管同意,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审批。

  2、物资采购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公司定大型超市进行物品采购。

  2)定时:每月月初进行物品采购。

  3)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选取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第四章物资领用管理

  1、公司根据物资分类,进行不一样的领用方式:

  2、低值易耗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3、管制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4、贵重物品:根据专立文件的领用程度来领用

  5、实物资产:由办公室设立实物资产管理台帐,以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现状

  第五章公司物资借用

  1、凡借用公司办公器材,需填写物资借用单,并由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2、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办公室有职责督促归还

  3、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状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第六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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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物资仓库管理制度9

  物资仓库管理制度9

  一、材料入库流程:

  供应商申请入库→(质检员对质量检验合格)→搬运进入仓库→保管员指挥打垛,随手统计数量→分类汇总入库数量,填写“入库单”→按规定传递“入库单”→根据入库单登记材料明细账

  注意事项:

  1、(只有质检合格的材料才能搬运进入仓库,质检不合格的材料务必拒绝入库;)

  2、填写入库单前,务必检查材料与“报货计划单”所列主要资料是否相符。

  当名称、规格、口味有一项不符时,由仓库主管立即向总经理请示后,按总经理指示精神做出具体处理。

  对于卷材和托合,当名称、规格、口味都相符而入库数量超过计划数量2%时,由仓库主管立即向总经理请示后,按总经理指示精神做出具体处理。

  对于箱皮,当名称、规格、口味都相符而入库数量超过计划数量5%时,由仓库主管立即向总经理请示后,按总经理指示精神做出具体处理。

  3、材料入库数量,务必根据实际计量结果验收,严禁估计验收。总体原则是:能称重量的称重,能点数量的点数,能全查的不抽查,务必抽查的尽量大比例抽查。对于按照固定标准(固定数量、固定重量)包装的原材料,例如面粉、白糖、箱皮等,当进货量较大时可采用抽查的方法,但抽检比例不能低于10%

  4、“入库单”的传递:“入库单”一式四联,第一联送达牛冬霞;第二联送达主管会计;第三联(和随货单、磅单、报货计划单、质检单一起)送达采购主管;第四联仓库存根,保管员用于记账、备查。

  5、仓库主管务必注意,原材料卸车及入库,原则上应安排在白天进行,晚上一般不予安排。另外,中午值班期间,也不予安排卸车入库工作。

  二、材料出库流程:

  车间申请领料→填写领料单→对材料称重或查数→领发料人员在领料单上签名确认,材料出库→根据领料单逐笔登记明细账→每一天制作“领料汇总单”→检查明细账与“领料汇总单”是否相符→检查账实是否相符→传递领料单及“领料汇总单”

  注意事项:

  1、务必按出库流程的先后顺序操作,特别是务必先制单、签名,后发料。

  2、特别强调:保管员发料时,务必在现场称重或点数。下列失职行为,每次处罚保管员20元:①保管员不在现场发料;②保管员不看真实数量却按照领料人自报的数量填写领料单;

  3、“领料单”一式三联,第一联送达财务部;第二联仓库留存记账;第三联生产班组存。

篇3:W星小学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星五小学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购买物品严格领导审批手续,固定资产及时进入物资账,保管人员的账册必须和会计室的账吻合。

  2、保管人员按学校规定健全物资保管账册,进出库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不出差错。

  3、贵重物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更加严格管理,不得随便散失,严格领用审批制。

  4、各处室的物资均有专人负责保管,门、箱、橱上的钥匙由专人保存,领用、借用手续齐全,防盗、防护设施配齐,不使物资受损失。

  5、保管室配齐消防器材,保管员定期检查其性能,妥善保管并会使用。

  6、保管人员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篇4:XC实验学校财产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城新实验学校财产物资安全管理制度

  一、财产保管员应按财产分类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便于规范管理。

  二、校内全部国有资产不得擅自借给个人或外单位使用,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要求按期归还。

  三、学校贵重物品应设专人专库(或专柜)保管,建立安全措施,保证物品安全完好。

  四、定期清查盘点。总保管员与分保管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清查核资,对清查出的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主管领导,按规定办理入帐消帐手续。每月末应与财务会计人员核对各大类固定资产的金额,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五、校内设备一般不得擅自移动,必须移动时分保管员或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总保管员,办理设备移动手续并及时调帐。使全校设备做到有序流动。

  六、由个人使用并保管的财产,使用人到总保管员处领取并登记上帐,便于以后的清点与查找。

  七、教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总务处通知校财产保管员为其办理财产清帐手续。

  八、分保管员在工作变动前由新、老分保管员和总保管员共同清点财产,并做交接手续,做到人员变动帐物清楚。

  九、学校寒暑假,或节假日前,财产管理员及各实验室、各专用活动室的管理员,应将自己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贮存好、锁好,并做好相应的防盗、防火措施,保证节假日期间的财产物资安全。

篇5:QS高中物资管理制度

  山青高中物资管理制度

  一、购置物品的权限和手续

  1.购置物品均应填写购物申请单,价值500元以内的由主管校长批准,除此以外由校长或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2.上级统一购置的物品(如教学仪器、体育用具、医疗器材等)和统一制作的物品(如课桌椅、橱架等),根据实际需要,申请调拔。

  3.本校自制物品,不论木工做的还是师生自己动手制作,都需经总务处批准。

  二、加强专人保管,完善物资帐册

  1.学校特有物资,必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管理,并认真建立物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物资帐可分固定资产和易耗物品两种。

  2.一切进货物资,均需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发票由经手人、验收人、稽核人、批准人签字后方可报销入帐。凡未办入库手续的,会计应拒绝报销。

  3.本校自制物品要先入物资帐后交付使用。

  4.凡属易耗物品,保管员拟每月盘点一次,盈亏情况要查明原因,盘点结果要向总务主任写出报告。

  5.凡属固定资产,每年年终需进行盘点,各部门盘点结果应向总务处写出书面报告,总务处应向校长室作出报告。

  三、充分发挥物资的作用

  1.物尽其用,不论易耗物品,还是固定资产,购置以后都要尽快投入使用,充分发挥效用。

  2.凡属易耗用品,根据教育和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可直接向保管员领用。凡属固定资产只能配用和借用,不能领用。

  3.凡桌凳橱架等物由总务处分配到各室使用。凡教科书和相应的参考书由教务处发给个人使用,其它教学用书均需办理借用手续。

  4.凡电化教学设备,应当天借当天归,不准放在办公室里过夜,以免散失和损坏。凡长期使用的教具物品均办理借用手续,学期结束时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

  四、管好水电

  全校水电由总务处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增加电器设施,必须经总务处批准,任何人不擅乱设乱拉电器。培养随手关灯、关水的习惯,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

  五、健全有关制度

  1.物资出门制度。物资出门,必须有出门证,门卫有责核查。

  2.离校归物制度。凡教职员工调离学校和学生毕业离校,必须将所借物品如数归还,然后才能办理工资转移手续,发给毕业证书。否则,谁办谁赔偿。

  3.物品领用(借用)制度

  (1)领用物品,均须办理领用手续,日常易耗品登记领用,非易耗品固定财产由总务处批准领用。

  (2)校内教学或其它活动需要所借物品,需办理借用手续,活动过后不超过三天如数归还。

  (3)不论领用或校内借用,都要爱惜学校财产,如有遗失或损坏酌情处理,甚至赔偿。

  (4)外来借用学校所有财产、需经总务主任同意,办理借用手续方可借出,归还时保管员(责任人)要严格验收。

  (5)所借公物在家里使用,期限不超过半年,并交押金20-50元(按物论价),从借物起每月交租金伍元。

  4.财产损坏报损赔偿制度

  (1)学校公物,人人要爱护。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延长财物的使用年限。

  (2)损坏或遗失公物要赔偿。做到谁损坏谁赔偿,如查无人头,室内公物由班级赔偿。

  (3)对于损坏的公物必须尊重以下报损手续:

  ①填写报损单。

  ②由总务处作出裁决:报损、部分赔偿、全额赔偿、罚款。

  ③若总务处裁决有困难,报上一级部门裁决。

  (4)总务处应分清耗种作出合理裁决。

  ①自然损耗:由部门责任人填写报损单,总务处同意可以报损。

  ②盘亏损耗:盘点时数额与原帐不符,总务处应认真追查,作出处理。

  ③人为损耗:总务处有权对此作出赔偿决定。

  ④其它损耗:(如盗窃等)总务处对于责任人应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