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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特教工会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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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K特教工会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口浦特教工会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组织委员负责工会的日常组织工作。职责是:

  1.负责工会小组的调整和改选工作。每届工会调整和改选以后,对各工会小组也要进行调整和改选。

  2.负责指导工会小级开好民主生活会,关心各工会小组活动的开展,组织创“合格工会小组”的经验总结和交流,充分发挥工会小组的作用,加强工会小组的建设。

  3.负责指导工会小组发展新会员的工作。了确申请入会教职工的情况,向新会员进行工会性质、任务、作用和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并负责按入会规定将新会员入会及工会小组签出的意见提交工会委员会,签好意见后,送交校工会(每年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9月份分别发展新会员一次,全年两次)。

  4.负责按转会员组织关系,建立和管理会员档案等。

  ①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问题:凡调入本单位新会员的组织关系,应及时送交校工会;凡调出本单位的会员组织关系,应先由部门工会组织委员开出证明,方可到校工会办理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

  ②工会的档案材料的收集、管理问题。

  档案材料包含会员名单(含教代会代表名单),上级工会文件及材料、工会的活动、评选、会议记录、劳模等各方面的材料。

  5.协助工会主席了解工会委员、工会积极分子、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做好工会会员、积极分子的管理、调动和补充工作。

  6.负责每年年底工会先进集体和工会积极分子的表彰工作。

  先进集体即“先进教工之家”评选办法:根据校工发(1996)8号文件《建设先进教工之家自查和争创模范教工之家的内容和评分标准》由部门工会自查验收,自查报告向全体会员通报,征得本单位党组织同意后,上报校工会申请验收。合格者为“先进教工之家”,即被评为当年的先进单位。

  7.会同校工会做好教职工、会员、干部、积极分子的名册和工会组织情况的编制工作。每个学期初上报会员表一次。

  8.协助做好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经常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9.工作制度:每学期校工会召开组织委员会议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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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FK中专总支委员会年第二学期工作计划

  口浦中专总支委员会2xxxx学年第二学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为动力,以创建南京市先进基层党组织为抓手,紧紧围绕区教育局党委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为指导,结合学校中心工作,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新思路,为学校的快速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和思想保证。

  二、工作目标

  1.健全制度,加强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2.继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3.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加强师德建设。

  4.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小组,加强入积极分子的培养考查和新党员发展工作。

  5.加强党组织基层建设,注重党员廉洁自律教育。

  6.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制度,加强学习,努力提升全员素质

  1.领导班子健全每周一的办公例会制度。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端正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作教职工的表率。认真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对照材料要求,不走形式。

  2.党员教师和积极分子要主动学习,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政治思想觉悟,要进一步突出服务意识、奉献精神,使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

  3.全体教职工在认真学习**大精神的基础上,要认真学习有关的教育教学法规。党支部要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水平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并使更多的优秀教师向党组织靠拢。

  4.建立党员学习QQ群,精选学习内容上传,党员自由讨论学习内容,交流心得,发表意见。

  二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加大师德建设

  1.全体教师要认真实践学校教师读书活动。支部要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总结校内先进教师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法,弘扬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乐于奉献的师德风尚。

  2.加强师德监督力度,杜绝体罚与变相体罚现象,健全师德一票否决制等制度。

  3.大力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洁从教”活动,关爱后进生。

  三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1.进一步加强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在素质教育实践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以“我们入党为什么”、“今天怎样做党员教师”为主题的大讨论,造就一支献身教育事业、勇于创新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2.健全党员联系户制度,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定期为积极分子、团员上党课,重视党员传帮带工作,变过去的“自然成长”为积极培养,把思想进步、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一线教职工吸引到党组织中来,形成强大的凝聚力。

  3.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积极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做优秀党员。

  4.上半年组织一次有意义的党日活动。

  四优化支部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廉政建设。党支部要求领导干部要自觉做群众的表率。即要求职工做到的,党政领导要首先做到,工作不以权谋私,要勇于牺牲个人利益,顾全大局;要关心职工生活,给职工排忧解难;要带头讲奉献,苦干勤政并廉政。

  2.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班子成员要在工作中尊重客观规律,实事求是,对成绩不夸大,对缺点不缩小,努力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3.加强服务意识。班子成员要统一思想,本着“有利于学生的健康发展,有利于教师的切身利益,有利于学校的办学声誉”的工作原则,甘当“人梯”,把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放在首位,积极为教师搭设施展才华的舞台。本学期各支部要充分发挥和调动党员在教育教学中的模范作用,开展“党员活动日”,各支部根据实际,每学期安排1-2天党员活动日,开展一些义务性活动。深入扎实地在党员所在部门开展“三联一创”活动。即每位党员联系一名党外教师,联系一名贫困生,联系一名学困生,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各支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及时向总支反馈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及其所关心的问题。

  4.巩固行风建设成果,廉洁自律,对收费、招生、师德等人民群众密切关心的热点问题,抓实抓好,务求实效。

  5.深化校务公开工作,做到真公开、真落实。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重大物品政府采购制度和基建项目招标制度。

  五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1.坚持人本管理的办学指导思想。加强对工会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学校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组织教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2.以“党建带团建”的方式,把团基层组织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组织有力、基础牢固、充满活力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加强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丰富有益的活动,不断增强青年教师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青年教师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3.重视对妇女工作的指导,全面提高女教工的素质,维护她们的合法权利,根据我校女教工多的实际,要继续深化“巾帼建功”活动,发挥女教工的才能。

  4.认真做好退休教师管理工作。

  (六)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党组织的良好形象

  党组织的作风,事关党的形象和生命。学校继续坚持在作风建设上的有力举措。

  1.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浦口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严肃党的各项纪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使党风廉政建设从制度上得到强化。

  2.坚持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学校坚持对大多数教职工所关注的问题实行民主决策和校务公开。对教育教学评价、津贴、奖金、补助的发放、评职晋级、评优评先、人事变动、物资采购等重大事宜由总支、校长会议研究,并坚持“三重一大”的决策,校工会坚持完善校务公开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学校党支部将围绕学校教育教学这一中心工作,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强化各项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发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敬业爱岗、开拓创新”的精神,加强学习,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团结互助,为争创规范化学校,为完成学校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二○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具体工作安排

  三月份:

  1.召开支部2xxxx总结及新学期工作会议;

  2.制订2xxxx年支部计划;

  3.参与组织“三八”妇女节活动;

  4.认真做好第一季度党费收缴工作。

  四月份:

  1.结合学校教师读书活动,组织全体党员率先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2.组织青年教师参加党课活动。

  五月份:

  1.参与组织“五四”青年节活动;

  2.组织开展学生党课学习活动。

  六月份:

  1.上半年党员考核;

  2.组织校务公开活动;

  3.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检查和帮助学习;考察并发展新党员;

  4.认真做好第二季度党费收缴工作。

篇3:FK中专党总支委员会议事规则

  口浦中专党总支委员会议事规则

  为规范学校党总支决策行为,推进重大问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法规,联系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1.学校党总支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民主讨论,作出决定,努力做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2.学校党总支议事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决策,并以表决形式体现领导集体的意志。

  二、议事范围

  1.传达中央和省市区委文件、指示及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执行的实施意见。

  2.讨论决定学校党总支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定等重要文件。

  3.讨论研究“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有关事项。事关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干部任免、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单项2万元以上资金支出。

  4.讨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

  5.审定学校关于全校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教育改革的总体方案及实施中的重要问题。

  6.研究决定学校干部的任免奖惩;推荐讨论后备干部人选;讨论审批学校基层党支部的成立、变更或撤销。

  7.审定学校党总支提请研究的重要问题,按照有关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对违纪党员的处分。

  8.审议各支部上报的发展党员材料,通过表决确定发展党员。

  9.研究事关教育教学质量和广大教师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研究有关部门需要向党总支汇报的上级指示和突发性事件并及时作出相应决定。

  10.有关党总支自身建设和其它需要讨论的重大问题。

  三、议事要求

  1.党总支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召集主持。

  2.党总支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到会方能召开,讨论“三重一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如涉及委员及其亲属子女问题时,本人应当回避,党总支委员时,开会委员不得随便请假。

  3.党总支委员会议决定重大问题前,要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提出可供选择的方案,以求作出正确的决策。重要议题的材料事先发给各位党总支委员征求意见;涉及干部人事重要事项先召开书记办公会,充分酝酿后,提交学校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

  4.党总支委员会召开时,与会全体人员必须集中精力,各项议题汇报要力求简明,能形成文字材料的要形成文字材料,讨论问题时,分管委员首先要拿出明确意见,其他与会成员要紧扣议题,积极发言,言简意赅,表明态度,努力提高会议效率。

  5.党总支委员会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在重大问题上出现分歧,双方人数接近,原则上缓议,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再进行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将讨论情况向上级报告,请求裁决。

  6.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总支委员会的决定。讨论的议题一旦形成决议,任何人无权改变,如对决定事项有不同意见或在工作中发现新的情况,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反映,在决定未改变前,个人必须服从。不得有任何与党总支委员会相悖的言行。党总支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分管委员要抓好督办并按要求认真落实。重大问题的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党委会报告。

  7.经学校党总支委员会讨论通过的事项,需要以党总支委员会名义印发的涉及全面工作的文件,原则上由党总支书记签发,党总支委员会的重要精神及决定应及时向所属各支部及全体党员通报。

  8.党总支委员会研究的内容,除需在一定范围内传达、通报和公布外,与会人员均需严守纪律,严格保密。会上未形成决议的材料、人事任免名单和其他按规定应收回的材料,会议结束时一律收回。每次党总支委员会均作记录。

  9.为贯彻落实党总支委员会的决定,可由党总支书记定期召开所属党组织负责人及群团组织负责人会议,通报交流情况,讨论研究工作。

  *南京口浦中等专业学校党总支委员会2xxxx年3月19日

篇4:WY师范一附小家长委员会工作和管理制度

  阴淮师范一附小家长委员会工作和管理制度

  家长委员会是代表广大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形式,是连接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教育的重要纽带,为了更好地发挥好委员会的作用,协助好学校工作,现制定制度如下:

  一、家长委员会选举制度

  1、本委员会实行选举制度,按照家长人数的比例(3%)每年适当调整。

  2、家长委员会实行提名制和间接选举制相结合。先从学校的六个年级的家长中选举家长代表(6%),然后家长代表中投票选举出委员。委员中选举出委员会的组织成员,每个年级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3人,组织委员2人,外联委员2人,宣传委员1人。

  3、委员会的组织成员每2年改选一次,实行职位轮换制度。

  二、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1、与学校紧密协作,发动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各项教育工作。

  2、配合学校教育思想,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传播、交流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和经验,促进家长创设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家庭方法。对所在社区家庭教育进行咨询,提高家长的认识,树立新时代的家长形象,使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起积极作用,做孩子的表率、典范。

  3、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活动和家长培训。

  4、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分析、归纳家长们所反映的问题,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提供给学校。

  5、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6、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家长协助解决学校、年级在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每学期为学校改进办学提供不少于2份以上的提案。

  7、每期召开两次以上的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一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如遇特殊情况也可根据需要由家长委员会或学校提议召开会议或开展活动(以具体通知为准)。

  三、家长委员会监督、检查、反馈制度

  1、校长及各部门领导经常在家长委员会会议上与会员研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听取各种反馈意见,及时改进指导工作。

  2、各主任经常检查、督促各家长委员做好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密切与校外有关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检查好家长、优秀家长学员的名单,报委员会审批,并向有关人员反馈。

  3、主任做好每次讲座的考勤工作,及时做好缺勤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人人来校参加家长会,使每次参会率达到100%。

  四、家长委员会委员守则

  1、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3、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

  4、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

  5、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6、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7、要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

  8、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9、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10、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五、家长委员会工作考核

  1、学校对各班家长委员活动进行记录,及时反馈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对家长为学校解决的实际问题,将列入班级考核中,作为评选先进班级的必备条件。

  2、期末对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总结,表彰优秀的家长委员及好家长代表。

  六、经费制度

  家长委员会经费来源主要由家长自酬30%,由学校出资70%。每年年终实行全体委员审核。

  七、资料保管制度

  家长委员会的工作资料、文字等,由学校有关部门的同志负责整理并保管。

篇5:DQ职中家长委员会章程

  清德职中家长委员会章程

  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xxxx〕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家校合作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xxxx〕34号)精神,为强化家校共育机制,改善家校关系,建立新型家校合作方式,充分发挥家长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现结合我校实际,就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委员会是研究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有机结合的群众性团体,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育人功能。

  第二条 本会宗旨:团结和组织全体家长,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子女的培养与教育之中,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个性化的成长做出贡献。

  第三条 德清职业中专家长委员会分学校家长委员会、专业部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分层管理和组织相关工作。

  第二章 产生条件

  第三条 本会委员产生的条件:

  (一)委员的政治立场坚定、文化素质较高,乐于学习、善于钻研,关心教育、热心公益,凡事从大局考虑,以集体利益为重,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号召力,在家庭教育方面有较丰富的经验和成效,能保障参与家长委员会活动的时间。

  (二)委员的组成能代表各个学生层面家长,由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专业部、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三)委员会委员应如期参加本委会议,如一年内不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或工作,即按自动退会处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本会实行三级制,即学校家长委员会、专业部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逐级隶属,学校、专业部家长委员会设会长、副会长各一人,班级家长委员会设会长一人,学校对各级委员进行信息登记并发放聘书。

  第五条 每学年选举班级家长委员会委员3-5人,专业部家长委员会委员7-9人,学校家长委员会委员9-11人。

  第六条 家长委员会委员每一届任期三年,不能履行委员职责的,则改选。

  第七条 家长委员会的常规管理:学校、专业部、班级家长委员会分别由政教主任、专业部政教副部长、班主任负责联系、组织工作,每学期一般活动不少于2次。

  第八条 家长委员会召开时,校长及相关主管应出席会议。

  第四章 权力与职责

  学校家长委员会、专业部家长委员会、班级家长委员会根据家长委员会的权力和职责,在学校、专业部、班主任的组织下,开展相关工作,履行相关权利和职责。

  第九条 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1、家长委员会有对学校的学生教育制度、规定以及工作计划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学校将认真研究,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

  2、家长委员会有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或听课等权利,可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家长委员会有对学校学生奖惩,收费,接收和处理情况进行质疑的权利。

  4、家长委员会有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筹备、参加学生教辅资料、学生用品招标的权利。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的职责:

  1、指导家庭教育。

  积极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促进家长更有效地担负起教育子女的责任;主动征求学校对家庭教育的意见建议,收集并反馈家庭教育信息,与学校和教师一起肯定和表扬学生的进步,解决和化解家长和学校、教师与家长、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矛盾;经常通过家长了解学生所在班集体情况,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措施,推动形成健康向上、温暖和谐、互助互爱的班集体。

  2、沟通家校关系。

  密切联系家长,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并与学校一起研究解决办法。关心了解学校近期的重要工作、准备采取的重要举措等情况,掌握学生的动态和表现等,及时转达学校对家长的希望和要求,促进学校和家庭的相互理解。

  3、参与学校管理。

  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了解学校的办学目标、工作计划和办学情况,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总结的审议;协助学校组织家长代表大会、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参加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活动,研讨工作,交流经验,共同探讨解决当前学生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与方法;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工作。发挥家长的专业优势,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实习指导提供支持和帮助;发挥家长的资源优势,为学生开展校外活动提供教育资源和志愿服务;发挥家长自我教育的优势,交流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推选有特长的家长参与校本课程开发、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协助学校开展安全和健康教育。引导家长履行监护人责任,配合学校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能力,支持学校开展体育、艺术、科技、读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与学校共同做好保障学生安全工作,避免发生伤害事故。

  4、维护教育形象。积极向社会、家庭宣传教育改革和发展成果,让社会进一步了解教育、理解教育、支持教育。帮助协调社会关系,协助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优化学校发展环境,提升教育社会形象。宣传教师教书育人先进事迹,宣传家长尊师重教典型事例,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 家长委员会保障措施

  1、提供条件。

  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办公室,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条件。学校网站要设置家长委员会专栏,公布家长委员会联系方式、章程及相关制度,报道家长委员会工作动态。

  2、强化协作。

  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联络办公室,由学校政教主任兼任联络办公室主任,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服务,专业部家长委员会和班级家长委员会由政教部长和班主任兼任联络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应出席家长委员会会议,听取委员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合理期限内答复。家长委员会及家长代表实施的督导、评估活动由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联合组织,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为主进行操作。

  3、开门办学。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主设立学校开放日。学校在校本课程开发、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设置以及开展督导自评、优秀家长评选、学校开放周、教学开放日等活动时,要主动邀请各级家长委员会委员参加。

  第六章 考核评价

  第十二条 家长委员会建设情况实行学年度考核。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情况由教育局负责考核评估,专业部、班级家长委员会建设情况由学校负责考核评估。

  1、学校家长委员会考核。

  教育局制订下发《德清县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考核评价标准》,从组织建设、工作过程、保障措施、工作效果四方面,采取平日即时评估和学年末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平日即时评估指不定时地查看网站专栏内容,进行电话家访,抽查学校开放周(日)、家长会、家长代表大会等活动情况;学年末综合评估,由学校提供家长委员会建设自评报告,教育局组织评估小组,对照学校自评报告,进行现场查看和家长座谈,全面了解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情况。

  2、专业部、班级家长委员会考核。

  参照《德清县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和管理考核评价标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专业部、班级家长委员会建设情况进行评估。

  3、评估考核结果运用。

  学校家长委员会建设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德清县中小学(幼儿园)发展性评价基础性指标》系统和和美校园创建工作,专业部、班级家长委员会建设考核结果由学校纳入对专业部、班主任考核之中。

  第七章 活动经费

  第十三条 家长委员会经费来源:学校财政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