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库

TS中学教职工学习制度

2942

  悲催上班族,也会为编写教职工,制度文章而苦恼,参考范文网上遍寻无果。文本库小编整理的如下TS中学教职工学习制度文章也许正合君意,如果对您有用,收藏的同时也要分享哦。

TS中学教职工学习制度

  山天中学教职工学习制度

  一、教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采取集中、分组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每月安排教工集中学习、组室研讨、群文活动、党派组织生活各一次。

  二、学校党支部与校行政对政治、业务学习制订计划,确定主要内容、步骤、方式。

  三、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参加集体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四、集体学习时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聚精会神,不交头接耳讲话,不看与学习无关的书报,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一般不会客。要备好有关学习的资料,做好学习记录,讨论时态度认真,积极发言。

  五、自觉关心时事政治,根据部署完成自学任务,写好学习心得。

  六、每位教师在教学改革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不断总结经验,每学期最少要完成一篇教学专题总结或教育教研论文。

  七、学校行政鼓励和支持及教职工的业务进修,积极为提高教职工的业务素质创造条件。

  八、对政治、业务学习的纪律与成效,学校党政要组织专门考核组考核。

文本库 www.wEnbenk.com

篇2:G镇中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镇固中心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为提高教职工队伍的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工作。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推选,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四年一届,每学年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由工会主席负责日常工作。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镇固中心校初中部

篇3:LJ中学教职工聘任制度

  江临中学教职工聘任制度

  第一条 为了在学校教职工队伍管理中引进竞争机制,优化劳动组合,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办学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组织领导

  建立本校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经鹿城区教育局批准后履行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的相关职责。

  第三条 聘任的范围包括学校的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岗位,聘任对象以本校在职教职工为主,同时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在征得区教育局同意后,也可在人才市场择优聘任个别学科的教师。

  第四条 聘任原则

  1、双向选择。教职工和学校双方地位是平等的,都有选择的权利。对教师、职工,学校可以聘任或不聘任,可聘教师岗位或职工岗位;教职工也可以自主决定应聘或拒聘。学校公布岗位(定岗位职责)供教职工选择;教职工应提出志愿承担的工作岗位供学校选择。学校根据工作实际,考虑教职工志愿,按需聘任。

  2、因事设岗,按需定员,因岗定责,择优聘任。聘任以教职工的德、能、勤、绩为主要依据,学历、资历、职称为参考,可以低职高聘,也可以高职低聘,教师也可以聘为职工岗位。努力使每一个教职工都胜任本岗位工作,逐步建立业务素质不高的一线教师向二线岗位流动、不称职教职工下岗待业的淘汰机制。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情况下的竞争上岗。

  3、统筹兼顾。坚持优化组合,形成合理的人员结构。既要任用年富力强的中年教职工,又要注重青年教职工的培养使用,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工作态度好的老教职工的利益。

  第五条 聘任程序

  (一)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编制数设置工作岗位,提前公布聘任方案。

  (二)教职工对照岗位和聘任条件提出应聘申请,填写《教职工岗位选择意向表》。

  (三)逐级推荐,整体优化。

  1、政教主任推荐班主任及所分管科室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

  2、教务主任与教科室主任协调推荐教研组长及所分管科室工作人员和负责人。

  3、总务主任推荐所分管科室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

  4、教研组长和班主任协商推荐各年段任课老师。

  各级推荐人员名单分别上报政教、教导、教科、总务四处,经各处主任协调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按照年级、处室优化要服从于全校优化的原则审定。

  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的首批聘任人员,提交学校聘任领导小组决定后,由校长室发给聘任通知。同意受聘后,由校长与其签订协议,交发给聘任书。

  第六条 被聘人员必须讲究职业道德,认真完成岗位职责。

  第七条 被聘人员未经学校同意或校长审定,不得到校外兼职或兼课。

  第八条 被聘人员享受学校实行的结构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

  第九条 每次聘任的期限为一年。

  第十条 关于不聘、拒聘和试聘。

  1、合同期满后不在本校应聘,要求调离本校的,在每年6月底前向校长室递交书面报告,经学校同意,并报教育局批准,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因业务素质不宜在一线任教的,学校向教育局建议在本校聘作员工使用。

  3、因体弱多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符合病退条件者可以办理病退手续。

  4、教职工拒聘,即停发一切工资和福利待遇。

  5、对因个人主观上的原因未被聘用的人员,报教育局同意后,原则上作校内待业处理。待业期间的待遇原则上只发档案工资的基础部分。

  6、教职工受聘后,不履行工作职责,经校长提出、教代会通过予以解聘。解聘后作校内待业处理。

  7、对个别不能完全胜任工作的人员作为试聘使用,试聘期间边工作边学习,一般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能被正式聘用者,作校内待业处理。试聘期间结构工资中的档案工资部分照发,其它部分按实际工作量计发。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在教职工聘任期间内可以解除或变更聘任关系:

  (1)聘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2)经组织同意调动工作的;

  (3)有特殊困难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

  (4)严重失职,发生较大责任事故的;

  (5)严重违背师德规范或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在教师中造成很坏影响的;

  (6)发生刑事案件的。

  第十二条 聘任争议调解:

  当聘任关系发生争议时,由学校聘任调解小组进行调解。学校聘任调解小组由党组织、行政代表、工作教师代表其5–7人组成。学校调解无效的,上报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定。

  本制度经校教代会通过后并报区教育局同意后试行

篇4:LJ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江临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关于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和《工会法》、《教育法》、《教师法》赋予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进一步强化学校民主管理,使我校教职工大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全体教职员工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第二条 教职工代表产生。

  教代会代表应是本校在编教职员工,经民主选举产生。代表任期月工会届期,全校的教研组划分若干选区,后勤组为独立选区,校行政人员均分到各选区。各选区先进行候选人提名,并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和群众性。通过协商确定候选人,然后根据候选人名单,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教代会代表。

  各选区代表名额按该选区员工数的30%左右比例确定。教师比例不能低于60%,女性教职员工应占适当比例。代表因调动、退休或其它原因不再在本校工作,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缺额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选。

  第三条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代表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讨论、审议;

  (3)有权向学校领导和肖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任何部门及其领导提出建议、批评;

  (4)有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协助和支持校长做好学校管理工作;

  (3)联系教职工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4)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 教代会职权

  听取校长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财务预决算及其它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

  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及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大规章制度等。

  审议决定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等。

  评议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及其工作。

  第五条 教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需有代表总数半数以上同意为有效。

  教代会如开的程序为:

  第一阶段:大会召开前一个月,由学校党政工提出本次大会议题的建议,并由工会起草召开教代会的文件,经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由党支部发文实施。学校行政负责起草校长工作报告并拟好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工会、教代会有关工作小组做好需向大会汇报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开好预备会议,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第三阶段:召开正式会议。

  第四阶段: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学校行政和工会共同向各部门和教职工提出贯彻实施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各专门工作小组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和督促行政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大会提出的任务和目标,积极开发民主管理活动,促使决议、决定的实现。工会要对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向党政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 各专门工作小组的产生及工作。

  学校设立提案审理小组、教改工作小组、民主评议干部小组、民主理财生活福利小组和纪律监督小组。每组由三至五人组成,设正、副组长各一名,成员以教职工代表为主,也可以吸收不是代表的有关人员参加,由工会提出来初步名单,经主席团讨论同意,交教代会全体会议通过产生。专门工作小组对教代会负责,在工会主持下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 教代会的列席和特邀代表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可以是学校领导干部、中层干部、教职工、学生,也可以是本校退(离)休干部及教职工家属。列席或特邀代表由工会或教代会筹备组提名,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产生。但总数不得超过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第八条 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

  由工会负责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并明确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提案可以由个人或几人集体提出,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整改措施等内容。

  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审理小组(或工会)以提案表为依据,根据以下标准审议:一看有没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二看是否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三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工会或提案审理小组转给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定人、定时认真处理。

  承办部门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一般在半个月内)作出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凡是有条件落实的提案,应边征集边处理,以提高代表对提案的积极性。对涉及几个部门联办的提案,须由主管部门负责与有关部门协商,予以妥善解决。提案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应通过各种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并认真听取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第九条 闭会期间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的处理

  1、建立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1)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可由教代会代表组(团)长、各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组成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2)民主联席会议由校工会主席主持,根据会议内容及需要,可邀请学校党政领导和有关人员参加。

  (3)提交民主管理联席会议讨论的重要问题的方案,应由学校行政或工会提出,并经学校党组织同意。

  2、遇有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定。

  3、修改大会决议的程序

  (1)大会闭会期间,如出现教代会所作出(通过)的决议、决定与上级精神不符,或因情况发生变化必须进行修改时,由学校行政提出修改有关决议(经学校党组织同意)的具体建议。

  (2)工会召开联席会议,对行政提出的修改决议意见进行研究,在基本统一认识的基础上作出相应的修改决定,并向下一次教代会说明情况予以确认。

  (3)对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关系重大的问题,也可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讨论审议,修改原有决定。

  第十条 教代会档案资料工作

  教代会应建立并健全档案工作制度。教代会的有关资料是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教职工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历史记录,必须做好资料建档、存档工作。

  建档、存档的范围:历届教代会代表、主席团成员、专门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教代会有关文件、记录、讲话、报告、决议、决定和总结等资料;教职工代表的提案及处理结果记录;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及各专门工作小组重要活动的记录;民主管理的各种调查报告等等。

  教代会的档案资料整理工作由工会负责。

  第十一条 教代会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本制度在具体执行时,如疑问或细节不清,参照《浙江省中小学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执行。

篇5:MD中学教职工会议和活动纪律制度

  德明中学教职工会议和活动纪律制度

  为确保学校工作的严肃、有序、高效,特制定会议和活动的纪律制度。

  本制度所指会议包括学校行政干部会议、教职工大会、年级组会议、教研组会议以及其他由学校和学校各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其他会议;本制度所指的活动包括升旗仪式、学习培训、工会活动、参观学习等由学校和学校各职能部门组织的活动。

  1.学校的会议和活动均需按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2.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向会议或活动的组织部门履行请假手续;

  3.无正当理由和合理手续缺席会议或活动的一律记旷工一天,并实行补会;

  4.会议或活动迟到者不得进入会议或活动的现场,会议或活动结束后,必须立即向主持者或组织者解释说明情况,若擅自离开不作解释说明的缺席处理;

  5.会议和活动的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现场,不得交头接耳喧哗吵闹,不得打、接电话;不得抽烟、嚼槟榔、嚼口香糖,不得带小孩进入会议和活动现场,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6.每次会议均需带会议记录本并规定完成记录,如有欠缺亦按缺席处理;

  7.因迟到或缺席学校的会议和活动而造成工作失误或影响的,学校追究其个人责任;因迟到或缺席学校的会议和活动而造成本人受到不利影响的,学校概不负责;

  8.会议或活动的组织者或主持人应严格考勤,并在会议或活动结束时即时向出席人员通报,将迟到和缺席人员及时向学校办公室汇报,由学校办公室按学月通报处理;

  9.会议或活动的组织者或主持人未能严格履行考勤职责并及时上报出缺勤情况,而造成会议或活动不能到达预期目的的,学校追究主要组织者或主持人的责任。

  10.一学期内有三次会议或活动缺席处理记录者,当年度不得评优和晋职,学期绩效考核不得评为A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