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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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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学院合理化建议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建立学院合理化建议提出、采纳和奖励程序,以确保学院管理的持续改进。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院任何员工或集体对学院生存、改革、发展所提出的建议。

  第三条 工作程序

  (一)定义

  合理化建议是指任何员工个人或集体对学院管理的任何环节所提出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方法和措施。

  (二)提出

  1、合理化建议的提出以书面形式,并署名。

  2、建议者将合理化建议交给院办公室。

  (三)受理

  院办公室负责受理和初审,对于可以采纳的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四)采纳

  1、对于可以采纳的建议,由院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施。

  2、不论合理化建议采纳与否,院办公室负责及时向建议人提供反馈意见。

  (五)奖励

  对可避免学院重大损失的,或对学院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的建议,由院办公室根据预测效果或实行后取得的效果提议奖励,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奖金由财务处直接发放。

  第四条 本办法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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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学院大事记管理规定

  学院大事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及时地记录学院的发展历程和其中的重大事件,保留学院的珍贵历史,为学院全面和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历史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院大事记编写内容

  (一)学院的由来

  (二)学院发展中的重大里程碑事件(合并、分立、改组、改制、上市、重大改革事项等)

  (三)学院重要的外事活动、社会活动

  (四)学院重大合同的签订事宜

  (五)学院及学生的荣誉获得事项

  (六)学院重大安全事故及处理结果

  (七)学院领导人的更换和内部重大人事变动

  (八)学院重要财产的购置报废丢失等事项

  (九)学院师生员工重大的奖惩事项

  (十)学院重要制度的制订、颁布

  (十一)学院管理模式的重大变动

  (十二)学院重大的经济纠纷

  (十三)学院重要会议的组织召开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条 大事记的编写由院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素材。

  第四条 大事记编写与管理应按学院保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五条 本制度施行之前学院的大事记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和编写。

  第六条 每学期末,院办公室负责将大事记汇编成册,交档案室归档,同时,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 本规定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3:学院电话传真管理制度

  学院电话传真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电话管理

  (一)电话接打规范

  1、接听电话规范用语

  (1)“您好!安徽外国语学院×××部门”

  (2)“请稍等,......”

  (3)“对不起,他(她)不在,请打他(她)手机或改日再打”

  2、拨打电话规范用语

  “您好,我是安徽外国语学院的......”

  3、接听原则

  接听电话要迅速、准确、用语简练、清晰、耐心。接听电话应在铃响2-3声之间就拿起话筒。

  4、挂断电话

  尊、长者优先挂断;打电话者先挂电话。

  (二)电话记录及处理

  1、接听电话时要做好记录准备,主要是六大要素:何人、何地、何时、何因、何事、何果。

  2、要及时将电话记录内容转告当事人。

  (三)电话的开通(移机、停机)

  因工作需要,由部门提出电话开通(移机、停机)申请,交总务处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批准后交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办理。

  (四)电话故障处理

  1、电话机及内部线路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由各使用部门向后勤服务大厅报修。

  2、电话信号等出现故障时,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及时与运营商协商解决。

  (五)电话费用结算

  1、各部门每部电话每学期都有一定的话费标准,超支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结余部分由部门负责人自由支配。话费标准另行制定。

  2、后勤服务中心派员每月到电信局打印电话费用清单,凭清单到财务办理结算手续。缴费须及时,避免因欠费而停机。

  第二条 传真管理

  (一)传真操作规范

  1、发送传真时明确对方的传真号码、姓名,向对方简单说明发送传真的事由及接收传真人员的姓名。重要传真发送后,需电话确认。

  2、接收传真时问清对方传真发送给何部门何人,若是纯商业性的传真可以拒收。收到传真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领取传真,并做好登记和签收。

  3、院办公室文员负责传真机维护,保障传真纸张的充足。

  (二)传真使用要求

  1、传真由院办公室文员操作,其他人员严禁接发传真。

  2、严格登记制度,发往外地或发送量超过5页的传真须经院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第三条 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4:学院保密管理制度

  学院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院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学院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限定范围内的人员和知悉的事项。学院秘密的范围包括:

  (一)学院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学院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方向、规划、项目、决策等。

  (三)学院内部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和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四)学院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学院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学院高层领导未正式公开的谈话。

  (七)学院员工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收入及资料。

  (八)其它经学院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二条 学院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

  (一)绝密是指在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学院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学院重大决策、经营战略、经营决策等。

  (二)机密是指泄露会使学院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学院的财务报表、工资收入、统计资料、协议、合同、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经营情况等。

  (三)秘密是指泄露会使学院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学院人事档案、高层领导未正式公开的重要谈话、未正式公开的各类信息等。

  属于学院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条 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一)绝密级:董事会成员、院级领导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二)机密级:处级(正职、副职、助理)以上级别干部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三)秘密级:高级文员以上岗位人员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 保密措施

  (一)学院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二)院长领导保密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三)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学院秘密的事项,应由院长批准,绝密级内容须经董事长批准。

  (四)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学院秘密。

  (五)员工发现学院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院办公室,院办公室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六)有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保密细则,并加以严格执行。

  (七)文档人员、保密员工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八)小车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严格保密。

  第五条 保密环节

  (一)文件打印

  1、由文件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学院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分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姓名应在发文单中反映,保密文件应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立即用碎纸机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二)文件发放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交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未正式聘用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三)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特殊情况由相关领导批准。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严格按复印份数复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复印废件应即时用碎纸机销毁。

  (四)文件借阅

  借阅保密文件必须经借阅方、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加以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需经相关领导批准。

  (五)传真件

  1、保密文件传递,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要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人员,不得为其他人。

  (六)档案

  1、严格履行借阅不同密级档案的批准手续,秘密、机密档案由院长批准,绝密档案由董事长批准。

  2、档案销毁应经鉴定小组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两人以上参加,做好登记。

  (七)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由院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参加会议人员应严格控制,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会务组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的签到和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院办公室指定。

  5、会议纪要整理由院办公室指定人员在指定地点整理。

  6、会议参加人员不得私自透露会议内容。

  第六条 违纪处理

  (一)泄露学院绝密者,提前解除合同。给学院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二)泄露学院机密者,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提前解除合同。给学院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三)泄露学院秘密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提前解除合同。给学院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5:学院文印工作制度

  学院文印工作制度

  第一条 文印室负责全院文字材料(各类公文、报表、统计材料等)、试卷的打印、复印工作。本着“高效、有序、节俭”的工作原则,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所有需打(复)印材料的部门,均要填写《打(复)印材料申报卡》,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经文印室登记同意后方可操作;打(复)印材料A4文件超过20张、A3文件超过10张的,须经院办负责人签字同意,文印室方可打印。

  第三条 打(复)印业务由文印室专业人员操作,其他部门人员不可擅自操作,并且在工作场地外等候,如涉及机密内容的经文印室批准后可由各部门打(复)印人员自行操作。

  第四条 文印室不负责为各部门编辑文稿表格,请各部门编辑完成后方可打印。

  第五条 为了节约打印时间,方便打印人员查找,打印时需建立名为“打印”的文件夹,把当前所需打印的内容放入其中。

  第六条 对于重复打(复)印或介于可否复印之间的材料,文印室经请示后可拒绝操作。

  第七条 油印试卷的操作流程

  (一)各部门将所需油印的电子版送交教务处,填写《印刷试卷申报卡》,写出书面申请由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一并交文印室,书面申请应包括:所需印刷试卷名称、所需实际份数(若需放数由文印室确定)、考试日期。

  (二)试卷印刷完毕,文印室将印刷好的试卷交由教务处签字领收。

  (三)文印室在印刷试卷期间,停止一切打(复)印业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文印室。若不听劝说,强制进入文印室而导致试卷泄密,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文印室不按本工作制度操作,造成纸张、墨粉等的浪费,或电脑、打(复)印机的损坏,由文印室当班人员负全部责任,承担损失或维修费用。

  第九条 打印(复印)机在打(复)印大量材料时中途要停止一段时间用于机器散热。下班时切断打印(复印)机电源,盖好防尘罩。打印(复印)机出现故障时文印室工作人员无法排除须及时向资产管理处申报维修。

  第十条 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