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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教师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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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教师考核细则

  二中教师考核细则

  〈一〉师德:20分

  要求:认真学习理论和****的思想,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发扬五种奉献精神(忠于职守和潜心教育的敬业精神;诲人不倦和热爱学生的园丁精神;不甘人后和敢为人先的拼搏;为人师表和言传身教的自律精神;不计名利和甘为人梯的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六条禁令”。

  扣分项:

  1、(1)有意损毁学校团结和声誉 ;(2)拒赶或私自接收学生 ;(3)私收或加收学生费用; (4)体罚学生情节严重; (5)从事第二职业,搞有偿家教;(6)私自征订或授意学生征订资料;(7)有参与赌博等违法行为;(8)酒醉后入课堂;(9)不服从学校或年级工作安排。经学校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经校委会研究确认有以上情况之一者,师德积分为0。

  2、衣着不整等上班期间有不良行为习惯的(含不戴头盔和乱停放车辆),教务处、德育处、保卫处检查或师生反映一次扣0.5分。

  3、不按时制订并上交材料(学期教学进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试卷分析、每学期一篇教学心得等),一次不交扣3分,迟交1次扣1分;写作质量差扣1分。

  4、发现本职工作范围内问题不积极解决,推脱责任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一次扣3分。

  5、发现学生不良行为,有条件制止和教育而置之不理,发现一次扣2分。

  〈二〉教学常规:30分(备课5分;课堂教学、辅导共10分;作业5分;组织考试5分;听课2分;评教3分)

  1、备课:要用以学生为主体、以学生主动学习为特征的教学思想指导备课、上课、辅导、作业和第二课堂活动的教学全过程。

  要求:

  A、教授同一版本教材在三年以上者,可备简案;三年以下的,要有完整、详尽的教案。

  B、教案明确体现出怎样教和怎样学的教法和学法。

  (1)备课、课时计划、教案必须明确写出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课题、教学目的(德育和智育)、重难点、主要教法、当堂练习和课外作业,并列有板书提纲、教后反思。

  (2)集体备课:教师每周一次集体备课,两周一次的教研活动。

  扣分项:

  (1)编写教案不认真,照搬教参或辅助资料的,一次扣2分;(2)无单元或章节备课的,一次扣0.5分;无板书设计的,一次扣0.5分;无课后小记或课后反思的,一次扣0.5分。

  (3)同级教师未落实集体备课,发现一次各扣0.5分。

  (4)不进行备课无教案者,发现一次扣5分

  2、课堂教学;

  要求:

  (1)教学的目的性强。

  (2)少讲精练,课堂密度适中,深入浅出,讲求实际效果。

  (3)教学过程完整:明确教学目标、创造性的教学、必要的课堂小结。

  (4)板书认真,整齐规范,重点突出。

  (5)讲课使用普通话。扣分项:

  (1)上课迟到或早退扣0.5分;正课缺一节扣5分;自习辅导缺一节扣

  2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

  (2)因教学组织不力导致课堂教学混乱失败的,扣3分。

  (3)私自调课的,发现一次扣1分。

  (4)上课接打电话、抽烟、坐讲;浓妆艳抹或穿无袖上衣、超短裙、拖鞋等,一次扣1分。

  3、辅导:

  (1)根据课表及时到班辅导。

  (2)每学期有2-3次第二课堂活动,举行各种形式的竞赛、指导实验或课外阅读等。

  (3)集体辅导与个别辅导相结合。扣分项:

  早晚自习期间做与辅导无关的事情,如不因工作关系离开教室、看小说杂志、走廊聊天、不管纪律等,发现一次扣1分

  4、作业练习:

  (1)精心筛选,充分体现“三性”,即针对性、典型性、启发性。

  (2)不搞题海战术。作业可分必做和选做两种,一般学生完成必做题,优秀学生加做选做题,培养尖子生。

  (3)作业批改量:达到教务处规定。

  (4)作业要及时收交、批改、发还。批后要有日期、提倡写激励性批语,教师的批语要认真、工整,有示范作用。

  (5)作业批改后要有讲评:对各类学生都要适当进行面批;对共性问题,应有集体辅导。

  扣分项:

  (1)作业不批改,每少一次扣3分。

  (2)批改不认真,每次扣3分。

  (3)批改不及时,每次扣1分。

  5、考试:

  扣分项:

  (1)未按学校要求完成单元检测、月考、期中、期末考试的,缺一次扣1 分;

  (2)命题出现重大失误,多处漏洞,错误明显的,扣5分。

  (3)监考迟到、早退、带书报、听MP3等不认真履行职责,每次扣1分。监考无故缺勤或擅离职守,扣5分。

  (4)装订试卷出现漏装、错装等不规范操作,每次扣1分。

  (5)阅卷、登统分出现一般性失误1次扣1分。

  (6)考后不阅卷或不讲评。1次扣1 分。

  6、听课:

  要求每周至少听课一节,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新教师不少于30节),听课后能及时与授课教师进行交流,能作好记录。扣分项:听课每少一节扣0.5分,不听课而杜撰记录的每次扣1分。

  7、学生(家长)评教:5分

  每学期组织各层次学生代表或家长代表对教师工作进行民意测评,然后折算分数。

  〈三〉教绩:40分。按《z二中教学业绩考评细则》结果一学期评定给分。

  〈四〉出勤:10分

  1、出满勤为10分。

  2、迟到、早退1次扣0.5分,每月迟到、早退超过3次,每次扣1 分。查岗无故不到位,1次1分。

  3、教研、集体备课、例会(含年级部门会议)迟到1次扣0.5分,缺勤1次扣1分。

  4、事假1天(天灾人祸等重大或急性事件除外)扣0.5分,旷工1天扣2分。

  〈五〉奖励加分:

  1、工作量明显超重的,学校视具体情况加2分。

  2、教师辅导奖:在z、赣州、省级、国家级(由教育系统组织的正规竞赛)竞赛辅导中获本市同类第一高中依次奖励加分2分、3分、4分、5分,初中依次奖励加分1分、2分、3分、4分(以最高级别加一次分,不累计)。

  3、教师个人发表论文,市、省、国家级(均指国家正规刊物)分别奖励加分2分、3分、5分。课题立项市、省、国家级主持人分别加3分、4分、5分。课题揭题主持人分别加4分、5分、6分。

  4、对学校做出特别贡献奖励2-10分。

  (1)每招收一名择校生加2分。

  (2)教师个人代表学校参加赣州市级以上优质课竞赛或能力竞赛等为学校争得荣誉者,以及参加本市业务考试个人第一、业务考试教研组平均分第一可加5分。

  (3)年级参加市抽考、中考、会考、高考中列同类第一或参加全市性活动受表彰,年级主任和有贡献教师加5分。

  (4)职能部门努力协作为学校争得荣誉(奖牌等),分管领导和处室成员加5分。

  〈六〉特殊扣分:

  1、无故不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业务考试的,每次扣20分。

  2、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业务考试不合格的每次扣10分。

  〈七〉一票否决规定(考核为不合格):

  1、教职工违反计划生育。

  2、教职工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3、教职工因违法犯罪受到司法机关追究。

  说明:1、若某单项分值被扣完,则该项记负分,最后从总分中扣除。

  2、教职工考核同时采取扣分和扣款办法,如果在考勤和执行教学常规等方面还应按学校有关规定在津贴和工资中扣除。

  3、教职工考核评估月扣分和得分应于年级主任和责任部门的分管领导签字及处室主任签字后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交校办汇总。

  4、教辅后勤人员于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教师考核办法制订考评办法。

  5、本考核办法解释权在校长书记办公会。

  6、本办法于2xxxx年下学期开始试行。

采编:www.wenbenK.cOm

篇2:小学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价细则

  小学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价细则

  为了切实做好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学校科学管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订《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价细则》试用稿。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五个要素量化评价的内容和量分标准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总分25分)

  根据《z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文件精神,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按25%权重计入教师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中“政治思想品德”部分的评价结果。

  2、文化专业知识水平考核(总分10分)

  基本要求:具有规定学历或合格学历,同时参加学校规定的教研活动或学术活动,参加规定的继续教育。

  3、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总分10分)

  基本要求:能胜任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包括行政后勤)工作,完成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的任务。本学年内至少开过一次公开课或讲座。

  达到基本要求的给基本分8分,未完成“公开课或讲座”的得7分。

  另加分因素及标准:

  ①公开课或讲座二次及以上者,从第二次开始加分,校级每次加0.5分,镇级每次加0.8分,市级每次加1分,地级每次加1.5分,省级以上每次加2分。

  ②z市级教坛新秀、教学大比武获z市级一等奖以上加2分,z市级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镇级获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0.5,三等奖0.2;单项比武获奖按1/2标准计分。校教师基本功五项全能比武获全能奖加1分,获全能优胜奖加0.2分,单项一等奖加0.2分,(说明:五项全能此项最多加1分,综合和单项只能选其中一项计分,单项可累加)。

  以上各项累计满分为10分。

  4、履行职责考核(总分25分)

  基本要求:承担学校教务处分配的学科教学任务,担任班主任或兼任行政、团队工作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规定负有培养指导教师职责的教师,一级及以上教师至少有培养指导一名教师(含实习生)。

  达到基本要求的得22分。

  另加分因素及标准

  ①校文明班级的班主任另加2分。

  ②班级集体获奖,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5分、0.3分、0.2分。

  ③年级组长、学科组长及以上领导完成岗位职责的加0.5分。

  以上各项累计满分为25分。

  5、工作成绩考核(总分30分)

  基本要求:能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所教学科学生成绩合格率、优秀率达到要求;指导学生课外活动,参加及组织教改实验活动,或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其担任行政、后勤等管理工作,达到学校要求的;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在校级以上交流或发表。

  达到基本要求的,给基本分20分。

  另加分因素及标准

  ①课题立项,市级加1分,地级加1.5分,省级加2分,全国级加4分;课题结题,市级加1.5分,地级加2分,省级加2.5分,全国级加4.5分,优秀结题再加一分。参与者四分之一计分,参与多项的只计其中两项。(最高加5分)

  ②自制课件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5、0.3、0.1,地级以上加倍记分。以证书等为据,多人合作的按平均分计分。(最高加2分)

  ③辅导学生课外活动,根据取得成绩多少加分。凭评奖机关或单位(指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的)公布的辅导师文件依据或证书分别记分(非教育部门评奖的按1/3记分)。辅导学生在国家、省、地、县级获一等奖分别记5分、3分、2分、1分;获二等奖的分别记3分、2分、1分、0.5分;获三等奖的分别记2分、1分、0.5分、0.3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0.3、0.2、0.1分。获奖团体奖的加倍计分(计团体奖后,团体奖中的个人奖不再重复计分),班主任等支持有关教师辅导本班学生出成绩的,可按1/4计分。(最高加5分)

  ④论文,有获奖、发表(交流)者(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奖的),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3、0.2、0.1分,镇级分别加0.5、0.4、0.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加1.5、1、0.5分,地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加3、2、1分,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加4、3、2分;国家级获奖加6分;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的加3分,地级发表加2分,县级发表加1分;,同级报纸减半计算。同一篇论文按最高一项计分,多人合作的论文第一作者得该奖项的80%,第二作者得该奖项的60%,第三作者得该奖项的30%。省级交流记2分,地市级交流1.5分,县市级交流1分,乡镇级交流0.5分。科研成果获奖,按论文获奖的1.5倍计分。(最高加6分)

  以上各项累计满分为30分。

  二、计分办法

  1、以上量化考核五个要素得分按70%计入总分。

  2、参与评优教师向全体教师述职,全体教师对参与评优教师进行推荐打分,群众推荐打分占总分15%,按推荐人数从多到小排序,分五档,每档差距0.5分。

  3、考核小组对评优教师推荐打分,考核小组推荐打分占总分15%,按推荐人数从多到小排序,分五档,每档差距0.5分。

  三、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标准是:

  1、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正确贯彻执行和带头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敬业爱岗,工作责任心强,有改革创新精神,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考核量化得分90分及以上。

  当年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2、合格:政治思想表现较好,正确贯彻执行和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无差错。考核量化得分70分至89分(含70分)。

  ①当年受行政记过处分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②当年应交流拒不参加交流的教师,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基本合格:政治思想表现一般,组织纪律性不强,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教育教学工作中有差错。考核量化得分60分至69分(含60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定基本合格等次。

  ①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或一学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

  ②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到、早退10次,或一学年内累计迟到早退在30次及以上的;

  ③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继续教育的;

  ④工作中有违犯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并造成不良后果或师德师风考核等第为基本合格的;

  ⑤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在2次及以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4、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性较差,难以适应教学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比较严重违犯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比较严重的不良后果的。考核量化得分在59分及以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①师德师风考核等第为不合格的;

  ②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一学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

  ③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考核的;

  ④上学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本学年仍无明显改进的;

  ⑤当年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

  ⑥当年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错误性质较严重的;

  ⑦当年受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的。

  (三)在本考核年度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

  1、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培训超过半年的;

  2、当年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3、当年到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4、经单位批准有其他特殊情况的。

  (四)在本考核年度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参加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按下列规定处理:

  1、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待结案后再作确定。对无违法违纪的,未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从立案当年起按规定补定考核等次,计算考核年限;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从受处分的当年起,按规定确定等次;

  2、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3、受开除党籍处分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表现不好的可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工作程序

  1、党政工联席会议提出学校考核组名单,通过本《细则》。

  2、组织教师填写年度考核,提供必要证明,并作自我量分。

  3、参与评优教师作述职报告,并进行群众推荐打分和考核小组打分。

  4、分组对年度考核五个要素量化评价,并与被考核人逐一核对。

  5、领导在“组长签名栏”签名后,考核表与被考核人见面,并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

  6、学校审核并签署意见,公布考核结果,并将结果汇总上报。本次年度考核结果将公示。

  五、基本注意事项

  1、本年度内取得的业绩要在考核表的相应栏目中反映出来才可计分;

  2、本《细则》由学校考核组负责解释。

  z实验小学

篇3:实验小学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价细则

  实验小学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价细则

  为了切实做好教师年度考核工作,加强学校科学管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订《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评价细则》试用稿。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五个要素量化评价的内容和量分标准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总分25分)

  本项考核分科室群众、直接领导和考核组三个层次。每一层次的考核均分优秀(25分)、良好(20分)、一般(15分)、较差(10分)、差(5分)五个档次。科室群众、直接领导进行定性考核。量分时,某一方面违犯师德有关规定,有家长或教师反映而查实者扣5-10分;若受到治安、执法部门或行风办点名的,扣10-15分;受处分的扣15-20分。

  每学期请病假3天内不扣分,超过一天扣0.2分,请事假一天扣0.5分,会议请病假一次扣0.1分,请事假一次扣0.3分,扣完3分为止。按规定请婚、丧、产假的,不扣出勤分,未出勤而又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作旷工论处,旷工1天以上不得进入“优秀”等次,旷工3天以上直接进入“不合格”等次。

  年度内获地级、市级、镇级综合先进的,分加3分、2分、1分,单项先进按1/2计分。对表现突出或受上级表扬,某一方面表现好在社会上引起反响的,加0.5-2分。

  计分方法:

  ①科室群众评分:在被考核对象本人述职之后,按上述要求,本科室人员对其进行无记名定性考核。折算成分数时,去除最高、最低各10%后再算出平均分,按50%记入综合评价分。

  ②“直接领导”评分: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直接领导”给本组每位教师定性考核。折算成分数时,去除最高、最低各10%后再算出平均分,然后按20%记入综合评价分。

  ③考核小组评分:校考核小组审核“科室群众”和“直接领导”的评价分,平衡各科教师的得分情况,然后给全校每位教师作定量考核(打分),去除最高分、最低分各1个后算出平均分,再按30%记入综合评价分。

  2、文化专业知识水平考核(总分10分)

  基本要求:具有规定学历或合格学历,同时参加学校规定的教研活动或学术活动,参加规定的继续教育。

  3、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总分10分)

  基本要求:能胜任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包括行政后勤)工作,完成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的任务。本学年内至少开过一次公开课或讲座。

  达到基本要求的给基本分8分,未完成“公开课或讲座”的得7分。

  另加分因素及标准:

  ①公开课或讲座二次及以上者,从第二次开始加分,校级每次加0.5分,镇级每次加0.8分,市级每次加1分,地级每次加1.5分,省级以上每次加2分。

  ②教师教坛新秀、教学大比武市级获奖加2分,镇级获奖加1分,单项比武获奖按1/2标准计分。

  以上各项累计满分为10分。

  4、履行职责考核(总分25分)

  基本要求:承担学校教务处分配的学科教学任务,担任班主任或兼任行政、团队工作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规定负有培养指导教师职责的教师,一级及以上教师至少有培养指导一名教师(含实习生)。

  达到基本要求的得22分。

  另加分因素及标准

  ①校文明班级的班主任另加2分。

  ②班级集体获奖,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分、0.8分、0.5分。

  以上各项累计满分为25分。

  5、工作成绩考核(总分30分)

  基本要求:能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所教学科学生成绩合格率、优秀率达到要求;指导学生课外活动,参加及组织教改实验活动,或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其担任行政、后勤等管理工作,达到学校要求的;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在校级以上交流或发表。

  达到基本要求的,给基本分20分。

  另加分因素及标准

  ①课题立项,市级加1分,地级加1.5分,省级加2分,全国级加2,5分;课题结题加倍计分。(参与减半计分,最高加5分)

  ②自制课件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3、0.2、0.1,地级以上加倍记分。以证书等为据,多人合作的按平均分计分。(最高加2分)

  ③辅导学生课外活动,根据取得成绩多少加分。凭评奖机关或单位(指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的)公布的辅导师文件依据或证书分别记分(非教育部门评奖的按1/3记分)。辅导学生在国家、省、地、县级获一等奖分别记5分、3分、2分、1分;获二等奖的分别记3分、2分、1分、0.5分;获三等奖的分别记2分、1分、0.5分、0.3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记0.3、0.2、0.1分。获奖团体奖的加倍计分(计团体奖后,团体奖中的个人奖不再重复计分),班主任等支持有关教师辅导本班学生出成绩的,可按1/4计分。(最高加5分)

  ④论文,有获奖、发表(交流)者(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奖的),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3、0.2、0.1分,镇级分别加0.5、0.4、0.3分,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加1.5、1、0.5分,地级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加3、2、1分,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的每篇分别加4、3、2分;国家级获奖加6分;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的加3分,地级发表加2分,县级发表加1分;,同级报纸减半计算。同一篇论文按最高一项计分,多人合作的论文第一作者得该奖项的80%,第二作者得该奖项的60%,第三作者得该奖项的30%。省级交流记2分,地市级交流1.5分,县市级交流1分,乡镇级交流0.5分。科研成果获奖,按论文获奖的2倍计分。(最高加6分)

  以上各项累计满分为30分。

  附:山巾实验小学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