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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小学教职工请销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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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L小学教职工请销假规定

  林黑小学教职工请销假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小学教职工请销假的管理,根据县教育局、人事局《关于教职工请假的实施意见》(赣教字【1999】第16号)、《教育系统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赣教人【2xxxx】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小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请假类别及办法

  1、事假

  教职工一般不请事假,因有特殊情况需要离职处理的可请事假,每学期事假不得超过5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0天。在上述假期范围内,工资照发,但要扣发出勤奖(结构工资中的出勤奖部分,以下类同),每天扣发5元。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0天一个月以内的,每天按10元扣发,扣发金额每学期从奖金福利中扣除。超过1个月的,除不享受出勤奖外,还必须本人垫付事假期间代课代职金(每天30元计算)。

  2、病假

  请病假一周内,按每天2元扣发出勤奖;请病假一周以上15以内,每天按5元计算扣发出勤奖;请病假15天以上两个月以内,每天10元扣发,请病假两个月以上的按赣教字【1999】第16号文件第二条第2、3款执行。病假期间不享受出勤奖,扣发金额从每学期奖金或福利中扣除(上级规定的四种病按有关规定执行,特殊病例,特别对待。)

  3、产假

  女教职工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有医院证明其难产(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超计划生育不享受产假待遇(按病假处理),女教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福利照发。计划内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15-30天产假,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45天产假。

  女教职工产假期满,确因身体原因,扔不能工作的,经县医院以上的医疗单位出具证明,可请假休养,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4、婚丧假

  结婚、直系亲属去世一般给予3天假期。

  5、教职工自考、进修学习等不属于请假。

  二、假期的批准权限

  1、请假在1天以内的由完小校长审批。

  2、请假在1天以上7天以内由中心校审批。

  3、请假在一周以上的由中心校报教育局审批。

  4、当事人请假对工作有很大影响时,不予批准。请假理由不实,除不予批准外,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3天以内每天扣20元;连续3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6天,除每天扣20元以外,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连续超过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除每天扣20元以外,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各校对教职工的请假手续要妥善保存,及时记载,作为年度考核依据。凡完小校长隐瞒教职工审批手续的被发现,查实后每次扣40元。

  三、请假应履行的手续

  1、职工请假1天以内的本人要写出书面申请(写清请假理由、期限和起止时间)交本校校长审查,待校长根据情况安排好课务后方可离校休假。

  2、请假1天以上一周以内的,本人写书面申请(写清请假理由、期限和起止时间)由本校校长审查属实,同意并签字,本人或家人携带校长签字的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到中心校请假(请假的务必将病历和医院证明带上),中心校审批后,将中心校批准的假条交回本校校并安排好课务后,方可离校休假。

  3、请假一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的,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写出请假理由,由该校校长审查同意后签字上报中心校,经中心校核实后,签署意见,并报县教育局审批(其中请病假15天以上的要带县医院以上医疗单位病历、医院证明、药费收据,中心校将视情况安排专人查证是否属实。如情况不实,将按照其本人误工时间工作额的2倍给予处罚),该校校长与中心校协商安排好课务。

  4、请产假的,本人先书面申请,本校校长签字,生产后再附出生证明复印件(难产的由医院出具证明),中心校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审批。

  5、教职工请假均需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对不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职者,按旷工处理,每天扣20元,离职一周不上班,停发工资,由中心校书面报告县教育局。若单位负责人超越权限,擅自允诺,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6、请假期满应按时到岗工作,并书面或口头向批准单位销假。如请假期满,确有实际困难不能按时到岗者,应及时办理续假手续,对不办理续假手续而无故超假者,从超假之日起视作擅自离岗,处理办法同前。

  7、按学期结清应扣金额(在教学成果奖或福利中扣除,完小校长与当事人结清),如不交应扣发有关请假金额,年度考核降一格次。

  8、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及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可先电话请假,再补办请假手续。

  四、本办法经教代会通过后的第二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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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JF路小学教师月考核奖发放管理规定

  放解路小学教师月考核奖发放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管理工作,更好地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完善《月考核奖》发放管理规定。

  一、考核内容及金额(600元)

  全勤奖100元

  教学工作奖100元

  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任务奖200元

  安全护导奖100元

  校园规范奖50元

  另:本月嘉奖50元

  二、分配对象:

  接受学校聘任的在编正式教师,待聘、试聘、拒聘教师不享受月考核奖。

  三、具体考核细则

  (一)、全勤奖100元

  考核周期内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无病事假、无迟到、早退现象,(已销假的除外,相关要求另见《请假销假制度》)可享受全勤奖。

  发生下列情形者递减月全勤奖。

  考核周期内有病事假,有无故迟到、早退现象(已销假的除外)或零请假超时,按病假15元/天,事假25元/天,迟到、早退5元/次。

  (二)、教学工作奖100元(教导处考核)

  发生下列情形者递减月教学工作奖。

  对学校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不认真执行,上课迟到、提早下课、擅自离岗、无特殊情况坐着上课,递减10元/次  未经教导处同意,私自调课造成空堂现象,作教学事故处理,当事人各减10元/次。

  教师应合理安排教学内容,上课时如有“放养式”或做与本课教学无关的事,递减10元/次

  教导处检查“教学五认真”有不符合要求者,递减10-20元/次。

  如多次违反经教育未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如造成学生家长有效投诉),停发当月全部教学工作奖。

  未从事教学工作人员,按岗位进行考核。

  (三)、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任务奖200元

  按时出席学校各类会议和活动,认真学习,并完成相应的上交材料,不随意缺席、迟到、早退或迟交;与教学、教研有关的学校行政人员、教师每月听4节课。享受月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任务奖。

  2、发生下列情形者递减月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任务奖。

  (1)政治学习(20元)

  全校教职工必须按通知要求按时出席全校性的会议和活动,不得随意缺席、迟到或早退。凡确因公不能参加会议和活动的必须事先请假,待批准后方可不参加会议和活动,否则按缺席处理。凡因病、事假等个人原因不能参加会议和活动的记为“缺席”,不申明原因的记为“旷会”一次。两次累记迟到或早退者按“缺席”一次处理,缺席递减5元/次(与已请假或销假的病事假不重复递减)旷会递减10元/次。

  认真参加学校要求的学习活动,并安要求提交学习记录,两次迟交算缺交,缺交递减5元/次。

  (2)教学(100元)

  ①备课听课不足,递减10元/节、课

  (3)德育(40元)

  ①上好晨会课(10元)

  每月没有按时、按要求上晨会课,递减5元/次。

  ②上好班队活动课(10元)

  每月没有按时、按要求上班队活动课,递减5元/次。

  ③班务管理(10元)

  每月没有按时、按要求完成班级板报、队角、园地、三薄一册、周工作计划,递减5元/次。

  ④完成德育处上交资料任务及学校大型活动(10元)

  每月没有按时、按要求上交德育处要求物品,不支持学校大型活动,递减5元/次。

  (4)专业发展(40元)

  未完成读书笔记、论文写作,递减10元/次。

  (四)、安全护导奖100元

  教师护导之日认真护导,到岗尽职,对学生不文明行为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发现并劝阻,可享受月安全护导奖100元。

  发生下列情形者递减月安全护导奖。

  值日教师应佩戴值日袖套按时到指定场地值日,不迟到、不早退,如迟到、早退5分钟视为不到岗。两次迟到、早退为缺岗,缺岗递减5元/次。

  值日教师第一次缺岗,由总值教师给予口头提醒,从第二次缺岗,递减5元/次。

  值日教师如有特殊原因外出或不能按时到岗,需请人代岗并向总值教师说明,如发生空岗当事人各递减5元/次。

  如在教师到岗的情况下学生发生意外酌情认定责任。如护导教师缺岗,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停发当月全部安全护导奖,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校园规范奖50元

  遵守教师校园规范,文明办公,可享受月校园规范奖50元。

  发生下列情形者递减月校园规范奖。

  违反教师校园规范或文明办公规定,递减5元/次。

  教师上课时携带手机,发出信号,影响教学秩序或接听电话递减5元/次。(特殊情况除外)

  学生在校时间,教师骑车出入校园,递减5元/次。

  如发生在校园吵架、打架,散布不利于团结和稳定的言论,或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学校形象的,停发当月全部校园规范奖。

  (六)、本月嘉奖50元

  如本月能拿足全勤奖、教学工作奖、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任务奖、安全护导奖和校园规范奖,另嘉奖50元。

  (七)其他奖励(在年底兑付)

  1、开学获最佳板报、最佳园地、最佳队角,每项奖励10元。

  2、每周“五项常规”评比年级第一,奖励10元。

  3、开展苹果积分活动,争夺金苹果。每周获得一个金苹果,奖励10元。

  4、卫生工作

  (1)每月按时准确做好班级因病缺课记录和健康安全教育记录的奖励10元。

  (2)每月班级和保洁区卫生打扫被扣0--4分奖励40元,扣5--9分奖励,30元,扣10-14分奖励20元,扣15--19分奖励10元,扣满20分的不奖励。

  四、几点说明:

  1、一年内退休的教师考核条件可适当放宽。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当月全部考核奖: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者;有重大教育教学事故者;请家长代办私事造成恶劣影响等有损师德形象者;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课务安排造成缺岗、待岗者。

  3、本规定如与以前有关条例不一致的,则以本规定为准;

  4、本规定从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5、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篇3:TW小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花桃坞小学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为切实抓好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用马列主义、*思想、***理论、胡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武装全体教职工的头脑,提高思想水平和道德素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对象

  在职在岗的全体教职工(含聘用人员),无论承担什么职务都要自觉参加经常性的政治理论与时事政策的学习。

  二、学习时间

  全体教职工执行每周一小时的学习时间,逢单周星期三下午集中学习,特殊情况可作调整,但必须保证时间。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学习,如辅导报告会等另行安排时间。

  三、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思想、***理论的基本原则和原着;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

  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讲话精神;

  学校改革发展和当前中心工作的有关文件、制度等;

  上级布置的有关政治思想专题教育资料。

  四、学习的组织

  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按年级组进行,由年级组长负责,要求自主组织集体学习,学校负责人和支部委员分别到各小组参加学习。每次学习都要有记录,载明学习日期、主持人、参加人数、缺席人数及原因,学习讨论的主要内容等。

  专题教育由组织部根据上级要求,做出大体布置,组织和提供一定的学习资料。

  党支部负责对政治理论学习和专题教育进行检查和必要的督促,适时总结和通报学习情况。

篇4:JF路小学教职工趣味运动会规程

  放解路小学教职工趣味运动会规程

  一、比赛时间:2xxxx年12月30日下午3:30(暂定)

  二、比赛地点:本校操场

  三、比赛项目:

  (1)鼓动人心(7队)

  道具:专用鼓1面

  参赛人员:每队8人,男女不限。

  规则:

  1.每个工会小组报8人,共7队。

  2.每个队员都牵拉两根绳子,通过绳子控制鼓面来垫普通排球,排球在鼓面必须至少弹起20CM高度。

  3.每队有2次比赛机会,取最好成绩,根据垫球次数取前三名。

  (2)跳长绳(3队)

  道具:长绳3根

  参赛人员:每队12人,男女不限。

  规则:

  1.以低(包括幼儿园)、中、高年级组为单位,每组报12人,共3队。。

  2.每一队12人参加,2人摇绳10人跳绳。

  3.根据2分钟内跳的个数取前三名。

  (3)定点投篮(7队)

  道具:篮球1只

  参赛人员:每队2人,男女不限。

  规则:

  1.每个工会小组报2人,共7队。

  2.参赛队两人一组,一组10次投篮机会(每人5次),站在篮球场罚球线处投篮。

  3.投篮时不能超线,否则算犯规,取消成绩。

  4.以2人一共投进次数计成绩取前三名。

  (4)两人合作跳绳(7队)

  道具:跳绳7根(自备)

  参赛人员:每队2人,男女不限。

  规则:

  1.每个工会小组报2人,共7队。

  2.不计时,一带一跳,以一分钟跳的个数记计成绩。

  3.每队有2次比赛机会,取最好成绩,根据个数取前三名。

  (5)平板支撑或俯卧撑

  原则上每位教师参与,以时间长短决出前六名。

  四、奖次统计

  个人奖:一等奖26名,二等奖26名,三等奖26名。

  纪念奖:凡参赛者均可获纪念奖1份。

篇5:JZ三中教职工作息制度

  江镇三中教职工作息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作息制度,特对学校教职工作息时间作如下规定:

  一、作息时间

  上午:7:50-11:40; 下午:1:40-5:20。

  1.行政人员、教辅人员上午7:30前到校;当天值日的行政人员应在7:15之前到校。

  2.为确保晨检时间的充分有效利用,早读课教师须于7:25前到班级。

  3.班主任须于7:25前到班级,放学后本班学生离校后方可离校。

  4.没有第四节课的教师可提前10分钟离校。

  二、关于作息制度的其他有关说明:

  1.女教工在孕期、哺乳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生育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作息制度。

  2.男教师57周岁以上、女教师52周岁以上,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适当调整到校时间,时间在1小时之内。

  3 .教师在上班时间有事外出须到所在年级部请假登记并说明外出时间和去向;特殊紧急情况下可电话向年级部主任说明,由年级部主任或年级组长代为登记。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外出须向处室负责人请假;中层正职须向分管校长请假。上班时间离开校园须保持通讯畅通。

  4.教师半天及以上的请假,须提前到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并由分管校长签字后,送教务处备案。

  以上规定,自二OO九年九月一日起执行。请全校教职工自觉遵守,考勤情况列入年终考核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