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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作岗位聘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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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工作岗位聘任办法

  学校工作岗位聘任办法

  一、工作岗位聘任原则

  1、工作岗位聘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方针,实行聘用与竞聘上岗相结合的方式。

  2、坚持全员聘任、超编分流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明确学校内部工作岗位,按照个人申报或推荐、组织审核的程序进行聘用,确保聘用工作公正公平。

  二、 聘任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维护学校荣誉;

  2、品行端正,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备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

  三、聘任程序

  1、成立学校内部工作岗位聘任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校级领导五人)组成,由校长担任组长;学校党组织保证监督。

  2、公布学校内部工作岗位。即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专业技术岗位。

  3、根据聘任岗位和聘任条件,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4、对申请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进行竞聘工作。

  6、校长公布聘任结果。

  四、聘任权限及办法

  根据学校内部工作岗位以及本人的专业特长和工作能力申报相应工作岗位,填写《岗位聘用申报表》。经资格审核,根据每个人岗位申报,采取按以下顺序分层负责,逐级聘任。

  1、中层干部及年级组长的聘任

  经本人申请(推荐)或竞聘,由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由校长聘任。

  2、其它岗位聘任

  经本人申请或推荐的基础上,根据专业能力和平时表现由分管校长和各处室主任、副主任确定拟聘人选,经考核领导小组审核,报校长聘任。

  3、班级教学科任的聘任

  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各年级任课教师,班主任聘任任课教师。

  4、聘任顺序

  首现聘任中层干部;其次聘任一线教师(包括班主任);再次聘任其它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

  5、聘任办法

  教职工根据第公布的预设岗位进行岗位竞聘。第一轮没有被聘任的教职工,若有空缺岗位可根据预设岗位重新申报参加第二轮岗位聘任,第二轮仍未被聘任,由学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安排岗位。若教职工个人不服从学校安排或不能胜任,则确定为待聘。

  五、学校内部工作岗位

  1、中层干部岗位

  校务办公室主任(1)、德育处主任(1)、德育处副主任(1)、教务处主任(1)、教务处副主任(1)总务处主任(1)、总务处副主任(1)、国际部主任(1)、工会副主席(1)、团委副书记(1)

  2、校务办公室所属部门的岗位编制

  人事干事(1)、党务干事(1)、司机(1)

  3、德育处所属部门的岗位编制

  德育干事(1)、班主任(18)、校医(2)、晚自习管理(1)宿舍管理(4)、收发室(2)南北门卫(4)

  4、教务处及所属部门岗位编制

  教务干事(1)、各教研组长(1)

  朝语文()、汉语文()、英语()、日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计算机()、通用()、体育()、音乐()、舞蹈()、美术()、心理()、图书()、阅览室()、资料室()、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生物实验员()

  5、国际部及所属部门岗位编制

  班主任()、汉语(8)、数学(3)、英语(3)、计算机体育(1)、体育(2)、音乐(1)

  6、总务处及所属部门岗位编制

  会计(1)、出纳(1)、固定资产统计兼保管(1)、水电工(1)、维修勤杂(1)采购、保卫兼绿化监督(1名)

  六、有关说明

  1、聘任期限

  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专业技术岗位任期三年,班级课任岗位任期一年。

  2、关于解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可以解聘。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分配的;

  (2)聘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无故不履行职责的;

  (4)玩忽职守,严重违反工作纪律,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与重大损失的;

  (5)违法违纪的、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6)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管理秩序;

  (7)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造成严重影响的;

  (8)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在校外受聘实职,经教育未改正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学校按相关规定聘任。

  七、考核

  学校对受聘人员的工作情况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各处室具体负责平时考核。学期末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来考核。

  八、关于待聘人员

  对待聘人员按照有关文件和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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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流西河镇中心学校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流西河镇中心学校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是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关键,是学校特色着力点,也是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没有高质量的教学质量,学校一切工作都是空谈。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奖优罚劣,切实调动各校尤其是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中心学校研究通过,特制定该奖惩办法

  一、中考质量奖惩

  (一)自主招生录取奖惩

  z中学自主招生每校力争完成1--2名,完成一个每生奖金1000元,依次递增。录取为零,罚款500元

  (二)仙桃中学计划生招生奖惩

  完成z中学指令计划,每生奖励200元。超额完成一个,每生奖励800元,

  (三)、中考质量总分排名奖惩

  中考质量总分排名前五名奖10000元,前10名奖8000元。全市倒数4.5.6.7. 罚款1500元,倒数8.9.10名罚款1000元,倒数1.2.3.名罚款2000元,且该校所有教师当年不得参加教师职称晋升评定,取消各级各类评先表模、骨干教师评选指标。

  (四)中职招生奖惩

  以市局文件为准,完成指标奖2000元,缺一人罚款1000元。全市倒数4.5.6.7.8.9.10名罚款500元,倒数1.2.3.名罚款1000元。

  (五)其他处罚

  1、600分以上流失到外县市1人罚款500元。

  2、私自把学生送到外县市读中职罚款500,并报教育局处理。

  二、市基础年级调考教学质量奖惩

  在全市组织的教学质量调考中,教学质量总分排名前五名奖5000元,前10名奖3000元,全市倒数4.5.6.7.8.9.10名罚款1000元,倒数1.2.3.名罚款2000元,且该校所有教师当年不得参加教师职称晋升评定,取消各级各类评先表模、骨干教师评选指标。

  三、全镇统考统阅教学质量奖惩

  1、参评年级:各中小学所有年级。

  2、奖惩办法:

  (一)教师奖惩:

  统考统阅学科第一名300元,班级合格率达不到70℅的,取消第一名资格和奖金。

  单科教学成绩: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内,中心校在全镇通报批评;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每低一分扣绩效工资50元,任课教师年终考评不得评为优秀,不得评为各类先进个人。教学质量检测成绩位于全镇后三名的,扣除绩效工资50℅,诫勉谈话。(平均分超过80分,不予处罚。)

  (二)学校奖惩。

  1、学校成绩与学校领导的奖惩相挂钩。

  (1)教学质量检测倒数第一的学校,中心学校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对小学连续两学年教学质量检测长期倒数第一的学校,初中教学质量检测长期倒数第一且差距较大,中心学校将 报市局建议免去学校校长职务(从本学期算起)。

  (2)教学质量检测第一名奖校长500元,第二名奖校长400元,第三、四名奖校长300元。

  (3)班级平均分低于镇平均分3分以上的学科超过三分之一罚校长600元,超过二分之一罚校长800元。

  2、学校不得隐瞒学生人数,隐瞒一名学生罚学校100元,全校隐瞒学生超过10人,除经济处罚外,对校长通报批评,取消学校考试成绩。

  3、考试时,如发现教师有作弊行为,任课教师成绩按0分处理,扣绩效工资300元。学校质量检测成绩按该科最后一名成绩降10分计算,每作弊一科扣学校综合考评分2分。

  四、其他事项说明

  1、中考、调考奖金不得平均发放,一经发现,学校将予以没收,并对有关人员提出批评。

  2、荣誉奖。中考、调考全市排名将作为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对在中考、调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学校将优先考虑授予优秀教师等称号,为评选优秀班主任的依据。凡成绩差者,不得评为优秀。

  3、拿到市教育教学奖牌奖1000元,以市局教科院文件为准。

篇3:流西河镇中心学校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办法

  流西河镇中心学校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办法

  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加强校长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市局文件精神,现制定流西河镇学校校长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对校长实施绩效考核将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注重绩效的原则,坚持注重发展、进步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校长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稳定(20分)

  主要考核校长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安全教育、责任分解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应急处置、信息报告、杜绝民师、学校教师群体性*和越级*、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安全责任事故、民师、学校维稳等情况。考核依据安全稳定责任书考核结果测算,实行校内致师生死亡、严重伤残、群体性责任事故以及群体性越级*的一票否决。(隐患排查、应急处置、信息报告、民师、群体性*和越级*、有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查市局、中心学校台账)

  (二)教育教学质量(60分)

  主要考核校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情况。注重对学校进行发展性考核,重点考核学校各方面在原有基础上的变化和发展情况。校长重视德育工作,养成教育开展有成效,全面关心学生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个性特长培养、创新能力培养情况,推进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减负增效,提高教学质量的情况。学校面貌变化和教学质量在市、镇站位以及当地社会影响等情况,特别是社会、家长的满意度。

  考核依据《德育管理评估方案》《教学管理评估方案》评估结果测算。教学过程管理占30%,教学成绩占70%。

  (三)年度教育工作目标(20分)

  一是按时间节点、按要求市、镇各校中心工作完成以及各种材料, 校车安全管理,计划生育。二是考核校长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德修养,办学方向,管理能力,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廉政建设、民主意识等个人表现情况。三是考核校长的学校管理:德育管理、后勤管理、人事管理,财务财产管理,对口帮扶、均衡优质发展,办学条件改善,校务公开,师德师风,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学生管理,校园环境面貌,办学行为,教育科研,办学特色等情况。四是完成年度重点指标、上级安排工作和创新工作情况。

  (四)创先争优加分

  1、学校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奖励或荣誉,市局5分、省级10分、国家级20分。

  2、学校办学情况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产生较好影响。主流媒体正面报道一次分别加2分.4分.6分

  3.正式出版教育教学和管理专着(或参与编写,并担任主编);

  4.面向全市举办学校管理实践研讨会,或学校管理经验在全市得到推广;

  (五)效能建设减分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在考核总分中扣除5分

  1.学校教职工有严重违反教育法规而受到行政通报以上处分或处理的;

  2.学校有学生违法犯罪的;

  3.因管理工作不当,学校和校级领导成员被上级机关通报或媒体曝光的;

  4.校级领导中有严重违***风廉政建设问题,受到诫免谈话一次以上的(含一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经查实,所在学校教职工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

  6.学校教职工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经教育局查实所在学校存在违规收费和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的。

  8、包保民师*而不知造成恶劣影响的;

  9、被镇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包括中心学校)通报批评一次扣5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票否决

  1.学校发生重大责任安全、治安责任事故的;

  2.校长个人因违***纪政纪,受到处分或处理的;

  3.学校因决策失误,工作不细致、工作态度粗暴,发生群访、集体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

  4.校长履行岗位职责不力,学校管理混乱的;

  5.违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6.其他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六)绩效工资的分配

  1、校长绩效考核结果是校长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对在办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校级领导,在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上给予倾斜。

  2、学校其他校级领导的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其岗位职责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在市镇工作业绩站位情况,参照对校长的考核进行。

篇4:金岸中学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及成果奖励规定

  金岸中学课题研究管理办法及成果奖励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广大教师加强教育与教学研究活动,规范我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与成果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研究的水平,促进我校教科研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更好地发挥教科研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是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在课程改革、学科教学、教学评价、教学管理、教学理论等方面进行学术研究的课题。

  第三条: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重视实践性,注重成果性。强调研究课题必须与教育教学第一线紧密结合,从实践中总结提炼,在实践中检查验证,以教育教学实际成效大小作为衡量课题研究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

  第二章 确定研究课题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对我校、区、市、省乃至全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第五条:具有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立论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法科学,步骤可行,有一定的创新与与特色。

  第六条:符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向。针对现实问题,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应用推广价值。

  第七条: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研究能力,并在该课题领域已进行过前期研究,具备按计划完成课题的主客观条件。

  第三章课题的组织管理

  第八条:校长室统一负责课题的规划、评审、立项、督导、鉴定和评奖等工作。学校教务处(教研室)负责其日常工作。

  第九条:立项课题由省、市、区教科研主管部门和申报人所在单位共同负责管理。日常研究工作在本单位进行管理。

  第十条:课题承担者负责对本课题的实施进行管理。

  第四章 研究课题的分类

  第十一条:依据研究课题的重要性,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性课题;依据研究课题的研究时限,研究课题分为:规划课题和年度课题。依据研究课题的领域,研究课题分为:学科教学研究,课程研究,评价研究,教学管理研究,教研工作研究,教学理论研究。

  第十二条:重点课题主要是指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对全市乃至全省、全国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将产生较大影响的课题;一般性课题主要是指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对局部的教育改革能起到推进和促进作用的课题。

  第十三条:规划课题主要是指具有较长的研究周期(2年以上),具有较强计划性和前瞻性的课题;年度课题主要是指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的课题。

  第十四条:学科教学研究主要是指各学科开展的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课程研究主要是指课程教材改革与建设研究,以及课程管理研究;评价研究主要是指针对学科或综合性教学质量评估开展的理论、方法、管理等方面的研究;教学管理研究主要是指教学业务管理、教师培养、教学研究活动的开展等方面的研究;教研工作研究主要是针对教研室工作的性质与职责,从提高工作效益与工作水平出发而开展的自身建设方面的研究;教学理论研究主要是指学科或综合性理论研究。

  第五章 申报和申报人

  第十五条:课题申报原则上实行限时受理、定期评议的办法。校级课题一般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9月份。

  第十六条:学校教务处(教研室)负责全校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受理,并做好相关的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申报个人或单位须填写统一制定的《申报表》。《申报表》须经所属年级组和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学校申报课题原则上先报送区教研室,个人申报由各教研组上报校教研室。

  第十八条:重点课题或规划课题的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第十九条:同一时间内同一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第二十条:没有充足理由未完成所负责课题者,2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第六章规划、评审与立项

  第二十一条:依据我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研究课题指南》,供研究选题参考。申报者也可自定其它课题。

  第二十二条:申报课题由学校组织评审。经评审通过的,由学校下达《立项通知书》。

  第七章 课题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三条:立项课题由教研室和课题负责人共同管理。

  第二十四条:对所有立项课题,教务处将采用多种方式不定期进行检查,了解研究情况。每年的1月和6月底之前,每个立项课题必须向教务处提交学期内课题阶段性小结报告(内容包括阶段研究成果,实验开展情况及下阶段工作计划等)。

  第二十五条:立项课题在研究时,应建立必要的档案和记录,以备查阅。

  第二十六条:课题研究中,课题申报人应维护课题研究的严肃性,对“实施方案”确定的研究目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不能随意改变,如需作重大改变,则须书面报告,经课题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七条:研究过程中,因各种原因无法进行时,课题负责人应主动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教科室提交报告,阐明理由,并提出终止要求。

  第二十八条:出现以下情况的课题将作中止研究处理。中止研究的课题按本规定第十九条处理:

  1、课题立项后,无故不提交学期内课题阶段性小结报告;

  2、在规划到期后,没有形成成果,或者形成的成果与预期目标太远的。

  第八章 课题的经费

  第二十九条:研究课题经费原则上由学校根据课题等级给予一定的数额,并分两次下发。立项时下发经费的30%,结题后下发经费的70%。

  第三十条:课题负责人应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精神,合理地编制研究经费的开支计划(经费预算)。经费开支范围限于该课题研究所必需的支出。

  第三十一条:在财政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课题负责人有权按照研究计划和研究经费预算支配经费。

  第三十二条:课题研究完成后,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经费使用情况,并接受必要的财务审核。

  第三十三条:对于被撤销的课题,根据性质终止或追回课题经费。

  第九章 课题结题与鉴定

  第三十四条:课题负责人应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工作。课题完成了符合《申报表》中所承诺的课题成果,即可结题。每年的1月和6月为全校课题结题工作月,由教务处(教研室)统一安排结题工作。

  第三十五条:研究课题结题时,课题负责人应对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并写出结题报告。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鉴定。课题负责人应向学校递交《课题研究记载册》,内附课题研究的主体报告和附件;附件包括主要研究成果、反映研究过程的主要资料(包括文字、图表、音像、实物等)。结题报告经审核通过,发给结题证书。

  第三十六条:课题研究成果的形式分为:研究报告、科研论文、专着、教育产品(仪器、教具等)等。

  第三十七条:已立项的课题,到期因故不能完成,课题负责人应以书面的形式主动向学校提出延长课题研究的要求,经同意批准后方可延长。原则上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未能按时(含延长期)结题的课题,将被撤销。

  第十章 成果推广与评奖

  第三十八条:成果的推广是进行课题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体现课题价值,产生出效益的一件十分有意义的工作。课题负责人应重视成果的推广工作,并制定出相应的措施,确保研究课题的推广。

  第三十九条:对课题研究开展较好的以及成果推广比较好的,学校每年评选出教科研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金岸中学教务处

篇5:刘镇小学教师远程研修考核办法

  镇刘小学教师远程研修考核办法

  山东省小学教师远程研修,为教师专业成长搭建了发展的平台,对转变教学思想、提高教学技能、改革课堂教学、提高教育质量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促进教师以积极的心态对待和参与本次研修,制定本考核办法。

  1、根据学校规定,到校参加集中研修记A。

  2、当日18:00前完成当日研修任务记A,20:00前完成研修任务记B,20:00以后完成研修任务记C,当天玩不成任务记E。

  3、每天发表一篇随笔感言记A。

  4、按要求完成作业记A,否则记C,不完成记E。

  5、奖励分每份记1个A。

  6、被评为优秀研修组长、优秀学员记3个A。

  7、积极撰写研修信息,研修信息被上级简报采用记A。

  8、积极帮扶小组内其他教师完成研修任务记A。

  9、因抄袭作业、不按要求完成作业、不按时参加研修影响研修组研修进度、使用雷同点评语言等被上级通报,记3个E.,当年师德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10、分散研修期间,按规定时间完成研修任务,每次记A,否则记C。

  11、按研修专题分别计算,研修结束合计,平均得分除以研修专题数,为研修成绩,记入个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