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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宇中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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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宇中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

  兴宇中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

  为配合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全面实施,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工作效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市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年度(学期)考核从德、勤、能、绩四方面综合考核,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15%。见习期教师不参加考核。确实出现教职工的工作表现介于称职和不称职之间的,通过校考核小组审定,亦可评为基本称职。

  二、优秀的基本条件

  德、勤、能、绩四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期、年度考核不能评“优秀”:

  1.工作量不足者。

  2.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态度不好者。

  3.搞第二职业(包括炒股、搞传销、搞有偿家教)。

  4.一年中事假累计超过10天及以上或病假累计超过30天及以上者(学期减半)。

  5.教师或学生满意率不到90%的。

  6.值日、值周工作不够认真负责的。

  7.所任班级的期未成绩均达不到年段标准分的。

  8.班主任、任课教师一学期家访次数没有达到学校规定要求的。

  9.教学常规检查中有一项及以上为及格及以下等级的。

  10.有旷课现象的。

  三、称职的基本条件

  能胜任本职工作,德、勤、能、绩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期、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

  1.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严重影响者。

  2.由于本人失职出现较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3.经查实,搞有偿家教,影响学校工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个人原因工作量只达二分之一者。

  5.师生满意率不到60%的。

  6.有旷工现象的。

  7.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屡教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8.一学期教学常规检查中有一半以上为不合格的。

  9.不能很好胜任本职工作(如教学工作、班主任、教育工作、后勤管理工作、行政工作等),师生或家长意见很大者。

  四、年度考核奖发放标准:

  按考核等级发放,原则上优秀为6000元/年,称职为5500元/年,不称职者不发考核奖。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可视财力作适当调整。

  五、其它规定

  1.病假、产假、婚假、丧假按实际天数扣除相应年终考核奖,(一年实际工作天数以教务处核准的教师工作时间定)

  2.事假按病假比例加倍扣除

  3.旷课

  旷课一节扣发半个月年度考核奖。

  旷课二节扣发一个月年度考核奖。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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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兴宇中学教职工加班补贴发放标准规定

  兴宇中学教职工加班补贴发放标准规定

  为了合理支出加班补贴费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加班补贴发放实施意见。

  一、加班概念界定

  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应学校要求,教职工在双休日或其他节假日继续工作的,属加班范畴。

  二、加班确认

  1.校长(书记)指派

  2.校长(书记)同意,中层指派

  3.因工作需要,经个人申报,校长(书记)批准

  三、相关规定

  1.加班费为一天30元。

  2.暑期加班除总务主任外,原则上最高计20天。

  3.体育运动队在暑期进行训练,每次补贴20元。

  4.学校特殊活动(如春游、运动会、文艺演出等)需要在非节假日中开展,可根据学校财力适当给予补贴。

  5.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监考,根据实际划拨的费用发放;中考监考以每场60元计。

  6.代课15元/节。

  7.初三双休日补课50元/节,管理者30元/次。下午补课5元/节;

  8.竞赛辅导平时5元/节,双休日竞赛辅导参照初三补课标准;学生社团辅导(管理)平时5元/节,双休日25元/节。

  9.参加学校召开的家长会或家长学校活动,每人每次补贴20元。

  四、未尽事宜,由学校酌情考虑。

篇3:兴宇中学消防安全制度

  兴宇中学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内的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作好检查记录。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消防设施,违者要严肃处理。

  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四、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必须做到专门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室内必须有沙包,按规定配置灭火器。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要提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图书馆、实验室、电化教室等场所要按规定配齐配足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室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不得使用闸刀开关。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闭电源,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八、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的快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吸烟、点蜡烛和蚊香,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九、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要教育家属及子女共同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十一、学校举办大型活动,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向教育局和消防部门提前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举办。室内*,电工要固守岗位。

  十二、对无视消防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兴宇市兴宇中学

篇4:兴宇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兴宇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绩效工资分配的文件精神,以促进学校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不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充分发挥劳动分配的激励功能,强化考核,注重实绩。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力求公正合理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促进全校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二条、实施对象

  经校长聘任的学校全部在编在岗人员(试聘人员按80%发给,待聘人员按60%发给。新毕业生在试用期内实行见习期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7、8两月按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外借教师参加原单位分配,由兴宇中学提供考核依据。

  第三条、分配原则

  实事求是,因校制宜,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民主集中,公开公正,顾全大局,提倡奉献。

  第四条、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与分配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设为考勤奖、工作量奖、管理岗位奖、教育教学成果奖、名优教师奖、岗位目标奖、年度考核奖、加班奖和校长奖励基金等项目。

  1.考勤奖。主要体现对日常出勤和在岗情况的考核奖励。凡月全勤上岗工作的教职工奖200元,按月发放,以10个月计。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见附件一)。

  2.工作量奖。即课时津贴,主要体现多劳多得。按月发放,以10个月计。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结构工资实施办法》中有关课时津贴发放规定执行(见附件二)。

  3.管理岗位奖。管理岗位指学校领导、中层干部以及学校相关管理岗位,兼任多个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在满基本课时量的情况下,岗位津贴不满450元的按实际职务补贴计发,满450元的,其它岗位津贴最高封顶100元。按月发放,以10个月计发。

  ①班主任考核奖。根据班主任一学期履职情况,按比例划分等级,奖励额度为1500---2000元/学期,期末发放。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班主任考核办法》执行(见附件三)。

  ②相关管理岗位津贴

  相关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较好完成当月本职工作,全额享受此津贴,否则相应扣除。

  A、按教育局文件精神,中层正职的管理岗位津贴标准与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班主任津贴额度相当,450元/月。副职350元/月。满基本课时量的,全额发放。不满基本课时量的,相应扣除课时津贴;不任课的,课时津贴按后勤人员标准执行,同时相应管理岗位津贴按80%计发。

  B、年段长、教研组长、大队辅导员按100元/月发放。(教研正副组长的比例原则可定七三开,亦可根据实际承担工作情况,由组长定夺)。

  C、备课组长按30元/月发放。

  D、女职委主席、党支部书记、工会委员按25元/月发放。

  E、教师满基本课时量且同时承担学校上述管理岗位之外的工作岗位,按30元/月发放。

  F、按教育局文件精神,正校级与副校级的岗位津贴按中层正职的1.5倍和1.3倍执行。

  ③值周奖。对认真完成值周工作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励。值周奖每周40-60元,按学期发放。

  4.教育教学成果奖。主要体现对教职工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学校管理方面取得成绩的激励,奖额视学校财力而定,见习期教师减半发放。

  ①学科质量奖。主要对学科教师一学期中学科质量进行考核奖励,按学期发放。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执行(见附件四)。

  ②教师教科研及指导奖:教师参加科研课题、优质课评比、论文、教学案例、教学基本功比武等获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获奖、论文发表或获奖;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成绩突出等。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兴宇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执行(见附件四)。

  ③初三中考奖。根据当年中考业绩进行奖励,奖励对象为初三中考学科教师。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执行(见附件四)。

  ④后勤服务奖。后勤服务人员在学期末根据一学期履职情况及教师民主测评,评出奖励等级,按学期发放。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执行(见附件四)。

  ⑤先进教研组奖。根据一学期来教研组活动情况进行评定。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执行(见附件四)。

  5.名优教师奖。主要用于奖励校级名优教师。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名优教师评选方案》执行(见附件五)。

  6.岗位目标奖。主要对教职工每月岗位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奖励。每月300元,按月发放,以10个月计。对工作认真、岗位任务如期完成不出差错者,全额发放;对违反师德、工作不力、工作差错或造成教育教学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相应扣除岗位目标奖;对情节严重,给学校造成较大负面影响者,扣除当月岗位目标奖,同时在年度考核中按相应规定处理。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岗位目标奖考核条例》执行(见附件六)。

  7.年度(学期)考核奖。主要根据教职工一年来各方面表现,从德、勤、能、绩四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具体办法参照《兴宇中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执行(见附件七)。

  8.加班奖。教师在非工作时间内,因学校工作需要,由校长(书记)指派、经校长(书记)同意部门指派、个人申报经校长批准而承担的额外工作量,根据《兴宇中学教职工加班补贴发放若干规定》执行(见附件八)。

  9、校长奖励基金。全年工作无重大差错可获得1200元/年·人奖励;一年中工作业绩突出或获得各类先进称号的,根据学校财力予以奖励。

  第五条、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酌情考虑。

  第六条、本办法经教职工大会通过后执行。自执行之日起,有关原条例同时作废。本办法解释权归校长室。

篇5:兴宇中学安全保卫制度

  兴宇中学安全保卫制度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综治工作的指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推进我校“平安校园”的建设,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1.除日常值周制度外学校另设安全保卫小组。组长谢飞;组员沈黎松、宣永华、宋超、黄伟良、王陆军、王伟峰、夏杭、冯建焕、屠秀强、张继钟。保卫小组协助值周教师实施学校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2.加强校园及周边地区的安全巡查,校园安全保卫小组分组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加强学校外围巡视,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遇到危险情况要及时排除,以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值周领导及值周老师在学生上学、放学时段加强学生接送车管理,放学时间对停放在学校大门左右50米禁停区范围内的车辆及时劝阻和疏导。同时关注校园周边有无可疑情况。

  3.实行教职工节假日及寒暑假轮流值班制,负责校园巡视,处理偶发事件。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和公安部门,做好每日值班记录。

  4.加强对住校学生的安全管理,专聘生活指导老师负责日常生活起居管理,晚间由值班教师、生活指导老师、保安等共同负责管理住校生的安全。

  5.加强安全防范,各办公室、教室在静校时,要关好门窗,切断一切电源,贵重物品不放在办公室、教室过夜。节假日将各类出借的教学仪器交学校专门负责人统一保管。

  6.传达室保安人员要切实执行《保安门卫制度》、《传达室保安工作职责》。

  7.加强对临时务工人员的管理。

  8.校安全保卫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分析总结,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兴宇市兴宇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