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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中学校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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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伙伴们也许经常会被上层领导安排写作校产,管理制度范文。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工作压力越来越大,生活不易,文本库网站小编精心整理的一篇校产,管理制度范本,可作参考。

TJ中学校产管理制度

  济同中学校产管理制度

  全校师生员工要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损坏公物为耻的好风尚。

  一、学校财产管理由分管校长负责,校产管理领导小组管理。

  二、学校的一切公物(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教学用品,生活用品,建筑材料等)都应登记建账,做到账物相符。

  三、固定资产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总账,各部门相应建立固定资产保管清册,由各部门管理员保管,检查监督。

  四、领借物品必须本着爱护、节约的精神,不得任意转换。如要领借,须经分管校领导批准,总务处同意。要做到按时归还,如有损失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五、为加强校产管理,提高校产利用率,总务处建立财产检查维修制度。各处室财物损坏应及时报修或报损报废。班级公物损坏需修理的,应坚持先申报、赔偿、总务处批准并维修的手续。执行班组财产检查制度,期末公布各班财产管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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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BJ中学校产管理制度

  经搬中学校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校产的使用效率,延长使用期限,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要求

  1. 师生员工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热爱学校,爱护校产。

  2. 固定资产必须及时登记,及时对帐,做到帐帐相符 ,帐实相符。

  3. 执行谁用谁管,责任到人的校产管理原则。

  4. 各部门校产保管人员必须做好日常校产的保养工作。

  二、申购

  1. 各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购物申请。

  2. 凡申请购物者(部门)须填写申购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安排采购。

  三、验收

  1. 征用的土地、新(扩建)的房屋、建筑物等校产,由校产管理员依据凭证(一式两份)入帐。

  2. 自制、局拨、捐赠的固定资产等由经办人将物品、原始凭据交校产管理员验收签字,填写入库凭证,凭证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交校产保管员,并据此及时记帐。

  3. 低值易耗品,由保管员验收签字,分类定位储存。

  四、领用

  1. 学校各部门申购的公用设备,均由部门领用,个人保管,调离学校时归还。

  2. 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特殊的办公用品或教具,经负责此项工作的总务主任同意,可向仓库保管员领取,在领用登记卡上签名或写借条。

  3. 学校配发的一般办公用品和清洁工具,在每学期初由部门负责人向仓库保管员统一领取,在领用登记卡上签名。

  五、管理

  1. 建立校舍资料档案,做好房屋编号。做好固定资产的编号、登卡、入帐工作。

  2. 每学期开始,总务处安排相关责任人根据登记情况,到各部门核实所有公用设备。学期结束,各部门应自行核实台帐,再由总务处有关负责人到各部门收齐所借用的物品及教具,复查台帐及有关物品,做到帐实相符。

  3. 需报废、报损的的物品,应由有关人员会同技术人员作出鉴定,经确认无修复和使用价值后,由经管人员上报,总务主任签具意见,分管校长验证,并报校长同意。

  4. 坚持领用、借用、赔偿制度。

篇3:GY二中校产管理制度

  谷阳二中校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各类财产的管理,提高物品财产的使用率、完好率,明确工作管理职责,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谷阳二中校产管理制度》。

  一、校产管理组织

  1、学校财产由校产科统一负责管理。校产科负责报账、录入、使用分配、清查盘点、报损处理及财产管理缺失的责任认定。

  2、校产的使用科室、年级是财产的日常保管、维护责任者,各科室主任、年级主任是本部门财产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所有财产的有效运转,并保证部门全部财产的完整性。

  各部门负责人可经校产科有效授权指定校产管理员,以行使校产管理职责。

  3、直接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办公用品,使用人是财产保管责任人。

  4、校产科将各年级、科室经常使用的校产登记造册,与相应负责人签订校产管理责任书。

  二、校产购进控制、建帐

  1、校产购置按采购制度规定,实行先申报后购置制度。申报手续不完备的校产不予登记入账。

  2、校产科对新购财产要核对发票与实物是否相符,校对无误后要求采购人在台账经手人处签名确认,然后记入财产台账(内容包括购置日期、单价、名称、供应商、发票号等),购置三日内予以建帐、编号,并在财产显眼处喷号或贴牌。新财产实行先入账编号后使用的管理制度。

  三、校产调拨与交接

  1、为提高校产使用效率,校产科可以根据学校需要调动校内各类校产,使用部门不得拒绝。但校产调拨、转移需填写“校产调拨单”和“校产交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移出方作调出校产依据保管;第二联,接收方作移入校产依据保管;第三联,校产科作调帐依据保管)。财产移、接双方凭盖有校产科印章和校产科长签名的校产调拨单交接财产。交接时,应准确填写内容,无误后在交接单上签名确认。

  2、各部门校产管理员变动时,必须办理校产交接手续,填写交接清单,部门负责人直接监管,校产科监督。

  3、因校产维修、保养确需调出使用部门的,由基建科(电教物品由电教中心)开具维修(保养)单交调出部门,待维修(保养)完毕后,由原使用部门在维修(保养)单上签字,将校产调回。

  4、校产科将公共财物分类管理:第一类,重大或贵重财物,由校长、主管校长批准,责任人签字领取;第二类,集体使用物品,由年级、科室统一领取,责任人签字;第三类,易耗易损办公用品,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批后个人领取。校产科建立物品领取记录制度,录入电脑保存、核查、汇总。

  四、校产保管、维修、年检

  1、闲置的技术性校产,由相应科室负责保管,同时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随时调用。非技术性的闲置校产由校产科保管、维护与保养。

  2、校产使用部门在做好日常保管工作的同时,必须每学期一次对本部门所有财产进行盘点、清查,做到帐、物相符,每年盘点、清查情况在财产清单上作好记录并保存。校产科对各部门的财产管理、使用、保管情况随时进行抽查,每年六月份会同相关部门对全校财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

  3、无校产科签字放行门岗不得让校管物品出校门。

  五、报损

  14、由于技术革新淘汰的财产或年检发现的短缺、损坏财产应及时做好裁减及报损工作。校产报损和裁减程序:由校产所在部门提出,校产管理员核实、部门负责人签字以书面形式上报校产科,由校产科长上报主管校长、校长,由校长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再由校产科会同科室处理该校产,凡能出售的,由校产科收回残值报财科入账,不能出售的,由校产科作废弃品按规定处理,同时从账面上清除。有校史保留价值的报学校办公室审查后放校史展室。

  六、管理责任认定

  1、财产人为损坏(丢失),由损坏(丢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损坏责任人不能确定的,由该财产使用部门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由校产科牵头,协调有关科室共同鉴定后作出,并报校长批准。

  2、以下行为均属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责任人赔偿责任:财产先购买后申报的;新增财产未在三天内报校产科登记的;财产闲置、维修调拨未办理校产转移手续的(移出、移入双方);校产管理员变更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对闲置、需报损、帐物不符等情况不及时报告校产科的;办理校产转移手续后未及时报校产科调帐的;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财产盘点、清查的;未按财产报损(裁减)程序输报损的;物品私自外借的。

  3、校产私自拿回家使用和私自外借造成损失或不能追回的,一经核实,从重加倍赔偿,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并追究主管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附:各部门校产管理流程图

篇4:TZ实验中学校产管理制度

  州泰实验中学校产管理制度

  1、学校财产的管理,由分管校长领导,总务处统一管理,各使用部门保管入帐。

  2、新购、调入或自制的财产,须先经过统一编号登入各类账册然后交使用部门使用。

  3、添置固定资产必须符合审批、采购、验收、入账、报销手续。

  4、总务处及部门的帐册必须做到:有帐有物、帐物相符、账账相符的要求。

  5、学校房屋、设备、家具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调配,各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搬离或调换。

  6、学校的一切仪器、教学用具等不得借给个人,个别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要经分管校长或总务主任批准,并办理出借手续。

  7、各财产保管员必须有对国家物资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公私分明。财产管理人员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后才可离职。

  8、财产保管人员对财物要存放得当,使用方便,防止霉变,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9、财产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要根据情况及时处理,原则上因故损坏的要查明原因,报有关领导审批方可报损,无故损坏的除办理上述手续外要酌情赔偿。

  10、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须由使用部门填写报损报废申请单,由总务处检查审定后报主管校长批准。

  11、期中期末各部门财产保管员、总保管员、会计校对一次财产帐,如有不符,查明原因后订正,年终作一次全面清查。

  12、固定资产或材料物资运出校门要凭总务处签发的出门证。无证运出,传达室人员对无证携出物品有权扣留。

篇5:DC中学校产管理制度

  校产是国有资产,是学校的公共财物,全体师生员工应爱护使用,不能随意破坏。为将校产管理好、保护好、使用好,学校对校产实行管理责任制。校产管理采取总务处统一管理与使用部门管理相结合,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定位定人的管理。保管人员须明确保管责任,所有校产都要登记入帐,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教师在爱护公物方面应起模范带头作用,并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好校产。

  一、教室财产:由班主任负责管理,开学初班主任对班级公物检查一次,日光灯等自然损坏的报总务处批准后方可调换,人为损坏的一律按价格赔偿。对班级财产管理不善,甚至故意损坏的,除按价格的二至五倍赔偿外,要追究保管人的责任,按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期未或毕业时经总务处检查验收后交还给学校。

  二、办公室财产:由总务处分年级、分处室逐一登记,谁用谁管理。教职工调离本校时,总务处逐一检查,所用、所借的校产都应如数归还,对损坏或遗失的,按规定照价赔偿。

  三、电子备课室、中控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学术报告厅、电脑室的财产由信息技术组负责,责任须落实到人。

  四、图书楼财产由图书管理员负责。

  五、广播室财产由团委负责。

  六、实验室财产:由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管理员要及时做好实验设备入库、出库登记,做好总账和明细账,做到账物相符。

  七、学校购物由总务处负责。各部门需要的设备、器材,要先到总务处办理登记申请,再由总务处汇总报校长批准,由相关人员或采购中心招标采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采购。

  八、教师教学中需要的教学用品,由教导处写出申请报总务处购买,由教务人员发放。

  九、保安用品,由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负责。

  十、体育器材、设备由艺体美卫处相关人员负责。

  十一、学校财产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桌椅、文娱道具等小件物品由总务处批准后,办好出借手续方可外借。

  校舍、场地、器材如确需向外单位出借,需经分管部门领导批准,办理出借手续、并收取必要的费用。用后必须及时归还,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十二、学校固定财产实行一学年检查一次,凡人为损坏,要视其实际情况折旧或按原价赔偿。凡因失窃造成的损失,视其责任大小,经集体研究后作价赔偿或报销。

  十三、每学期对班级财产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文明班级、先进班级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