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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中学体育运动场地、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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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中学体育运动场地、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沙南中学体育运动场地、体育器材管理制度

  一、运动场地管理制度:

  1、保持运动场地整洁,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废物杂物,场内外的杂草及时清理。

  2、保证运动场地平整,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不准在操场上乱抛砖头、石头,课中不能在跑道上投掷标枪、铅球。平时经常平整场地、跑道。

  3、保持运动场地的干燥,定期检查运动场地上所有的放水设施,消除操场积水,防止场面损坏。

  二、体育器材的保管制度:

  l、学校所有体育器材,由专人负责保管,并有固定的地方存放。

  2、学校所有体育器材设施,均要履行登记、编号、造册入库。

  3、经常进行体育器材的维修、检查、清洗、使用及勤晒工作。

  4、经常向学生进行爱护体育器材设施的教育,如在体育运动中出现非正常损坏情况,一律照价赔偿。

  三、体育教学中,经常向学生进行爱护学校体育器材的教育和检查器材情况,搬动不准拖拉,单双杠上不得坐人,篮球、排球不得用脚踢,篮球架、排球架不得攀腿和拉扯。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确立器材借还制度。凡属贵重大型器材,如要借出,须经批准,属消耗品器材,一律不向教职工长期出借,出借时无论教职工还是学生,都必须办理借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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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苏州一中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州苏一中网站安全管理制度

  为促进我校教育信息交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信息发布申请班级、教师应当确保发布信息准确、真实,符合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2、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3、校园网网管中心对所发布的信息备案记录,以加强管理;

  4、校园网管理员应在充分理解国家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基础上及时处理信息申请班级、教师的请求,并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给信息申请班级、教师;

  5、校园网管理员在审核同意的基础上应将信息及时发布,并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二、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健康、安全、高效的应用和发展,杜绝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网络管理员应当对学校的网络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访问境内外***、黄色网站,不阅览、传播各类***、黄色信息;

  2、网络管理员应当保证学校计算机内日志文件及其他重要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并做好备份工作,配合各类安全检查;

  3、发现本单位计算机存有各类***及不健康信息,各级管理员应当及时清除,情节较重的应及时上报网管中心;

  4、学校教师应当强化思想意识,自觉遵守网络法规,积极配合学校网络管理员做好学校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5、学校网管中心在收到学校教师的报告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组织调查取证工作。

  三、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为保证我校校园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我校联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学校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网管中心应定期发布病毒信息,检测校园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网管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1、学校教师、学生应当自觉遵守网络法规,严禁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对于学校教师、学生发生的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学校网络管理员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学校领导,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3、对于所遭受到的攻击,学校教师应当立即上报学校网络管理员,同时做好系统保护工作。

  4、学校教师、学生有义务接受校网络管理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应积极配合做好违法犯罪事件的查处工作。

  5、网管中心应及时掌握校园网内学校教师、学生网络违法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应协助各主管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五、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1、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由学校电教组统一管理,除网管中心工作人员,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设备,修改网络设置。

  2、校园网内各主要网络设备应当正确分配权限,并加密码予以保护,密码应定期修改,任何非系统管理员严禁使用、猜测各类管理员密码。

  3、对于网络系统应做好备份工作,确保在系统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恢复。

  4、对于网络系统的设置、修改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六、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网络管理中心经常召开网络安全会议,通报网络安全状况,解决网络安全问题;

  2、网络管理中心应不定期举行网络安全培训班(每学期不少于一周),学习网络法律、法规,提高各接入单位的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

  3、学校教师、学生应积极配合网络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觉参加各种培训活动;

  4、学校教师应当经常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增强守法观念。

  七、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1、重视对计算机实体的安全保护工作、网络中心工作室、配线间及其他重要部门要做好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2、对于校内建筑改造施工涉及到计算机通信线路(光缆、五类线)改建、迁动时、应与网络管理中心协商实施。

  3、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并不局限于)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在网络上进行非法系统攻击、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等。

  4、用户在校园网上登记的用户帐号和电子信箱,只授予登记用户本人使用,严禁让给他人使用。否则,出现问题,被授权者必须负全部责任。

  八、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为保证我校网络的正常运行,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1、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教师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学校行政报告: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有意影响学校稳定局面;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6、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篇3:南沙中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沙南中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沙南中学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沙南中学校园网是学校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校园网由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并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全面为教学、科研、学术交流、管理服务,网上资源共享。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学校投资购买的由网络中心负责维护和管理的校园网络主、辅节点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及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及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第四条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网络中心可以委托相关部门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子节点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校园网负责单位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二章安全保护运行

  第六条除校园网负责单位外,其他单位(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学校将对这些行为追究当事人的各种责任。

  第七条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WW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各单位领导审核,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学校相关领导审核备案后,由网络中心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第八条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第九条 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第十条 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如果施工现场有校园网设备财产,必须在动工前征求网络中心意见。

  第十一条校园网主、辅节点设备及服务器等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学校及公安机关报告。

  第十二条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先交由网络中心进行检测,由网络中心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第十三条校园网计算机上不得安装和使用计算机游戏软件。严禁利用校园网进行赌博活动、玩游戏。

  第十四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必须接受并配合学校网络信息中心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

  第十五条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校管资源进行管理,各组、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级资源进行管理,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对各计算机系统的管理。

  第十六条严禁任何用户擅自连入校园网,严禁任何非本校人员使用校园网,凡使用本校校园网的其他部门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签署相应的信息安全责任书,自觉遵守《沙南中学校园网络管理制度(试行稿)》,并承担一旦发生问题的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凡本校工作人员均有义务帮助审查校园网上网信息,杜绝涉及国家机密或国家禁止的信息上网。

  第十八条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并自觉立即销毁。

  第十九条校园网要设定网络安全员,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并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

  第二十条各部门和用户如果需要申请电子邮箱的,可向网络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网络中心将为其安排合法的用户名和电子邮箱,并定期检查其使用情况。电子邮箱一经开通后由用户自行管理,凡涉及此帐号的网络不安全因素及后果均由该用户承担。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岐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二十二条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保密等级可分为:⑴可向Internet公开的;⑵可向校内公开的;⑶可向有关单位或个人公开的;⑷仅限于本单位内使用的;⑸仅限于个人使用的。

  第二十三条对所有联网计算机及上网人员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多人共用计算机上网的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负责人。学校公共机房一律不准对社会开放。机房管理人员须做好机房上网的登记工作,机房上网登记要保留1年备查。

  第二十四条校园网负责单位必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监控、封堵、清除网上有害信息。

  第三章违规责任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违反第五条及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及经济处罚;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向市公安部门报告,由个人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六条违反第九条规定的侦听、盗用行为一经查实,将提请学校给予行政处分,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对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加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七条违反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关闭其拥有的各类服务帐号;行为恶劣、影响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损失的,将向公安部门报案。

  第二十八条故意传播或制造计算机病毒,造成危害校园网系统安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制度归信管领导小组解释及监督实施,相应处罚由校办实施。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中所指出的校园网负责单位为网络中心。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篇4:南沙中学文印室管理制度

  沙南中学文印室管理制度

  l、文印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不断提高文印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上班后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3、凡外单位须打印的材料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发方可承印。未经批准的材料一律不得承印。文印的材料要有一定的提前量,以便统筹安排,及时供应使用。

  4、保质保量地完成文印任务。所有打印的材料均须经撰稿人校对后,方可打印。

  5、建立健全帐册,严格领用、记帐、保管手续。定期向会计室结帐。

  6、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及时关锁橱柜,承印保密材料、试卷时,不准他人随便进入,不得将内容外传,油印后及时送交有关部门,并销毁遗留物,要注意防火防盗。

  7、注意节约,禁止浪费,努力为学校和学生减少开支。

篇5:南沙中学仪器室管理制度

  沙南中学仪器室管理制度

  l、仪器室仪器设备均须有清册、按品名、数量分类编号并放置,以便查点。

  2、各种仪器的购入、消耗应有记载,破损有记载,并写明原因和处理办法。

  3、易燃、易爆、剧毒等药品及贵重仪器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防护工作,确保仪器室安全。

  4、实验员要做好仪器的保管、收发和维修工作,并保持仪器设备和仪器室的整洁。

  5、教师教学所需要的仪器、标本、药品应提前两天通知实验室人员。学生实验最迟在使用前三天交上书面通知单,生物解剖、理、化课本外实验,应提前七天以上时间,以便作好准备。

  6、各科示教设备,使用结束后应立即归还仪器室。如有损环无论是教师还是实验员都要说明原因,并登记签名。

  7、实验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做到能维修仪器、自制教具。根据课本和教师要求安排好学生实验,协助教好示范实验,努力做到进教室辅导学生实验。

  7、管理员要经常向教师介绍仪器室的设备和器材情况,做好购销工作。

  8、每学期末对仪器财产清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