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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卫小学安全工作一岗双责保安员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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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卫小学安全工作一岗双责保安员安全责任书

  江卫小学安全工作“一岗双责”保安员安全责任书

  甲方:校长乙方:保安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及省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将我校的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本着“各司其职,责任到人”的原则,现由学校与学校保安员签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保安员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保安(门卫)必须遵守国家法律,遵守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于律己,纪律严明,服装整洁,采用24时轮岗工作制。

  2.学校教学时间是上午8:00至11:45、下午2:00至4:35(周五下午为3:55)。学校大门早上8:00、中午2:00及时关门直至放学开门。保安(门卫)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每天轮岗,日间站岗,夜间巡查。晚间巡查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做出正确的处理,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汇报学校。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3.一般情况下,教职工进出学校须佩带学校工作证,以示本校人员,无证的需有效证明,保安要认真执行无证过问制,作正确处理或汇报学校。教职工家属(朋友)进出,保安需问清细节,要向教职工本人了解实际情况,证实是教职工家属(朋友)方可进出。其他一般人员,没有学校同意不得进出校园。

  4.学生进入学校须佩带学生证。教学时间严禁任何学生独自出校门离开学校,保安一定要阻止,并通知学校或班主任。学生家长及亲属来校找学生或老师的必须先填写来访单(督促填好各项内容并检查有效证件),方可进入,来访人员出校门必须填写出校时间。教学时间,学生必须有该班主任或监护人陪同情况下,出示有班主任签名的学生《学生请假放行条》方可放行,否则,一律不准出校门;请假的学生回校后,保安(门卫)写好来访表(回校时间)。

  5.教学时间,未经学校同意,任何机动车辆(教职工及家属骑摩托车除外)不得进入教学区和运动区。

  6.必要时完成一些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7.督促值日生搞好校门口周边卫生等工作,严禁外来人员进校滋事,扰乱学校秩序,禁止学生向围墙、校门外买物品。

  8.对校内外与学校有关的偶发安全事件应作为第一责任人及时到场用正确的方法制止、处理并及时汇报学校。

  9.发现有人员从校内拿走重大物件及教学用具,必须出示学校和后勤处证明,保安(门卫)方可放行,不合手续的,保安(门卫)有权扣留。

  10.节假日,保安照常上班工作,照常做好学校站岗、保卫、巡查工作。

  二、奖罚规定

  1.每学期学校对学校对门卫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管理水平进行一次评价考核,工作业绩突出,学校将给予奖励。

  2.对评价考核不合格,或者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予以撤换甚至辞退,责任特别重大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三、附则

  1.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档案室存档一份)。

  2.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盖章):主管领导签字: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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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艺术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

  艺术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确保幼儿园教师和幼儿的安全,保证幼儿园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现结合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并结合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期的安全工作计划:

  1、制订幼儿园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幼儿园将继续建立健全由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开学初,将利用集体会议,重申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制度。宣布本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和保教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扎扎实实的做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

  2、措施保障到位,确保幼儿安全。幼儿园将利用各种途径,对幼儿和家长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明确责任,保证幼儿的安全。老师在晨检时要做到一看、二问、三摸、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好来宾的登记工作,定时开关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各班级利用晨间谈话、教学活动、游戏活动,对幼儿进行浅显的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防患于未然。开展活动的时候教师要检查场地和设施的安全。确保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3、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 认真贯彻“健康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采购、储存、保管、留样和消毒制度,严格实行生熟分开,定期检查各项设施的完好情况。组织教职工的健康体检,严格禁止传染病患者和传染病源携带者从事食堂服务工作。

  4、加强对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灭火器材,经常检查用电线路是否完好,电器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凡有安全隐患立即更换或纠正。

  5、加强园内安全检查和自我排查,我将把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开展和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及时了解本园安全工作的现状,经常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决不掉以轻心。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幼儿园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教育教学秩序,我将把安全教育和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避免发生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现将每月份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九月份

  1、层层签定家长、各部门安全责任书。

  2、落实特异体质学生花名册,做好家园工作,发放好接送卡,严格家长接送制度。

  3、开学开展安全检查(园舍、教学设施、消防器材通道、交通安全、园周边)。

  4、召开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明确职责,部署工作。

  5、做好安全工作月检查(记录):填写自查表、月报表、单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6、国庆节前安全教育。

  十月份

  1、做好节日前的安全大检查,安排各岗位人员加强节日值班。

  2、检查各班餐具、玩具、用品消毒情况。

  3、做好幼儿秋游的安全教育和后勤安全保障工作。

  4、加强门卫,值班教师的管理。

  5、加强食堂安全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十一月份

  1、加强晨检及时督促幼儿养成良好的习惯。

  2、各班抓好安全教育,和常规教育。重视对教职工、幼儿的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3、要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预防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4、注重天气变化,

  4、要加强幼儿园值班工作,强化值班人员们的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值班工作制度,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

  十二月份

  1、继续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

  2、各班抓好安全教育,和常规教育,教育幼儿上下楼梯要注意安全,严禁在楼梯,过道追赶。

  3、要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预防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4、要加强幼儿园值班工作,强化值班人员们的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值班工作制度,严禁社会闲杂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对特殊时段来园搞送幼儿做好记录

  一月份

  1、开展迎新年活动,做好元旦节日安全教育放假工作。

  2、做好寒假期幼儿安全教育工作。

  以上是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事件进行适当的调整,愿我园在各位教职工和家长的配合下能平平安安的度过本学期。

篇3:艺术幼儿园安全工作汇报

  艺术幼儿园安全工作汇报

  安全工作事关每一个幼儿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事关每一个家庭和社会稳定,事关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与合格人才的培养,来不得半点松懈和麻痹。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安全教育工作的文件精神确保全园幼儿的生命安全,我园一贯重视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始终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全园上下行动起来,从制度上抓完善、管理上抓过程、措施上抓落实,齐抓共管,对园所环境、设施设备、食品卫生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了全园的安全。

  一、制定安全工作计划

  1、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一年安全工作计划。

  2、各班班主任围绕园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制定符合本班幼儿的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并将安全教育内容细化到每个月里,时时刻刻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定期检查,排查隐患,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1、幼儿园安全检查小组成员每周定期对幼儿园的校舍、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拉网式的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做好登记。

  2、园警方海清加强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登记维修维护。如每周对全园大型玩具、电路、电器、厨房设备、消防设施、幼儿活动场地等进行检查,彻底消除隐患。

  三、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安全知识最终要转化为安全行为才是教育的根本,为此我们将安全教育渗透到教职工大会、家长会、幼儿的一日学习生活等活动之中,并以此为载体,全体动员、全员参与,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安全防患意识,掌握基本的安全自护技能。

  1、及时组织教职工学习各种安全文件,分析、讨论各报刊、杂志、媒体报道的各类学校事故、案例,使全体教职工明确到“平安”就是少出事、不出事,意识到安全责任重大,从而在思想上、行动上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

  2、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幼儿的心理素质和应变能力,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如认识各种安全标志;遵守交通规则等,让幼儿通过游戏,消防、地震、校舍倒塌、拥挤踩踏等演练活动,掌握一些简单的自救技能;并学习正确拨打特殊的电话号码: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交通事故122等。

  四、强化管理

  1、 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园长、教师、园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教师负主要责任,高度重视幼儿的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管理,认真督促落实班级各项预防措施,切实做好班级日常活动、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定期对班级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坚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带班教师认真做好幼儿考勤工作,留心观察幼儿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决不允许非幼儿家长到园接幼儿,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说明,经带班教师确认后才能让其接走该幼儿。

  3、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文件的规定进行食品的采购和加工;食品按照分柜、分架、离地的原则存放;严禁无关人员出入食堂;做好食品24小时留样备查等工作。

  4、强化消毒制度。幼儿使用的杯子、毛巾、餐具每天高温消毒;玩具、活动室、厕所、外环境每周用消毒液消毒;寝室每周用紫外线灯消毒,校园高度保洁。

  5、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值班人员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及时掌握幼儿健康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师生的体检和幼儿疫苗接种制度;严把新生入园体检关;确实做好饮食中毒、多发病和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7、做好节假日的安全动员工作,根据我园实际情况,相应出了安全工作告家长书、家长配合工作通知等,安全工作得到了家长的肯定和配合。

  总之,抓好安全工作,重在落实,为保证我园安全工作顺利开展,专门成立了安全工作小组,并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人,层层落实。相关人员做好日、周、月安检工作,做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反馈、及事处理。

  学校安全工作任重道远,一直以来,我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检查制度,全园教职工始终把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尽职尽责、措施得力、管理严格,既维护了校园的安全与稳定,又为师生营造了一个安全、舒适、文明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了幼儿园保教目标顺利实现。

篇4:理工学院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理工学院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实践教学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过程的重要教学环节。安全保障是保证实践教学正常进行的重要前提,加强对实践教学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是实践教学组织单位、指导教师的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的安全管理,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总则

  (一)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

  (二)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消灭隐患的原则,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各类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研等)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条 安全责任

  (一)校、院两级一把手负责领导教学安全管理工作,是教学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教学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实践教学的具体组织者,包括带队领导、指导教师、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学校有关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教学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参加实践教学的学生是安全工作的主体,必须自觉接受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章,履行安全义务,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负责。

  (二)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要作为各级责任人、教学单位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第三条 安全工作

  (一)加强安全教育

  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实践教学指导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及安全规章的学习。实践教学开始前,必须对所有参加该教学活动的学生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每次开始教学活动前,要强调当天的安全注意事项;在具有潜在不安全因素的场所设置警示文字;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加强安全提示(提醒)。

  (二)加强过程管理

  1.校内实验、实训

  (1)教务处、条件装备处、后勤保卫处要定期组织对各教学单位的各种实验、实训室进行检查,内容包括:仪器、设备、耗材放置有无安全隐患,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中安全提示是否明确,必要的安全警示文字是否到位,消防系统、上下水、电路插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预案是否完备,等等。

  (2)实验、实训指导书必须列出安全须知,并要求学生认真阅读,在明确实验、实训的目的和要求的同时,掌握应注意的安全事项,遵守安全纪律。指导教师在学生进行实验、实训的过程中应做好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准备,提高保护学生安全的意识。

  (3)实验、实训学生在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遵守实验、实训的组织纪律。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并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对漠视安全纪律且屡教不改者,应停止其实验、实训活动。

  2.校外实习、调研

  (1)指导教师在学生实习、调研前应深入现场了解实习、调研单位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并会同实习、调研单位有关人员,将安全事项列入实习、调研安全教育内容。

  (2)实习、调研指导书必须列出安全须知,并要求学生认真阅读,在明确实习、调研的目的和要求的同时,掌握应注意的安全事项,遵守安全纪律。指导教师在学生进行实习、调研的过程中应做好处置突发安全事故的准备,提高保护学生安全的意识。

  (3)参加实习、调研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遵守实习、调研的组织纪律。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的现象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并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对漠视安全纪律且屡教不改者,应停止其实习、调研活动。

  3.总结提高

  各专业学院、教学部在每学期的工作总结中必须包括实践教学安全工作总结,以利发扬成绩,堵塞漏洞。

  第四条 安全事故处理

  (一)安全事故的认定

  1.当下列情况在实践教学过程发生时,应认定为实践教学安全事故:

  生产事故、火灾、爆炸、群发性食物中毒、溺水事故、交通事故、群体事件、人员失踪等。

  2.发生人员死亡、重伤的安全事故为Ⅰ类事故;发生人员轻伤的安全事故为Ⅱ类事故;无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为Ⅲ类事故。

  (二)事故处理

  1.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带队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向本专业学院、教学部领导报告,讲明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事故性质、现场基本情况等;与此同时,事故中如有人员受伤,要立即组织救治;及时做事故备忘录,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内容、现场情况、处置措施、目击者等。专业学院、教学部接到报告后,在组织事故处理的同时,立即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校有关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做出工作部署。有关职能部门有义务积极配合专业学院、教学部处置事故、事件,将损失降至最低。

  2.Ⅱ、Ⅲ类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实习、调研教学组织单位组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负责事故处理并出具《事故报告》报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Ⅰ类安全事故发生后,由学校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负责事故处理并出具《事故报告》报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事故报告并做出最终处理决定。《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基本事实、事故性质、处置措施、发生原因分析,事故责任分析、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整改措施和建议等。

  (三)调查与责任认定

  1.安全事故调查中,事故目击人员和参与事故处置人员有义务如实向有关部门陈述与事故有关的事实,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2.事故调查中,除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外,要检查各级有关人员(包括有关领导、实践教学组织者、学生等)应尽的安全义务履行情况,进而判定有关当事人、组织应负的责任。

  3.未尽安全教育、管理职责的领导、组织、指导人员,要责令做出检查,汲取教训,并根据渎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单位内部通报批评、全校通报批评、行政处分,乃至追究民事、刑事责任。

  4.对于无视安全纪律导致安全事故的学生,要责令做出检查,汲取教训,并根据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全校通报批评,行政处分,乃至追究民事、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所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5:职业学院实训室安全制度

  职业学院实训室安全制度

  一、实训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做好实训室安全工作是预防事故,保证学生和实训人员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的一件大事。全体实训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从事实训室建设,教学、科研等工作时, 要严格执行学校的安全条例和主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切实抓好安全工作。实训室全体成员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二、 实训室安全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系主任对本系部实验室安全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对实训人员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和督促。实训室工作人员应对本职岗位的安全负责。

  三、实训室工作人员必须对新参加实训室实习、实训的学生和教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加强对其安全操作技术的指导,要求必须遵守安全制度,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对违反规定者,实训室人员有权停止其实训。

  四、实训室内严禁吸烟。禁止携带与实训无关的物品进入实验室;严禁携带危险物品(易爆、易燃、剧毒、强腐蚀)进入实训室。

  五、实训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训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消防器材按规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保证正常工作状态。

  六、实训室及计算机房的钥匙必须妥善保管,对持有者要进行登记,不得私配和转借,人员调出时必须交回。实训室工作人员不得将钥匙借给学生。

  七、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并及时报警。遇到案情事故,要注意保持现场,并迅速报警。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火警119、匪警 110)

  八、 来实训室的人员,必须有实训室工作人员陪同或在场。节、假日需要加班者应写加班申请报告,经系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加班做实验,并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以确保人身安全。

  九、若工作需要对仪器、设备进行开箱检查、维修,要经系主任签字同意才能拆装,并要有两人在场。检修完毕或离开检修现场前,必须将拆开的仪器设备妥善安排。

  十、实训室工作人员离开实训室以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关好水、断电、锁门,时刻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十一、实训室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安全情况。每周五下午开展安全及卫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控制和消除措施,对于无力整改,难度较大的事故隐患,应在发现后的24小时内向系部、或院级有关部门报告。

  十二、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本人态度,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赔偿。对于知情而未及时上报学院者追究该工作人员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