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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巾小学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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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巾小学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实施细则

  山巾小学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实施细则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在我校蔓延,针对甲流可防可控可治的特性,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希各位老师认真遵照执行:

  一、学校预检:

  就是在学生上、下午上学时,学校对每一位上学的学生进行体温测试,通过测试,排除发热学生进校门,为班级提供临界关注对象。具体安排如下:

  1.地点:校门口。

  2.时间:

  上午6:45--7:45下午12:30--1:30

  3.责任人:

  上午6:45--7:00下午12:30--1:00(门卫2人)

  上午7:00--7:40下午 1:00--1:30(值周领导、值日教师、门卫共5人)

  4.方法:用红外测温仪对入校全体学生测量体温。

  5.要求:

  ①对体温超过37.5℃(包括37.5℃),采取体温计二次检测。拒绝进校并填写记录单。

  ②对体温显示③37.2℃--37.4℃者填写重点关注单。

  ③学校预检结束后,由值日教师立即将重点关注单送交并通知相应班主任且签名。

  说明:住校生学校预检由值日保育员在食堂楼梯口检测。检测单报相应保育员交值日教师。

  二、班级晨午检:

  在学校预检的基础上,安排在教室内检查,作为晨检记录的晨报依据。

  地点:本班教室。

  时间:晨检7:55--8:30午检:1:25--1:40

  责任人:班主任

  方法:

  三至六年级学生用体温表进行液下测试。

  一至二年级学生用红外测温仪进行测试。

  要求:

  1.如实填写班级晨、午检表格。

  2.上午8:35前,下午1:45前将晨、午表格交校医室。

  3.如遇发热学生让其戴上口罩。

  三、全托班晚检工作的管理要求:

  1.检查时间:晚自修上课前。

  2.检查人:晚自修教师。

  3.监查人:值日教师。

  4.检后处置人:保育员。

  5.检查方法:用红外测温,有疑问者再用体温表。

  6.若遇发热学生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由保育员通知学生家长,并告知班主任,按居家隔离要求处置。

  四、学校传达室保卫人员工作要求:

  1.禁止闲杂人员随意进出校门。

  2.对接送全托生的学生家长要进行体温测试,发热者拒绝入校。

  3.除学生上学、放学外,全天候关门。

  4.对外来人员确需与学校的教师联系业务的,必须先与联系人取得联系,再测试体温登记后方可入校。

  5.严禁通校家长来校园内等候接送子女。

  五、对有发热学生和有疫情班级教室的管理要求:

  1.对有疫情的班级教室要求每天消毒,连续七天或至疫情解除。

  2.对有发热学生的班级教室要进行消毒,自发现发热开始连续消毒三天,三天内无发现新的发热学生,第四天可免于消毒。

  3.消毒要求:含氯泡腾片4粒,一脸盆水,擦抹桌面、门窗、拉手以及易接触的物体表面等。

  4.保持教室经常通风及室内环境。

  5.班级教室消毒的责任人:各班班主任,要做好消毒记录。每周五下午交校医室。

  六、对有发热学生和疫情宿舍的管理:

  除参照教室管理的细则进行外,对本室学生被子进行日光曝晒,每周不少于一次。

  七、对发热居家隔离学生的管理要求:

  1.对全部居家隔离学生由班主任老师每天上、下午分别进行电话随访。(要求家长主动汇报)

  2.做好随访记录,对连续高热学生(38.5℃以上),要填写专用登记表并报校医室,转教育局。

  3.居家隔离时间不得少于7天,第7天体温正常的情况下,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允许返校上课。

  4.居家隔离学生期满治愈返校上课,进入班级教室前必须到校医室核对隔离的起始时间,测量体温,办理取消隔离手续。

  5.未经校医同意教师不得提前接收学生返校上课。

  八、对已确诊甲型H1N1流感学生及治愈后的返校管理要求:

  1.对已确诊甲型H1N1流感学生老师要每天进行两次电话随访,了解病况。

  2.确诊甲型H1N1流感治愈后,经医疗机构出具取消隔离证明后,才可返校上课。

  3.学生返校前班主任应通知学生家长带医疗机构证明书到校医室办理复学手续。

  4.班主任凭校医室证明接收学生进教室上课。

  九、关于应急预警管理要求:

  1.班主任要对本班近期居家隔离和当天新增发热人数做到心中有数。

  2.班主任若遇要班当天3例及以上发热学生要向校医室告警,向学校提供决策数据。(当天学生发热3人及以上为班级预警数据)

  3.校医室要对本校近期居家隔离数和当天新增发热学生数要及时统计,数据要准确:数据显示要一目了然。

  4.校医室要对当天新增3例及以上班级及时向主管校长汇报,以便及时向上级汇报或作出必要的停课决定

  5.对连续高热两天不退者,由班主任提供情况,校医专项审报。

  十、对已停课班级学生的管理:

  1.对已停课班级学生的管理实行学校电话追访制度。

  2.停课班级追访责任人为本班班主任。

  3.停课班级追访要有完善的追访登记名册和记录。

  4.停课班级追访内容为三个方面:

  a.原发热学生体温变化情况。

  b.有无新增发热学生。

  c.其它学生的身体状况。

  5.对已实行停课的班级,必须停课7天,第8天可来校上课。

  6.对在停课期间发热起始期不足7天的,不得在全班上课日来上课。

  7.每日一次(上午8:30前)向校医室提交日报表。

  十一、关于对学校教职工自我防护的要求:

  1.自觉接受晨检。

  2.批改学生作业后要洗手。

  3.在检查和处置发热学生时要有防护意识、防护措施。

  4.如有咳嗽或发热的应主动远离学生,并办好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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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校园饮食安全常识教育:预防篇

  校园饮食安全常识教育:预防篇

  食物中毒预防知识

  化学性食物中毒,主要指一些有毒的金属,非金属及其化合物,农药和亚硝酸盐等化学物质污染食物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引起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原因,主要是误食有毒化学物质,或食入被化学物质污染的食物所致。化学性食物中毒的特征主要有:

  (一)发病快。潜伏期较短,多在数分钟至数小时,少数也有超过一天的。

  (二)中毒程度严重,病程比细菌性毒素中毒长,发病率和死亡率较高。

  (三)季节性和地区性均不明显,中毒食品无特异性,多为误食或食入被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而引起,其偶然性较大。

  细菌性食物中毒,是人们吃了含有大量活的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物,而引起的食物中毒,是食物中毒中最常见的一类。这类食物中毒的特征主要有:

  (一)通常有明显的季节性,多发生于气候炎热的季节 , 一般以 5-10 月份最多。一方面由于较高的气温为细菌繁殖创造了有利条件;另一方面,这一时期内人体防御能力有所降低,易感性增高,因而常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

  (二)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食品,主要是动物性食品,如肉,鱼,奶和蛋类等;少数是植物性食品,如余饭,糯米凉糕,面类发酵食品等。

  (三)抵抗力降低的人,如病弱者,老人和儿童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病率较高,急性胃肠炎症较严重,但此类食物中毒病死率较低,愈后良好。

  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有些动物和植物,含有某种天然有毒成分,往往由于其形态与无毒的品种类似,是混淆而误食;或食用方法不当,食物贮存不当,形成有毒物质,食用后引起中毒。此类食物中毒的特征主要有:

  (一)季节性和地区性较明显,这与有毒动物和植物的分布,生长成熟,采摘捕捉,饮食习惯等有关。

  (二)散在性发生,偶然性大。

  (三)潜伏期较短,大多在数十分钟至十多小时。少数也有超过一天的。

  (四)发病率和病死率较高,但与有毒动物和植物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冰箱内也能引起食物中毒

  冰箱冷藏室的温度一般在 0-5℃ 左右,这温度对大多数的细菌的繁殖有明显的抑制作用。可是一些嗜冷菌,如大肠杆菌、伤寒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都依然很活跃。它们的大量繁殖自然会造成食品的变质。食用这样的食物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等全身症状。这就是“ 电冰箱食物中毒 ” 。

  防治 “ 电冰箱食物中毒 ” :(1)考虑选用-18℃的低温冷冻箱,它对于食品保鲜和存储,以及减少食品再污染方面都具有较好的效果。(2)熟食在冰箱冷藏的时间不宜太长(食用前要经过加热处理),一般说来,细菌耐寒不耐热,在高温下很快死亡。(3)在电冰箱使用过程中,要长期保持冰箱的内部清洁卫生,生、熟食要分开放,并且存放时间不能过长。

  食物中毒的表象

  ① 凡是吃了被细菌(如沙门氏菌、葡萄球菌、大肠杆菌、肉毒杆菌等)和它的毒素污染的食物,或是进食了含有毒性的化学物质的食品,或是食物本身含有自然毒素(如河豚、毒蘑菇、发芽的土豆等),由这些原因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都叫食物中毒。食物中毒多发生在气温较高的夏秋季,可见个别发病也可见集体中毒(如发生在食堂及宴会上)。

  ② 食物中毒者最常见的症状是剧烈的呕吐、腹泻,同时伴有中上腹部疼痛。食物中毒者常会因上吐下泻而出现脱水症状,如口干、眼窝下陷、皮肤弹性消失、肢体冰凉、脉搏细弱、血压降低等,最后可致休克。

  ③ 吃河豚者,食后 2 ~ 3 小时便会引起舌头或手足麻木。毒蘑菇中毒除了胃肠道症状外,还可见痉挛、流口水、出现幻觉、手发抖等症状。

篇3:甲型H1N1流感告家长书

  甲型H1N1流感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近期,甲型H1N1流感正在持续快速传播,区内个别学校也出现此病例。虽然H1N1是可防、可控、可治的,但我们决不能轻视。为此,要求各位家长配合学校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每天关注孩子的身体状况。家长每天要询问孩子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孩子精神状态不佳,应对孩子进行体温检测,如发现孩子发热,及时送孩子去医院,并向班主任报告孩子病情。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教育孩子勤洗手,掌握正确的洗手方法;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然后将纸巾丢进垃圾桶;家里的房间要勤通风;尽量在家里用餐;少去人多的地方。

  3、加强身体锻炼。家长可根据孩子的身体状况和天气情况选择合适的运动项目,提高孩子的身体素质。

  4、了解医学上的预防措施。目前医学上的预防措施主要有两种:一是喝中药,家长可到各医院去配。二是打甲型流感的预防针,大约本月15日左右我区可领到第二批预防针,主要接种对象是学生,到时家长可前去医院咨询。

  祝你们全家身体健康!

  碶新小学

篇4:科技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科技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基层民主,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依据《陕西省高等学校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和《z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校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以下统一简称为二级教代会)是高等学校教代会制度的延伸和发展,是本单位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

  第三条 学校二级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行使职权、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学校、本单位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本单位的科学发展。

  第四条 二级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二级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听取审议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讨论本单位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审议通过本单位的岗位聘任、考核办法、以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 审议通过本单位的收益分配原则,奖酬金发放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福利事项。

  (四) 在同级党组织的安排部署下,评议监督领导干部,积极推进本单位事务公开。

  第六条 二级教代会要支持院长(系主任)和行政负责人的正确决策和工作,教育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行政领导要重视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认真执行和办理教代会的有关决议和代表提案。

  第七条 二级教代会届期一般为四年。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每次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或教职工参加。大会决议须征得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八条 二级教代会的规模和代表人数的比例,由本单位党、政、工联席会议在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应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群众性,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三十。教职工总人数在二百人以下的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但应严格履行教代会程序和职权。院(系)教代会,教师代表不少于百分之六十,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和党政负责同志如未被选为代表,可列席二级教代会。

  第九条 二级教代会的议题,应紧密结合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注的问题,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分党委(党总支)召集行政、工会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确定。

  第十条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应具有较强参政议事能力和奉献精神,办事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代表的产生应按民主程序由教职工直接选举,并按单位组成代表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一届,可连选连任,代表因工作调动或退休,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代表由原单位补选。发现代表有违法乱纪行为或严重失职行为,经教代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可以罢免或撤换代表。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程序,对本单位和教代会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因行使民主权利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控告。教职工代表应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听取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接受选举单位群众的监督。

  第十二条 二级单位工会是本单位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征集提案并负责立案、交办和督促办理,督促检查二级教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二级教代会一般不设主席团,但应成立由单位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其成员必须是正式代表,人数多少,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本单位教代会。

  第十四条 决定召开二级教代会,二级单位工会应向校工会提交书面报告,并在工作上接受校工会的指导。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篇5:科技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科技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校务公开工作是推进高等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校务公开内容真实、公开及时和形式规范,根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教育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和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近年来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实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校务公开工作的原则:

  (一)政策性原则。要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二)务实性原则。要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不断推进学校的各项工作。

  (三)真实性原则。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强化校务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系统性原则。要坚持加强校务公开与学校内部管理、民主监督相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

  (五)多样性原则。要坚持将校务公开内容的实效性、及时性和公开形式多样性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三条 校务公开以学校教代会为基本载体,将学校的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领导干部廉政等情况向全校师生员工及时公开。

  二、公开内容

  第四条 校务公开的内容着重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建设的重点、教职工关注的热点、学校工作中的难点、廉政建设的关键点进行。

  主要内容有: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决定、重大事件处理结果;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收费项目和标准、经费收入支出及使用管理、基建维修和物资设备采购,以及资产管理、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教职工定岗定编、录用培训、考核奖惩、岗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福利补贴方案;学校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科研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和科研成果转化、科研课题经费预算决算、重大科研课题或者大额度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审计情况;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的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以及毕业生就业信息;学生推荐评优、入党培养,违纪处分等学籍管理办法;推荐免试研究生,发放奖贷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条件结果;学校与其它中外教育机构合作办学、教师和学生交流、留学生工作情况;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等。

  根据工作需要,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其他部门、单位以及师生员工关心的、适宜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

  三、公开的形式和程序

  第五条 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要把校务公开与教代会制度建设相结合。进一步落实教代会的审议、通过、决定和民主评议四项职权,扎实有效地开展校务公开工作。

  (一)每年一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校务公开的主渠道。

  (二)建立专项校务公开工作通报会议制度。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重要工作,可采用情况通报会、党政工联席会、新闻发布会、简报等形式公开,必要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代会主席团会议通报公开。

  (三)建立教代会主席团专项工作巡查,督察制度。根据校务公开工作需要,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可组织教代会主席团成员或部分教代会代表就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或学校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项工作巡查、督察。巡查、督察的方式主要有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汇报、现场检查、评议、反馈等。

  (四)拓展校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校报、校园网等形式,对一些可以张榜公布的事项及时公开,在公告栏上张贴公布。健全校领导接待制度,设立监督电话和校长信箱,及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保证校务公开渠道畅通。

  第六条 校务公开的主要程序是:由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工作和教职工的意愿,决定公开的内容、时机和形式;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会议决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工作,各职能部门准备公开材料,监督协调小组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实施公开;教代会代表讨论和评议;工会收集、整理、反馈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提出整改的办法和措施。

  四、组织机构

  第七条 校务公开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为主体,纪检监察、工会协调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一)学校成立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有关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

  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校办主任任主任,工会常务副主席、校办副主任分别任副主任,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二)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协调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审计、工会、有关院(系)和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组成。

  五、监督检查和协调

  第八条 为保证校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做到事项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召开有关会议,研究落实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限;需要公开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检查所公开内容的真实性、规范性和时效性;监督协调小组加强对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是:校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和形式是否规范,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公开工作制度和整改措施,教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是否得到答复。

  (二)监督检查要抓办事权限、办事依据、办事纪律、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六个环节。

  (三)工会组织要及时收集、整理、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做好信息反馈工作,确保校务公开的时效性。作为教代会工作机构,工会要协调沟通有关方面,做好讨论和评议、反馈意见等相关工作,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六、其他

  第九条 在实施校务公开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实施校务公开与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的关系,实施校务公开与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关系,实施校务公开与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实施校务公开与完善教代会制度的关系,实施校务公开与规范管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发展的关系。

  第十条 各二级单位参照本实施办法,建立适合本单位实际的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公开制度。

  第十一条 本细则从通过之日起施行,原校内有关文件若与本实施细则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细则为准。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学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