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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T一中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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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T一中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潭湘一中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党员目标管理考核制,即对党员进行组织、领导、教育、监督等方面的管理考核制度,它以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宗旨,是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校党总支对党员提出以下十条要求。并作为考核条件:

  一、一名党员,一面旗帜,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认真学习***理论、江总书记“****”重要思想、素质教育理论、章程和党的基础知识,有一本记录本。

  三、年初有个人计划、年终有小结或体会文章等。

  四、至少联系一名青年或积极分子。

  五、提倡党员间互相听课,一期内至少听党员5节课。

  六、承接一堂教育、教学研究课。

  七、参加两次校区或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八、指导关心自己任教的班级一名思想、学习、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或一名业余党校积极分子。

  九、完成支部或总支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加强组织观念,及时反映党员和群众中的好人好事,反映学校支部应重视的苗子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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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XT一中民主科学决策制度

  潭湘一中民主科学决策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度,规范领导行为,提高决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决策的内容

  1、出台重大改革措施;

  2、人事安排、教师聘用、奖惩;

  3、干部推荐、任免;

  4、经费安排、财物分配;

  5、招生、基建、大宗物品购置等工作;

  6、其他带全局性的工作。

  二、民主决策的程序

  1、决策前:广泛调查,充分论证,为科学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领导成员要带着问题调研,掌握决策的第一手材料。

  2、决策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集思广益,集体讨论决策,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作用,在意见统一的基础上认真做出决定。

  3、决策后:认真实施科学决策,注重实践检验,不断修定完善。

  三、民主决策的要求

  1、要正确处理好民主决策和发挥主要领导作用的关系。主要领导在决策过程中要始终做到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引导和集中,发挥主要决策作用。

  2、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注重科学分工,各取所长,以保证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

  3、坚持集体决策,防止“一言堂”和“个人说了算”,决策时领导成员要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允许相互争论,做到以理服人。

  4、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决策时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篇3:XT一中党总支会议制度

  潭湘一中党总支会议制度

  为了认真抓好我校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研究决策工作,特拟定本制度。

  一、定期召开党总支会,一般每月一次。

  二、党总支会由党总支书记主持或委托有关成员主持,全体党总支成员参加,确因特殊情况请假人数不得超过三分之一。党总支会由宣传委员作好记录。

  三、党总支会研究的主要内:。

  1、党总支工作计划、总结及重大活动安排;

  2、干部考核、调配、任免、奖惩、推选后备干部、支部班子换届、推荐人代会代表、政协委员等;

  3、教育教学改革及重大政策、原则的出台等;

  4、组织发展等党务日常工作;

  5、决策其它重要工作。

  四、会议要求

  1、党总支会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坚持集中,重大工作的研究决策实行表决制度,做到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2、严守党的纪律,认真执行党的保密制度

篇4:XT一中党员干部中五个先锋和六个一工程工作方案

  潭湘一中党员干部中“五个先锋”和“六个一工程”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在学校工作中的先锋意识,巩固和扩大学校党建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推进学校全面发展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大力推进我校党组织建设,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zzz”重要思想论和****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大精神,按照“践行****,落实****,全力打造三湘名校”的工作思路,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作用和引领辐射作用,积极开展党员先锋模范活动,营造全校师德师风浓厚氛围,让学校党员干部团结带领广大教职工努力拼搏、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别是高考升学率的提高保驾护航。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党建促教学;坚持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坚持局部指导,整体推进;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三、目标要求

  实践“****”,贯彻**大精神,履行为民宗旨,发挥先锋作用,推进和谐发展,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党员群体的积极作用,充分调动其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智慧和力量。同时,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团结带领党员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争当思想解放的先锋;进一步团结带领党员强化终身学习的理念,全面提升学习能力,争当勤奋学习的先锋;进一步团结带领党员坚定理想信念,更好地肩负起带领群众完成教育教学中心任务的责任,进一步增强战斗力;进一步团结带领党员勤勉廉洁,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全局利益的关系,争当勇于奉献的先锋,从而使我校党委能更好地发挥服务、团结和组织群众的作用,使广大党员在学校全面发展中勇挑重担,使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使党组织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四、主要任务

  (一)紧密结合学校教学和改革发展实际,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积极探索校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在全校教师党员中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使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在创新发展的实践中,成为自主创新的先锋,加强行风建设、遵守职业道德的先锋,强化业务素质、提高教学和服务水平的先锋。注重以党员队伍建设带动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党性铸师魂,建设一支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的教师队伍。

  (二)广泛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文明班集体,争当文明职工、文明学生”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进部门、进班级、进宿舍,创建师生满意的平安稳定和谐校园。

  (三)大力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将那些政治上较成熟,对党认识明确,入党愿望迫切,表率作用突出,符合党员条件的青年教师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充分发挥他们先锋模范作用。

  五、具体措施

  (一)成立五个先锋:冲刺高考先锋,队长赵罗海校长,具体任务是:为了实现升学目标,擦亮潭湘县一中金字招牌,身先士卒,带领一线全体教师打好冲刺高考整体战役。关爱互助先锋,队长齐国亮书记,具体任务是:发扬党的思想先进性,关爱师生,使他们幸福每一天。教学科研先锋,队长杨红副校长,具体任务是:扎实科研,注重教学实践,大力开展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等探究型工作。后勤保障先锋,队长胡进军副校长,具体任务是:坚持后勤为教育教学服务原则,为师生服务方向,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作。机动应急先锋,队长齐学军副校长,具体任务是:能快捷有效地应对学校发生的各项变故,拥有“先集体,后个人”的崇高党性。

  (二)落实“六个一”工程。即要求每个党员①联系一个班。定期与该班班主任联系,了解班情,采取适当措施,给予帮助。②扶助一个贫困生。注明贫困生的班级、姓名、品学及家庭经济情况,扶助措施。③转化一个学困生。注明学困生的班级、姓名、品学情况,转化措施、转化效果。④辅导一个优秀生。注明优秀生的班级、姓名、思想动态、学习要求,辅导措施。⑤阅读一本理论书。注明书名、作者,写好内容提要和心得体会。⑥观看一部警示片。注明党风廉政建设警示片片名、编导,故事梗概,心得体会。由学校党政办制定好“六个一工程” 表格,各支部督促每个党员干部填写好,并抓好落实工作。

  (三)营造“五个先锋”和“六个一工程”活动氛围。根据活动的进程和目标要求,深入开展“评先评优”工作,适时评选表彰先进个人、先进党支部以及优秀党务工作者。通过报刊杂志、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宣传活动成果,积极向上级党委推介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营造活动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支部党建工作重要问题,督促各部门完成党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完善“五个先锋”和“六个一工程”的运作机制和检查机制,采取定期对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年终对两个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结,从而保证“五个先锋”和“六个一工程”工作取得实效。

  *潭湘县一中委员会

篇5:XT一中委员会党员发展制度

  湘潭一中委员会党员发展制度

  发展党员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积极而又慎重地做好这项工作、壮大党员队伍,是保持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和保证。根据《中国共产章程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指导思想

  第一条 发展党员工作,要认真贯彻“严格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要注重在教学、管理、服务等第一线的教职工和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

  第二条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审查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新党员质量。既要防止片面追求数量和突击发展,又要反对关门主义。

  第三条 各级党组织及其党务工作者要深入调查研究,不断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的计划性。建立健全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使发展党员工作始终体现时代要求。

  第二章 工作程序

  第一节 申请入党

  第四条 凡符合《章程》第一章第一条规定、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同志,必须由本人自愿向学校党组织递交书面申请。

  第五条 党委、党支部接到申请人申请后,支部书记应在一周内与本人谈话,给予鼓励并指出努力方向。因学习和工作变动在原单位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须重新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但申请时间可从向原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之日起算。

  第二节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

  第六条 通过对申请人一定时间(一般一个月以上)的帮助教育,对入党要求迫切,动机端正,信念坚定,工作积极认真、学习努力刻苦,各方面表现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同志,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报学校党委审批,学校党委批准后应统一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每学期至少进行两次,也可以根据情况随时进行。每次都要根据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和个人实际表现,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进行调整,做到有进有出,有增有减。

  第七条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

  申请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要向全体师生公示,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要经常找入党积极分子谈话(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进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主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其中书面形式每季度不少于1次。入党积极分子经支部大会讨论并推荐,参加上级党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没有经过集中培训的,原则上不能发展入党。

  第八条 党支部要定期指派支部委员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工作表现、组织纪律观念、专业学习情况等。并将考察情况按《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的要求进行填写。一般为三次。考察的意见与培养联系人的培养考察意见一起,作为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作出鉴定的重要依据。

  第三节 发展对象的确定

  第九条 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符合下列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一)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符合党员的条件,基本达到了党员的要求;

  (二)参加了党校学习并获结业证书;

  (三)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积极主动,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岗位上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取得优异的成绩;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积极完成各项任务,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个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条 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发展的,由学校党委审批确定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一条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方式包括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材料、函调或外调;政审内容包括申请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重点审查在“***”、***政治***以及同“***”***组织斗争、抗击“非典”等重大政治历史事件中的表现。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二条 发展对象的教育

  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学校党委要按照党员的标准,对发展对象进行教育并对其学习、工作、生活提出更高的要求。

  第四节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三条 发展对象政审合格后,领取《入党志愿书》。党支部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第十四条 入党介绍人的职责。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第十五条 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支部按照有关程序公示7天。

  第十六条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学校党委审批。学校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学校党委汇报。

  第十七条 学校党委应在半个月内及时审批预备党员,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个月。学校党委在充分听取情况汇报的基础上,对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坚持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填入《入党申请书》。同时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学校党委应填写《预备党员登记表》。

  第五节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十八条 由学校党委下发通知到党支部并以喜报形式向党内外群众公布。党支部接到通知后,负责人要及时与新党员谈话,介绍支部情况,并将其编入党支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月起编入党小组参加有关活动,交纳党费。

  第十九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学校党委组织进行。

  第二十条 预备党员所在的党支部及其入党介绍人,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过组织生活、交任务、压担子、上党课、集中培训等方式,继续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帮助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每半年写一份思想汇报。

  第二十一条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半个月内,应主动向党支部提交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党支部收到申请后,应及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支委会进行审查,然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表决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

  第二十二条 预备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按期转正上报学校党委审批前,须按章公示7天。

  第二十三条 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学校党委统一以书面形式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学校党委应在半个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要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起算。

  第二十四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学校党委要填写《预备党员转正登记表》(见附件),及时报校党委,以便统一管理。对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自我剖析、自传、思想汇报、函调材料、综合政审材料、考察、教育培训等材料,由学校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第三章 工作领导和纪律

  第二十五条 学校党委必须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应按有关规定委派党委成员(组织员)对基层党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及相关程序、手续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学校党委成员一般应列席与发展党员有关的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学校发展党员工作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对于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党委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校党委决定给予党纪处分。

  第四章 有关材料处理

  第二十六条 申请人或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及时将申请材料、培养考察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第二十七条 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其转正手续由调入单位党组织办理。预备期已满调动工作的,由原单位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因种种原因未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的,由原单位党组织负责向调往单位党组织说明理由及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没有原单位党组织说明意见的,不能办理转正手续。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过去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和解释,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均以本细则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解释权属校党委。

  中国共产党湘潭一中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