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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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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考试管理的暂行规定

  一、命题管理

  第一条 命题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难度适中。要避免出偏题、怪题。

  第二第 采用同一教学大纲,同一教学进度的课程,应当统一命题,试题的类型要多样化,题型不得少于四种。题量要适当。一般以笔试90-120分钟、口试15-20分钟内完成拟定题量。试卷满分统一为100分。

  第三条 试卷由各系部组织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担任过主讲教师或现任主讲教师进行命题,也可由几名任课教师共同拟定,由教研室主任初审,最后由各系部负责人审定。

  第四条 为提高试卷的信度,提倡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如果条件成熟,要尽可能做到“教考分离”。

  第五条 期末考试凡不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的科目,任课教师应于考试前一个月提交二套分量和难度相当的试题(A、B卷),并附有参考答案和详细评分标准。由教务处、各系部负责人抽取确定,特殊情况下,可由教务处直接抽取确定。

  第六条 根据课程性质和考试要求不同,提倡考试方式多样化,但第一次试行时,要由系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论证,并应报教务处审批。

  二、试卷印刷管理

  第一条 经系部审定的纸质试卷样卷、《z职业技术学院试卷样卷送审表》(附件一)、电子文稿(word文档)等要按规定时间送交教务科。教务处要再次对试卷样卷进行审核,然后由教务处、各系部负责人随机抽取确定正考卷,特殊情况下,可由教务处直接抽取确定。

  第二条 教务科要严格按照试卷保密原则统一组织试卷印刷、装订、装袋和考前保管等工作,并在开考前交给监考老师。

  第三条 试卷的命题、送审、印刷、装订、装袋和考前保管等工作均要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任何形式泄密者应追究其责任,并以教学事故处理。

  三、考试过程管理

  第一条 教务处统一组织期末考试。期中考试、平时测验、单元测验由各系部及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教务处根据各系部日程安排,随时检查考查情况。

  第二条 期末考试科目及考试日程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统一下达考试计划书(阶段性上课的科目原则上要留出至少半个月的时间让学生进行复习,然后由相关系部提出考试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批方可开考),各系部根据考试计划书认真安排好相关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考场地点及监考人员等),教务处根据各系部报送的相关准备工作的信息(考场地点及监考人员等)统一协调安排好考务工作。考试日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 各考试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在复习考试前一周确认学生考试资格(祥细方案请参阅《z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z职业技术学院无资格参加考试学生名单》表样见附件二),并由教学秘书汇总后向教务处报送无资格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该类学生不得参加考试、不得参加加正常补考。

  第四条 任课教师不得在考前划定考试范围或变相暗示。不得出复习思考题变相缩小考试范围。

  第五条 考试地点原则上安排在考生所在系部的教室,考试前各系部应组织一次教室卫生大扫除。做到黑板干净,环境整洁,桌面无涂写,抽屉无纸屑,并准时将教室钥匙交到教务处。

  第六条 学校将根据需要成立考试管理临时机构,负责执行考试工作。

  第七条 考场规则

  1、考试前,各系部应组织一次教室卫生大扫除。做到黑板干净,环境整洁,桌面无涂写,抽屉无纸屑。规范张贴相关考场标志。使学生进入考场有清洁、舒适的环境。

  2、进入考场时,除携带必备的文具外,其它与考试无关的书籍、练习本、卡片、刀具不准带入考场,更不得携带传呼机、手提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听劝阻者,监考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该门课程作旷考论处。

  3、严格考试时间,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迟到超过三十分钟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并以旷考论处。考生迟到后,不再延长考试时间,必须按正常考试时间交卷。

  4、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按规定座位就座并出示学生证。一般实行教室单人单桌单列就座,书桌要正向朝前;阶梯教室则单人隔行就座。考生不得擅自挪动座位。凡不听监考人员指导者,取消考试资格,该门课程作旷考处理。

  5、答卷前考生要在考卷上写清姓名、班级、座号。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外语或特殊考试除外),字迹力求工整、清楚。对辨认不清的字迹按非正确答案处理。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若发现试题有误或字迹不清时可举手询问。考生必须使用考试统一发放的草稿纸,个人自带的草稿纸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6、考生在考试时不得互相谈话,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器)等,更不得有偷看、传纸条、夹带、交换答卷等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对于舞弊者和参与舞弊者,给予严厉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7、考试中考生未经监考教师允许不得离开考场。提前交卷者须待监考教师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且不得在考场内逗留、谈笔或在走廊大声喧哗;离开考场后不准重返考场。

  8、凡旷考考生,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并不准正常补考应重修。

  9、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认真、如实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情况登记表》(附件三),并送交主考办公室。

  第八条 监考规则

  (本规则不但适用于考试考查课的期中期末考试,也知用于期初补考和重考。)

  1、开考前三十分钟,监考人员到主考办室领取考试试卷。

  2、每个考场设立监考二名,负责本考场考试过程的实施。

  3、监考教师提前10-2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

  1)、安排考场学生座位。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查对学生座位,必要时有权临时调动考生座位。

  2)、宣布考场规则和答卷注意事项。

  3)、清点考生出缺席情况并作记录。

  4)、发考卷及草稿纸,并要求学生在答卷前必须把班级、姓名和座号完事正确地填写在考卷上。

  4、监考人员要模范遵守考试纪律。不准在考场内吸烟、看书(报)或进行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准在考场内议论考题或学生答题情况,更不准有干扰或影响学生正常答案的行为。

  5、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考场。要认真地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场工作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地关心爱护学生。若发现有学生不适,不能继续考试时,应立即通知教务处,并作临时处理。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6、监考人员要认真处理学生的违纪和作弊行为。若发现有违纪或舞弊行为,要立即没收其考卷及作弊证据,令其退出考场,并交相关系部进行教育,同时将违纪考生的班级、姓名、座号及违纪事实经过填在《z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情况登记表》上。考试结束好,将考卷、违纪证据一起上交所在系部,由所在系部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教务处处理。

  7、监考人员应告诫考生装订成册的考卷不得擅自拆开,答题期间一律将考卷放在自己座位的正前方,不得偏左或偏右。答完的试卷不得拿起来检查,否则按违纪处理。

  8、考试期间,学院领导应安排值班,及时处理和汇报有关事项。巡视员进行考场巡视。

  9、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遇有学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提出询问时,应通知该课程教师或相关室主任来答复,已经答复的问题,而另有学生提出疑问时,监考人员可以给予答复。

  10、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考生。考试终了,应立即收卷,并当场点清,确认无误时,方可允许学生离开。延迟交卷的应予拒收。不按时交卷的学生,成绩以零分计;然后将收好的试卷装订成册;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情况登记表》和试卷袋表格内容,并将试卷和《考场情况登记表》一起装入考试袋内送到教务处。由教务处人员验收无误后,监考人员方可离开。

  四、评卷管理

  第一条 考试结束后立即组织评卷,评卷工作由该课所在系组织教研室人员进行。评卷应在考试结束后两天内完成。评卷过程要在隐名密封的情况下进行。登记成绩前,不得擅自将封条拆开。本规则期末考试和期初补考均适用。

  第二条 评卷工作要以课程为单位组成评卷小组(以2-3人为宜,不得少于2人)。采用流水作业,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确保评分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评分标准,如若改动需经系主任批准,教务处备案。不得随意提分,打人情分。评完的试卷要认真复查,保证评分和合分的准确性。

  第三条 评卷工作要在系部指定地点进行。试卷要妥善保管,决不允许带回家里。评卷期间不准接待学生,更不允许查看试卷,在任何情况下,教师不得透露评卷情况。

  第四条 每门必修课在考前由教学大纲的规定确定成绩比例,(一般平时占20%-40%,期末占80%-60%,平时成绩不得超过40%)。任课教师于考前将学生平时成绩一式四份(《z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成绩登记表》,附件四)送交教学秘书加盖系部公章,评卷时连同试卷并交给评卷人员,评卷完毕,当场将期末成绩录入成绩单,按规定比例计算出该课程本学期的总成绩,经评卷教师签字后生效并交给系教学秘书。

  第五条 系教学秘书要及时将成绩单提交系主任审核签字,无异议则成绩单分别送教务处、任课老师、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系部存档。成绩一旦评定,无论何种情况,不得随意改动分数及试卷,不准学生查阅试卷。

  第六条 教师评卷时,在完全正确的答案上画相应符号(一般为“V”)为标记,不允许空白;对完全错误的试题打上相应符号(一般为“*”)并写上所扣分数;对部分错误的客观题目要画上适当符号(如下划线、?、....等符号)并写上所扣分数;每个大题的最后得分写在左上角(如果一个大题中有若干个小题,将每个小题的得分累加),最后将每一个试题的得分填在试卷的得分栏内。在每一题的得分栏内签上评卷老师姓名。

  第七条 试卷袋的封皮必须填写评卷人的姓名及其所评题号。评完的试卷,连同标准答案、评分标准一起交给各系教学秘书以备查阅。

  第八条 学校组织巡视组,对评卷现场进行巡视。

  六、补考管理

  第一条 缓考

  学生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者,必须于考前持有关证明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若确系急病者,应在当场考试结束前向系里请假,并于当场考试两天内持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向系提出申请),由系主任严格审查并签注意见,及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缓考(缓考的条件请参阅《z学院学籍管理规定》,《z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缓考审批表》表样见附件五),缓考和补考同时进行,缓考及格者其成绩按正考成绩登记,未按时办理缓考手续者或手续不完备者均按旷考处理。

  第二条旷考

  无故缺考或正考前未办理缓考手续及申请缓考而未得到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视为旷考。其旷考课程成绩记为0分。如事后确有悔改表现,学习刻苦努力者,由本人申请,系主任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给毕业前一次补考机会。

  第三条补考

  1、学生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应按学院的规定办理补考手续后方可参加补考,补考学生必须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入场补考,否则不予补考。

  2、缓考、补考试卷应用正考的B卷,一般不要重新出卷;其监考、阅卷、成绩登记等工作应与正考时一样要求,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补考成绩单》(附件六);所有补考试卷一律交到系部由教学秘书保管存档,其存档要求同正考卷一样。凡操作不规范或故意放松要求者,其成绩要重新认定,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一学期或几学期累计达四门课程,或三门主要课程不及格者,不予补考,直接留、降级;经补考后,一学期或连同过去累计有三门课程或二门主要课程不及格者应留、降级。

  补考后不及格课程未达到留、降级规定的作挂科处理,准予毕业前再补考一次。

  七、试卷存档管理

  第一条 评卷后的试卷由各系部统一分学科装入档案袋由各系部教学秘书登记存档。装袋存档材料目录及要求:

  1、学生名单一份;

  2、学生试卷以班级学生座位号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依次叠放;

  3、考场记录单一份;

  4、《z职业技术学院试卷分析表》一份(表样见附件七)。

  第二条 教务处于下学期开学初组织相关教研室对试卷进行复查,对评卷质量及学生成绩作出科学分析,及时向有关系反馈意见,并向院主管教学领导提出书面报告。

  z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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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实习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实习规定

  为了做好毕业班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毕业实习的目的与要求

  毕业实习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目的是通过毕业实习培养学生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和从事本学科的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要求学生能较深入地了解本专业的生产技术、生产过程、管理知识、锻炼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动手操作等实际工作能力。

  二、毕业实习期限

  我院学生毕业实习必须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周数。

  三、毕业实习的组织领导

  在分管副院长领导下,毕业实习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实习指导教师是毕业实习的具体组织者与实施者。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教务处职责

  1、制订有关毕业实习工作的规章制度;

  2、审查、协调全院毕业实习计划;

  3、督促和检查各系部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如实习工作计划、实习大纲、记录簿等);

  4、协助分管副院长、会同有关单位深入现场,检查实习进行情况;协助解决实习中的重大问题;

  5、汇总各系的实习总结,组织经验交流。

  (二)各系(部)职责

  各系(部)主任领导本系(部)的毕业实习工作。

  1、组织拟订本系(部)各专业的实习大纲和实习工作计划;实习大纲一般包括:(1)实习的目的、任务和具体要求;(2)实习的程序和时间安排;(3)实习的内容;(4)对学生的要求;(5)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包括精神文明教育、劳动教育、纪律教育以及安全生产等教育;(6)检查和考核办法。

  2、认真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如实习工作计划、实习大纲、学生实习记录簿、校企联系单、学生实习联系卡等);

  3、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尽可能选派中、高级职称,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

  4、认真选择实习地点,逐步做到相对稳定、专业对口、满足实习大纲的要求。尽可能就近就地、节省开支。条件许可时,可以安排在校内进行实习。

  5、控制和审批实习经费。

  6、检查和指导实习工作,协调解决实习中遇到的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三)指导教师职责

  1、根据毕业实习大纲要求,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拟订实习进程计划;

  2、对学生和接受实习单位阐明实习大纲及实习计划内容,明确实习目的和要求;

  3、会同接受实习单位指派的技术指导人员,具体指导学生进行实习,注意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及时检查学生实习工作日记,掌握实习进度;

  4、结合实习的要求讲授必要的理论知识和组织必要的参观等,指导学生搜集有关课程设计、毕业设计以及教学、科学技术活动等方面所需要的资料;

  5、指导学生写实习报告,做好学生的实习成绩考核及评定工作;

  6、对学生全面负责。关心学生的实习、学习、思想、生活以及身体健康等方面的情况;教育学生遵守劳动纪律,保密、保安以及安全生产等制度;

  7、向系(部)领导汇报实习工作情况;

  8、经常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争取接受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搞好校企关系;

  9、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对实习中的违纪、违规学生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系(部)领导;

  10、认真收集、整理实习各阶段的原始材料并存档(支撑评估指标体系)。

  四、对学生要求

  1、按照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完成规定的实习项目;

  2、在实践中,认真记录实习日记,及时编写实习报告;

  3、服从带队教师的领导,遵守实习队伍的各项规定;

  4、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注意文明礼貌,按单位规定着装,注意安全。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主动协助实习单位的工作;

  5、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企业保安保密规程、劳动纪律及其它有关制度;

  6、爱护公物,注意勤俭节约;

  7、维护学校集体荣誉,发扬互助友爱的精神,注意搞好校企关系;

  8、实习期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课,不得随意脱离岗位。未经带队教师批准不得离开实习驻地外宿。有正当理由外出者,一定要请假,外出请假三天以内由指导老师批准;三天以上不超过一周的,由系领导批准;一周以上的报学院批准。请假时间不得超过本次实习期限的1/3。缺课时间占实习1/3以上者,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论;无正当理由,一律不准请假;

  9、实习成绩不及格者,自费在假期补实习;直到实习成绩合格。

  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到停止实习。

  五、毕业实习成绩评定

  1、实习成绩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评分。主要标准如下:

  优:全部完成实习任务书的要求。实习报告有丰富的实际材料并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能够运用学过的理论对实习的课题加以深入地分析说明,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考核时能圆满回答问题,实习中无违反纪律现象。

  良:全部完成实习任务书的要求。实习报告对实习内容有较系统的总结,能够运用实际材料或理论知识说明某些问题,具有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时能比较完整回答问题。

  中:基本完成实习任务书的要求,实习报告对实习内容有一定的总结和分析,一般能与其他同学配合解决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问题,考核时能回答出主要问题。

  及格:基本完成实习任务书要求。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考核中基本能回答出主要问题,但有个别较为明显的错误和不足。

  不及格:未能完成实习任务书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单纯堆积材料或理论知识,分析说明有原则性错误,考核时不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实习中有严重违反纪律的现象。

  2、指导教师按照实习大纲要求,可根据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具体表现、动手能力以及实习日记、作业和实习报告的内容并结合实习指导者的意见评定成绩,必要时可对学生进行考查(笔试或口试),然后综合评定成绩。在评定成绩时要适应考虑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遵守纪律的情况和劳动态度。

  z职业技术学院

篇3: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攻读在职研究生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攻读在职研究生规定

  为了鼓励青年教师参加进修培训以提高学位层次和专业水平,从而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教师在职攻读学位期间,不转人事档案、工资和户口。

  2、教师在职攻读学位脱产学习期间,学院应按有关规定支付工资,但不享受工作量补贴和其他相关的福利待遇。

  3、教师持录取通知书原件与复印件向人事处提出申请,经人事处审核后,报学院领导批准,可向财务室预借50%的奖励金。

  4、教师学习期满获得学位证书后,应及时返回学院工作,根据德政〔2xxxx〕34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奖励。

  5、教师攻读研究生前,必须与学院签订协议书。

  6、本规定有效期截至20**年12月31日止。

  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

篇4: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听课制度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听课制度规定

  为了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领导和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教学工作现状,发现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为迎接2xxxx年评估打好基础,现决定建立院党政领导、中层干部及专任教师听课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听课人员

  (一)学院党政领导;

  (二)院长助理;

  (三)各系(部)负责人;

  (四)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纪检监察室、评建办、成教与实训中心负责人;

  (五)教研室负责人;

  (六)职称为讲师以上教师(包括讲师);

  (七)青年教师(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

  二、听课次数

  (一)学院党政领导、院长助理每学期听课的次数不少于7次;

  (二)各系(部)负责人、教务处及各教研室负责人,每学期的听课次数不少于10次,其它处(室)负责人不少于6次;

  (三)职称为讲师以上教师及青年教师每学期的听课次数由各系(部)自行规定;

  (四)每次听课至少为1课时。

  三、听课要求

  (一)听课人员根据教务处每学期排定的课程表,结合自己的工作特点,自行有计划(或随机)地选取听课的班级及任课教师;

  (二)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必须携带由教务处统一印制的《z职业技术学院听课手册》和“听课测评表”,并详细、认真地填写其中内容。要注意对教学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课后将“听课测评表”交教务处,以便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和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三)每学期课堂教学结束后,教务处将对收到的“听课测评量表”进行汇总统计,并以一定形式通报听课的有关情况;

  (四)听课制度执行情况将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依据之一;

  (五)各教研室可参照本规定,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全体教师开展经常性的相互听课活动;有关的教学、学生管理部门也要组织相关人员听课。

  六、听课人员的听课测评意见将做为考核教师的依据之一。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z职业技术学院

篇5: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报告撰写规范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报告撰写规范

  实习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也是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学生实习期结束后,应结合自己在实习岗位的工作经验和体会,对整个实习过程、实习内容、实习方法进行系统而概括地总结,并用简练流畅的文字撰写实习报告。实习报告既是学生向学校和老师的一种书面汇报,也标志某一实习阶段工作的终结。为规范我院实习生的实习报告撰写,现就实习报告撰写的有关事项作以下要求:

  一、实习报告的内容要求

  (一)实习报告内容必须真实、丰富,严禁造假或抄袭。学生应结合自已实习所在岗位的工作实际写出实习报告。

  (二)实习报告应有鲜明的主题,确切的依据,严密的逻辑性。实习报告必须是通过学生自己的组织加工书写出来,切勿照抄书本和范文。

  (三)实习报告文字应简练流畅,切忌空洞、纯记述性描写。提倡具有个性特色、丰富多彩的实习报告。

  二、实习报告的基本格式

  一般由标题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一)标题:标题可以采取规范化的标题格式,基本格式为“****实习报告”。

  (二)正文:正文一般分前言、主体、结尾三部分。

  1、前言

  主要说明实习的时间、地点、目的、任务,实习队的组成,工作的方法,工作量以及所取得的主要成果。

  2、主体

  是实习报告最主要的部分,详述实习的基本情况、主要实习过程的做法、经验。

  3、结尾

  概括性地总结实习的主要成果,自己的收获和体会,实习对于理论知识的理解和将来参加工作的意义,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实习报告的其他要求

  (一)实习报告字数原则由指导教师确定。

  (二)实习报告使用学院统一制作的实习报告本。

  (三)实习报告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计分(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的办法,并按一定比例计入实习总成绩。

  z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