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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信息披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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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信息披露制度

  学院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证学院信息披露质量,保持对内对外信息传递和信息发布的一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容

  根据其对学院的影响及重要程度划分为特别重要信息、重要信息、一般信息三类。

  (一)特别重要信息

  1、学院绝密级文件。

  2、学院专有技术资料。

  3、学院商业秘密。

  4、学院董事会认为特别重要的其它信息。

  (二)重要信息

  1、学院会议记录。

  2、学院有密级的文件。

  3、学院员工档案。

  4、高层领导尚未公开的谈话。

  5、上级主管部门的来文和对外的发文。

  6、学院院长认为重要的其它信息。

  (三)一般信息

  特别重要信息和重要信息以外的其它信息。

  第三条 审批程序

  (一)特别重要信息由董事长批准。

  (二)重要信息由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批准。

  (三)一般信息由处(室)、系(部)负责人批准。

  第四条 输出方式

  (一)对内

  1、院级信息由院办公室负责披露;

  2、部门级信息由各部门负责披露。

  (二)对外

  由院办公室统一对外披露。

  第五条 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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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院车辆管理规定

  学院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条 用车规定

  (一)学院车辆由院办公室负责调度,部门用车需填写派车单,由部门负责人和院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车队派车。院长用车由院办公室下达派车单。

  (二)如遇紧急事情或因部门、院办公室负责人不在单位时,需电话按以上程序申请。院办公室通知车队先派车,用车部门事后补办派车单,并注明补办字样。(如不补办,车队可拒绝该部门再次用车)。

  (三)紧急情况用车由学院总值班直接调遣,事后按程序办理手续,并说明事由,注明补办字样。

  (四)学院客车按日常规定班次、时间出车,客车班次、时间应公示,非特殊情况未经院办公室负责人批准,不得改动班次和时间。

  (五)特殊情况使用客车时,由院办公室负责人通知车队派车。

  (六)各车驾驶员未经派车,不得擅自出车。

  (七)驾驶员平时应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随时听候安排。

  (八)小车驾驶员每次出车,需根据派车单填写小车运行周报表,并每周按时上报院办公室核对。

  第二条 安全驾驶规定

  (一)驾驶员要安全行驶,文明驾车。

  (二)各车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车辆停放规定,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遇特殊情况不能在指定地点停放的,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

  (三)班车驾驶员出车时,需按规定路线行驶,正点到达,不得自行改道;小车驾驶员出车时,需按派车单上的指定地方直接正点或提前到达,需到其他地点的,必须经车队队长同意。

  (四)驾驶员在外停车时,车辆需停放安全,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外出临时停放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

  (五)驾驶员出车时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六)驾驶员工作期间严禁喝酒,不得因喝酒影响工作,不得酒后驾车。

  第三条 车辆维修保养规定

  (一)驾驶员平时应勤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车况良好。

  (二)车辆的正常保养、维修需经车队队长同意并到学院定点修理厂维修,维修项目需经车队队长同意,如不在定点维修厂维修的,费用自理。

  (三)车辆出差在外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向车队队长汇报,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车队队长批准;3000元以内的,由院办公室负责人批准;维修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由分管院长批准。根据故障大小及维修难易程度决定维修地点。

  (四)车辆补胎、充气、打黄油,允许就近由司机自行处理。

  第四条 车辆用油规定

  (一)车辆加油需到学院指定加油站加油,驾驶员核准单价、加油后在加油表上签字。

  (二)车辆出差时,先在单位定点加油站加满油,中途油量不够时可在外补充,并请同车同事在发票上签名证实。

  (三)车辆加油时只允许向本人所驾车辆的油箱内加油,不得给学院以外其它车辆加油或向油箱以外其它物品内加油。

  (四)驾驶员每月向车队队长汇报车辆行驶公里数,由车队队长核算每辆车的百公里耗油量,作为考核司机的一项指标。

  第五条 驾驶员行为规范

  (一)驾驶员上班期间需穿戴整齐、干净,语言需文明,不得讲粗话。

  (二)驾驶员平时应保持车辆干净、整洁。

  第六条 处罚

  (一)驾驶员未经批准,私自用车者,提前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二)驾驶员不在学院指定地点停放车辆,按私自用车处理。

  (三)驾驶员不按交通法规停放而造成的车辆损失由驾驶员承担责任;平时违章驾驶被罚款由驾驶员承担责任。

  (四)发生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负全责的,本人应承担保险费以外一切费用的50%;由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本人承担保险费以外一切费用的30%;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的,本人承担保险费以外一切费用的10%;驾驶员不负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公开批评、记过、记大过处分,直至提前解除合同。

  (五)给学院以外其它车辆加油或向油箱以外其它物品内加油的,一经发现,提前解除合同,同时赔偿损失。

  (六)酒后驾驶车辆,给予提前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七)在车辆维修中,乱虚作假,虚报费用的,给予提前解除合同。

  (八)驾驶员因操作不当或疏于保养而造成车辆损坏的,承担维修责任(如已汇报车队队长,队长不及时安排处理的,由队长负责)。

  (九)其他违反车辆相关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公开批评及以上处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提前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本规定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3:学院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学院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建立学院合理化建议提出、采纳和奖励程序,以确保学院管理的持续改进。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院任何员工或集体对学院生存、改革、发展所提出的建议。

  第三条 工作程序

  (一)定义

  合理化建议是指任何员工个人或集体对学院管理的任何环节所提出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方法和措施。

  (二)提出

  1、合理化建议的提出以书面形式,并署名。

  2、建议者将合理化建议交给院办公室。

  (三)受理

  院办公室负责受理和初审,对于可以采纳的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四)采纳

  1、对于可以采纳的建议,由院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施。

  2、不论合理化建议采纳与否,院办公室负责及时向建议人提供反馈意见。

  (五)奖励

  对可避免学院重大损失的,或对学院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的建议,由院办公室根据预测效果或实行后取得的效果提议奖励,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奖金由财务处直接发放。

  第四条 本办法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4:学院大事记管理规定

  学院大事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及时地记录学院的发展历程和其中的重大事件,保留学院的珍贵历史,为学院全面和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历史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院大事记编写内容

  (一)学院的由来

  (二)学院发展中的重大里程碑事件(合并、分立、改组、改制、上市、重大改革事项等)

  (三)学院重要的外事活动、社会活动

  (四)学院重大合同的签订事宜

  (五)学院及学生的荣誉获得事项

  (六)学院重大安全事故及处理结果

  (七)学院领导人的更换和内部重大人事变动

  (八)学院重要财产的购置报废丢失等事项

  (九)学院师生员工重大的奖惩事项

  (十)学院重要制度的制订、颁布

  (十一)学院管理模式的重大变动

  (十二)学院重大的经济纠纷

  (十三)学院重要会议的组织召开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条 大事记的编写由院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素材。

  第四条 大事记编写与管理应按学院保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五条 本制度施行之前学院的大事记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和编写。

  第六条 每学期末,院办公室负责将大事记汇编成册,交档案室归档,同时,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 本规定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5:学院电话传真管理制度

  学院电话传真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电话管理

  (一)电话接打规范

  1、接听电话规范用语

  (1)“您好!安徽外国语学院×××部门”

  (2)“请稍等,......”

  (3)“对不起,他(她)不在,请打他(她)手机或改日再打”

  2、拨打电话规范用语

  “您好,我是安徽外国语学院的......”

  3、接听原则

  接听电话要迅速、准确、用语简练、清晰、耐心。接听电话应在铃响2-3声之间就拿起话筒。

  4、挂断电话

  尊、长者优先挂断;打电话者先挂电话。

  (二)电话记录及处理

  1、接听电话时要做好记录准备,主要是六大要素:何人、何地、何时、何因、何事、何果。

  2、要及时将电话记录内容转告当事人。

  (三)电话的开通(移机、停机)

  因工作需要,由部门提出电话开通(移机、停机)申请,交总务处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批准后交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办理。

  (四)电话故障处理

  1、电话机及内部线路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由各使用部门向后勤服务大厅报修。

  2、电话信号等出现故障时,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及时与运营商协商解决。

  (五)电话费用结算

  1、各部门每部电话每学期都有一定的话费标准,超支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结余部分由部门负责人自由支配。话费标准另行制定。

  2、后勤服务中心派员每月到电信局打印电话费用清单,凭清单到财务办理结算手续。缴费须及时,避免因欠费而停机。

  第二条 传真管理

  (一)传真操作规范

  1、发送传真时明确对方的传真号码、姓名,向对方简单说明发送传真的事由及接收传真人员的姓名。重要传真发送后,需电话确认。

  2、接收传真时问清对方传真发送给何部门何人,若是纯商业性的传真可以拒收。收到传真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领取传真,并做好登记和签收。

  3、院办公室文员负责传真机维护,保障传真纸张的充足。

  (二)传真使用要求

  1、传真由院办公室文员操作,其他人员严禁接发传真。

  2、严格登记制度,发往外地或发送量超过5页的传真须经院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第三条 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